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启大明-第7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兄弟,慢慢喝,不要睡着。”(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血腥序幕(四)
胡山三两下剥去了自己身上的衣袍,用它抹了一把脸之后缠在左臂上持起长刀站了起来:“先生退,胡山上!”丁一并没有说什么反驳的话,而是侧身捅倒了一个对手之后,后退半步让胡山顶替自己的位置。
这才是丁一希望看到的胡山,作为一个小队指挥官这本是他的职责,而不是丁一来充当这样的角色。丁一退下来之后并没有休息,而是在寻找着阵亡军士的装备,那些绞合起来的长刀,并且将它们一把把递到手里没有长兵的军士手中。
于是片刻之后那近百杀手便听到胡山的嚎叫:“预备用枪!防左刺!”
薄薄的队列,短短的队列。
如海浪面前的堤坝一般,不能被淹没。
有四次,那指挥杀手的头领,也就是白莲教里瘦绿愁红之中红、江湖人称红莲业火,以为不出三息,就能将丁一等人斩杀刀下;有七次,胡山觉得自己下一刻将不能呼吸了,觉得再也支撑不下去了;但每到这关头,丁一就会替下最为疲累的军士,亲自顶了上去,身上添上几伤创口,杀死几个敌人。
胡山变了,变得疯狂,当短时间内一次次以为自己必死无疑,而又一次次在对手刀锋前活下来之后,人要么会如胡山之前的感觉一样:下一次必无幸免;要么便如胡山现在一般,觉得自己似乎是杀不死的。
于是他用尽气力,吼出了一个极为正确的命令:“前行!冲锋!”
七人组成的队列,放倒身前的敌人之后,开始了小跑。
杀手不是军队。
伤亡达到三成,不崩溃的军队足以称为精兵。
杀手不是精兵,而单单被丁一干掉的。就不下十人,他们的损失早已超过三成。
如果一直围着胡山他们攻击,保持这种压制性,也许再过半炷香,胡山他们就会力竭而亡。而这些不是精兵的杀手,也将取得最后胜利。
但当胡山他们开始冲锋,战场的铁律不可抑制地生效,超过三成伤亡的队伍,不是精兵,便会崩溃。
不单胡山他们开始疯狂。连他们的敌人也觉得这些人似乎永远也杀不死,而自己的同伴一个个不停的倒下,而现在对方居然开始反击冲锋,七个赤着上身头脸浴血的敌人,如十八层地狱的恶鬼。就这么仗刀而来!
他们崩溃的速度如此之快,快到丁一在高呼:“弃械跪地者不杀!”都几乎没有什么人理会。杀手不是精兵。但有一点大约他们要比精兵更擅长,那么就是逃生,特别是占了地利的场景之中,一个连事先都不选好退路的杀手,不太可能被红莲业火看上,来参与这笔大生意的。
“停止追击!”丁一看着那些杀手的遁走。喝止了胡山他们的疯狂,而在他们七个人清醒过来,混然不信自己被伏击的情况下战胜了十倍的对手时,丁一皱着眉头再一次打断了他们将要爆发出来的欢呼。“警戒哨,打扫战场。”
一般来讲,杀手不会带上自己的钱银来杀人,但这拔杀手,无疑是极专业的,无论是卖汤饼还是扯风筝,或许这本就是他们平素掩饰身份的营生,至少在他们发动之前,就算是丁一也看不出伪装的成分。所以他们身上有宝钞也有碎银,做生意总得备着散钱。
所以居然清出了十来两重的碎银子,还有这些杀手因地制宜,利用营生家什隐藏的武器,例如丁一手中那把糖葫芦小贩的战枪,就有三四把,至于现场遗落的各式匕首小刀之类,便更多了。
“手中长刀接口不稳的,换成长枪。”胡山总算进入角色,安排了两个人警戒,又对其他军士如此吩咐,“把那口锅捡起来,去那边弄点水来,烧开了煮点肉吃……”这一行人战到几乎力竭,如果不吃点东西,哪里有气力走得回去?再说谁规定那些杀手不能卷土重来?
丁一看着,却就暗暗点了点头,胡山总算有点模样。这东西再怎么训练总是虚的,单是见血也不行,得临阵阵列于前,才能见分晓。象胡山他们在长街伏击时也是见过血,但那真不算临阵,有心算无心,有骑战对步战。这回才真真是临阵,胡山身边也不是一开始就合练,手底下本身就有功夫的几个兄弟,而是一溜的新兵,这才算是练出来的精兵。
卖汤饼的那些面粉、香料终究是没人敢碰,天知道里面有没有下了毒?这杀手的东西还真不好说。于是只能如胡山说的一样,把砸断了一只耳的铁锅洗干净了,在死去的马匹身上割了些肉,煮着吃。虽说丁一在准备出来打马球时,叫了大家带点盐,气力不济时可以兑成盐水喝,但这有下盐的肉煮好了,真的没有人想吃。
身前一地狼籍都是散活的内脏、肠子、尸体,血虽大多渗进去土里,但那发黑的颜色却使方才那一幕历历在目,至于血腥味更不用去提弥漫在空气的那些了,单是大伙身上一块块凝结的痂,不是自己的血就是别人的血,那味道就呛了,谁吃得进锅里的肉?
孙伟站在锅边,咬咬牙想吃点,突然向外奔了几步,狂呕出胃里一堆早餐的残食。
这下呕吐的味儿混在血腥味里,更是教人恶心反胃。
“这么有纪律性?”丁一找回了他的匕首,抹拭干净了走过来,笑着这么说道:“作战就餐就不用列队唱歌,赶紧动手。”说着捞起一块肉扔在笋壳上,用匕首切割起来,吃得有滋有味,“这肉炖到此时正好,不算太烂,不过马肉真糙,大伙随便弄点应付肚子吧……”他说着话,吃得也不慢,不一会竹笋壳上那块怕有斤余的肉,已吃了三分一。这场景对丁一来说真就没什么了,作为一个狙击手他试过潜伏时在更恶劣的环境下进食。
胡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自己的反胃感,也学着丁一捞了一块肉,咬牙吃了起来:“都他妈是苦人家的出身,过年都不见得能放量吃肉的,装什么斯文?都吃!谁他妈吃不下的,一会弄些树枝编个扫帚,把这里扫一扫……”
这下连刚吐完的孙伟也连忙跑去捞肉吃了,得了吧,扫一扫?扫一扫这满地残肢?还不如咬牙把肉吃了!
还真如胡山说的一样,都是穷人家的孩子,又是青壮,没那么娇贵,其实也就是心理障碍罢了。第一口吃下去之下,那一条马腿煮的一大锅肉,不一会也就吃没了。孙伟这没吃先吐的,居然提了把解腕刀,还想再去割些肉来煮。还好丁一喝止了他:“战地就餐,不能吃得过饱,八分就行了。”孙伟才作罢了。
整理了一下,丁一冲胡山点了点头,后者便开始整队准备回城,至于这个杀局是谁布置的,该怎么了结,那是丁一考虑的事件,也是回城之后再决定的事。
但事情往往总是不按人们的计划来进行。
马蹄声远远的响起,胡山伏地听了,翻起身来对丁一说道:“只有一骑。”
半晌那骑士就映入眼帘,胡山早已下令让那六个军士放下伤员,七人把握刀枪阵列于前,丁一倒是寻了几把短柄的兵刃,准备作为投掷兵器来对付骑战。但奔得近了,却是烫伤了半边脸的陈三,骑着他那同样烫伤了半边脸的马,手上的刀还滴着血,鞍间系着两个首级。
见着丁一、胡山,陈三滚鞍下马报道:“先生、大师兄,制住这畜生时已奔出五六里地,我扯住几个路人,把身上的碎银子给了他们,让他们去金鱼胡同报信,说去了还有赏钱,想来总归有一两个人会去的……”
丁一点了点头,这陈三倒是有脑子,没有凭着热血就冲回来。
但似乎好消息与坏消息总是一对不离不弃的连体婴一般,只听陈三又说道:“城门口他娘的出来十数骑,胡人装束,远远看着也是朝这边来,都是携着弓,不知是敌是友。我冲回来时遇着那些杂种,砍了几个,不过只捡得两个头回来……他们似乎又和那些胡骑撞上,我不敢耽搁,只听见惨叫连连还有胡人的喊杀声……”
这如同一记重锤砸在丁一心头。
难道因为自己的到来,大明与瓦剌之战要提前发生了么?
“先生!”胡山一把搀住丁一,紧张地问道,“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失血过多了?”
失血过多这个词还是从丁一这里学来的,但丁一听不太对劲,怎么象在问候妇女同胞天葵期间的话一样……腰杆一用力站直了起来,摇头道:“没事,虽说以步对骑有天然劣势,但要把咱们留在这里,却也是不能!”
“战!”、“战!”这七八人刚刚以寡敌众杀退了近百杀手,真是气势如虹,纷纷响应着丁一的话,绝无一人后退。
丁一甩了甩脑袋,很快推翻了自己的判断,不可能,就算大明与瓦剌提前开战,那些胡人要逃窜,也应该向北,而不是向东南面这边。不过,十几骑对这七八个残兵,依旧是个问题。
无论如何气势如虹,仗总要人去打,以步对骑本就是劣势;人少对人多更是劣势;对方携弓而来,自己这边没有远程对抗的武器,更加是劣势!(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血腥序幕(五)
丁一没有再犹豫,马上对陈三说道:“那风筝摊的绳子,你全部收起来,然后到那边树林里跟我们会合;其他人,随便扒件衣服穿上……整理着装武器!跟我来!”
这还不是几百年后一环又一环的北京城,这郊外还是有着树林的,冬去春来虽然枝叶不茂,但对于要以步对骑的丁一来说,毫无疑问,这就是他所能利用的地利。所以他捡起那些杀手遗留的短兵,背负两把长刀,领着胡山他们奔向那片丛林。
而陈三倒是闻弦歌知雅意,不单将卖风筝的杀手那个担子提上马背,连卖生果老太婆那把直到她死掉都没机会用上、当扁担用的钉耙,也一并的取了,翻身上马向那树林奔去,堪堪去到林边赶上丁一他们,把东西卸落,只听丁一吩咐道:“扫去足迹,弃马。”
陈三听着心里对丁一的敬仰又便多了几分,倒不是他盲从,而是他懂马。
刚才骑着这马往回冲杀,如果不是他骑术不错,那些杀手又是溃散之中,恐怕根本就冲不回来。马再有灵性,它终归不是人。陈三半边脸被烫伤,他可以咬牙忍着,而马头脸被烫伤,它就忍受不了。
在奔跑之中它总是会把烫伤的脸往一边别,否则风一刮发疼它就受不了,这样总是一跑就偏;单是这样倒也罢了,而且这马要是屁股吃痛,它就跑得快,这脸是迎风的,速度一快相对的风速也就快,它一痛就慢下了,甚至不跑了,想骑着它作战。除非跟方才一样,遇着那些亡魂丧胆的溃散敌人倒还可以,否则跟自杀没区别。
所以陈三见丁一只扫了那马一眼,就让他弃马,心里却就更佩服了。只不过他不知道丁一考虑的,却不是这个问题,而是陈三也好,这里任何一个人也好,以骑战对骑战,一对一不见得有谁能稳胜从马背上长大的对手。别说一对十数骑,何况对方还有弓。那么多这匹马除了暴露自己一行人的踪迹之外,并无其他作用。
脱木思哈手上的弯刀斩倒了不下七八个溃散的杀手,鲜血让他找回了纵横沙场的感觉,他觉得这对自己很好。边上有伴当勒过马头过来问道:“那颜,俺们杀了这些明狗。会不会惹事?”那颜就是蒙古语里首领的意思。万户唤作土绵那颜、千户是敏罕那颜、百户是扎温那颜、十夫长是阿儿班那颜。
甩去刀上的血滴,脱木思哈将它收回鞘中,他没有出声,只是看着自己的伴当下马去那些倒地尸身上拔出羽箭,这年头没有质量控制系统,每一枝箭重量以及箭翎都不一样。也导致飞行的轨迹不同,这也是古代箭上都会刻上自己名字的原因,方便找回来,神箭手要是不让他用自己的箭。准头绝对是大打折扣的。
“不必担心。”他对伴当这么说道,尽管出使大明的他很清楚,草原还没准备好开战,但他不担心因此而让战争提前到来。因为他看得出来,这些被他们杀掉的人,都是溃逃的人,而且也是手上有功夫的,绝对不是平民,他们必定是被对手杀散,明人要查也是去查这些人的对头,查不到他们这些偶遇的瓦剌人身上来。他们这十几骑,不过是活动了一下筋骨过了一下手癖罢了。
再说,难道自己还任由明狗一涌而上扯下马来么?所以脱木思哈压根就不担心如何收场。
这时他的那些手下已经收拾停当,脱木思哈执鞭一指:“那姓风的明狗,说要送俺一份礼物,走,看看是什么东西!若不能让俺满意,他娘的风家别想在草原痛快!”那些伴当哈哈大笑,跟随着脱木思哈身后纵马而去。
而当脱木思哈一行奔到那个踏青处,映入他们眼帘的是那个满地残肢与鲜血的墟市。没有人作呕,也没有人反胃,他们从小在草原上,就习惯了杀戮,也看惯了鲜血与死亡,何况于跟随着脱木思哈的,都是经过沙场的男儿,哪里会把这点场面放在眼里。
然后,脱木思哈就看见了风家应承送与他的礼物。
那个让他至今不能释怀的明狗,压他马价还让他无法反驳的家伙:丁一。
丁一就站在树林的边缘,手里持着一把刀,身后还背负着另外一把刀。
“你不逃?”脱木思哈饶有兴趣地问道。
丁一摇了摇头:“你不敢杀我,正如我不会杀你,你我都担不起挑起战事的责任。”
“俺说不过你。”脱木思哈摇了摇头,显然他不准备和丁一做言语上的纠缠,压马价时,他已有了足够的教训,“但你错了,因为你死在这里之后,俺会帮你报官,说看见你横尸当场,不知被谁所杀。动手!”
他身后伴当纷纷取弓挂弦,拔出羽箭。
然后脱木思哈下巴差点就掉到地上了,因为他来到大明之后,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文官!虽然丁一前些日子刚刚谋得那个县丞的官身,但对于脱木思哈来说,和他谈马价的丁一,就是明国的文官。身带双刀这倒罢了,主要是一点也不讲究官体,这边才在挂弦,也没见丁一义正辞严说上两句,就这么跑了?真跑了啊!
“追!”脱木思哈心中对丁一的评价和恶感是愈深了,马鞭一指,便有几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