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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之我欲成神-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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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如果这个人敢对他无礼,就把他烧成焦炭。
“生气的摸样也好看。”勾起一抹坏笑,抬手在尸尸脸上摸了一把:“床上叫起来,肯定更勾魂,我都等不及了。”
触电一样猛地甩开他的手,厌恶地拉起衣领擦脸:“麻烦你放尊重一点。”
“哎呦,居然说出这么良家妇女的对白,弄得我好像下三滥的坏蛋流氓一样,这可不好。”嘴里发出嗤嗤声,霍少干脆抱起胳膊,饶有兴趣地观察眼前的美人。明明长了一张男宠的脸,就差在脸上写来上我三个大字,居然还跟他玩纯情小媳妇的游戏:“爷我可是实打实花了五百万,别想几句话打发我,要怪就怪把你卖掉的陈凌岳好了。”
话声刚落,就去抓尸尸的胳膊,把他往自己怀里带。
尸尸受了惊吓,一时间挣脱不开,虽然知道不该在普通人面前展示法术,但他别无选择。
他掌心冒出火球,压向霍少面门。正常人忽遇大火球迎面扑来,绝对会本能地闪躲,但霍少异常淡定。尸尸的火球在接触到他皮肤时,一道银光如同保护罩一般将他包裹起来,并且熄灭了火焰。
“美人别这么着急,有的是时间给你享受。”抓起尸尸的手嗅了一下,表情猥琐地继续说:“你这身子是抹了什么香水,这么香,让我好好闻闻。”
“混蛋,放开本座!”到了这种时候,就算是本座尸尸也无法冷静面对了。
这个凡人不简单,居然有白泽护体,他到底是什么人!
“我不叫混蛋,本少姓霍单名一个亥字,你可以叫我霍少,霍哥哥,霍相公都可以。”这霍少也真是奇人,不说话时五官凶狠异常,如同千年寒冰,使人畏惧。可一开口就变成市井混混,完全没个正经:“美人,你就从了我吧,给你吃香的喝辣的,好酒好肉供起来。”
“别碰我,你到底是谁,说!”好不容易把一直扑上来的男人推开,本座尸尸已经惊出一身冷汗。
白泽乃昆仑山上的灵兽,能感知过去,预言未来。只有在朝代更替,天下大乱时才现世,选择能治理乱世的圣人而栖,奉之为主。这样的灵兽,居然保护一个二皮脸混混,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可是你未来的相公,来,香一个。”某人继续不知廉耻地扑上来,从兜里掏出一个喷瓶晃了晃,嘴上说:“省省吧,你那点雕虫小技可对付不了我,不过要拿下你就很简单。”
尸尸看着他手里的喷雾,一脸疑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喷了一脸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的液体,然后身体一软就失去了知觉。
陈凌岳好不容易甩掉火犬的纠缠,跑出小区,马路上已经空无一人,连个打酱油的路人甲都没有。
他身上一毛钱都没有,还不熟悉地形,这么晚了究竟会去哪里。陈凌岳心里焦急万分,又后悔又自责,恨不得把自个撕成两半。附近的公园、河道、通宵营业的小吃店、网吧和桑拿室都翻了个遍,依旧没有尸尸的踪迹。
在他急得满头大汗,就差去报警的时候,那辆黑色宾利已经驶进郊区一个别墅区。
霍少把昏迷的尸尸抱进一栋二层小楼,放置在柔软的大床上。
“真是个尤物,也不知道给老陈上过没。”贪婪地吸着尸尸的体香,霍少手脚麻利地扒光了他身上的衣服,一具洁白的胴体展露在眼前:“不得了,毛都没有,真是难以形容的好景致。”
把尸尸从头到脚仔细检查一次,不免摸来捏去占足便宜,最后替他穿上一套睡衣,盖上被子才了事。
这时,他才收起他玩世不恭的表情,走到隔壁房间。那间屋子没有灯,也没有任何家具,四角点着蜡烛,一个男人在正中间打坐。霍少恭恭敬敬地说:“先生,我把姬师带回来了,陈凌岳还没有碰过他。”
男人张开眼,表情平静,看不出喜怒。他缓缓起身,吩咐霍少先行休息,自己走到尸尸的房间。
尸尸还在沉睡,身体都陷在柔软的被子里,看起来格外安详。他站在床边看了很久,终于俯□子,在他唇上吻了一下。也许是怕吵醒熟睡的人,他的动作格外谨慎,像对待易碎珍宝一样小心翼翼。
“姬师,我们终于又见面了。”他的眼里,满是柔情。
时光跨越了三千多年,他终于再次见到这个孩子,尽管是以一种不太友好的方式。
他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与尸尸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那是一个严冬的午后,他在西伯侯府上做客,姬昌的儿子毕公高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前来拜访。那个孩子很机灵,而且生得极美,天生带着寒梅的香气。他不怕生,抓住自己的衣摆问:“你是仙人?”
“是啊,你想学仙术吗?”他笑着回答。
“那你教我,我也要当仙人。”小家伙一直拽着他的衣服不肯松手,一张小脸冻得通红。
“要当神仙,必须经过很漫长的修炼,修行的过程很辛苦,你不怕?”一眼就看出这个孩子不是修仙的材料,凡人若没有仙人骨,再努力也是枉然。最多能学些皮毛,延年益寿,但要成仙却比登天还难。
谁知小男孩毫不畏惧:“我不怕。”
“为什么?”他好奇了。
“因为学会法术,可以变出好多好吃的,我就可以天天吃爱吃的东西了。”一本正经地说出这样的答案,让在场的大人都忍俊不住。
这个孩子,就是姬师,毕公高的次子,也是姬昌的孙子。
后来,他潜心修行,不问世事。只是偶尔从弟子口中得知,那孩子还真去学了仙术,甚至掌握了火的能力,不仅让人刮目相看。
再见,是十年后,他长成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身份却是帝辛的男宠……
他看见他被王抱在怀里,高高在上的帝王亲手喂他美酒佳肴,溺爱无比;他也目睹他失宠被弃,受尽虐待,生不如死的日子;于是他开始后悔,如果时间能够回转,他一定不会鼓励他学习仙术。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会被选成巫觋,更不会在祭祀中被帝辛看上,从此夹杂国仇家恨中痛苦死去。
“这辈子,我不会让他再伤害你。我会保护你,因为除了我,没人能给你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捂脸,霍少虽然表面猥琐,其实他对尸尸木有兴趣,大家放心。
☆、再见姒乙
男人久久地凝视床上的人,仿佛看不够一样,一直没有移开视线。
昏迷中的尸尸无意识地动了下,从被子里露出一条雪白的胳膊,肩上居然是粉红色的蕾丝吊带?出于好奇,男人揭开他身上的被子,顿时傻眼。
尸尸穿着一件粉色的情趣内衣,胸口有漂亮的蕾丝花边,其他地方全是薄纱的,透着白花花的肉。他的下半身更暴露,什么也没穿,只有一根细绳做的丁字裤,绳子绕过股沟最后在小白鸟上打了个蝴蝶结。这样横陈在床上的绝色佳人,简直是一副——主人,我是礼物,快来拆开我的样子。
男人深吸几口气,心脏不可抑制地怦怦直跳,眼睛无法从尸尸身上移开。
虽然是霍少的恶趣味,不过这打扮穿在美人身上却合适得很。粉红色衬得他肌肤由其雪白,年纪好像一下减了好几岁,绸缎一样的黑发散在枕畔,别有一番风味。而且他就这么静静地躺着,不会反抗,让人心情愉快。
“既然是礼物,那我就不客气了!”他面带笑容,把布料少的可怜的上衣推上去,仔细欣赏眼前的美景。
尸尸皮肤很白,为了取悦纣王用特殊药物处理过关键部位,居然没有一点黑色素沉淀。无论是胸前的小肉粒还是小白鸟,甚至是某个可以侵入的器官,都是粉嫩粉嫩的。
男人俯□,也许是怕自己的重量压坏了他,小心地撑着身体。他含住尸尸的小肉粒,用舌头画圈,牙齿也不断轻咬。身下的人很快有了反应,难受地皱起眉头,发出一些细微的闷哼。
这具身体当然尝过各种美妙的滋味,已经被训练得敏感异常,只需要一点点刺激就能让他激动起来。
尸尸的小白鸟开始肿胀,细绳勒得他很难受,胡乱地扭动。男人把手放上去,故意用缓慢的动作解开蝴蝶结,一边饶有兴趣地观察他的反应。
其实他对这种丧失了正常男性特征的器官,并不是很有兴趣。那个位置洁白得不正常,又光滑无毛,像个幼童。但因为喜欢这个人,所以一切都变得很美好。他沿着他的锁骨往下亲吻,到胸膛、肚脐、腹沟。他的体香刺激着他的神经,光滑的皮肤像艺术品一样,没有一丝瑕疵……
“你再往下,本座就扭断你的脖子。”男人还没有碰到关键部位,床上的人已经清醒了。
“姬师,我很高兴。”根本不把他的威胁放在眼里,男人仰起头,双眼在黑暗中褶褶闪光:“原来帝辛没有把你的棱角都磨平,让你变成事事历来顺受的奴隶,这很好。”
虽然说话的人不是掠走他的霍少,但尸尸依然不肯放松警惕:“你是谁,为何知道本座的名讳。”
男人继续微笑,表情轻松自如,却有强大的压迫感。他起身,把尸尸困在床铺与他中间,居高临下地说:“你认为呢,还有谁这么在乎你?”
他在说话的时候,额头上显出一个奇怪的五色印记。和尸尸额头上那个不太一样,是从肉里透出来的颜色,只出现了一会就消失了。看到这个印记,尸尸露出惊讶的表情,不可置信地问:“姒乙,是你吗?我不是在做梦吧!”
“当然是我。”男人又吻了他一下,这次尸尸没有反抗。
“姒乙,我到处找你。你知道狐冢被破坏了吗,情况很糟糕。”得知是自己熟悉的人,也就不再隐瞒,把九尾狐妖逃脱封印的事情说了一遍:“除了你,没人能制服那妖孽。”
“我知道,但我无能为力。”姒乙若有所思地看着义正词严劝说他的尸尸,这孩子还和以前一样,只要专注到什么事情里,就一定要办完才算数。哪怕他现在穿着一件女人的蕾丝内衣,光着屁屁,还是优先狐妖的事:“你要不要先穿件衣服,不然我可能会控制不住现在吃了你。”
到这时,尸尸才意识到他是半裸坐在床上,脸色绯红,赶紧抓起旁边的被子往身上裹:“你,混蛋!”
“遮好点,若隐若现杀伤力最大,这都不懂?”帮他把多余的发丝挂到耳后,姒乙才打开屋内的灯,坐到一旁。
尸尸裹着被子,蜷成小小的团,努力不让脖子以下的肉露出来。其实他知道这个男人不会对他做什么,他向来是个翩翩君子,但赤身裸·体还是让他感觉不适。他怯生生地看着外貌完全改变,但气息依然是他所熟悉的那个男人:“你不打算解决九尾妖狐,为什么?”
“并不是我不想,而是无能为力。”姒乙摇摇头,这个孩子修行尚浅,居然一点也没有发现他的不同:“我现在和大街上那些普通人一样,是血肉之躯,法力尽失。”
“怎么会!”尸尸一激动,又从被子里跳了出来。他跑到姒乙身边,凑着鼻子上去闻,果然没有一丝仙气。
光溜溜的美人主动送上门,姒乙自然不会客气,一把将他拉到自己怀里。
尸尸两手抵住他的胸膛,挣扎了半天,才慷慨就义一样仰着头:“我知道你对我的想法,我全都知道。只是我心中只有子辛,装不下别人了。就算你要了我的身子又如何,姬师的心意不会改变。再说我本来就是个男宠,从头到脚早就脏透了,别污了你。”
“帝辛有什么好,一个被万人唾弃的昏君,值得你付出一切吗?就算转世轮回,重新做人,他也不会对你好!那个陈凌岳根本是毫不犹豫地把你卖掉了,你还这么傻,一直护着他。”姒乙捧着他的脸,不顾一切地吻下去,似乎想用吻堵住他的胡言乱语。
男人的力量很大,很快把尸尸制得动惮不得,压在身下狠狠地亲吻。
他咬他的嘴唇,吸他的舌头,像要掏空他空腔里的空气一样狠狠吮·吸。怀里的人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因为什么愿意,木楞地任由他亲吻,也不知道反抗。过了很久,姒乙才依依不舍地松开他。
尸尸低着头,忽然眼泪婆娑地梗咽起来:“我今天没吃饱,肚子好饿,你要弄我后面,得先让我吃饭。我要吃芹菜牛肉汤,还有番茄炒鸡蛋,没得吃你什么都别想做。”
刚说完,肚子跟着咕咕地叫起来,简直是花下晒裤子,大煞风景。
姒乙被他这么一闹,冲动都没了,只好去给他做饭。
尸尸等他出门,才找来自己的衣服穿上,刚才那种委屈小媳妇楚楚可怜的表情完全消失,变脸变得比翻书还快。
他探头查看,这里是二楼,大约有三米多高。下面是种着大片孔雀草的花圃,应该摔不死。他回头看了一眼,又不放心地把沙发抵住房门,然后姿势笨拙地往下跳。
“好痛!”屁股着地的尸尸吃牙咧嘴地叫痛,然后一瘸一拐地往外逃。
为了不让他们追上来,还放了两条火犬去咬汽车的轮胎,他捂着屁股跑到公路上,希望能遇到好心人带他进城。
“子辛,陈凌岳,你这个大混蛋,快点来救我!”尸尸忙不迭地逃命,一边眼泪哗啦的祈祷。
作者有话要说:捂脸,我邪恶了
☆、尸毒扩散
陈凌岳从一家网吧钻出来,天已经蒙蒙亮,还是不见尸尸的踪迹。
该不会被霍少抓走了吧,虽然产生了这种怀疑,但他还是摇摇头,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就算霍少来过,也不可能24小时在附近转悠,然后刚好遇到生气跑走的尸尸,再一不小心掠走。
他有些无措地站在街口,天要亮了,买早餐的店家也推着餐车去占好位置。热气腾腾的米面馒头排了一行,三三两两早起的上班族或者学生围成一圈等待新鲜出炉的美食。
一股肉香飘来,陈凌岳觉得腹内□,想到尸尸这时候可能饿晕在路边,就格外着急。
实在熬不住,他去了一次派出所。
值班的是个漂亮的女警,胸前十分雄伟,隔着制服高高隆起。要是平时,他绝对会多看几眼,但现在没那心情。他把尸尸走丢的经过详细说了一次,那女警态度挺好,和颜悦色地安慰他,还问了各种情况。不过人家也明确地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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