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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火散尽-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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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责怪他们呢。
我问凔濂,凔濂说,没办法,我们先结婚,孩子的问题再拖几年,他们就想通了。
我说,再拖?再拖几年你都成“中、年、男、人”了!等你孩子上了幼儿园,你背都背不起来,做爹的脸往哪儿搁啊?!
他说,我还能撑几年呢,你放心。
我看着他,问,你是不是觉得我挺小心眼的?代孕都不行?
他说,得了吧,你别多想了,大不了以后后悔了我们都生一个,留给养子带去。
我踹他,说,推卸责任。
他只是笑,笑得我别过头。然后,我们都不说话,静静地抱着,直到他忙得不得不离开。
日子一天天过去,结果如凔濂所说,他的父母并未再找过我们。也许,总有一天父母能够体谅儿子的苦衷。
这样如流水般平常的生活与过去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然而十年的往昔却似被一点点打开,解锁,挣脱,交缠。
我无法描述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只知道过去的一切淡漠全都成了庸人自扰。
那么多的时间过去了,十年荣枯,足够物是人非,沧海桑田,等闲变却故人心。那么多的简单爱情成了混杂于物质湮没于人海的变质品,而唯独我们保留一份依然如故的情怀。
要是再跟杨扬说,他一定会笑骂,滚,你原来不是挺顾影自怜的么,现在可别成了自我感觉良好。
可谁能懂,当你迷惘十年,千百寻遍,灯火阑珊处,回首,仍只见那人的欢喜。
豁然开朗。
三十岁,对许多人来说,已是“前半生”。无论是一直在积累与奋斗的凔濂还是混过来的我都再没有多少等闲时光可以消磨。
庆幸,所谓的“明白”,来得还不算太晚,在我们累了倦了之前。
再后来我们去国外领了结婚证,顺便三天的“蜜月”——这是凔濂能抽出来的最大时间。
我们站在湛蓝的海边,灰蓝的天空,带着风车的白墙蓝顶的房子,远处大陆朦胧的蜿蜒……可惜,我们都是没什么艺术细胞的人,生生辜负了一片大好风光。
我不由得想起那个火车上遇到的“白色男子”,希望有一日他的足迹也能延伸到这里。
还有另一些琐碎片段,自然不再赘述。
回国后几年,我们领养了凔濂一个亲戚家的男孩,他的父母在火灾中去世,他成了孤儿。
小家伙很可爱,大眼睛长睫毛,不过在背部有稍微被烫伤的痕迹,前面的眉毛也被烧伤了一角。他来的时候还很小,不过早过了哺乳期,放到托儿所,凔濂每天开车去接他。
商量了一下,我和凔濂决定等他稍微大一点再告诉他所有的事。
凔濂唯一“失算”的事情是曾经在新年把领养的孩子抱回去,以期父母能够因为孩子的可爱而宽慰;结果,他的父母却是对着他念叨了很久,说孩子再好终究是别人家的,整天看着别人家的孩子他们难受。
凔濂抱着哭得厉害的孩子回来,我们吵了一架,并不是因为意见相左而发怒。只是无意义的争吵,为了受了委屈的孩子。
就像很多平常人家的夫妻一样。
我曾经回去找过母亲,发现她生活美满,丈夫越来越成了个顾家的老头。他们对我仍是避之唯恐不及,那个弟弟也与我形如陌路。
我在家门前站了一会儿,只是很短的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那些曾经的记忆,原本也算不得美好。
我一直相信,放不下的东西就还是你的现在,唯有心里能接受了放下了正视了的,才叫过去。
生活在母亲斥骂冷落下的那个我,已是过去。
再后来?我们渐渐老了。时间并不会因为凔濂的“天才”与冷静或是我的改变而留情。庆幸的是我们都不是会越老越发福的人。
孩子渐渐长大。并没有因为与两个父亲共同生活而受到什么影响,身心健康。
重复着最平常的生活,而我对此十分感激。
知足常乐。
凔濂的大姐恋爱结婚了,做了高龄产妇,母子平安。她先生是个很老实的人,就是特别想要个女儿。结果被老婆的两个家长一瞪眼,马上慌了,连连说儿子也挺好。
我依旧在继续着我的小说。有一天晚上醒来,我推着凔濂说,我梦见我得奖了。
凔濂迷迷糊糊地起来说:“什么奖?”
“……忘了。”
“奖金呢?”
“……滚!倒是颁奖人……好像是你。”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
“你说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小说只有你看得上啊?”
他看了我半天,突然有点心虚的样子。“我好像……很久没有看过你的小说了?”
他又看着我的黑脸想了半天,然后说:“就是嘛,很久以前就不看了……你那些小说的主人公,怎么看怎么像柳渊……”
我大笑,笑得喘不过气来。
“你真是我知己!记得啊,千万别看我现在写的东西!”——不得意死你!
其实,我现在所写的东西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些记录而已。写的时候一时冲动没有用“她”来代替“他”,原以为同性恋的事情会被人知道,正在考虑着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要怎样重新自谋生路——结果接到这本书的第一封读者来信看到“姐姐”二字被吓了一跳,才知道很多人误以为我是个女人。
没有辩白。误会就误会着吧,免得打破很多人心中的“家庭观”与“婚姻观”。
我已非那个会因外人的眼光或是为难而畏缩的人,看似锋芒毕露,实则胆小怕事。
我只是我而已。
有心则坚,无心则空。
只看你选了哪一样。
我所庆幸的,只是碰到了凔濂这个人而已。浮火散尽处,他仍在原地等待,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虚幻言语与真实生活的关系,是否真的——不可调和、不可重叠?
未必。
但求,我心匪石,此生不转。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了,要不要学学别的作者呢——撒花??
又看了一遍全文,总觉得这篇文章被我写成了纠结与反纠结的故事……而且原定小攻是凔濂的,可是,唯一一次亲热还是霂生在上面……
总之是完结了,从头到尾认真写完的,挺好。
之后应该,还会有几章番外?
24
24、番外一 。。。
我有一群哥们儿,都是围着我转的,然而他们总是比朋友差了一截。
倒是有个玩得挺好的小孩儿,叫沈暮生——看这名字起的,一叫出来,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没爹了,怪可怜的。我时不时给他点东西,陪他玩,渐渐的关系好起来,他还会来我家走走,至少没憋在家里憋坏了。
说回来。聂怜是个挺漂亮的女生,是那种面貌上看得见的漂亮。来的第一个星期就被评了校花,一帮哥们儿谈起来就跟说杂志上的女明星似的。
初中,男女处朋友是老师严厉禁止却在同学中特有面子的事儿。我想,一定要找,还得找最好的。抱着这样的心态,我就对她留了心。
然而我第一次见到聂怜的真人,是在开学三个星期后,教学楼下面。我擦着香水——那个时候还是高级品。
我和一大帮哥们儿谈天说地,她和几个姐妹也嘻嘻哈哈地,两帮人就这么擦过去。她看了我一眼,低下头,手放在嘴唇上面一点,急匆匆走了,旁边一哥们儿说,哟,老大不错啊,校花看上你了。
我回头,带着几分信心,却看见她的几个姐妹大笑着打量我,脸上有些不屑与嘲讽。
我皱眉,却猜不出她们到底在说些什么。
看不上我?那刚才摆的什么脸?
后来聂怜说我,最近几个词叫什么来着?自恋,闷骚。她就是对香水过敏,最讨厌擦香水的男的,没说出来已经很给我面子了。
我只能笑笑,她永远都是那个娇气的“公主”。
我知道她不是那种单纯天真的女生,甚至可能和我抱着一样的想法。
于是第二次,我去找她,她同意。
不需互相交付什么,我们走在校园里,仅止于一起吃饭,牵手,然后各自回去。她并不会失去与朋友们相处的时间,我也仍保留与哥们儿聚会的时间。
青春期的懵懂让男女们同时开窍,我们学会亲吻,也明白“雷池”的界限。于是我们依旧保留着距离。然而,我开始喜欢她。她呢?我想也有吧。
那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你对她好,在不知不觉中让她依赖与习惯。她开始为了你的一些传闻生气,然后吵架,你再把她哄回来。
朋友说,你真是贱。
然而我知道她是一个倔强的女生,极要强,自尊心不允许她先让步,不管是她错还是我错。
奇怪,我那个时候为什么不会厌烦?
那是不用想毕业与分开的三年,直到我们某一次吵架,我只觉得厌恶。明明还是喜欢她,但是对她的某一个方面深恶痛绝。
当我们为了班级的一场比赛而努力时,她的刻薄与冷漠,成了我不能容忍的东西。
明明只是一个很小的由头,成了“最后一根稻草。”
我们大吵一架,她的言辞如此恶毒以致我怀疑她是否真的对我有过好感。
之后那些少年的意气之争让我至今不想提起。
我吻了一个直白告诉我喜欢的女生,在她面前。她转头,笑着告诉我,她要出国了。就像看一个可笑的任性的小孩一样。
我在试探,而她却直接离开。
我知道这次真的完了。不必再去哄她,也不用去追问那个答案。只需要看着公主仪态高雅地离开。
我也有,尽管已经收小到细微的自尊心。
再后来,我碰到李鎏。她穿着裙子的样子让我想起聂怜。
贱,就是贱。
分不清喜欢的是什么,直到聂怜那个远越重洋的电话。她说要回来的那一瞬,我才发现自己对她的好感早已消磨殆尽。
结束了。
好感结束之后的厌恶让我一度想要连李鎏也放弃。
我后悔了,为了自己的无知。惩罚是,我与一个并不够爱的女人结婚,一辈子都不能有自己的孩子。
前路未知,我只想往后不负她,至少珍惜婚姻的每一天。
不是飘渺的爱情,只是责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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