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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情圣的花花一生作者:千药-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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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中那个柔弱,安然熟睡 的美人总是提前一刻醒来。一双冰雪般的眼眸轻轻的一扫,连坐在马背上的金逐水都已经开始有一种冷到骨子里的感觉,更别提那伙山贼了,早就抖的好似秋天里的寒蝉了。
  抖,抖,抖,抖的不亦乐乎。
  而更恐怖的还在下面,美人会轻轻的一甩袖子,然后那些山贼就没有一个是完整的站在那里了,一个个就像是柳絮飞舞在半空中。
  血啊乱溅。肉啊乱飞。腿啊。手啊。东一只西一只。
  现在金逐水终于知道没有别人都称他叫疯魔了。
  实在是杀人的手法太残忍,太血腥了。
  有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冰雪般的美人儿,杀起人来居然那么的残忍,那么的血腥。
  以至于到后来碰到山贼的时候,金逐水已经对美人不放心了。
  没办法,他还想吃饭啊。
  可碰到这样血腥的场所,他能吃吗?可怜他昨天吃的都已经一不小心全都吐了出来。
  后来他终于想出了一招,那就是在美人想要甩衣袖的时候,提前握住美人的双手。
  这时,美人的眼睛就会微微的迷起,似乎是一个被人抢了玩具的小孩一样。
  金逐水苦笑,不会美人就喜欢看鲜血与肉齐飞的样子吧。
  那实在是一个不怎么好的爱好呢?
  他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要把美人的这个爱好给改掉了。
  而后来,他才懊悔无比,因为有的时候美人这个爱好在关键的时候实在是太起作用了。
  你达达的马蹄,是我无言的心扉。
  美人还有一个坏习惯。
  不知是不是在山洞里,尝到了在金逐水怀里食髓知味的消魂感受,动不动就想要往金逐水怀里钻,想要爱爱。
  可是金逐水他姓金,不姓柳,他更没有改名姓柳的习惯。
  可时间同样不等人啊。
  沐雨正在家里等他去救呢。
  他忍,他忍,忍无可忍也要忍。
  终于他忍不住了,把美人轻轻的从怀里推出去了几分。
  美人立刻摆出一张被人抛弃的小狗狗的脸。
  天啊,实在是太可爱了。
  金逐水马上想要扑出去。
  可理智阻止了他。
  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讲故事。讲睡美人的故事。
  没想到,这招居然很管用,美人立刻乖乖的躺在金逐水的怀里,也不左蹭右蹭了。
  金逐水暗暗的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
  胜利了,金逐水。
  他在头脑里暗暗的赞美自己。
  你总算是聪明了一回。
  没有做捡了芝麻扔了西瓜的蠢事。
  不,应该是捡了西瓜扔了西瓜的蠢事。
  看来,左拥右抱马上就快要成为现实了。
  马儿走,马儿走,马儿快快的走。
  马儿确实也走的并不算慢。
  在一天半之后,他们终于顺利的回到了在金陵的家。
  美人还是躺在金逐水的怀里,一点都没有想要起身的意思。
  金逐水倒也干脆,在仆人惊讶的眼光里,横抱着美人一直走进了正房。
  房间里,沐雨还是像他走的时候一样,躺在了床上。
  只是原来有些红润的脸变的好似青苹果。
  金逐水随手把美人扔在了床上,摸了摸沐雨的脸。
  这是他出来以后第一个想要呆在一起的男人。
  看着男人昏昏睡睡的样子,他很舍不得。
  他喃喃的说:“老婆,我已经把人给你带回来了,你一定会没事的,对不对?不会离开我的,是不是,如果这次你醒了,我保证完成你的心愿,就算我一直不喜欢当官,可是为了老婆,我也会去参加科举的,老婆,你快点醒来吧。我好想你,就算你一直很烦,我也很想你。”
  “你别在那罗里八索的了。你老婆根本就没事,他只不过是怀孕了。”
  “你……你在说什么?”
  “我说你老婆什么事都没有,只不过怀孕了。宝宝需要吸收营养,所以他才会一直昏睡下去。只要顺利的把宝宝取出来,再好好调养几天,你的老婆就可以醒了。”
  “有孩子。啊。孩子。”金逐水当场就呆住了。
  没想到,他居然会有孩子。
  当他很久以前知道自己的性向的时候,便知道自己这一世可能再也没有孩子的可能性。
  可是他不在乎。
  为何要在乎呢?人生短短几十载,其实比烟花并不璀璨多少。
  而生儿育女这样的事情只是一个小小的缺憾罢了。
  不知为何,金逐水本能的排斥异性的来往。
  他喜欢男人。
  那让他有一种强烈的征服的欲望。
  征服了,拥有了,然后。
  有小孩了,这样的事情简直比石头开花还让人难以相信。
  可事实摆在了眼前。
  眼前这个人没有糊弄他的必要。
  “还楞着干嘛?傻掉了吗?快让人去准备生孩子的东西啊。我刚仔细听了听,肚子里的小孩有了胎动,应该是快要生了。”美人带着缥缈的声音说着,就像快要融化了雪一样。
  不亏在雪山呆了这么久,连说话都那么的出尘。
  金逐水的脑子彻底当掉了,还残留着的一点点小小的意识让他保留了几分意志,传令给仆人让他们准备去了。
  他呆在门口。
  一大群的人在里面不停的进进出出,他很恼火,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因为男人进产房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虽然他一向都不怎么相信鬼神之说,可是他也有忌讳的东西。
  比如说看到自己的老婆一脸杀人的样子。
  也不知在门口等了多久,也不知在门口想了些什么。
  只觉得兴奋,担忧,种种心情不停的涌了上来。
  百味杂陈。
  人生是什么?
  老婆,儿子暖炕头。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真的离年少很远了, 因为他有了小孩,一个自己的小孩。会有一个小孩叫他爸爸。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的眼眶有点湿了。
  别问他为什么,或许 他只是感动了。
  或许他一生轻狂,但却觉得活着毕竟是一件快乐的事,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生命在那一刻似乎染上了一种叫做责任的东西。
  也不知时间过了多久。
  突然,一个“哇”的声音传了出来。
  金逐水只觉得自己心跳的飞快,飞快。自他10岁徒手杀了一匹狼之后,很多年了,他都没有这样剧烈的心跳过。
  “诺,自己的娃自己抱着。”
  雪美人手里抱着一个小奶娃走了出来。
  金逐水赶忙伸出手去抱着,孩子很小,很小,一向胆大的他抱着这个婴孩居然有一丝轻微的胆怯。
  金逐水啊,你可别把自己的儿子弄伤了。
  话说这小毛头的皮肤还真的挺好的,就跟自己小的时候一样粉粉嫩嫩的。
  雪看着这家伙一脸痴迷的样子,不由也“切”了一声。
  “里面的也没有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两三天他就会醒来了。”说完,摆了摆袖子,自己找了一个朝西的房子,避暑,接着冬眠去了。
  金逐水抱着粉嫩的娃,进了屋子。
  屋子里的沐雨披散着头发,一脸疲惫的睡着。金逐水轻轻的为他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心中不由的一阵怜惜之情。
  这个人冒着生命危险,为他生了一个孩子。
  一个可爱的孩子。
  他轻轻的吻了吻沐雨干枯的嘴角,轻轻的吻着,不带任何的□,只有一阵阵的感激。
  沐雨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在痛,尤其是肚子的这部分,更是痛的厉害。好像被人强行从里面挖出了一块肉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好像从地狱里逛了一圈回来。
  虽然他也不明白,他明明就是在花园里看蝴蝶,不知怎的,觉得自己很累很累,很想要睡觉。
  赶不及回到主卧室,走到了偏房的一个床上,倒下就开始睡了起来。
  甩甩头,头很痛。怎么好像睡了很久的样子,是不是漏掉些什么了?
  抬起头来,看到旁边窝了两个人。
  一个是金逐水,还有一个是一个粉嫩粉嫩的小娃娃。
  沐雨的兴致不由的出来,伸出手指头轻轻的捏了捏娃娃的小脸,娃娃立刻醒了过来,也不哭,只是睁着一双圆溜溜,朝沐雨咯咯咯咯的笑着。
  金逐水醒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一大一小正玩的不亦乐乎。
  沐雨见金逐水醒过来了,问:“你是不是背着我到外面去偷情 了,这个小娃儿是哪个女人给你养的,你该不会是男女通吃吧?”
  金逐水郁闷,心想:明明是从你的肚子里取出来的,你自己居然一点都没想到。
  “奥,我在外面看到一个小孩,被人抛弃了,心想反正你一个人在家也挺无聊的,便把他抱回来了,打算自己领养。”
  “这是谁家的父母这么狠心,居然舍的不要?这么可爱的小孩,对了,这娃给取名了没有?”
  “还没。”
  “小小年纪就被爹娘给不要了,想想也挺可怜的,不如就叫他金福好了,以后又有福气,又有运气。”说完,还亲了亲小娃的脸蛋。
  他爹娘不正在他怀里吗?他还不就有福气。刚出来就把我老婆的魂都勾走了,这小孩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教导他怎样当一个称格的男子汉。比如说不能跟自己的爹抢人。更不能随随便便的就到处放电。
  小孩里蹬蹬手,蹬蹬脚。在他老妈的怀里那叫一个舒服,一个快乐。
  不行,这个怀抱是我的。金逐水恨恨的想。
  他一个健步上前,就要抱走怀里的小娃娃。
  “哎,你要干嘛?”沐雨不痛快了,心说我刚抱了一会儿,你这是出的那门子的妖蛾子。
  〃反正不是自家生的,就让下人去养好了。老婆,我们都好久没有亲热了。“
  ”胡说,你大白天的乱说些什么?自己出门找情人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外面干的那些好事,我要看着我的小福娃,你该干嘛就干嘛去吧。“
  福娃咯咯的笑着,似乎嘲笑自己的老爹魅力不够大。
  可怜的金逐水就这样悲催的被自己的老婆赶出了家门。
  无所事是,干嘛去呢?
  逛街,顺便去买一些孩子的尿布。
  他突然间觉得自己很脑残,这样的一个小豆丁可要长到什么时候才能听的懂他老爹的话呢?到时,他要好好的折腾一下福娃,没办法谁让他让自己被自己的老婆华丽丽的赶出了家门了呢。
  家里的人越来越多了。
  金逐水终于决定勇敢的承担起养家的任务。
  都说养家的男人最辛苦。
  而现实是他不知道应该怎样养家?
  一样米养百种人,莫非他是哪百种里最不适合养家的那一群?
  又或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难道,莫非,其实,可能,他还是直接去考状元好了。
  而且似乎沐雨在逛街那天遭人嘲笑后,心里上总是有点别扭。
  为了老婆的微笑。
  像引美人一笑引烽火的事,他虽然做不出。
  当然为了老婆去挑战一下自己的智商,这样的事情还是可以做一做的。
  兮乎哉,人生一梦千年。
  而他近来做的梦便是一个个古人的尸体。
  一会儿什么“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一会儿是什么坤卜,一会儿是什么大鹏展翅。
  但为了挑起一个男人应该或者说是必须应负的责任,他决定自己还是找一个正当一点的职业好了。而事实上,考科举似乎是一件挺不错的事情。
  在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水深火热之路。
  金逐水不可避免的走路了一条不归路。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考科举是一件茫然的事。
  而考中科举之后的作官生涯更是一件容易掉脑袋的事情。
  但是,事在人为,更何况风险的背后更有着莫大的利益。于是乎,顺着科举的不归路,迈着大的步伐。科举,我来了。状元,我好想得到。
  考场里,人很多。
  今天的金逐水破天荒的穿了一件白色的金丝长衫。这是沐雨知道他参加科举,连夜赶制出来的。恩。老婆的心意穿着可真让人觉得暖洋洋的。
  世界很 美好,科举考试也很太平。
  金逐水在纸上乱涂乱画,有几题考试之前他居然猜到题目了,他不禁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天才。
  试卷顺利的写完了,剩下的时间干嘛好呢?对了,看看别人的考试时的样子吧。
  正在他左顾右盼的时候,被他发现了一件猫腻的事情。
  天哪,有人居然在传小纸条。
  这种事情真是太小儿科了,太幼稚了。哪有人这样作弊的捏。
  不会被当场抓住吗?
  结果考官旁若无人的走过,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只能说这世界无奇不有。
  考官,你真是个贱骨头。
  金逐水非常愤愤不平,他才发现为什么他早没想到这样的事情呢?
  这样,那两个月的时间,他不就可以风流快活去了吗?
  金逐水出了考场,还在为自己的没有脑子愤愤不平。
  其实乃就是一个蠢材。
  虽知就在他安心的喂奶娃子的时候,状元的梦早就如青烟一缕消散在空中了。
  人生啊,要有勇于承受挫折的能力。
  承受挫折的最终结果是他这前几天去了当铺,把自己手中最值钱的金刀给当了。
  谁又能想到,这把金刀居然让他认识了一个惊才绝艳的人物,虽然那人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可这不能阻止他燃起的熊熊的爱恋之火。
  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却说金逐水自从看了科场的猫腻之后,对于中举的事情简直一点希望都不抱了。
  天说,这世界上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
  于是,他居然中举了。
  事情是这样的,某个一直耽于美色,喜欢醉卧美人香的皇帝有一天心血来淋,想要看看这一界的考生的整体素质怎么样?
  那伙做弊的人只能说运气太差了点,因为好死不死,皇帝已经近十年没有考过考生,也没有官过这方面的事情。
  结果他看了一个人的考卷,摸了摸胡子,心想不错,不错,我朝的素质还是满高的。等他翻第二份卷子的时候,居然又发现了一份一模一样的,他愣了。不过这世上无巧不成书,标准答案一样也是很正常的。说明我朝的素质实在是太高了。
  谁想,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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