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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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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夙夜抬起手臂,在墙上的血十字上比划了几下,他在男生里算是偏矮的,但也比夙娅高出几公分,假想是受重伤失血的状况,用这样的姿势,连续写三个十字感觉还是挺困难的。
    由此得出结论,这些字符很重要,是“我”必须留下的。
    他闭了下眼睛,起身跳下床,站在床对面,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的血十字,试着代入凶手的观感——她留下了记号,“我”当然看得懂,所以“我”不能让别人看出来……
    今天,是命案后的第七天,也是夙娅出殡的日子。
    夙家的人,很有默契地集体忽视了夙夜的存在。
    夙夜清楚,夙博罕不愿意他以夙家人的身份,出现在任何公开场合,以免令欧宇辰的立场变得尴尬。
    对此,他是无所谓的。
    只是这几天,他的日子变得很不好过。
    张晗玥固执地认定他就是凶手——或者和凶手脱不了干系,每次看见他,都用那种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的愤懑眼神,恶狠狠地瞪视他。
    下人们原来跟夙夜就不怎么亲近,现在干脆是彻底的避而远之了。
    夙博罕终究上了年纪,受不住丧子后又丧女的连番打击,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
    欧宇辰要照顾他,要兼顾博宇,要管理家事,还要安慰张晗玥,分身乏术,当然也就分不出精力再去考虑夙夜的处境和心情。
    明明置身在一大家子人中,夙夜却像只独来独往的孤雁,本来就不太爱说话,现在更加沉默了,常常一整天都不说一个字。
    在学校里的境况也好不了多少,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瞅着他,在他背后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就算夙家和警方出于各种考量,对案件保持了缄默,并跟新闻媒体先通了气,请他们暂时不要做出相关报导。夙家发生血案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大街小巷。于是整个b市像锅烧开的水,彻底沸腾了。
    毕竟,博宇很出名,夙博罕也很出名。
    大家马上联想起他几个月前遇害的儿子、意外身亡的儿媳,一时间,流言四起。有人说他们家得罪了什么穷凶极恶的仇家,有人说夙博罕为富不仁、作孽太多,这是上天的报应……
    即使没有张晗玥的指控,大家也不免会揣测,命案跟夙夜有某种联系。
    夙家的两起命案,他都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两起命案作案手法都非常残忍,一般的杀人凶手,根本做不出来,而夙夜,怎么看,都不象是个正常人。
    他经过的地方,往往如猛兽过境,集体退避三舍。
    夙夜不是个会介意别人眼光和看法的人,但张晗玥在餐桌上看见他就摔筷子砸碗,弄得他连饭都吃不消停,就直接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和不太健康的胃了。自己去厨房找吃的,兰姐和张晗玥同仇敌忾,也用刀子似的眼神一眼一眼地剜他,把厨具弄得叮当乱响。
    几次过后,他也就不去给她添堵了。
    所以,没几天的功夫,他本来就瘦巴巴的身体,又清减了不少,简直有点惨不忍睹。后来还是欧宇辰发现了,颇费口舌地劝说了张晗玥一番,又跟宋伯谈了谈。夙夜的处境才有所改善,起码能填饱肚子了。
    这简直是讽刺,在这个家里,明明欧宇辰才是那个最应该、最有理由排斥他的人,却成了他唯一的依靠。
    连夙夜自己,也不免觉得有些可悲了。
    此时,正是晌午十分,夙家的人都去给夙娅送葬。偌大的夙家别墅,只剩下他一个人,就显得空荡荡的。
    直视着墙上的血十字,迈前一步,再一步,他慢慢屏住了呼吸。血液涂在墙上,不管以什么方式清除,哪怕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用鲁米诺试剂都可以检测出来——这也是在刑侦上最常用的血迹检测方法。所以凶手只能加以掩盖……但要怎么掩盖呢?
    心脏霍然一跳,有道闪电直击大脑,纷乱的案情碎片像拼图一样,一点一点拼合在一起。他愣愣地瞪大了眼睛,足足呆怔了几分钟,才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急匆匆拨通了欧宇辰的电话。只询问了一个问题,得到答案后,又打给邵壬,提出马上见面的要求,邵壬当然不会拒绝他。
    挂断电话,望着墙上的血十字,夙夜的心情很复杂。
    半个小时后,门铃响起。
    邵壬显然是累得狠了,登堂入室后,见家里没有其他人,顿时放松下来,毫不客气地歪倒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打量着夙夜,皱着眉头问:“你怎么又瘦了?夙家的人找你麻烦了?”
    夙夜迟缓地摇了摇头,他当然不会跟邵壬诉苦,何况最难熬的几天已经过去了。有欧宇辰关照,填饱肚子还是不成问题的,别的他也不在乎。
    见邵壬双眼布满血丝,脸色灰突突的,下巴上满是毛糙糙的胡茬,从头到脚都写着落拓疲惫,夙夜体贴地给他弄了杯速溶咖啡,边递给他,边问道:“关于夙娅的案子,你们都查到什么?”
    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光了咖啡,邵壬烦恼地捏了捏眉心,将空杯子搁在茶几上,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抽出一叠照片:“喏,就知道你是为了这个,我都给你带来了。我们调阅了这附近的所有监控录像,发现命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共有二十七辆车经过,”他翻翻捡捡,挑出两张照片递到夙夜眼前,“这辆黑色奥迪比较可疑,它被抓拍到两次,一次是驶来,另一次是离开,中间间隔一小时三十四分钟,正好是命案发生的时间段。可惜,路灯的光线太昏暗,它的车牌号又被遮住了,没能拍到什么显著的特征。我们调阅了车管所的资料,这种型号的奥迪,b市起码有三四万辆,根本无从查起。”
    夙夜扫了照片两眼,没吭声。
    邵壬叹了口气,又说,“勘验组的同事在围墙的西北角,发现有攀爬过的痕迹。另外,在小径旁边的玫瑰丛上,找到了这个,我们怀疑是凶手无意中留下的。”他伸指头戳戳另一张照片。
    夙夜拿起那张照片,眯着眼睛细细打量,照片上是一个物证袋,袋子里装着一块深蓝色碎布条,他歪着头看了足足有半分钟,猜度:“好像……工作服上的?”
    邵壬赞许地点点头:“没错,技术科从布条中提取出了少量的石油馏分。”
    “石油馏分……”夙夜想了想,“我记得是普通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吧?”
    “嗯,所以我们分析,这块布条来自工厂、修配厂等单位的工作服。全b市用这类材质工作服的,根本数都不数不过来。调查起来,比那辆奥迪的希望还渺茫。”
    夙夜显然对布条没什么兴趣,放下照片,淡淡说:“我觉得,根本不用浪费时间和警力去查。照我估计,凶手穿的工作服,是他随手在哪个垃圾箱里捡到的,就算找到原主人,对破案也不会有任何帮助。何况,凶手极有可能当天就把它毁尸灭迹了,让别人连渣滓都找不到。”
    邵壬挠挠脑袋,苦恼地说:“所以这桩案子,就算看起来凶手留下了点痕迹,其实对破案还是没有什么帮助。”
    夙夜低垂着颈子,亮白的光线中,他近乎苍白的脸孔,显得特别凝郁而清冷,半晌,轻声问,“关于血十字呢?你们是怎么想的?”
    “夙娅本人并不信奉基督教,所以我们推测,她的用意,是暗示凶手是个基督徒。”
    夙夜略略思考了一会儿,否定道:“不会。”
    “为什么?”邵壬诧然。
    “如果你们推测正确,她只需要画一个十字,就能达到目的了,没必要画三个。”
    邵壬沉吟:“或者‘三’这个数字有特别的意思呢?兴许凶手是基督徒,而他在家里排行第三?”
    琢磨了下那种可能性,少顷,夙夜点了点头:“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听他这么说,邵壬振奋了点精神:“夙夜,我就直接说了啊。在这一系列血腥的残杀案中,有两起案子的被害者,都是你的亲人,你还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所以我冒犯地、大胆地揣测一下,凶手或许是你认识的人。你知不知道,认识的人当中,有谁是信奉基督教的?”
    夙夜不假思索地说:“我熟悉的人不太多,但夙家肯定没有。你应该还记得,我爸爸是佛教徒,所以我们家里供奉着净瓶观音。信仰如同感冒一样,是会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如果有,我一定会发现。”

  ☆、51|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2)

邵壬有些失望,半天才长吁了口气:“我当了七八年警察,就没碰到过这么狡猾、这么凶残的对手。这都第五个被害人了。现在我听见电话铃响,心里就直打鼓,就怕听到那个变态杀手又出动的消息,做梦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夙夜当然明白他的压力有多大,心情又有多沉重,沉吟道:“血十字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留下的,破解了它,或许就能找到凶手。”
    “哦?你是怎么想的?”邵壬张大眼,询问地望着他。
    夙夜素白的小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眼眸幽暗深沉,茫然地望着前方,轻声说:“我也认为血十字是夙娅主动留下的,那她到底是什么用意呢?这几天,我查阅了很多资料。嗯,其实十字架在远古时代就存在了,它最初的寓意,是代表太阳。同时,也象征着生命之树,是一种生殖符号,竖条代表男性,横条代表女性。后来十字架出现在墨西哥、秘鲁,最为重要的是出现在中美洲,暗指四种风,它们是造雨的源泉。十字架很早就和基督教有联系,但它还不能作为早期基督教的标志。那时它最广泛的定义,是古代的死刑刑具,曾流行使用于波斯帝国、大马士革王国、犹大王国、以色列王国等,用以处死叛逆者、异教徒、奴隶和没有公民权的人。在我们中国,十字在表意字符中反映了大地,是个带着方框的等变形。”
    邵壬摸着毛刺刺直扎手的下巴,皱紧眉头:“我实在想不出来,这些内容,哪一条能跟凶手扯上关系。”
    “没错,感觉都太牵强了,”夙夜拿起铅笔和搁在茶几上的记事簿,随手勾画出三个十字,尽量还原出它们在墙上的形状,怔怔地盯着看了一会儿,他喃喃低语,“我一直觉得很奇怪……”
    “什么奇怪?”
    “为什么中间这个十字的‘竖’,特别粗呢?”
    “兴许写那一笔的时候,蘸血量比较充沛。”
    “正常来说,应该是第一笔蘸血多吧?”夙夜最初也是和邵壬一样的想法,但他刚才呆在夙娅的房间里,从凶手的角度,重新感悟案发现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我没有试验过,不过,那不重要吧?”邵壬不太在意地说。
    夙夜没有作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继续盯着纸上的十字,隔了一会儿,他轻声问道:“除了围墙上留下的,你们还发现有其他强行进入的痕迹吗?或者外来者留下的痕迹?”
    邵壬摇摇头:“我们推测,凶手是从围墙的西北角攀墙而入,沿着小径直接来到小楼,从外置楼梯上了二楼。二楼的门没有上锁,根本不会遇到什么障碍。像前几起案子一样,现场处理得非常干净,没有提取到可疑的鞋印或指纹。”
    夙夜长久地沉默着,看不出什么表情。
    邵壬忽然醒悟过来,吃惊地问:“难道你怀疑,凶手是夙家的人?”
    夙夜默然不语。
    邵壬想了想,又小心地问:“莫非你认为围墙上的痕迹和玫瑰丛上的碎布条,都是他刻意留下,混淆我们视线的?”
    隔了半天,夙夜才低声说:“或者不是刻意留下,而是他并不介意会不会留下。”
    邵壬有点发愣。
    夙夜解释,“凭着那些线索,是绝对找不到他的。至于现场是否经过特别处理,我持保留意见。”
    “哦?”
    “如果他是住在这里的,那么无论留下什么痕迹,都不会惹人怀疑。”
    “理由呢?你做出这个判断的理由呢?”邵壬忍不住质疑,平心而论,他从心底里不愿意接受夙夜的揣测。即使身为一个警察,见过太多心狠手辣的罪犯,他还是无法想象,凶手会是夙家的一员,抛开另外三名被害者不提,要多大的仇恨,多么冷硬的心肠,才能对自己熟悉的、甚至是亲人的夙正亭和夙娅,做出那些血腥的、残酷的行为?
    夙夜隔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邵壬:“因为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邵壬哑然。
    少顷,夙夜又说道,“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答案,往回推论,就会变得容易理解得多。顺着这个思路,你就会想到,那个嫌疑人是谁,最有可能是谁。”
    邵壬呆了一会儿,似乎想到什么,勃然变了脸色,本能地反驳:“不可能!你怀疑的那个人……他绝对做不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夙夜抬眼,望着对面墙上挂着的《岩间圣母》,怔怔地出神,半晌,才低哑地开口:“你听说过龙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吧?”
    邵壬愣了下,说:“我记得,许多法学界的专家,都对他‘以貌定罪’、‘以基因定罪’的论点,嗤之以鼻,并且进行了批判和驳斥。”
    夙夜目光变得有些迷惘,慢慢说:“你要明确一点,龙布罗梭曾经从事精神病与法医学研究,他是一位典型的实证主义者。他所有的理论基础,都是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所以,他才能在一百多年前,开创了犯罪学这一理论学科,把单纯的研究犯罪行为,转移到研究犯罪人上。他是犯罪学理论当之无愧的鼻祖。”
    邵壬被他说得心里阵阵发冷:“你的意思是,你怀疑的那个人,具有天生的犯罪基因?犯罪是他的天性,而并非他的意愿?”想了想,还是觉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他挠了挠头,“那个人并不符合龙布罗梭关于‘天生犯罪人’的画像。”
    龙布罗梭认为,“天生犯罪人”具有生理特征和精神特征。生理特征是指:扁平的额头,头脑突出,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巨大的颌骨,颊骨同耸;齿列不齐,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头盖及脸左右不均,斜眼,指头多畸形,体毛不足等。精神特征则包括:痛觉缺失,视觉敏锐;性别特征不明显,极度懒惰,没有羞耻心和怜悯心,病态的虚荣心和易被激怒;迷信,喜欢纹身,惯于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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