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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道天龙-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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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武功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秦朝的进步越快,木婉清见了,越不相信他真的是在进步,钟灵也一样地不相信。要他解释,怎么解释?怎么解释似乎都只剩一个答案。
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容易得罪人,不解释又怎么解除误会?
两女这次只吵了几句,马上又合好了,又突然齐声道:“揍他!”
凌波微步闪动,八道箭光插身而过,秦朝明知这已经超出了木婉清的最大控制力,却发现自己说不出半句理由来阻止。若不用这一招,明知道在浪费箭支还射什么射?
“乖貂儿,拦住他。”
闪电貂经历多了,学聪明了不少,不再跟着凌波微步的精妙步法跑,那样只能左右瞎晃,晕头转向,现在改以抢占方位为先,充分利用速度和人数的优势,与两女三方面配合。
第一目标越来越明确,先减小秦朝的活动空间,别急着近身战。不然被他左晃右晃,不但闪电貂会跟着晕头转向,钟灵和木婉清也一样。也不愿再尝试,以前尝多了。
“追,快追。”
“不好,又上当了。”
“可恶,别又想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坏家伙,你不是跑得比我们快吗?快跑呀!”
“反正我们追不上,别白追了。”
两女嘴里一句接着一句,秦朝根本不敢相信她们的话,暗恼:“说什么‘别白追了’!”
果然!接下来不但没有别白追了,而且来了三套连环三箭。其中可能有一半已经脱离出木婉清的控制之外,她自己都不知道最终会射到哪里,秦朝自知情况更加危险了。
“男人的话不能信,女人的话更不能信,美人的话越美越不能信,男人被美人追击的时候更加信不得!赌不起。”秦朝边躲边跑,边试着总结经验。
脚踏凌波微步,忽而到了木婉清左边,忽而又到钟灵右边。
见两女隔开的距离变小,就找一个方向跳出来,不接招;见两女分开的距离太大,就利用中间的空间差与时间差,分而击之。
总之没必要在冒险中更加冒险,亲身尝试两女发挥出两面夹击的威力。
一旦反击,双手摸中了叫**;不反击,恐怕又成了扮猪吃老虎,不肯暴露武功。
在两女的一再纠缠下,手里又多了把自制的木剑。虽然更想学‘小李飞刀,但对两女怎么例不虚发?
一想再想。
最诱人都唯有放弃那想法,改换成现在的木剑。
剑尖装了一根特别制作的绣花针,可以提升刺击的威力。也可以用来减小刺伤。
实战中,招式越复杂的剑术越不敢轻用,大多数时候只用刺,灵感来自‘一剑流’。
不是不想学别人在战场上磨练招式,施展更复杂的高级剑术,认真起来总觉得那只是笑掉大牙的愚人之想。生死一线,谁有几百条命再来?除非练了传说中的《长生诀》。
有条件也最好别在战场上磨练,只在江湖上以战养战就已经十分之危险了。
生命都只有一次,皇帝如此,指导下也如此。江湖上越流行的武功越少用来拼命,更多用来保命。与战场上的武功相比,背向另一个极端发展。
一招拼命,十招保命;十招拼命,百招保命;百招拼命,千招保命
闪电貂终于近了身。
不近身它怎么咬人?
近身单挑,又得担心吃亏,只想牵制,等主人围上来再寻机报复。
攻守顿时易位,秦朝反过来追着闪电貂攻,逃避的换成了闪电貂。
凌波微步突然一个移形换位,闪电貂和秦朝面对面,皆身在半空。只一瞬间,互相又换了个位置。闪电貂来不及多做思考,只凭习惯又上了当——它不该趁机攻击。
攻击的范围本来就比躲避的范围要小,闪电貂身在半空中无处借力,时间只余下一招可用。如此一来,秦朝又可以很容易确定它的攻击范围,又一次利用木剑加针延伸了己方的攻击范围。而且木剑明显比铁剑要容易控制得多,只稍微活动一下手腕,剑尖就可以滑动一大段距离,轻易挡住攻击路线。随闪电貂距离接近,攻击的范围越来越容易确定。
闪电貂的速度越快,距离越近,时间越少,变化越简单。
见闪电貂又变得变无可变,木剑十分轻松地一刺就中。
当剑尖刺中闪电貂的时候,自动多出了闪电貂冲击的力量,双方之力合在一起集中爆发,伤害将不止翻倍。若非剑尖又稍稍偏了一偏,这一剑完全可以刺穿闪电貂的脑袋。
江湖中人鄙视战场武功粗鄙、简单,找死有余,变化不足。上了真正的战场,最管用的剑术,往往却是这种更简单更直接更残酷无情的杀人之技。只一剑,生死立决。
就算知道又怎么样?
秦朝发现,自己仍从心底里瞧不上杨家枪法之类的战场武功。
换了自己的‘一剑流’,却从一开始就寄予了厚望,希望它既可以战场称霸,也可以在江湖称雄。
是隧最危险也只属于小打小闹,比不得真正的战场,闪电貂还可以再‘死’上无数次,钟灵和木婉清仍可以不知悔改。
利用凌波微步躲了又躲,避了又避。自知绝不可以只守不攻,偶尔反击一下,让两女多些顾及,别欺人太甚!
秦朝知道,两女最厉害的地方都只胜在攻击力恐怖,闪避力远不及闪电貂。
两女深知,他最具威胁的攻击是像射箭一样瞒准了女人胸部高挺的玉女峰。
隔着层层衣服,两女峰顶跳动的四颗靶心挨了一剑又一剑,中了一针又一针,不时颤动。那程度虽然比那蚊子咬得还轻,但在此时此刻,绝对比砍断手脚更具威胁力。
两女很想和以前一样无视他的反击,只全力投入攻击,却没法不顾及。想来以前要不是没了顾及,将他逼得太狠,他也没机会如此反击。欺人太甚!
说欺人太甚,也是自己先欺人太甚。
木婉清心想:“钟灵说得对。对付咱女人的身体,当然还有更具威胁的地方,可那个度该怎么掌握呢?他那刺击已经很轻很轻了!”
“淫贼!”
“死淫贼!!”
“让一下要你命呀!”
两女口里不住地骂他,就是不肯收手。
真要说来,痒都不痒,比起命只一条,根本无关大雅。但在木婉清看来,一再败在这么简单无耻的无名剑术下,自己这亏吃得实在太大,怎么都吞不下这口气。钟灵也是。
两女越无奈,越无赖般纠缠不休,大占口头便宜,大骂秦朝不是男人,小气得要命,一下都不肯相让。
“别的能让,这能让吗?”秦朝心想,“一下代表了一条命,我让得起吗?”
不得已,只好继续面对两女的胡搅蛮缠。
两女和闪电貂都不会只守不攻,但又不好攻击多了,那等于给他也创造了更多攻击机会。
不然也不用一次次中剑。在秦朝看来,那等于送上门来挨剑,说不知道是自欺欺人。所以觉得,两位美女骂那所谓淫贼,自己最多只占一半,毕竟自己一直是在被动反击。
可惜,自己既不敢多用力,也不敢用多了。
如此轻!如此少!都被缠上了,脱不了身。
木婉清的袖箭大占优势,却因为数量的消耗大增,成了此时最大的短板。以往只用来偷袭别人,一招三箭,立决胜负,要求的主要是质量。现在换成正面的持久战,就算可以把袖箭的数量连续翻倍,仍会跟不上消耗,质量反而显得不再那么重要,此时最重要的是数量。袖箭上的剧毒反而是越轻越好,不用毒最好。不是不可以放弃攻击,那等于又一次宣布停战,虽然不用担心继续中剑,却也让人觉得更不甘心,总之是吃了大亏。
第七章 书到用时方恨少
木婉清感觉胸部又涨得很厉害,一再提醒自己那主要只是心生错觉,仍感觉很真。
“恶贼,你再敢刺一下试试,我要你的小柳十倍百倍偿还。”木婉清突然又甩出惯用的杀手锏,一再百试百灵的杀手锏。顿时再不用担心秦朝的攻击,心中一松,痛快多了。
“乖乖貂儿,快上,报仇的时候又到了。”钟灵又把闪电貂当暗器掷。
闪电貂貌似听得懂人话。它懂得记仇不奇怪,懂得咬人不奇怪,但还懂得戏弄人,懂得趁火打劫,按主人的心意而动,那才是最奇哉怪哉的地方。但若懂得人话,就又不奇了。
两女开心起来又起了别的心思,边追击,边分心研究秦朝那凌波微步。
表面很容易学,似乎小孩子见多了都可以学,但真的有那么容易吗?
两女没直接问秦朝,最多都只肯偷学。很像秦朝学医的时候,极不愿直接询问医师。见到可以提升实力的机会,两女为什么要放过?
尝了又尝,乐此不疲。收手不如算作从秦朝身上收回一些债,收回一点利息。
今天早上,秦朝之所以不肯比试轻功,既因为胜了会加大两女的重视,既因为败了会加大两女的轻视,怎么算都不划算。到了不得不比,比都比了,仍想着最好是以平局收尾。
两女却一直都不肯平局,用尽了力,跑得越用力越容易累。
另一边,却见秦朝越跑越精神。两边的对比越来越明显了。
秦朝想承认自己败了都不行,承认是虚伪,不承认也虚伪。
比轻功成了比持久。在这方面,秦朝连傲视群雄的乔峰都有信心比一比,对钟灵和木婉清,自然是比都不用比就知道结果。表现得越厉害越被误会,以前就好像是在一直藏拙。
两女像童心未泯,以为他藏了拙,像捉迷藏一样找上了瘾,迷底是隐藏的真正实力。
对他的实力,就连两女的母亲,‘修罗刀’秦红棉和‘俏药叉’甘宝宝,先前也都有过不小的怀疑。直到那晚秦红棉随手点了他的穴道,使得怀疑立即减低了一大半。
两女的轻功系出同门,爆发厉害,长于弹跳力,但持久不行。其中又以木婉清为最。
两女的母亲曾同门学艺,钟灵的父亲‘马王神’钟万仇却不是同门。
‘马王神’早年最擅长轻功,速度和持久都能媲美马中之王,凭之在江湖得名‘马王神’。
他的轻功最好,木婉清也没得学,所以需要宝马‘黑玫瑰’代步,弥补持久的不足。
钟灵无须宝马代步,持久力不足的缺点貌似已经用父亲的轻功来补足。但如果用来与凌波微步比试,就像拿普通美人与绝世美人比试,很自然地又开始显露出种种不足。
钟万仇的攻击大半在于毒功,钟灵的攻击力则大半在于闪电貂。这类手段最厉害都属旁门左道,上不得台面。其实钟灵应该把闪电貂秘藏好,放在关键的时候用。不用则已,用了就要杀人灭口。不然别人知道后多了防范,猜出闪电貂吃各种毒蛇长大,可用克制蛇毒的蛇药克制,钟灵的攻击力便会弱掉大半。一旦碰上生死大敌,便等于提前丢了半条命。
生死之战,分毫必争,何况丢了半条命!
说着很容易,表面貌似极为合理、简单,其实钟灵的表现很正常,反而是秦朝显得很不正常——一会要顾及这,一会要顾及那,首尾两端。
他那样似乎很累心,心很累,也不见得能有什么大用。
谁要得了《九阴真经》,谁不担心暴露?换了凌波微步,秦朝起初也很担心暴露,但有轻功不用,久了怎么忍得住!换了北冥神功,忍不住都要忍。但要忍住不用,也不可能。
硬要钟灵忍住不用闪电貂,不出万劫谷,似乎也不可能。不用就没用了。
按理越上得了台面越不该拿出来炫耀,但不该炫耀就不炫耀了吗?不该拿出来炫耀也炫耀了。钟灵可以不怎么担心,秦朝却没法不担心,生怕提前引起逍遥派前辈高人的注意。
最怎么担心,最怎么小心,最怎么资深宅男,仍然很快就受不了山中的野人生活。
一入江湖,身不由己。秦朝有苦自知,自己就呆在一个小镇的一间小酒楼说书都禁不住一再多嘴多舌,暴露的秘密越来越多。而且早就想要更快离开小镇闯荡江湖,干些大事。
硬要自己忍住,废了一身逍遥派的武功都没用。既不好一个人躲到深山老林里不见外人,也不好见一个杀一个不断杀人灭口。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不会有什么十全十美。
江湖上纷争不断,最被动也没用,不如更多掌握主动。积极些,主动融入江湖中。就算一次次在刀口下好运不死,也别以为自己是不死的主角。谦虚点,就算半个小虾米好了。
初入江湖,快乐在于能不断获得进步,拥有更多更大的能力,做好更多曾经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情,比如说: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结下更多朋友,击败更多强敌。
当然,作为一个男人,怎么能少得了美人相伴。不过,群花各有其美,一辈子都观之不尽。一入江湖,最最关键,无疑是用最快地速度提升最多的武功。不然,随便来一个了解逍遥派武功的前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就晚了!想想,别人又没来,有什么好担心。
昨日不也白担心了!
等等等,等别人刀下留人吗?
不!
等等等,等到死了亲友,怎么都救不回来了,才开始有动力爆发了吗?
不!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少想些,其它想多了就想多了,秦朝没办法不多想,将希望全寄托在更加虚无缥缈的运气上。
书到用时方恨少,武功也是。对于修炼的动力,杀妻夺子之类的仇恨是有助于增强,但不应该等到事情真正发生了再来后悔,那根本无助于保护自己的亲友,动力最大又有何用?
别人可以讨厌别人用武功杀人,见不了武功害人的一面,自己便也不想修炼武功了。
秦朝不可以。如此良机,浪费实在可惜。要么一开始就不修炼,要么就好好修炼。
既然已经开始修炼武功,就别再不情不愿。理由最好,也别再不情不愿,一个劲说什么人人平等,杀人不对。武功不只可以用来杀人,也可以用来救人。
更重要是对个人来说,也是鲤鱼化龙的机会。最小也至少多了一丝一毫,更接近仙佛之类的追求。距离成仙成佛最如何遥远,有机会从一丝一毫的成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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