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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刑警-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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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火焰燃烧得前所未有地炽烈,五指翻转,细狭手术刀赫然已在掌间。浓重黑暗层层叠叠缠绕其上,转瞬之间,只有数公分的手术刀延伸至一米长短,脱离医生掌握,凌空悬浮如轮急转,幻化成一面盾。



光之矛、暗之盾,最锐烈的攻击,最坚固的防护,悍然互轰。



几乎无法辨别的‘嗤‘一下轻响,光明与黑暗,同时互相抵消。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冲击如水荡漾,在无声之呼啸中,引发出一波最强悍的精神海啸。远处的司马影姿,只觉得头脑骤然一痛,就像被大铁锤狠狠敲击似地,紧绷的肌肉陡然全不受控,擅自软软瘫痪在地。



她不知道,自己已经非常幸运。比常人更坚强十倍的精神,还有以往和沙文添的接触,都多少形成了屏障,使她不至于全无抵抗力。否则的话,光是那纯精神攻防下产生的余波,实在便已足够,把整整一座大楼内的人,全都变成白痴。



不要相信汉尼拔尼古拉斯!



沙文添通过电话向自己传达的最后警告,刹那间又在脑海中响起,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司马影姿呆呆地看着那残酷得更胜地狱的场面,忽然,她好想哭。



她没有哭。只是牢牢地,把眼前所有景物都用力纳入眼帘,纳入脑海。然后,把这次教训,深深刻进自己的灵魂中。



她向自己发誓,绝不会再犯下相同错误,绝对!



看不见的灿烂火花终于过去,大堂里的一切,又都恢复了平静。



光之羽翼消失了,神圣的白袍消失了,甚至,连那傲视尘俗的独特气质,也同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如今,勉强支撑住身体,站在医生面前的,再不是遵奉上帝意旨,企图毁灭这座罪孽深重的蛾摩拉之城,以此将功赎罪,挽回往昔失落荣光的大天使拉摩迦萨尔。



他只是〖红鸦〗的首领:朴正善。



‘噗‘地跪倒血泊中,那光之一击,仿佛抽走了他浑身所有的精血,朴正善挣扎着抬起头,尽最后余力,发出不甘心的嘶吼。



‘不要、不要以为,你已经、赢了。要不是、要不是之前浪费了太多能量,对付那伙警察,现在、现在输的人,只会是你!‘



‘或许。‘医生取出另一柄手术刀,任由那锋锐于五指间如雪球般翻滚来去,走向朴正善。在幽暗中听起来,他的语气,只会比刀锋更冷。



‘虽然只是堕落天使,但我也不否认,如果在绝对公平状态里地打上一场的话,并没有很大把握能赢。可惜,在现实里面,永远不存在〖绝对公平〗,所以得到最后胜利的,依然是我,而不是你。‘



‘卑劣!由地狱而来的污秽亡魂,不要得意,你那邪恶的灵魂和力量,在主的大能面前,只有如春日阳光下的积雪,根本不值一提。你一心维护这座现世的蛾摩拉之城,总有一天,必将受到正义的惩罚。在终极审判到来之际,你将再次被打下地狱,永远在痛苦中呻吟忏悔!‘



‘正义?是指谁?你自己这个堕落者么?别惹我发笑了吧,和〖绝对公平〗一样,这世界上,也从来没有〖绝对正义〗的存在。‘



医生不屑地冷笑着,在朴正善身前停下。右腕挥动那冰寒刀刃,紧紧贴到了红鸦首领脖子上。



‘我是医生,医生不需要正义,也不需要公平,我只是在做手术,替病人把病灶切除罢了。而在我看来,你正是一块最让人讨厌的腐烂病灶。既然毁灭蛾摩拉的所有罪恶,把一切归于圣洁是你的愿望,那么现在,我就帮你达成心愿吧。‘



医生徐徐站起,那浓厚的黑暗,再度于刀刃上聚合凝结。第一刀划下,〖红鸦〗首领脸上肌肉骤然扭曲,右臂已齐肩落地。伤口处没有流淌出任何液体,只有无数迅速消散于空气中的模糊光点。



第二刀划下,夺走了朴正善的左臂。更多光点消散,更多力量流失。无论作为〖红鸦〗首领,还是作为大天使,他都曾经不可一世,生杀予夺,而在那时候,他又可有想过,自己亦会有一天,成为待宰猪牛,被自己眼中是卑微又污秽的地狱亡魂,处于凌迟之刑?



暗黑刀刃第三次提起,对准了朴正善眉心。只要轻轻往下刺,衰弱已极的堕落者,势必被彻底驱散。被称为拉摩迦萨尔的存在,将永远消失,剩余下来的,仅是一具曾经名为朴正善的行尸走肉,一团不会思考,不能行动,没有任何意识的〖活着的肉块〗。



‘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十角七头,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



霎然,有声音在耳边响起了。不同于医生的冷漠,也不同于朴正善的高傲,那是亲切的,是温柔的,是和蔼的。医生瞳孔骤然收缩,他已感觉到了,那声音中所蕴涵的巨大能量。



他不敢转身,纵然明知道对方就在自己身后,他也不敢。凝静如水的刀刃上,竟陡然产生出了阵阵微妙颤动。



那也仅是一瞬间的事罢了。无论这新出现的敌人,是如何强大,如何恐怖,来自地狱的医者,早已在永恒的黑暗深渊下,锻造出了如钢铁般的神经。



‘谁?是伊比利斯?萨麦尔?乌里叶?还是雷米勒?‘



那声音并不回答询问,脚步声越来越近,强大无匹的威压感,正如山如浪,铺天盖地汹涌而至。



‘形状像豹,脚像熊,口像狮子。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全都给了他。全地的人,册上的人,都要拜他。凡有耳的,就应当听。所有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可是,谁也别妄想能阻止我完成手术。‘医生深深吸一口气,灵魂之焰燃烧到最大极限。手腕抖振,那柄凝聚他全部能量的手术刀,以超越声音之极速,射向朴正善。



‘他又叫众人,都在右手或额上,受一个印记,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在这里可以算计兽的数目,他就是……666!‘



吟诵之声仍是不疾不徐,可是却忽然变得更虚幻,更空灵。比夜更浓厚的黑色影子从医生面前一闪而过,影子、声音、朴正善,全都消失了。



就仿佛,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那两个‘人‘。



没有惊讶,也没有任何动摇。因为医生知道,他最后的一刀,并没有失手。



制造出连环大屠杀的暴力团〖红鸦〗,已经从这座城市里,彻底,并且永远地被毁灭了。



至于,那把朴正善躯壳带走的神秘声音,他并不关心,也不担心。



诊断:完毕。



手术:结束。



大国手 尾声:独白



医生,一种职业;它的责任,是治疗患上疾病的人,令其恢复健康。



手术刀,一种工具;它的用处,是割开患病的肉体,把一切对健康造成威胁的东西切除。



毒瘤,讨厌的寄生物和疾病;它的存在,只为了破坏和毁灭。



我呢?我是谁?我的存在,又是为了什么?



我站在黑暗之中,静静地凝视着,思考着。呈现在眼前的,是这座城市五光十色,璀灿夺目的美丽夜景。假如把这座大都会比喻为人的话,毫无疑问,她是一名令所有人为之侧目的美女。



然而这位美女,却是位病美人。数不尽的毒瘤在这美女身体里肆虐,不间断地吞噬着每个健康的细胞。眼前呈现出来的,不过是病态的美感罢了。有谁能够知道,在那灯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有多少无助的弱者正在发出绝望的哀叫?又有谁能够知道,这无边无际的黑暗,掩埋了多少本来充满光明的希望?



是的,回想起来了。我是汉尼拔尼古拉斯,一名医生。在我手中,正握着锋利的手术刀。治疗病人的疾病,是医生的天职,那管这治疗的对象是人,还是城市,对我而言,都没有任何分别。



既然被称为〖法律〗的药物,对这名病人起不到任何的作用,那么,身为医生的我,就惟有亲自动手,以手中锋利的手术刀,把一切的毒瘤都切除。



这是身为医生的天职,也是不容推搪的责任和义务,更是我不惜为之奉献和放弃一切的理想。十年前我为了这理想而死,今天,我为这理想而重临。生与死的界限不能将我束缚,永恒的时间长河也无能把理想埋葬。牺牲名誉、牺牲地位、牺牲财富、甚至牺牲了最珍爱的家人,我都绝不后悔。只要一息尚存,我仍将永远挥舞着这柄手术刀,给被迫置身痛苦中的病人们带来解脱。



不期望他们会理解我,同情我,又或者帮助我,甚至,即使他们对我发出漫骂,视我为敌,对我刀兵相向,这些我都不在乎。



我永远是我,我只会做自己该做的事,走自己该走的路。



汉尼拔尼古拉斯!黑暗中的医者,永不退缩,永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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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手的稿费终于到了,邮局效率还真慢……不过钱到了也就什么都可以不计较啦,哈哈。虽然不多,只有二千多块。扣除上次修电脑的钱和今年的上网费以后就只剩几百了。不过还是很高兴。去买了台DVD,哈哈,终于可以不用用电脑看电影了,高兴ING^O^



拍卖场 第一章:盗墓迷城(一)



公元1902年:北非、埃及沙漠中某地



赤日炎炎,黄沙漭漭,广阔无垠的天与地之间,都尽被笼罩于一片干涸酷热之中。举目远眺,方圆数百公里内,没有水、没有牲畜、没有植物、连沙漠中常见的蝎子和眼镜蛇等小动物,也不见丝毫踪迹。仿佛自洪荒以来,这里已属于死神所有。置身其间,就恍若被投进地狱洪炉,莫说进行剧烈运动,即使仅是呼吸,也急速地将体力消耗。皮肤若直接裸露于那毒辣阳光下,不消片刻,便能隐约闻到一阵烤肉焦臭。



李查安德森教授晕晕沉沉地安坐在骆驼背上,身体跟随沙漠之舟的步伐,作出规律的上下摇晃。高达摄氏六十度以上的炎热气温,持续夺走了他大部分体力。若非心中那份对古老文明的狂热,源源不绝地给予了他继续支撑下去的意志,这位〖日不落帝国〗的大英博物馆埃及文物馆助理副馆长,恐怕早已无法保持清醒。



灼炽热风呼啸着滚滚卷来,无数沙砾夹杂在风中,暴烈地击打着安德森教授隐藏在厚厚白麻布长衫下的皮肤。尽管也学着当地人一样挂起面纱,无孔不入的黄沙依旧固执地穿过屏障,直接钻进这位欧洲绅士的鼻孔,强迫他非常不雅地大大打了个喷嚏。



“该死的风!该死的沙子,还有该死的沙漠!上帝啊,为什么我要舍弃自己在伦敦的舒适生活,跑到这地狱似的鬼地方来追寻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我绝对是发疯了!”安德森教授第一千次痛苦地低声诅咒自己。双手却不得不更加用力紧抓住骆驼,以免让自己跌落那热得可以烤熟鸡蛋的地面。数天前他曾经有过类似经历,左手手心那一块通红柔嫩的新皮,至今仍不断提醒着他莫要重蹈覆辙。



十天了,他所率领的这支包括了二十头骆驼、三名白人、五名黑奴、还有一名贝都因族向导的小小探险队,在非洲大沙漠里,已经整整走了二百四十小时。时刻包围在身周,永远一成不变的单调环境,如同毒蛇般不断地蚕食着安德森教授的耐心和判断能力。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向导究竟是否故意带着骆驼队在沙漠里兜圈子?他又是否真的知道该往哪里走?



实在是个太荒谬的想法。然而疯狂的环境,总是能够迫使人产生疯狂的念头。安德森教授再也忍不住,他勉力振作起来紧抓缰绳,右腿在骆驼腹下轻轻一踢。训练有素的沙漠之舟立刻明白了主人的心意。悠扬驼铃声韵律骤变急促,它加快速度,向走在队伍最前列位置的向导阿卜哈巴布追去。



哈巴布无奈地叹了口气,驾驳坐骑停下脚步,抢在安德森教授开口询问前,向他深深弯腰一鞠躬,无奈道:“哦,尊敬的安德森老爷,以〖住帐篷之游牧者〗的名誉发誓,骆驼队前进的方向绝对没有出现偏差。我们已经非常接近那传说中的古城了。看在真主份上,拜托,您就别再怀疑我作为向导所具有的尊严与能力了吧?”



“非常接近非常接近,每次问你总是这么回答,可是看看吧,我们前方除了沙子还是沙子,那该死的古城则连影子都没有。还有,你们那些干粮又硬又粗,吃得我满嘴都起了血泡。上帝啊,你简直无法想象,现在我是多么怀念伦敦的阴冷湿雾,多么渴望来一杯香浓手磨咖啡和刚烤起的柔软白面包。”



“用我二十年累积起来的信誉保证,用不着半天,您将如愿以偿,尊敬的安德森老爷。现在,还是让我们结束这重复又重复的对答,保留体力,打起精神继续上路吧。”



“最好是这样,哈巴布。”安德森教授抬头望了望天空,道:“日蚀即将降临,假如在日蚀出现前我仍然看不见那座〖冥者之城〗的话,那么你余下的三百英镑酬劳就永远别想拿得到手,明白没有?”



“真主啊,您真是我从事这一行以来所遇见过最麻烦的顾主。”哈巴布口里小声嘀咕着抱怨,却不敢怠慢,依旧掏出指南针和地图,再度重新确认方向。他是那样专心致志,以至于,当全队所有二十头骆驼一起仰望天际长声嘶哞时,那震耳欲聋的噪音,竟也不能使他立刻作出反应。



太过突如其来了。尽管早意识到这次探险注定不会平凡,但是竟然以如此奇景拉开帷幕,还是大大地超越了安德森教授预料范围以外。但见得刚刚还是除了沙子以外空无一物的天空,如今却仿佛要向远涉万里而来的客人们表达欢迎般,竟忽然间不可思议地浮现出了一幕奇景。



神圣、庄严的巨大神殿,在各种葱葱郁郁的茂盛植物之间巍然耸立。足以并容四、五辆马车并肩而行的平整大路之上,一支长长队伍正演奏着祭乐,抬着两具石棺向神殿大门入口徐徐迈进。崭新的衣饰华贵非常,式样奇古;精美武器在艳阳下灿然生光,使人凛然生畏;队伍每名成员都神情肃穆,几名女性祭司身披白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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