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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血-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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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历史终究是历史,西夏缺铁,维持一支这样的军队所耗惊人,后来,禧宗年间改革军制,铁鹞子扩充到三万人,配轻甲,弓箭,其实就是将重骑军改成了轻骑兵,虽是扩充了许多,但去掉负担,其实铁鹞子的人数大体相同,不过所耗费的钱粮却降低了一半还多。
这次野利齐带了一千士卒随军佯攻庆阳,阻秦军援军,但到了庆阳之后,却是见庆阳守卫薄弱混乱,和以前大不相同,还以为是秦军诱敌之策,夏军在庆阳城外驻扎了七天,这才觉得秦军好像真的有些古怪,士气不振不说,还混乱异常,若不是实力实在不足以攻克庆阳这样的坚城,估计只要几个冲锋就能把这座西秦重镇拿下来了。
于是夏军一面派人通知主力,一面则将野利齐这样的家伙派了出去,查探庆阳周围是否有秦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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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战,发生在庆阳城百里之内,相对于西夏西秦千里边境之上无数大大小小的战场的战斗,这一战显得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其残酷和血腥甚至无逊于现在已经被鲜血染成红色的延安城下,不过这一战之所以被人们所牢记,却是因为在这里面,是两个分属不同阵营,日后在战场上大放异彩的两个年轻人的第一战,这时赵石刚满十一岁,而李元翰,这位在另一个时空,曾在天狼原上与所向无敌的蒙古军血战十日,阵斩一个千夫长,六个百夫长,最后力竭战死在天狼原上,麾下数万士卒,直到战至最后一人,并无一人投降,令成吉思汗的四子拖雷感叹,自蒙古攻夏,从未遭此挫折的绝世名将,他今年也才十八岁。
第三百零三章完颜
第三百零三章完颜
金军中军大帐之中,完颜晓将身子斜倚在椅子上,一身描金的汉装儒服,正兴致勃勃的逗弄着旁边架子上的鹞鹰,神态爽适,一点也看不出为战事忧心的样子,一张白白净净的脸庞,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也没留发辫,看上去不像是个女真将军,到像是汉人的士子。
说起来,他的祖父便是汉人,只不过娶了一个完颜氏的女子为妻,在海陵王完颜亮即位的时候出过大力,又颇懂得进退之道,海陵王刚举起屠刀之际,便交卸了兵权,舒舒服服的到西京做起了行宫监守使,顺便远离了上京城的腥风血雨。
完颜晓的祖母算起来还是海陵王完颜亮的姑母,一日完颜亮心血来潮,想要见见自己这位久没照面的姑姑,完颜晓的祖母颇有姿容,不过完颜亮在这上面的名声可不大好,最是喜欢人妻熟女,尤其是带亲戚关系的,将一大群姑姨姐妹收拢在宫中,却闹的旁人家破人亡。
谕旨下到西京,一门老小都被吓了个半死,抗命是不敢的了,但将人就这么送入京师,恐怕是个男人都会觉得还不如死了好些。
说起来完颜氏的女子性情却都堪称决断,就在全家上下都沮丧欲死的关头,这位主母却是带着两个仆人悄然进了京,接下来的事情在后世的清朝也就司空见惯了,头上有些绿油油的完颜晓的祖父得了莫大的好处,全家被赐姓完颜,官品更是扶摇直上,直坐到西京副留守的位子上,这对于一个汉人来说,当时应该是没有比这更大的恩宠了,更是当朝的独一份儿。
但海陵王完颜亮将事情作的如此裸。丝毫没有后世雍正地那份圆滑,所以完颜晓的祖父也就没有海陵陈氏那份将绿油油的帽子换成似锦前程的魄力,不过三年也就郁郁而终了。
不过他这一族也算是在西京扎下了深厚的根基,完颜晓的父亲以及几个叔叔都在西京为官,而且官位都还不低,但毕竟是汉人家族,融入不到真正的女真贵戚中去的,在那些真正地女真贵族私下的话里。他们这一族被蔑称为汉奴,没有什么人愿意跟他们亲近。
完颜晓是长房次子,虽说有着四分之一的女真血脉,但自小受到正宗儒学教育的他可以看做是个汉人的。
完颜晓自小便以聪慧见称,十七岁时便在金朝那半吊子,而且时有时无的科举中脱颖而出,弄了个翰林学士的职位,金朝的翰林学士不像汉人地翰林学士那般是编纂史册或是为礼部所用的。金朝的翰林学士一般的出路都在监军上面。
历代金主都好像有这么个心思,汉人的士子都讲究忠君二字,这和那些手握兵权,动不动就瞅着皇位使劲儿地女真将领们完全不同,用起来让人放心的很。于是,完颜晓便开始了自己的监军生涯。
十几年的监军做下来,本来文弱地完颜晓到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金朝军中。若是不敢杀人,也就没有丝毫的地位可言,没有人怕你,又有主将提防,到了哪里都是寸步难行,跟那些粗鲁的军人们讲什么仁义道德,绝对是对牛弹琴,和汉人的军旅不同。金朝的监军是有一定兵权的,甚至在主帅远离或是因故不能视事的情况下,还能代主帅坐镇军中,要想镇住手下的那些将军们,就得敢杀人,杀地越是残酷,这些家伙们也越是敬畏,这是完颜晓十几年军旅生涯中总结出来的唯一道理。
他这人生性骄傲自恃。性情中着实带着些儒家文人那种高高在上。不与众人同的特点在里面,与军中那些粗鲁的将领们也相处不来。所以以杀立威便也成了一个必要的手段。
前天杀的那千八人并没给完颜晓什么特别的感觉,完颜亮死了,作为完颜亮心腹之人的萧可晋处境有些尴尬,完颜烈那位便宜表兄灰溜溜地回了西京,朝廷政局动荡,完颜烈不讨当今金主地喜欢,在这个时候秦军来犯,说实话,对于萧可晋和完颜烈来说都将是个机会,完颜烈可以就此机会再掌兵权,而萧可晋也可为完颜烈牵制,关键其实是要看,萧可晋仓促召集的这十余万大军能否将秦军击败……
这个形势完颜晓是看得清清楚楚地,若是萧可晋败了,则完颜烈再掌兵权就是定局,若是胜了,也许完颜烈被召回京师的日子也就不会太远了,到了那时,看重于他的萧可晋便可顺理成章的整理西京兵马,他完颜晓一族在西京人脉深厚,到时未尝没有进步的余地的。
至于说当面的秦军,他压根就没放在眼里,他见过西夏人的勇猛彪悍,也见识过塔塔儿人骑兵的狂野锐利,更和鞑靼人,契丹人的叛军见过阵仗,要说什么给他的印象最深刻,那就是汉军的一触即溃了,汉人能打仗?笑话,汉人守城的本事还是有些的,但让他们野战攻坚,也就是起点消耗敌军士气和兵力的作用罢了,还得担心败下来的汉军冲垮自己的阵型,说起来这种想法并不是完颜晓一个人独有,也是金朝上下的共识,便是汉军自己大多也是这么想的……
杀了那些败下来的什么先锋精锐,一来是因为要震慑军心,二来那个脏兮兮的契丹人竟然敢和他顶撞,不杀不足以平息他心里的怒火,再者说了,和汉人交锋还闹了个灰头土脸回来,留在世上也是无用……。
而现在,昨日的事情他已经忘的差不多了,他的心情也着实愉悦了起来,他喜欢看到部下那些无论是契丹人,鞑靼人还是女真人甚至是汉军将领们那敬畏的眼神,就像是看到围猎中被追的无路可逃的猎物缩成一团时的心情一样,杀上几个败军之将算什么?将来他是要统领大军,要作完颜宗斡以下的金国第一名将的人,名将是怎么来的?是拿人命填出来的,这个他最是明白不过的了。
“大人,热水已经备好了,是不是让……她们过来伺候……”
“不用了,啊……”懒懒的说了一句,冷不防却是被架子上的鹞鹰叼了一下,不过完颜晓却是不怒反喜,这只正宗的海东青是东边的人刚送过来的,性子有些野,但打起猎来却最是好用的一只,当年完颜宗斡大将军打仗的时候,每每肩头都是驾着一只海东青的,这东西不但可以侦查敌情,闲来还可以用来打猎,他自是记得紧的,所以每逢战事,他身边自也不会缺了。
那低着脑袋的仆人微微侧头瞄了一下,看见完颜晓的笑容,又赶紧将脑袋低了下去,这位大人性情喜怒无常,每每都喜欢拿人命说事,他们这些身边的仆人可都是战战兢兢的。
“让她们把水热着,传令下去,今天不走了,就地扎营,叫上保福几个,今天咱们怎么也得猎回几只大家伙,牛羊之肉腥膻,吃的都腻歪透了……”军中虽说不准带女眷随行,但金国此时军纪败坏,行军之中掳掠女子的事情再是正常不过,他一个堂堂的猛安万户,身边又怎会少了女人伺候?
一边随声吩咐着,一边站起身来,白净的面庞上也带了几许兴奋之色,他性好围猎,不为别的,他喜欢射杀猎物后那种收获的喜悦,追逐,跟进,收获,打猎可比打仗让人感到有趣多了的。
不一会儿功夫,一个粗壮结实的汉子已经走进大帐,这人叫保福,是完颜晓手下最得用的一个人,也是最投他所好的一个人,若不是这人是个猎户出身的汉人,不然亲军首领的位置非他莫属的。
“大人,一切都已准备妥当,不过……秦军先锋已经和咱们的斥候打过几次照面了,现在……”
完颜晓不在意的摆了摆手,“不妨事,有两万大军在此,秦军怎敢到此送死?保福,你跟我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了,怎的如此胆小?”
“是,大人的气魄岂是小人能比得了的?只是小人有些担心大人的安危,现在想来却是保福错了,便是秦军有千军万马到来,只要见了大人虎威,还不都得束手就缚?”粗壮汉子以和他相貌极不相符的谄媚神情恭维道。
听了这粗劣到极点的恭维,完颜晓却是哈哈大笑,极是受用的样子……
第三百零四章擒王
第三百零四章擒王
保福一只手上架着鹰,陪在完颜晓旁边,其他人都离的远远的,不大的林子里自从他们进来就弄的鸡飞狗走,各个方向呼啸连连,这已经都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套路,所谓围猎,便是其他人将猎物驱赶到完颜晓面前射杀,这种事情对于旁人来说颇为痛苦,但对于完颜晓来说就舒爽的紧了,白净的脸膛上微微带着些汗水,泛着红光,一双本来略显阴柔的眸子也灼灼生光,变得分外锐利了起来。
完颜晓射术并不算佳,二石的硬弓勉强挽的开,准头嘛就谈不上了,十几箭有三四中的者便算不错。
一只肥硕的兔子领着一家大小从林子中急急窜了出来,也许是常年没见过人的缘故,到了完颜晓马前十余步的时候还直立起身子朝这边张望了一下,这一下可为它带来了灭顶之灾,一支长箭疾飞而至,穿过它的脖颈扑的一下定在地上,四周立时响起一阵欢呼之声。
不理旁边保福不遗余力的吹捧,完颜晓纵马上前,探身下去已经抓住了今日第一个猎物,保福落后了几步,嘴中虽然好话没断过,但一张粗豪的脸上再无一丝方才的谄媚神情,而是看着完颜晓的背影,神情渐渐变得凶厉异常,一双粗糙的大手也紧紧抓住手里的硬弓,浑身绷紧之余,转头四顾,四周人等最近的也离这里有十余步远近,不过他的脸上却还是显出了些胆怯和犹豫。
这样的机会他已经有了不知多少次了,保福原姓杜,是西京大同外杜家村人氏,大金朝政日非,他们这些汉人百姓活的分外艰难,到最后不是成了旁人的奴仆便是成了佃户,为了不让儿子生下来就带着一个奴字。保福的父亲将他悄悄过寄给了一个远房叔父。
保福二十二岁时,叔父去世,他这个叔父无妻无子,颇懂拳脚,终日以打猎为生,临终之前将家中所有积蓄都交给了他,让他回西京从西京大族完颜氏那里赎回自己的家人,结果自然再是明白不过。保福回到西京,却是听说自己一家人包括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已然身死,不过是因为他那个素未见过一面地二弟惊了一下完颜家二少爷完颜晓的坐骑而已,这在大金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了,但对于饱怀希望的保福来说却如晴天霹雳一般。
灭门之仇不共戴天,仇恨烧红了眼睛的保福就在西京住了下来,所幸这些年两家虽有书信来往,但他的叔父向来不愿看到那些女真贵族的嘴脸。一直没带他回过西京,所以到也不愁旁人发觉他的底细。
先是处心积虑地结交完颜一族的仆役管家,后来还娶了一房完颜家的奴户为妻,渐渐的也能见上完颜家的管事几面了,知道完颜晓性好围猎。他便投其所好,开始为完颜家驯养鹰犬,他这人懂些拳脚,对打猎更是再在行也没有的。渐渐便也成了完颜晓的心腹之人,开始随着完颜晓到各处任职。
不过本来抱着一命换一命的打算地保福,在第一次准备下手的时候却是犹豫了,他害怕了,怕的要死,眼睁睁的看着机会从眼前溜过,勇气这个东西一旦消失了,想要再提起来可就难上加难了。现代有个形象的解释,那便是心理疾病。
一次,两次,随着完颜晓越加地信任他,机会不断的出现,但保福却一次也没有出手,这对于身怀大仇的保福来说绝对是个煎熬,午夜梦回之际。保福都为自己的怯懦惭愧地无地自容。甚至有时觉得这样活下去还不如死了的干净。
这次也是一样,随着完颜晓回身。保福的神色立即变换成了一脸的谄笑,这样的行为在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自然到好像吃饭喝水般顺畅,看上去方才的神情也好像只是幻觉一般。
手里掂着野兔,完颜晓摇了摇头,颇有些不满意的样子,“当年在上京城陪皇帝围猎,那阵仗才叫难得一见,千军万马环绕左右,围住的猎物什么都有,熊虎豺狼,山鹰燕雀,勋贵子弟将自己最得意地猎物献给皇上,换来各种赏赐,宴会之前,还会有武士比武,争那女真勃图录的称号,得胜者由皇帝亲自把酒,赐金刀以及鹰羽衣,国师为其祈福,官职低的还能人选宗女为妻,赐百户,多少勋贵子弟趋之若鹜……”
保福在旁边不住点头,作憧憬状,心里却已经腻歪透顶,这位假冒的女真贵族好大喜功,但本事嘛就算以他这样的人看来除了敢杀人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勇力更是不值一提,想来当时虽然与会,但也只是个看客罢了。
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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