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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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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全阴 。。。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比较过渡,大家耐心一点哈
 
  走出陶吧,沈固若有所思地问:“海长生的话靠得住吗?”
  
  钟乐岑想了一下:“我想,应该还是可信的。我是说,她没有骗我们。”
  
  沈固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你说那个谢竹君有可能骗了海长生?”
  
  “不是没有可能啊。妖和鬼,虽然没有什么利益上的冲突,但也不是什么至交好友,当然有可能不说实话。而且海长生是有安全证的妖怪,在这一点上就跟游魂野鬼不一样了,她可能把谢竹君当成朋友,但谢竹君恐怕会防备她。龟类是一种很温和的生物,虽然它们的寿命很长,见识很广,但心地仁厚,一般也不愿意用恶意来猜度别人。”
  
  “你觉得那个谢竹君有哪一点在说谎?”
  
  “就是她的死因。什么叫不小心烧死在瓷窑里?我跟你说,要是说砖窑什么的,还可能是踩塌了掉下去烧死的,而瓷窑——我也稍微知道一点。烧瓷的时候炉温非常重要,所以瓷窑都是封闭得很严实的,只留那么一个小窗口添火。并且瓷窑不会是像有些黑砖窑那样就地挖成的,都是像房子似的盖起来的,谁没事会跑到瓷窑顶上去?所以根本就不可能是不小心烧死的。而且当时冰冰爸不是看见那女人额头上有一块伤?我想,她应该是被砸死的。”
  
  “被砸死之后,扔进瓷窑烧死的?”
  
  “对。”
  
  “谁把她砸死的呢?”
  
  “很有可能,是她丈夫。”
  
  “怎么?”
  
  “我跟你说过的,瓷窑是要封的,只留一个小窗口,所以要先把瓷器搬进去放好,最后封窑。所以说里面有个死人绝不可能看不见。而瓷窑封上之后有人看守,要把尸体再从那么个小窗口塞进去更不容易,所以杀死她的人必定就是封窑的人,或者封窑的人至少是知情的。按照瓷行的规矩,不是什么人都能封窑的,一定要是家长,或是德高望重的手艺师傅。如果这是家传的烧瓷,那一般就是谢竹君的丈夫亲手封窑。所以我觉得就是她丈夫杀了她,然后把她封在窑里毁尸灭迹。”
  
  沈固沉吟一下:“如果真是这样,她执怨不去投胎也就可以理解了。但海长生说她以前没杀过人,那现在杀人又是为了什么?”
  
  “你觉得她是跟着左穆在杀人吗?不会是被左穆胁迫的吗?”
  
  “我看不会。”
  
  “为什么?”
  
  “如果是你,被胁迫着做杀人的瓷器,还会做得那么精致么?”
  
  “哦……”钟乐岑不说话了。沈固看看他:“心里难受了?”
  
  “海长生对她那么信任,可是——”
  
  “海长生也没错。估计她认识谢竹君的时候谢竹君真的没有杀过人。不知道左穆跟她说了什么,但她既然是死在丈夫手里,又一直没有去投胎,必然是有怨气的。左穆这个人——其实对人心拿捏得很准,否则也不会把萧家吃得死死的。”
  
  钟乐岑更发愁了:“那怎么办?我觉得左穆已经有点走火入魔了,这次没有拿到冰冰的魂魄,他可能还会再去害别的人,不,他一定还会再想别的办法!我们一天找不到他,他就可能再害死人。”
  
  沈固沉默。他现在也没有办法。如果说左穆是想找四柱纯阴的人,那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难道他能去派出所查了户口然后把所有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人都保护起来?那他恐怕要有孙猴子拔一把毛化身千万的本事才行。
  
  “这样,我去调查一下谢竹君的事吧。”虽然是百多年前的事了,可是去翻翻滨海市的历史,也许还能有点线索,“另外,可以让冰冰爸配合一下做一张模拟画像。虽然谢竹君是个鬼,但也许,还有人能看见她。”这个世界上也有些人是不知道自己有阴阳眼的。
  
  钟乐岑眼睛看着车窗外面,过了一会儿轻声说:“小时候我特别羡慕乐洋,总想有一天能像他一样有那么强的灵力就好了,那样爷爷和叔叔们就会对我好……后来离开了家,就不怎么想这件事了。可是现在,我从来没这么希望过我有能力。”
  
  沈固伸手搂搂他:“都是一样的。是男人都希望自己能强一点。”
  
  钟乐岑摇摇头:“不是的。从二叔告诉我我的灵窍其实是被封的时候开始,我就觉得现在这样子也不错。虽然灵力不是太强,可是我仍然能做些事。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左穆他——其实是很有天赋的。只是他为了建军功娶素琴,那时候放弃了家传的道术。但是从他用的道术上来看就知道,这人非常聪明。他虽然没有受过系统的训练,可是凭着几百年的生命,也不知学到了多少东西,而且还能融会贯通。你看他在金玉大厦布下的四灵阵,当然四灵转运阵没什么了不起,会用的人多了,可是他能用生椿来做眼,招财兼养阴,硬是把一处风水宝地变成了阴地,这是把完全不同的两种东西融在一起,就不是书里能学得到的,更不是人人都能想得到的。还有他的空间裂缝,左家虽然是把那本书珍藏秘敛,可是历代家主却是能看到的,为什么始终没有听说有人学会呢?”
  
  沈固点了点头。左穆抢走了那本书,不过一个来月,就能用空间裂缝去取三生泉水,不说别的,就说他学得快,这就确实是个本事。
  
  “还有这次冰冰的事,虽然用小鬼勾魂,但我们在冰冰身上根本没觉察到任何鬼气。如果咱们不是在韩会计婚礼上跟她见过面,你又看见过她眉毛里的红痣,谁会注意啊?到时候冰冰就完了。我觉得特别奇怪的就是这一点,为什么我们半点鬼气都没看出来呢?按常理说,这个小鬼是时时跟着冰冰的,那冰冰身上一定会有黑气,有阴阳眼的人一定能看出来的。”
  
  沈固回想又回想,还是摇头:“确实看不出来。当时只是觉得她脸色不太好,但高考的学生很多都是这样,不会引人注意。也许那小鬼并没有时时跟着冰冰,只是在她病重的时候才来勾魂?”
  
  “那不可能的。无常勾魂是因为有生死簿,要不然你怎么会知道一个人什么时候死?魂魄离体之后,如果是与生死簿上的时间吻合,阴差会来接人;如果有怨念,可能留在阳间成鬼;如果两者都不是,那就是气数已尽,很快就会散去。就像我们给于悦搜集的魂魄,需要东方辰和黑子一直呆在医院,一旦判断这个魂魄确实是不能再转世的,就要马上下手,晚一点魂魄就散了,再收不起来。”
  
  “那怎么解释冰冰的事?”
  
  “没解释。至少我现在解释不了,只能说,左穆用的方法很高明,我现在还看不穿。”
  
  沈固安抚地摸摸他的脸:“他在暗,我们在明,被动也是肯定的。尽力就是了。好在我们现在知道他和一个做瓷器的女鬼在一起,可以多在这方面注意一点,也不算完全没有线索。”
  
  “只能这样了。”钟乐岑有点沮丧,不过随即提了提精神,“咱们过些天去看小人鱼,送点什么礼物好?”
  
  “这……”沈固没什么送礼物的经验,更不用说是送给非人类,“鲛人——喜欢吃什么?”
  
  “鱼,贝类,还有海藻。但我们能弄到的那些,人家恐怕都不屑一顾。”
  
  沈固无语。鲛人生活在海中,什么样的海鲜弄不到,当然不希罕人吃的那些。可是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到送什么。
  
  钟乐岑灵机一动:“我们去弄一件周志的遗物好不好?上次就是咱们拿的那些照片才把于悦引出来的,但是照片总归只是照片,要洗多少张都行,怎么也让人觉得不太希罕。咱们去弄一件周志生前常用的东西送给孩子好不好?”
  
  “好倒是好,可是周志的父母肯给吗?咱们怎么跟他们说?说他们有个孙女,但是是个鲛人?”
  
  “我们可以不要跟他们讲啊。”
  
  “那你——”沈固突然明白,“你让我去偷啊?”
  
  “就偷一次呗,溜门撬锁的事你又不是不会做。”
  
  “喂——”沈固简直不知说什么好了,“有你这样的么?叫老公去偷东西?”
  
  钟乐岑没注意他的用词:“那有什么?又不是偷什么贵重物品!再说了,这个孩子永远不可能看见爸爸,拿一件遗物又怎么样?当然了,咱们不拿那种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毕竟周志的爸妈也需要。可是拿件小的应该没问题吧?比如说,比如说周志的衣服扣子什么的。”
  
  “衣服扣子?”沈固以为钟乐岑说的遗物至少也是生前常用的手表啊手机啊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衣服扣子,“这东西行吗?于悦会要吗?”
  
  “怎么不行?你不要小看衣服什么的,这东西生前穿在人身上,最贴身的东西,吸收的人气也最多,虽然只是一颗扣子,孩子也能感觉到爸爸的气息。”
  
  沈固摸摸下巴:“衣服居然还有这么多门道……”
  
  “你不知道衣服这东西很容易闹邪么?有不少书里都有记载,说死去的人又回来,一切举动与生前无异,后来又突然消失,只留下一身衣服像蝉蜕一样。其实这就是因为生前的衣物沾染了人气,死后鬼才能凭借着回到人世。所以不要小看衣服,这东西是很玄妙的。”
  
  “哦,那古话说妻子如衣服,是不是因为女人也是很玄妙的?”
  
  “你——”钟乐岑彻底无语了。
  
  偷周志的衣服扣子这种事,在沈固那真是小菜一碟,简直可以说比吃小菜还容易。他花了一天时间大致观察了一下周志父母的生活习惯,就在第二天,周志父母离开家出去买菜的那半个小时,他就带着钟乐岑大摇大摆进了周家。
  
  “就这个好了。”钟乐岑拿着小剪子,从周志房间的衣柜里捡出一件来。一件旧T恤,已经穿得发白了,看身量应该还是周志十来岁的时候穿的,样式很街头风,领口有颗装饰性的银色金属扣子,刻着星光纹,钟乐岑直接剪下来,又把衣服按原样折好放回去,“搞定!”
  
  “为什么选这件?”有什么特别意义吗?
  
  “这扣子还算好看,至少有个花纹,宝宝挂在身上也有点装饰性,否则弄一颗破塑料的,也不好往身上挂不是?”
  
  “挂在身上?”
  
  “对啊,爸爸的遗物,当然要挂在身上了。其实如果有戒指是最好的,可惜周志大概还没跟于悦买过结婚戒指。”
  
  “嗯,估计对于悦,这也是个遗憾吧。”
  
  “要是咱们能把孩子的照片给周家爸妈看看就好了。”
  
  “你可别!”沈固差点被他吓着,“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周志的爸妈要是知道自己的孙女是人鱼,恐怕只会害怕。不管怎么说,这都是非我族类。”更别说还是一个要吞食魂魄才能活下来的怪胎。
  
  钟乐岑叹了口气:“你说得对。而且于悦大概也不愿意吧。”
  
  两个人把周家的门照样锁好,并肩出了小区。七月中,滨海已经开始热起来,不过早上的小风倒还凉爽,四周没什么人,沈固和钟乐岑难得地有机会挽着手慢慢地走。不过没走几步,钟乐岑的手机就响了,他拿起来看一眼:“小溪?”
  
  “乐岑哥!”小溪带着哭腔,“你快过来一下,郎一鸣出事了!”
  
  沈固听得清楚,马上问:“你们在哪里?”
  
  “在我哥的医院里!”
  
  方宁远在门口接他们,脸色极其古怪:“在二楼特护病房。”
  
  沈固和钟乐岑马上就知道他为什么脸色这么古怪了,因为他们一进病房,看见躺在病床上的——是一条狼。
  
  小溪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眼圈通红。钟乐岑小心地叫她:“小溪?”
  
  “乐岑哥!”小溪一看见他,眼泪就往下流,“怎么办?郎一鸣怎么了?你快想想办法呀!”
  
  “你——”钟乐岑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你们这是——”小姐呀,你到底有没有看出来这是条狼?
  
  方宁远解释:“小溪送过来的时候这个——病,病患,这个病患有遭到电击的现象。”这“病患”两个字他说得十分艰难,估计从来也没想过会遇到这种病患。
  
  “乐岑哥,你快给一鸣看看啊!”
  
  “啊?”钟乐岑茫然,“我,我看?”
  
  “是啊,你不是宠物医生吗?”
  
  沈固猛地闭住气,强忍住要冲口而出的大笑。钟乐岑表情扭曲着说:“小溪,你当他是什么啊?”
  
  “我知道他不是人!”小溪的眼泪又开始往下掉,“他就是狗也没什么,我喜欢他,真的!”
  
  噗!沈固终于忍不住喷笑。狗?好一条狗!钟乐岑满脸黑线:“狗?”
  
  小溪抹着眼泪:“我知道我对宠物的毛过敏,可是哈士奇是短毛狗,不太要紧的。”
  
  “你才是哈士奇——”病床上传来低微的声音,沈固等人转头看去,床上的灰狼已经恢复了人形,脸色惨白,表情却极其纠结,“你眼睛也哮喘啊!”
  
  小溪泪眼朦胧地看着他:“你醒了?觉得怎么样?宁远哥,你再给他检查一下啊!乐岑哥!”
  
  方宁远做为医生,检查病患这种事责无旁贷,不过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就被背后冒出来的人拉住了。白萝卜紧紧贴在他身后,只露出半边脸,哆哆嗦嗦地说:“宁远,别过去,那是狼。”
  
  小溪听见一个狼字,一下子呆住了:“狼?”
  
   
 四柱全阴 。。。 
 
 
  郎一鸣勉强坐起来,眉眼间立刻就显出一股傲气来:“怎么,你连狼和狗都分不清楚?”
  
  小溪眨眨眼睛,有些茫然地看看他:“狼啊——”
  
  郎一鸣眼神黯了一下,随即恶意地转头对白萝卜呲了呲牙,看着白萝卜嗖地缩进方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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