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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寂寞,欢迎来搞 by文如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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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彪背着the north face的登山专用背包,顺着楼层外的排水管道,摆出专业运动员攀岩的姿势,一鼓作气爬上了最顶楼人家的阳台。
这是郊区的一幢小高层,安保设施相对没有那么严格,但是为了防火防盗放抢劫,家家户户都在阳台上安装了防盗窗,除了一个傻逼——
因为家住顶层,就偷懒不装防盗窗,是太过于信任自己的运气呢,还是太过于小瞧现代小偷的攀岩能力?
不论哪一种想法,都肯定是不可取的,所以今天活该轮到这家伙倒霉。
阿彪用特制的开锁工具打开阳台上的窗户,久经锻炼的肌肉稍一舒展,便悄悄潜进主人家的屋子。
阿彪环顾四周,大吃一惊,终于意识到自己还是猜错了。
这人不装防盗窗的理由根本不是因为相信盗贼不会闯进他家,而是因为,就算盗贼历经艰难险阻闯进他家,也没有什么好偷的。
简单点说,这个人,就是个穷光蛋!
穷到卫生间只有一个马桶和一个淋浴头的人,怎么可能舍得出钱去装什么防盗窗?
不划算,真是不划算!
阿彪气得恨不得当即拉一泡最臭最硬的屎堵塞住他唯一的马桶,但是酝酿了半天也没有酝酿出这也一泡屎出来,只能不死心的去主卧室看一看。
做小偷的不容易,大半夜在高楼大厦的排水管道上来来去去,最讲究的就是不能扑了个空。
空手来回,容易招晦气。
不能偷到钱,偷一两件衣服也好。
主卧室只有一张床和一把木椅子,两三件半旧的衣服挂在木椅子背上,按照衣服的内外次序摆着,最上头是一条灰白色的内裤。
灰白色的,内裤?
阿彪一愣。
那主人家身上穿的是什么?
被阿彪念叨着的那个主人家,正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睡姿诡异,被子勉强只盖住下腹三角区的位置。透着朦胧的月光,阿彪看到他腰腹部优美的线条以及露出一半的浑圆饱满的臀部。银白色的月光将屁股上的汗毛镀上漂亮的色泽,整个就像一颗刚刚成熟的猕猴桃。
阿彪感觉自己的呼吸有一些局促。
劫不到财的话,不如……劫个色?
阿彪走上前去,蹑手蹑脚掀开主人家的被子。
裸体。
不得不说,裸的很惊艳。他有着属于男人的健壮有力的身材,就连下面的小兄弟都很有男子汉气概。也不知是做了什么梦,竟然微微翘起。
阿彪咽了一口唾沫,猴急的松开自己的裤腰带,整个人压了上去。
自己的小兄弟暴露在外的那一刻,体内好像有一个属于男性荷尔蒙的开关“倏咚”一声被打开,阿彪流畅的开启了下半身模式,一边迫不及待的在主人家的两腿之间不停的做着挺身,一边抓住对方的小兄弟一阵揉搓。
美人,真是一个难得的美人。
阿彪感受着对方小兄弟上粉红色皮肤腻滑的触感,感觉自己仿佛身至云端。
主人家的小兄弟越来越精神,也越来越坚硬,有暖暖的液体从尖端溢了出来。
阿彪兴奋的去舔舐那晶莹的液体,带着男人特有的腥臭的味道,性感的让他难于抗拒。
接着,主人家醒了。
“你……”主人家朦胧中醒来却发现自己身上压了个肌肉猛男,一时还无法这种接受状况,登时瞪大了双眼,想要挣扎,却被阿彪一把捂住口鼻。
“不许动!”阿彪喝令道,“也不许叫,否则你就死定了!”
主人家点点头,用手比划着问阿彪,能不能把捂住他口鼻的手放下来。
“那你不准大喊大叫。”阿彪心平气和的与之协商。
主人家又点点头。
没想到主人家那么配合,不过,强扭的瓜不甜,要是主人家极力反抗,那么自己也享受不到什么快感。毕竟自己又没有强奸癖,只是为了不虚此行顺便劫色而已。
和谐的性爱是很重要的。
主人家裸的比强奸者阿彪还要彻底,阿彪双手打开主人家的双腿,对准后穴轻轻刺进去。紧致的感觉包覆了自己的食指,主人家发出轻轻的“嘶”的一声,阿彪没有理会,而是径直加了第二根手指。
街头卖春的少年长的都不错,但是屁股都被操圆了,个个是大松货,这个美人长的标志不说,菊花也紧的那么矜持,阿彪感觉自己就快要扛不住了。
将主人家尖端流出的液体通通涂抹到后穴,湿润度还是不够,阿彪又扶着自己的小兄弟,蜡笔涂鸦似的将自己的液体涂抹到后穴的边缘。
主人家还在挣扎,后穴也跟着一收一缩,阿彪也不知哪儿来的兴奋劲,头脑一热,竟然就这样扶着小兄弟整个捅了进去——
Oh,yes!
阿彪终于知道那些小偷入室抢劫为什么都要捎带着强奸。
因为那真的是太带感了。
将别人的东西带走的快感,将自己的“东西”留下的快感。
那是根植于人类侵略本性之中的最原始的冲动!
被紧张到不停收缩的甬道包覆着,此时的阿彪的脑海里不停loop的便是麦当娜那首惊世骇俗的热歌。
《宛若处女》。
阿彪以前有一个很摇滚的贼友,很喜欢翻来覆去的唱这一首歌。耳濡目染的,自己也就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阿彪一边做着急促的挺身,一边哼唱着唯一会唱的那一句副歌。
——“Like a virgin,touched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保持着音乐稍稍跳动的节奏,是两人和着乐声的肉与肉的碰撞。
——“啪啪啪,啪啪啪。”
节奏感十足,而又衔接的恰到好处。
阿彪想要加快节奏,于是换了一个方便使力的姿势。
他扛着主人家的一双毛茸茸的美腿,将它们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自己跪在床上,一阵猛力的挺身。
主人家的身子被他顶的支撑不住,一阵乱晃,竟然在牙缝里泄露出一丝丝呻吟。
“是不是把你操的很爽?”阿彪汗流浃背,喑哑着声音问。
那人点点头,眼角有一点点晶莹的泪花。
“你真贱,竟然被我操的爽哭了,”阿彪对于这样的“贱人”很是满意,对于自己的雄风也很是满意,两人不像强奸,倒想是在玩情人节的SM虐恋游戏,“说,我的鸡巴大不大?”
主人家抽噎着,一边呻吟一边断断续续的回答:“好……好大的鸡巴。”
“哈哈哈哈,”阿彪将小兄弟整个拔出来,又整个送进去,顶的主人家的脑袋硬生生撞在了床头,借着月色看到主人家那又喜又悲的脸,不禁仰天狂笑:“真是一匹好马!”
然后,阿彪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被顶的头撞床头的主人家,挣扎的时候掀翻了枕头。
而枕头下面,藏着一把黑洞洞的枪。
并不是阿彪胯下那个油黑乌亮的枪,也不是“金枪不倒”这句成语里所指的那把枪,而是一把真正的枪。
一把装有加长枪管的黑色手枪。
啊偶,自己……好像真的惹到了不能惹的家伙。
主人家见阿彪忽然萎了,很是好奇,一个矫健的翻身便坐了起来,后穴处依然保持着连接的状态。
“怎么不继续了?”主人家皱眉,用自己的胯部去撞阿彪的,又伸手去抚摸阿彪垂头丧气的蛋蛋,“你刚刚明明还没有射吧?”
阿彪被主人家的手一碰,浑身一阵哆嗦,恐惧心理作祟,小兄弟当即就软了下来。
“你在看这个?”主人家将手摆在阿彪眼前晃了晃,确认阿彪惊恐的目光死死的瞪着那把手枪,随即解释道,“CZ75冲锋手枪,9mm口径,德国制造。怎么,你有兴趣?”
有兴趣个蛋啊!
谁能告诉我这人究竟是谁啊是谁啊!
阿彪觉得自己想死的心都有了。
阿彪倒吸了一口冷气,想到两人的身体还连接在一起,于是低头想要从对方后穴里拔出自己临场阵亡了的小兄弟。
可是,对方的后穴似乎依然不满足的吸的死死的,怎么都拔不出来。
“那个……”阿彪有礼貌的与主人家打招呼,“可以……借过一下吗?”
“啊?”主人家愣在那里,随即明白了阿彪的意思,“哦,哦”的应了两声,随即松开了自己的后穴。
全身而退!
阿彪感动不已。
接下来……该做什么呢?
当然是——逃跑!
阿彪三下五除二套上自己的内裤,背上自己的背包,狼狈不堪、连滚带爬的回到了原先登陆的窗台,浑身哆嗦的、像考拉一样扒回了自己的排水管道上。
总算是有了一些安全感。
窗台那边探出主人家的脑袋。
“喂!初次见面,我叫阿乐,请多多指……”主人家还没有说完,阿彪已经逃也似的离开了罪案现场。
阿乐双手撑着仰台,望了望圆滚滚的月亮,一脸沮丧的样子:“这人真是的……明明插我插的那么爽,怎么忽然说走就走了?……臭不要脸!”
2
背着the north face登山包的影子已经成为一个模糊的黑点,正在灵巧的翻越过小区的围墙。阿乐眯眼四处寻找,直到终于什么都看不见了,才无奈的回到了屋子。
窗帘没有拉上,月光照在两人初次见面的,一片狼藉的床上。
刚才。
那是阿乐的第一次。
第一次被人这样当做宝物一般热情的抚摸,猛烈的抽插,被毫无保留的骑着征服。直到现在阿乐的心脏都依然忍不住狂烈的跳动着。
他在电影里看到过很多两人初次见面的场景——
在地铁站里为了赶上最后一班地铁而偶遇。
在酒吧里碰巧坐在肩并肩的位置上,并且好巧不巧点了同一杯鸡尾酒。
在午夜街头的小巷子里背向而行却又蓦然回首、对视。
不!这些都太庸俗了!
而这一切庸俗的电影桥段,都比不过我阿乐今天的经历来的新奇而浪漫。
那个人,阿乐想,是不是有读心术?他是怎么知道自己曾经这样幻想过的呢?
在静谧的、布满繁星的夜晚,他像是思念朱丽叶的罗密欧一般,缓缓爬上自己位于小区二十层的阳台。
他轻轻打开房门,深情凝视自己。
风正轻柔,银白色月光洒了一地,一切的一切,都安排的恰到好处……
而这一切,都被枕头下的那把冲锋手枪给毁了。
冲锋手枪静静躺着,似乎正在为坏了主人的好事而感到十分内疚。
“怎么会这样呢……”阿乐想不通,“明明只是一把这么可爱的小手枪。”
像这样可爱的小东西,阿乐明明有一整面墙壁那么多,都通通嵌在衣柜后面。
都是杀伤力一级强的东西:冲锋手枪、卡宾枪、机关枪、狙击步枪、掌心雷……多到阿乐自己都数不清。
如果哪一天不接活了,光靠贩卖枪支弹药的话也能逍遥快活好一阵子。
可是,这种枪就算攒再多又有什么意思呢?
阿乐叹了一口气。
自己想要的,明明是胯下那把可以让自己欲仙欲死的枪啊!
阿乐并没有枪支收集癖,阿乐是一个杀手。
虽说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社会分工不同,但是总有一些职业因为就业环境极度恶劣,会让人干得精神崩溃。
就好比程序员一辈子对着电脑屏幕,到死都只能拿脸滚键盘,由于圈子里根本没有女性出没,辛辛苦苦编程拿来的血汗钱全都去支持女优的演艺事业了。
做一个杀手该是有多寂寞?
这是一个没有同事的职业,办公室恋情根本展不开,和自己工作牵扯到关系的人,都是自己的猎物,最后的结果总是被自己一枪爆头。
因为手机会被卫星定位,也不能使用那些交友软件,否则会被人在案发现场刷到自己的微信或是陌陌。
去过几趟同志酒吧,但是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不好意思开口不说,每次难得有人搭讪,也是十七八岁妖气妖气的小朋友。跟别人说自己是0就会被鄙视,因为大家总会觉得他年纪这么大了,下面一定松的要死。他们喜欢找年纪轻弹性好的。
——唉。
招桃花的粉水晶也不是没有买过、戴过。
花了3888元。
当时买的时候,淘宝店主在旺旺上是又拍胸脯又拍屁股的保证这个开过光,绝对有效。只要是个人,跟自己说话超过三句,一定会被自己迷的神魂颠倒。但是真的是因为自己的职业问题,自己最常说的那三句话却是这样的。
——“有人出钱买我杀你。”
——“不行,我不能放过你。”
——“一路走好,阿门。”
自己真的不知道怎样跟一团血浆的尸体谈恋爱啊!
所以,阿乐至今还是单身。
而阿乐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找到一个够强壮又性感的男人,谈一场又激情又浪漫的恋爱。
一定要找到这个人,阿乐心想。
但是,怎样才能找到他呢?
阿乐一边叉着腿,握住自己的兴奋到一半的小兄弟上下撸动,一边托腮坐在床上皱眉思索。
终于,赶在射出来之前想到一个不错的办法。
“喂,是110吗?我家遭人入室抢劫了……对对……没有破坏案发现场……还有什么其他问题……有有有,我还被强奸了呢!”
阿彪与阿乐的第二次见面是在警察局的审讯室里。
新来的小警察警服穿的笔挺的,笔头不耐烦的敲击着桌子,发出“叩叩叩”的响声。
阿彪与小警察隔着桌子面对面,弓着背,穿着橙红色的编号马甲,双手被手铐铐住,并且极其猥琐的摆在裤裆位置。
僵持的沉默中,小警察首先开口:“陈光彪!你到底认不认罪?”
阿彪斜眼看了小警察一眼,也不说话,就是低着头梗着脖子,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
接着又是一阵僵持的沉默。
老警察在一旁坐的不耐烦了,一手解开那些个假惺惺的领带和衬衫纽扣,一手磕着烟灰:“阿彪,你也不是来过一回两回的人了,咱们局子里的规矩你可是比我清楚。一句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说还是不说。”
“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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