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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王者无双-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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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打架的时候不能用腿脚功夫,不守规矩?守规矩的话,我就不当这个草寇了。



历练之章



第127章 奇特的少年草寇



你们还是一起上吧!”蓝枫对着那些佣兵酷酷地说道



“上,干掉这小子!”佣兵们狂怒了,如果不是蓝枫不守规矩的话,他们也许还会不好意思一起上,并且虽然蓝枫那一脚有点出人意料,但是他三两下就解决了一个佣兵,是不争的事实。



其实力,不可小视!



蓝枫很兴奋,他今天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人打架,不对,是找人练招,修炼武技……



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迎向冲过来的佣兵们,蓝枫并没有使用任何的魔晶技,也没有使用任何的内力,纯粹用招式来应敌,既然是练招,那就要舍弃一切……



身若游龙,剑亦如游龙在众佣兵间飞舞,劈,刺,斩,挑……



用最简单的招数,达到最有效的成果,这就是蓝枫现在所要追求的,无需华丽,只需简单有效,用最小的力量击倒对手。



“啊!”



“嗯!”



……



惨叫,或是大声或是沉迷,一声声的响起,草原之上,一个少年立在微风之中,而他边上的草地上,躺满了一群哀叫着的佣兵。



商人们看着眼前的画面,心中的想法只有四个字形容——难以置信。



他们看到一个少年,竟然在被一群佣兵围攻的情况下,将佣兵一一击倒,并且还没有使用任何的大招,仅仅靠着那没有出鞘的剑。还有拳头与双脚,就这样将这一群身经百战地佣兵全部打倒在地。



靠,打架果然是伤身的!



蓝枫暗骂了一句,他虽然将佣兵击倒,但是他自己也受伤,呃,轻伤,毕竟不使用任何能力的情况下,光光是练招。的确是避免不了受伤的事情。



不过为了磨练武技,蓝枫还会继续,并且以后还会一步步的增加难度,到时候可能会受到更重的伤。但是这是必须的。



没有人可以不经历受伤这个必经程序,而直接成为一个武林高手,套用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



任何事,任何成功,都需要付出,你付出的越多。得到地也越多,也会越成功。



“现在,你们该相信本少的话。留下买路财。还有现在每个人都要留下身体上的一点东西。不然本少以后怎么出来混。”蓝枫很平淡地说道。



“啊,不要杀我们!”蓝枫的平淡让那些商人感到害怕。感觉蓝枫好像会一言不合就会杀了他们,于是他们马上将那些钱财货物展现在蓝枫地面前。



这些人就是好糊弄,吓一吓就马上跟你“合作”,蓝枫心里暗道,不过脸上却没有任何的表情,走过去拿走一些财物,完成他的打劫任务。



还有,现在该让他们留下一点什么东西呢?我可不是吓唬人,我说的话,向来是说到做到,嘿嘿,就这样,就留下那样东西……



……



“公子,你地衣服怎么破了,啊,你怎么还受伤了?”蓝枫背着满满一皮包东西回去的时候,衣服的破损还有血迹,都让紫晶感到紧张万分。



“皮外伤而已,今天去打劫了一个商队,拿到一些东西,你看看有没有用。”蓝枫微笑着回答道,然后将皮包交给紫晶。



而紫晶并没有接过来,因为她在听到蓝枫的话之后,就在那里发呆了,打劫商队?这到底是什么跟什么啊。



“公子,你去打劫商队做什么啊?你是贵族,怎么能去做这样地事情?”



“贵族?我从来就不当自己是,打劫商队,当然是为了抢东西。”蓝枫很干脆地回答道。



“……”紫晶没有话语了,一个没有贵族觉悟的贵族,她能怎样,并且这个人还是她的公子,虽然只是临时地。



还是看看,都抢了什么东西。紫晶接过皮包,打开一看,里面都是衣服,还都是女孩子地衣服,虽然都是新衣服,但是这一包衣服价值并不是很高。



还没有小姐给地一天的生活费多,公子不知道搞什么,去抢什么啊,还受了伤……



啊,受了伤,紫晶立刻跑进去,准备东西帮蓝枫处理伤口



另外一边,当那个小商队到达目地地之后,引来一群人的围观,眼中充满了好奇,而中间正巧有人



中的商人,上前问道——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现在流行光头吗,怎么整个商队全是光头,连女眷也是一样?”



“哎,别提了,我们在落日草原遇到一个变态的小子,一个人击败所有人,打劫我们一些货物,还把我们全部剃成光头。”



原来蓝枫所要留下的东西,就是头发,每个人的头发,男女都是一样的对待。



经过这一次,蓝枫的事迹开始流传开了,已经有人知道在落日草原上,有一个看似公子哥的行为奇特的少年草寇。



并且以后的日子越传越广,只因为这个少年草寇还在继续打劫,每次打劫的数量不多,也不会伤人性命,但是却必须与之打上一场,不把你的佣兵全部打趴下,他是不会结束。



这还是最不奇怪的地方,最奇怪的是,他有着一把魔晶剑却从来不用魔晶技,有着一身的武技,却从来不用斗气,就算佣兵们使用了大量的斗气与魔晶技,他还是依然不用,拼着受伤也不会用。



这让很多人都怀疑,这个少年是一个不会斗气的,只是靠着肉体力量去应敌。



甚至到现在,这个少年草寇都没有拔剑,一直都是用连着鞘的剑来应付,这让那些被少年击败的佣兵,都感到脸上无光,尤其是那些还是用了斗气与魔晶技的佣兵,更是无地自容。



而蓝枫在这段时间里,一次次的去打劫,对象越来越大,以前只是打劫小商队,后来已经打劫大型的。



同时,他受的伤也越来越重,让紫晶每次都心痛好一阵子,默默地为蓝枫处理伤势,而她的医术也在这段时间里快速提高,整天要照顾受伤的蓝枫,不想快也不行。



不过让紫晶奇怪的是一件事,每次蓝枫受伤回来之后,第二天又生龙活虎,完全不像一个受伤的人,伤口也愈合的很快,而最奇怪的是,伤口到最后都会消失不见。



蓝枫身上的伤口只有最近的那些,以前的全都消去了痕迹,这让紫晶想不通,只能将蓝枫列入怪胎一类。



皮肤比女人还好,让所有女人妒忌不说,连伤疤都留不住,这不是怪胎又是什么?



蓝枫与紫晶在落日之城的生活就这样慢慢过去,一个每天出去打劫,一个每天学习医术,帮另一个处理伤势,做一个私人护士。



一个的武技在极速提高,而另一个的医术也随着快速提高……



时光如斯,一转眼就过去了大半年,此时的落日草原上的一处,一个草寇团伙正埋伏在草丛中,准备打劫路过此处的商队。



当商队出现在他们视线的时候,草寇们蠢蠢欲动,留着口水看着这慢慢过来的“大肥羊”,但是这“大肥羊”靠近他们的时候,他们却看到了一个最不想要看到的人。



“靠,又是那个独眼疯子!放他们过去。”



千万不要让这疯子发现,不然我们这次又要去看医师了。所有的草寇都在祈祷,他们不想被这个被他们称作“疯子”的人发现。



但是他们却很悲哀的发现,自己这些人躲不过那个疯子的一只眼……



“出来吧,不要躲着了,不然我就放火烧掉这片的草原。”一个一只眼睛戴着黑色眼罩的少年,看着那些草寇藏身的地方微笑着说道。



倒霉,被发现了。



那些草寇暗骂一句,很是整齐的立刻现身,因为他们已经收过很多次教训,知道这“独眼疯子”说得出做得到,不然他们也不会叫他疯子。



“疯……呃,枫少,今天你又带队过草原啊,那我们马上走。”草寇头领笑嘻嘻地说道,然后就直接转身逃跑,而其他的草寇也是与他动作一致,转身就跑。



“你们跑什么,来打劫吧,这是你们的专业啊。”那少年大喊道。



靠,不跑才怪,留着这里只能挨揍,打劫不到东西,还要花一大笔医药费,并且那医师还是你小子的侍女,绝对不便宜你小子。



自己将别人打伤,让侍女治伤赚钱,这种无耻的事情天底下也只有一个人做得出来……



历练之章



第128章 疯狂的一夜



哎,真是没意思,怎么就没有人来打劫。”草原的着黑眼罩貌似独眼的少年骑着一匹马,在那里感叹,而他的身后有一个商队。



商队的其他人却对这个少年无语,一路上被这个少年带着走,绕来绕去,说是为了避免碰到草寇,但是一路上却经常遇见草寇,绝对是他知道这些草寇的位置,特地去撞他们。



要不是那些草寇看见他就跑,商队的人都怀疑,他是带着自己被人打劫的。



要问这些商队为什么会愿意跟这这少年,没办法,这少年是保护商队的人,还是强行保护的,先是将商队的佣兵击败,然后说自己这么强想要保护你们,分文不收,这样的好事都被你们撞到了,你们应该感谢上天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商队能拒绝少年的“好意”吗?答案很明显,是不能的。



非但不能,商队还要“感谢”少年的好意:“这位公子,谢谢你一路上的保护。这里已经安全了,我们下次再见吧。”



不对,最好是永远不要再见!商队的所有人都暗自说道。



“下次,应该没有机会了!”少年说出了让这些人感到幸福的话语,每个人都在暗叫,真是太好了。



“小舞,我们回去了。”少年对着空中飞舞着的小鸟喊道,小鸟飞下来停在少年的肩膀上,接着少年就策马驰骋在草原之上,而他跑的方向是——



落日之城!



果然。这个少年是草寇,并且还是传说中地那个……



没错,这个少年就是蓝枫,他现在已经不再是专门去打劫商队,而是在打完商队之后,又保护他们过去,遇到草寇过来打劫,他就冲上去打一场。



因为商队已经不够他练招了,他需要更多的人。而草寇这些亡命之徒,是最好的选择。



而蓝枫之所以没有离开这里,也就是因为这个,这里是一个练招的天堂。相信别的地方在也找不到类似的地方,既然有这样的地方,蓝枫不将其的潜力全部发掘出来,又怎么会轻易离开呢?



不会。当然是不会。



游历,就是找修行的地方,在找到一个修行地地方,就要好好的利用。就算花掉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也是有必要的。



现在有一个问题。蓝枫怎么会戴着眼罩。被人称之为独眼疯子。难道他在练招地时候,不小心被人废了一只眼睛吗?



如果是的话。那不是成了异世的聂风吗?



……



回到落日之城后,就回到悦来客栈,回到那个小独院,这里已经成了蓝枫在落日之城的家,这大半年都住在这里,不过,这并没有让悦来客栈地老板开心,找到一个长期住客。



只因为,这个住客实在是太独特了,惹来一大批的麻烦,以前有一段时间,整天都有草寇团过来兴师问罪,问蓝枫为什么要阻碍他们发财,而结果都是一样,被蓝枫赶出去,或是用拳头,或是用剑鞘。



到最后,没有人敢对此说些什么话,也没有人敢找蓝枫麻烦,甚至也不敢找紫晶的麻烦。



这并不是那些草寇守规矩,而是因为蓝枫在之前做出一件很疯狂的事情,让大家不敢去招惹,蓝枫那个独眼疯子地名号也是从那件事而来的。



话说在蓝枫与紫晶在落日之城的两个月后,一天蓝枫回到小独院中,发现紫晶不在院子中,开始他还以为紫晶买东西没有回来,虽然说她从来没有一次在自己回来地时候不见人影,不过凡事都有第一次,所以他也不怎么在意。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不对劲了,天都快黑了,晚饭地时间也到了,这个时候紫晶无论在做什么事,都会先给自己准备晚餐,而不会消失不见。



于是蓝枫就开始去找寻,经过几番查询,他得到一个信息,在离客栈几条街远地地方,有一个少女被一群草寇抓走,而穿着打扮与外貌特征都与紫晶一致。



蓝枫问清楚那些草寇是属于什么团体的,就马上冲了过去,紫晶还在他地保护范围之内,他绝对不予许她发生什么意外,所以不管这个草寇团体是什么,他都会将人安全的带回来。



而这个草寇团体不是别的什么小团体,而是落日草原上最大的草寇团体——草原之狼,成员过万,高手亦不少,总部就在城中的狼之区,整个区都是草原之狼的地盘,每个路口都有重兵把守,而团长居住在中间的大院。



当时,蓝枫来到狼之区……



“你们今天是不是抓了一个少女?”蓝枫不管那些草原之狼的巡逻小队问他是什



就直接开口问道。



“少女?我们每天都有抓,不知道你说那个,你想加入到我们行列,想要享受少女的肌肤吗?不过,你要想轮到,还早着。”一个巡逻队员淫笑着说道。



蓝枫淡淡地问道:“你只要回答我,今天你们有没有在落日之城的狐之区抓一个穿着紫色衣服的少女,有,还是没有?”



“有又怎么样,没有又怎么样?”那巡逻队员很嚣张地问道。



“有,就带我过去找人,没有,那你就可以滚了。”蓝枫很平静地说着,一点也不觉得这句话可以刺激一群人的怒火。



“小子,你敢来这里撒野,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那巡逻队员怒叫道。



“烦!的确烦,所以你给我安静一点。”蓝枫突然一拳将那巡逻队员打晕,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将其他人一一打晕,最后剩下一个清醒的。



“看着我,告诉我,你们今天有没有抓这样一个少女?”蓝枫双眼一红,最后那人马上就变得迷漫,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只知道回答蓝枫的问题。



“有,在下午三点左右,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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