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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人一家亲-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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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哥哥揉了揉我的头发,动作很温柔,他笑着对小爸爸说,爸你也很宠我啊,但从来没害过我啊。
小爸爸不再说话了,叹了口气,走回了卧室。
看着小爸爸的背影,我只想大吼一声:小兔哥哥,你真的太棒了!
小兔哥哥救了李乐后,李乐更加喜欢他了,一天到晚老是缠着他。
在我们面前李乐嚣张得很,在小兔哥哥面前他却装出一副乖巧的样子,我最受不了他这个样子。
记得有天晚上打雷闪电的时候,他抱着枕头来到小兔哥哥房里,装作很害怕的样子要和小兔哥哥一起睡,小虎哥赶他出去,他却扑在小兔哥哥怀里大叫害怕,硬是流下了几滴马尿,小兔哥哥心软了,抱着他哄他入睡,小虎哥差点郁闷死,从此以后晚上睡觉前总是把门反锁着,以免他又闯了进来。
小虎哥带小兔哥哥出去玩,他也喜欢跟着,不让他去,他就抱着小兔哥哥流眼泪,那样子别提多可怜了。除了小兔哥哥,家里人都知道他是装的,可小兔哥哥偏偏就吃他那一套,他一哭,什么事都顺着他了,气得小虎哥很不把他掐死。
每当看到这一幕,我就开心得不得了,我承认我在幸灾乐祸,谁叫小虎哥总是对我们凶巴巴的,只要有李乐在场,他就别想和小兔哥哥过二人世界。
小虎哥毕竟是个大人,李乐最终没能斗过他。
小虎哥把小兔哥哥带去北方了,他们走的那一天,李乐哭得像个泪人,这回他没有假装,他真的哭得很伤心,我看了都替他难过。
他抱着小兔哥哥的腰不让他走,可这一次小兔哥哥不能依着他了,他们是去上学,又不是去玩,总不能带着他吧。
小兔哥哥走后李乐消沉了几天,只是几天而已……
没过多久,他又活了过来,总爱欺负我,我真怀念他意志消沉的那段日子。
刚才被抢走的洋娃娃肯定会被他拆成几段,等会吃了晚饭,我还要去花园里为洋娃娃挖一个坑。外面好像正在下雨,要是把衣服弄脏了,不知道小爸爸会不会骂我?
不过这段时间小爸爸没精力管我们,他又怀孕了,肚子已经很明显了,他说再过三个月宝宝就要出生了。
我希望他肚子的小孩是个妹妹,这样就有人陪我玩了,而且我们姐妹两人可以联合起来对抗李乐,不能总让他压在我头上!
我叫李夏天,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我是夏天出生的,我喜欢含蓄的、有意义的名字。
我算了算时间,妹妹出生的时候是春天。
前几天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跟大爸爸说,让他给妹妹取“李春天”这个名字。
没想到大爸爸爽快地答应了。
嘿嘿,我是故意的!
作者有话要说:zale同学说要看小公主的独白,应她的要求我就写了一篇,嘿嘿
晚上更新新文,明天在更新下一篇番外(^o^)/~
46
46、番外二 。。。
林苏很笨,大家都知道。
进入初中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和同龄人不一样,似乎总跟不上别人脚步。
一道数学题,别人听老师讲一遍就会了,可他却听不懂,上数学课对他来说就像听天书一样。即使是这样,他也没想过放弃,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下午放学后回到家里再把笔记拿出来反复温习,实在弄不懂了,李博学会教他,所以他勉强能跟上老师的进度,只不过他学得很吃力,在学习方面比别人花费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勉勉强强进入高中,他还是和李博学在一个班里。
进入高中后,课业负担加重,林苏常常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还好有李博学。
李博学一直在帮助他,为他补课,给他鼓励,使他的功课没有落下。
在生活上,李博学照样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早上把热毛巾和牙刷准备好了才叫他起床,帮他穿好衣服,看着他刷牙洗脸,再带他去学校上课。
在学校里也寸步不离地陪着他。
上课、吃饭、逛图书馆、做运动,就连上厕所也跟着,一天二十四小时两人完完全全的泡在一起。
青春发育期,身体悄悄发生着变化。李博学发育得早,看起来比同龄孩子要成熟得多,五官俊朗,长得像他爸爸,个子又高,特别帅气,林苏站在他身边就像一个还没发育的初中生。
长大后的李博学变得内敛沉稳了许多,不再嘻嘻哈哈,好像有了自己的世界。
小时候他常对大家说林苏是他的媳妇,长大后这样的话便说得少了。
不是他忘了孩童时的约定,而是他猜不透林苏的想法。
林苏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迷迷糊糊的,你说什么他做什么,看似乖巧听话,却从来没表露过自己心中最真实的想法,李博学只知道他很依赖自己。
凡事不能强求,李博学想用另一种方式来守护他。
看着他慢慢成长,淡淡相处,默默关怀,等着他自己开窍。
高三下学期,李博学获得了保送名牌大学的资格。
接到消息的那天晚上,全家人开心地为他庆祝,只有林苏有些闷闷不乐,看样子在笑,其实眼里全是掩饰不住的落寞,李博学把这一切全看在眼底。
睡觉时,林苏还是想平常那样,笑着说一声晚安,爬到床里面,盖好被子,对面着墙壁酝酿睡意。
李博学伸出手从后面抱住他的腰,把他拉到了自己怀里。
懂事后,应该说进入青春期之后,李博学再也没对林苏做过这么亲密的动作,他怕自己把持不住,他不想伤害林苏。
但他又不愿意和林苏分房睡,心里的躁动忍一忍就过去,他要时时刻刻和林苏呆在一起。
李博学搂着林苏,把脸埋在他的后颈窝里,轻轻地问:“小兔,你不开心吗?”
林苏没吱声,身子却颤抖起来。
微弱的抽泣声在屋内响起,让人听了有种说不出的心痛。
李博学伸手摸了摸林苏的脸颊,湿润冰凉。
李博学把他转了过来,看到的是一张挂满泪水的脸。
心抽痛不已,李博学又问:“你怎么了?”
林苏抹了抹泪,笑的难看,“没什么,一直忘了恭喜你,你真的好棒。”
看着林苏强颜欢笑的样子,李博学心疼得要命,这一刻他似乎明白了林苏伤心难过的原因,他被保送到名牌大学,意味着两人将要分离。
李博学心里难受,嘴上却安慰着,“你要努力哦,将来我们要一起读大学,一起工作,还要……”
“不可能。”林苏打断了他的话,眼泪哗啦啦地往下流,“我考不上,我怎么努力都考不上……”
颤抖的声音忧伤而绝望,眼泪顺着脸颊滴到枕头上,沾湿了好大一片。
林苏哭得伤心,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着。
“我考不上……”
“我真的考不上……”
“不会的,只要你努力就能考上。”李博学把他紧抱着怀里,不断亲吻着他的脸颊。
心,从来没有这样疼过。疼到全身痉挛,疼得无法呼吸。
李博学也哭了,他也知道以林苏的能力能考入大学就算不错了,名牌大学对他来说实在太遥远,两人想要继续在一起也很困难。
如果真的要和林苏分开,李博学宁愿放弃保送生资格。
“什么保送生、名牌大学,我不稀罕!”李博学看着林苏,用认真的语气说道:“小兔,我不了解你的想法,所以有些话也不敢对你说。我很喜欢你,从小学到现在,喜欢了九年,我一直在等你慢慢开窍,现在我不想等了,我会陪着你,以后你读什么大学我就读什么大学,你将来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永远都不会和你分开。”
林苏傻愣愣地抬头,过了好久才说:“要是我考不上大学,你也不读了?”
李博学望着他笑,语气坚定,“是的,不读了。”
“那不行!”林苏猛摇头,“这么好的机会你不能放弃!”
“如果你想让我继续读下去,你就得努力,必须有自信,相信自己能考上大学。”李博学一边帮他擦眼泪,一边开导他,“即使将来我们不在同一间大学,但我们要在同一个城市里,我们还可以在外面租房子,还是天天在一起。”
“哦。”林苏点点头。
“别难过。”李博学保证,“我不会离开你的。”
这个晚上,难忘而又美好。
林苏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哭得那么厉害,一想到要和李博学分开,他心里就难受。
两人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早已将对方植入心底,谁也离不开谁。
他不太理解爱的含义,他只知道李博学就像是他最亲的亲人,无法割舍。
所以临近高考的日子里,他铆足干劲拼了命地学习。
每天只睡五个小时,除了学习还是学习,考完试后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
最终他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真的凭着自己的能力考上了大学。
通知书寄到家里的时候,全家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之前填志愿的时候是李博学教他填的,所以他们考到了同一个城市里。
大学生活开始了。
正式开学后的一个星期,李博学来到了林苏的学校,发觉他和室友相处得不错,大家对他很好,知道他容易犯迷糊,便特意的照料他。
这本来是件好事,见林苏和别人相处得愉快,李博学的心里却有些不舒服。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认识了没多久,那些人为什么要对林苏这么好?
林苏长得漂漂亮亮的像个小姑娘,性格温顺乖巧惹人喜欢,他怕那些室友打林苏的歪主意。
特别是睡在林苏上铺的那个人,一看就不怀好意。帮林苏打饭打开水,上自习帮林苏占座,一起吃饭,上自习,逛图书馆,整天形影不离。
李博学总觉得自己原来做的事全被那个人做了,长期下去林苏对他产生了依赖怎么办?!
当天晚上李博学没有回去,在学校门口找了一家小宾馆,拉着林苏住了进去。
刚进房间李博学就吻住了林苏,激烈地法式热吻,把林苏吻得晕头转向。
半响,放开他,问道:お稥“你是我的什么?”
林苏懵懵懂懂地望着李博学,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李博学用身体和手臂把他困在墙角里,压低声音说:“你是我媳妇,这两年我没提,你就把你自己的身份给忘了?”
林苏摇头又点头。
摇头代表着他从没忘记小时候发生过的事情。
点头代表着他承认自己是对方的媳妇。
李博学哪能知道他心中的想法,看他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就来气,低下头,用自己的额头抵住他的额头,“我就知道你忘了!我要惩罚你!”
不给他争辩的机会,再次吻了上去,这回的吻比上回还要激烈,舌头钻入口腔肆意乱搅,纠缠着,吸吮着,如狂风暴雨般毫不迟疑的攻城略地。
林苏又被亲晕了,完全瘫倒在李博学的怀里。
趁着他头脑发晕之际,李博学霸道地宣布。
“记住,现在你是我的媳妇!虽然我不能天天陪着你,但每个星期我会过来看你。和同学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自己的事自己做,别让他们总缠着你。”
“每天给我打三次电话,早中晚各一次,汇报一下你的生活情况,每天吃了什么,做了什么都要告诉我。不要总等着我联系你,主动点,知道吗?”
一通热吻之后,林苏的大脑已经当机,说什么,他都点头,还是一副傻乎乎的样子,李博学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把自己的话听进去。
反正该说的都说了,说出来后,心里倒放轻松了一些,如果不是怕他会怀孕,李博学真想马上把他给办了,在他身上打下烙印,让他真正的成为自己的媳妇,看得着也摸得着的媳妇,这样今后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总之,两人的关系就这么定了下来。
林苏是个乖巧听话的孩子,李博学说的话他全记住了。
回到学校后,他开始和同学保持距离,自己去食堂买饭吃,自己去教室里上课。
迷糊是他的天性,出门忘带钱这种事经常发生,就连饭卡也会落在寝室里,他往往要来回跑两趟才能买到饭菜。
去教室上课也一样,学校太大,每一门课都有特定的教室,最开始走错教室的事几乎天天发生,时间长了他也变机灵了,认准自己的同学,别人怎么走,他悄悄地跟在对方身后,从此再也没有走错过教室。
每天给李博学打三个电话,早上起床打一个,中午吃完饭再打一个,晚上睡觉前打最后一个。规规矩矩的,绝不多打一个。
做了什么,吃了什么,全部汇报给他听。
而且汇报得相当详细,比如吃饭时吃到一颗小石子把牙磕疼了啊,上课时一不小心睡着了跌倒在地上啊,走路时想问题想得太出神结果撞到树干上把头撞了一个包啊……
听了他的话,李博学觉得好笑又心疼。
连忙问他疼不疼。
电话里传来一阵欢笑声,他说,一点也不疼。
心中涌起一股莫名感动,能认识林苏,李博学觉得这是上天赐予他最大的福分。
一个智商不高的孩子,从没放弃过自己。
他笨,却一直努力的生活着。
看似柔弱,其实比任何人都要坚强。
作者有话要说:下篇还是小兔(^o^)/~
47
47、番外三 。。。
林苏的生活很简单,上课、吃饭、睡觉,活在自己给自己编织的小世界里。到了周末,他也不和同学出去玩,老老实实地呆在寝室里等着李博学来找他。
北方的冬天比南方来的比较早一点,刚进入十二月皑皑白雪将整个城市扮上银装,气温已经降至零度以下。
过不了多久圣诞节就要到了,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去为自己心爱的人送上一份礼物是件有意义的事情。
学校里流行起织毛衣,女生们聚在一起,一边交流技术,一边把爱织进毛衣,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林苏看见了,去超市里买了几捆毛线和几根棒针偷偷地躲在被子里织毛衣。
他从来没织过毛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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