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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之我欲成神-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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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舅去忙了,陈凌岳立刻跑到厨房,给几乎要嚎啕大哭要吃的尸尸端来饭菜。两碟咸菜,一锅稀饭,包子馒头一样拿了几个。味道虽然不算好,好歹尸尸不挑食,还是吃得很香。
  四个菜肉包三个白面馒头下肚,尸尸舔着嘴唇,囔囔着还要。
  陈凌岳满头冷汗,这货也太能吃了吧。好在农村人做饭总是做得很多,笼屉里还有不少馒头,锅里煮着新鲜的玉米和山药,都是当季的好东西。
  尸尸捧着一个玉米棒子,跟小金花鼠一样啪啦啪啦地啃着,不一会又吃了好几个。
  “咱歇一会再吃,好不。”等他伸手去拿第十一个玉米棒子时,陈凌岳终于忍不住出声阻止。倒不是怕他吃得太多把家里吃穷了,是担心他的小肚皮被活活撑破。说来也奇怪,尸尸这么瘦,吃的东西都到哪里去了。
  尸尸手里抓着玉米,不肯松开,见陈凌岳不给他吃,眼睛里面立刻泛滥成灾。
  “哎呦,别哭了别哭了,只要吃得下,尽管吃。”拿这家伙一点办法也没有,动不动就哭,真不知道霍少接受得了不。想到这里,陈凌岳又担忧起来,尸尸虽然貌美,不过脑子可能有点问题。连他也看的出尸尸的不同寻常,先不说他来历古怪,就是性格也前后不同。
  如果不是智力方面有缺陷,就是多重人格。也不知道本座那个性格什么时候会蹦出来,想到他手心能喷火,陈凌岳就觉得头大。
  他得想点办法,让尸尸不露出破绽,好成功卖给霍少。
  中午,大舅娘做了满桌子好菜,已经吃了不少东西的尸尸又埋头大干一场。连做体力活的大舅都感叹这小伙子饭量真大,吃得陈凌岳不住在桌下踢尸尸的腿,这家伙再吃就要露馅了,哪个正常人能吃这么多!
  午饭后,大舅拿出打包好的两大两小四个编织袋,里面都是一些农产品和土特产。
  这么多东西,陈凌岳一开始觉得麻烦,不想带着走。但不拿走又会引起大舅的疑心,好在这些看起来很庞大的编织袋一点也不重,他一手提两个,跟没装东西似的。谢绝了亲戚们送到车站的意见,他把背包背在身上,拎着四个编织袋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轻松上路。
  大舅娘几乎是目瞪口呆,用手揉揉眼睛:“老头子,东西你都装进去了?”
  “都装进去了,我刚才还检查了,一样不少。大的一口袋起码四十斤,小的也有二十多斤,咱外甥力气怎么这么大!”已经走远的陈凌岳当然不知道大家对他的怪力讨论纷纷,他在寻思走远了,把这些累赘都扔掉。
  也许是看他提着四个编织袋的样子很滑稽,尸尸主动要求帮他拿一个,陈凌岳顺手递给他一只小的。
  “好重……”尸尸接过袋子,立刻被沉重的口袋拉向地面。
  “这能有多重啊。”这货真是只会吃不会干,又把口袋提了回去。他掂量着也就三四斤吧,但是口袋里面看起来很鼓,要是装得这么满,不会只有这点重量。该不会装的棉花吧,可是棉花带回去有什么用……没走两步,其中一个编织袋的绳子就不堪重负,啪得断裂了。
  “大舅也真是,买两个质量好点的不行啊。”捡起地上的口袋,他才拉开拉链检查里面的物品。
  不会吧,里面装了满满的香肠和腊肉,还有不少熏制好的血豆腐。这些东西怎么可能这么轻,他又站起来,把包袱掂量在手里,能轻松地上下抛动。
  “尸尸。你来提这个试试。”陈凌岳傻眼了,因为其他几个口袋里装的不是芸豆就是红薯土豆和各种农产品,重量都不轻,可拿在他手里,跟没有一样。于是他让尸尸过来试,想看看这玩意到底有多重,结果尸尸连大的那个袋子都提不起来。
  “不会吧,我怎么不知道我是大力士!”回想在墓室中能轻松推开石棺的盖子,他才惊觉有些不正常。
  路边有不少一米高的怪石,横七竖八地躺在田间地头,因为这些石头太重,农民们只好绕过它们在缝隙里开坑土地。陈凌岳心想,这玩意该够重了吧,他走过去,两只手抱住一块大石,结果没费多大力气就把巨石举过头顶。
  “好厉害!”尸尸在旁边看得开心,啪啪地拍手,不过陈凌岳心中却惊悚得很。
  》  
  莫名其妙得了一身怪力,恐怕和挖坟脱不了关系,也不知道这种怪力对身体有没有坏处。但不管怎么样,现在他也没办法让时光倒流,俗话说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做都做了,只能继续向前。
  “不要丢掉,尸尸有地方可以放那些东西。”又走了一段,陈凌岳起了丢东西的念头,尸尸觉得很可惜。
  他摸着自己的手臂,似乎在找什么,过了一会忽然发出惨叫;“尸尸的七心连环不见了!”
  什么七心连环,陈凌岳听得一头雾水,但看他摸自己的手臂,估计是在找那个臂环。他撩起衣袖问:“你是不是在找这个,抱歉,我戴上去以后就拿不下来了。等到了城里,我给你买个新的,比这个漂亮得多。”
  尸尸摇摇头,疑惑地盯着陈凌岳的脸看了半天,不解地说:“这个臂环只认我和子辛做主人,外人怎么能戴上去。”
  “我也不知道,戴上去就跟生了根一样,怎么都弄不下来。”生怕尸尸知道自己是盗墓贼,就不会跟他走了,于是他赶紧用力拉扯臂环,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不要再拉了,这个除非你死了,不然是拿不下来的。”尸尸连忙捂住他的手,一边拽住他的衣襟说:“戴上去就是你的了,我教你怎么用。先把东西拿好,你用手摸上面的石头,心里想进去就行。要出来的时候也是这样,想出来,很方便的。”
  什么进去出去的,陈凌岳虽然没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但还是按照尸尸的说法去做。
  结果眼前一黑,又到了在古墓中进入过的诡异地点,而且这次是连带尸尸和众多行李也一同进入。明明外面是大白天,这里却依旧是漫天繁星,银河像妖娆的衣带一样蜿蜒而去。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他把手上的行李放下,看见尸尸熟练地操纵一个机关,点亮平台四角的灯。
  “是尸尸冥想修炼的观星台。”尸尸拍着栏杆,笑得很灿烂,他把用头巾包住的那个小东西也放好,继续说:“还可以放东西,很方便的。”
  原来是观星台,怪不得什么时候来都是满天星星。
  “这里只有这么大?除了黑夜还有别的东西吗,会不会天亮?”陈凌岳读过一些关于随身空间的小说,但没想到现实中真有这么神奇的玩意。所以他在墓室里进入空间时,以为自己做了一个异常诡异的梦。
  在那些小说中,空间里可以种田养鱼,吃了能强身健体,修炼成仙。
  不过自己得到的这个,怎么看都没什么用。
  “只有观星台,因为尸尸能力不够,只拿到夜石。”指着陈凌岳手上的臂环,尸尸开始解释这个奇妙的七心连环。
  臂环上的七个椭圆形凹槽大有来头,分别是七种自然能量的聚合体——水、火、土、风、昼、夜、炁。只有集齐这七种石头才能构建一个完整的世界,尸尸只有七种的夜石,自然也就只有一个没什么用处的观星台和看得见摸不着的星星。
  “好吧,这是个宝贝。”陈凌岳开始觉得,如果弄一个空间,种点名贵的中药材搞不好可以发家致富:“那别的石头是怎么来的,你知道吗?”
  尸尸老实地摇头:“我记不得了……”
  靠,居然记不起来了,陈凌岳真想抽他。可看到他委委屈屈的脸又下不了手,于是拉着尸尸一起出了空间。
  从这里到县城还有几小时的车程,他盘算着今天在县里住一晚,明天再搭车去市里,然后奔向霍少!在车上他一直问尸尸关于空间的问题,对他来说,这玩意比金银财宝更有价值,他必须知道其中的奥秘。但尸尸似乎是真的不记得了,只能说些简单的,没有有用的线索。
  “我们不去外面好不好,我想回家。”见问不出什么,陈凌岳几乎昏昏欲睡,尸尸却在他耳边嘀嘀咕咕起来。
  回什么家,古墓吗?好不容易把你骗出来,我还会放你回去:“不是答应得好好的,我们去找子辛,怎么又反悔了。”
  “可是尸尸刚才看到荧惑星动连带镇星,今夜必有有大难。”忧心忡忡的尸尸说出他的顾虑,星象不会骗人,如果不回到古墓中,恐怕在劫难逃。
  “胡说八道。”不过陈凌岳可不信他那一套,认为他是不想离开才编造的谎话,某人理都不想理,找了个舒适的位置睡觉。什么大难,还是看星星得知的,他以为自己是不靠谱的江湖术士吗?先去买身道袍,贴个胡子再来忽悠人吧!
  尸尸则担忧地看着天空,忍不住把头靠在陈凌岳肩上。
  作者有话要说:世界末日要来了,天灾人祸丧尸应有尽有,出手瓜子汽水小马扎~


☆、末日降临

  几个小时的颠簸后,他们终于在傍晚时分到达县城。
  这是个小地方,进城的客车一天只有两班,错过了今天的,就得在这里住一晚。陈凌岳先带着尸尸在小饭馆里饱餐一顿,尽管这里物价便宜,还是吃掉了三百来块钱。
  吃得太饱的尸尸躺在靠在椅子上消食,小肚子吃得滚圆,老板过来结账的时候露出一脸看怪物的表情:“你这小兄弟真能吃,光米饭都吃了两盆,你不能怪我多收十块钱饭钱。”
  “他吃多少关你屁事,当老子给不起这几个钱啊。”不知道为什么,别人用嘲笑的眼光看尸尸,他就有些不爽。
  出了小饭馆,又带着尸尸去夜市买了套新衣服。虽然他现在穿的那身质量挺好,可是太大,松松垮垮的总是露出太多的肉。陈凌岳在挑裤子,一回头尸尸又不见了,幸好这次没跑多远,在隔壁摊子不知道看什么看得出神。
  “这是头花,女孩子用的,你想要?”见尸尸拿着两个发圈出神,才发现他一头长发一直披散着,大热的天也怪难受的。
  “尸尸想要这个。”拿起一个花朵造型的水晶发饰在灯光下转动,他的眼里都闪着光芒:“这个好亮,尸尸喜欢。”
  “一个大男人用这个不嫌害臊,你要绑头发买两个发绳就行了。”无视尸尸期待的目光,丢下一块钱,捡了两个黑色的橡皮筋发圈就走。拿上买好的衣服,剩下的就是找个旅馆住一夜了。
  县城的旅馆卫生条件极差,房间里一股霉味,还没有空调,晚上热得跟蒸笼一样。陈凌岳晚上睡不着,拉了跟板凳坐在窗户旁边吹风,另一张床上的尸尸已经睡熟了。
  会饿要吃饭,还能睡觉,这是哪门子死人!
  他到底是不是尸体!抱着这样的想法,陈凌岳悄悄踱步到床边,把手指探到尸尸鼻下,一点气息也没有。
  “我到底在期待什么。”摇摇头,在古墓里不是就检查过他了吗,既没有脉搏也没有呼吸,的确是个死人。可是尸尸周围为什么这么凉快,和他那边简直是冰火两重天,他忍不住再次把手放到他身上,寒气是从他身体里发出来的。
  好凉快,这货简直是不花钱的空调!
  想也没想,陈凌岳直接就挤进尸尸的床,抱着凉悠悠的他睡觉,比在窗边喂蚊子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尸尸睡眼惺忪地问;“你做什么,好热啊。”
  “你身上这么凉,我帮你暖暖。”这尸体真神奇,不但能跑能跳会撒娇打滚哭,是个超级能吃的大胃王,还知道睡觉,能感觉冷热!
  “走开,热死了,你身上都是汗。”尸尸扭动着挣扎了一会,最后终于妥协,任陈凌岳把他抱了个结实。
  陈凌岳就这样,用考拉抱着桉树的姿势,四肢都缠在尸尸身上,渐渐熟睡过去。他的身体虽然冰凉冰凉的,却不是刺骨的寒冷,抱在怀里非常舒服,又软又凉快。也不知睡了多久,陈凌岳迷迷糊糊地听到一声——子辛!
  “尸尸别闹。”更加用力地把柔软的身体拖进怀里,又过了几分钟,他才猛然反应过来,那不是尸尸的声音。
  他骤然惊醒,反射性地松开手,弹坐起来。
  床上的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问:“本座有这么可怕吗?”
  他坐起来,随手理了理乌黑的长发,把几缕多余的发丝挂在耳后,动作妩媚。这不是心思单纯的尸尸能做出来的动作,尸尸也没有这么浑厚低沉的男声,更不会叫自己本座!
  陈凌岳不说话,只是充满戒备地看着他。
  “子辛,你怕我……”尸尸的口气有些痛苦,他仰起头看了一会天花板,似乎想把苦闷藏在心里。然后他缓缓走到窗边,看着天空发呆。他的手很美,十指纤细,指甲浑圆饱满,发着珍珠一样的光泽,扶在窗框上的时候简直是一道风景线。
  陈凌岳不太明白,明明是一个人,散发出来的气质为什么截然不同。
  吃货尸尸很单纯,对人毫无防备,思维方式也很像不懂人间疾苦的孩子。他爱哭,有时候有些任性,但大部分时候还算听话,给人一种智力不到普通人水平的感觉;而本座尸尸目光像鹰隼一般锋利,声音低沉,面容冷峻,却又总是带着点忧伤。他垂着眼睛时,谁也看不透他在想什么,身上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如果用植物来比喻他们,吃货尸尸就是迎着烈日的向日葵。生机盎然,迎着风左右摇晃,在阳光下精神地冲你笑,多么有意思。偶尔被雨水打湿了花瓣,也不过掉下几滴委屈的泪水,然后就忘记了所有的烦恼。
  而本座状态中,他却像一株静月下绽放的槐花,一树一树怒放,蝴蝶一样垂下来。陈凌岳看着他站在窗边的摸样,顿时产生了一些错觉,他似乎能听到槐花哗哗的绽放声,感受他绽放中的寂寞,寂寞中的失落。
  “子辛……”尸尸开口,然后又摇摇头:“不,你不是子辛,至少现在还不是。”
  这种伤感只持续了短短几秒钟,他已经恢复了冷漠的表情,天空中群星闪闪烁烁,他凝神看了一会说道:“本座夜观天象,惊见五星俱暗、暗星临日月、再观竟三垣不安。虽后群星倍明,诸天肃寂,六气安宁,但大劫难逃。”
  “你说的什么玩意,我一句都听不懂。”陈凌岳可不是什么有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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