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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杆进洞-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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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也只是手背。
  
  当然这一切都是背着王楠的,他们都知道,在这个时候,往往是压力比病痛更影响选手。
  
  世锦赛是漫长的,这种漫长不仅体现在局数上,也体现在每一轮之间的间隔。王楠的第二轮比赛,要在一个星期后才开始。这一个星期,他就研究对手的资料,制定战术,同时做那个郑医生教给他的那几个动作。
  
  对于他来说,下一个对手就只是对手,但媒体却非常兴奋,因为他即将碰到的是伯罗斯,目前排名世界第九。当然,这不是最关键的,关键的是,伯罗斯被誉为世界上最诡异的球手。曾有人这么评价他:“如果他能一直保持状态,那么,就算邦迪也不能打败他!”
  
  是的,在他巅峰状态的时候,那是遇神杀神,遇魔杀魔,横扫无忌,可是……他的巅峰状态总是诡异的出现而又诡异的消失,于是,他虽然有过横扫邦迪的经历,但也不时的会上演被新人横扫的戏码。
  
  当然如果只是如此的话,他还得不到“最诡异”这样的称号。他的诡异在,不仅状态诡异,而且打球风格也极为诡异。一般的球手,总是会有一个风格的,或沉稳或猛烈,或犀利或华丽。就算某个球手比较均衡发展,也总是会有一点偏向。而伯罗斯不是,在他身上,你有可能发现任何风格。曾有一个记者这么戏称:“伯罗斯,总是被不同的人附体。”
  
  这句话,后来被别人改编了一下,成了:“伯罗斯,总是被不同的物种附体!”
  
  这不是骂伯罗斯,而是不如此,无法解释伯罗斯那不同的风格。
  
  而除此之外,还有就是他那经常抽搐的嘴角。伯罗斯今年二十七岁,金发碧眼,刚出道的时候甚至有斯诺克界小贝这样的称号,可十多年过去了,他的女性粉丝……那还真是屈指可数。不是他变丑了,而是在打球的时候,他会突然上演嘴歪眼斜的戏码,一个好好的大帅哥,突然就像是被鬼上身了——可怜国外又没有中国那博大精深的撞邪文化,看他这个样子,只会以为他是精神失调,谁还会迷恋啊。
  
  当然,在这里让媒体兴奋的绝对不是伯罗斯的脸部失调,而是他的排名,还有他那很有可能出现的失控——一旦他不在状态,南子就会进八强!只是想到这一点,就令全体记者如同打了鸡血似的发抖。
  
  作为一个记者,张杰瑞也在发抖,不过他倒不是为了失控,而是觉得王楠终于能和一名真正的天才交手了。在他来看布莱森还称不上天才,虽然他的师父是泰格,虽然他的排名上升的很快,但打出过147吗?
  
  没有,那等打过以后再来说吧!
  
  比赛的当天,他早早就来到了赛场,虽然票已经卖光了,但此时还没有几个观众,他也没有太在意,正准备先去喝点东西,突然就发现一个有点熟悉的面孔,他想了想,走过去:“又见面了。”
  
  “……嗯。”
  
  “我发现只要有南子的比赛就有你,看来你是他的忠实拥堵了。”
  
  “……有很多场我都没有去。”
  
  张杰瑞笑了起来:“能看了大多数的比赛已经不容易了,就算是我们,也不能保证一场不落的,怎么样,有兴趣和我聊聊南子吗?”
  
  “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现场看他的比赛了。”
  
  “呃。”
  
  “我马上要出国了。”
  
  “哦哦哦。”
  
  “很抱歉,我不想接受采访。”
  
  “你……”
  
  “您也说了,我看了大多数的比赛,当然知道您这位记者了,我还知道你的名字。”
  
  张杰瑞有些尴尬的笑了起来:“那么,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李亮。”李亮犹豫了片刻,还是把自己的名字说了出来,只是在说的时候,他的神情带着一份黯然,薄薄的红唇抿着,张杰瑞突然有一种眼前的少年和王楠有几分像的感觉,不是容貌,而是那种神态。这个念头在他心中一闪,但也没有太在意,粉丝学自己的偶像,本来就是常态。
  
  “那么好吧李亮,愿不愿意让我请你喝一杯咖啡?”
  
  “抱歉,我想在这里多坐一会儿。”
  
  他虽然没有明说,张杰瑞也感觉到了一股逐客的态度,过来打招呼本就是一时兴起,李亮既然 
 131、第一百三十一章 。。。 
 
 
  不愿意,他当然也不会勉强,当下一笑,就站了起来,只是在要走出去的时候,又忍不住的回看了一眼,李亮正笔挺的坐在那里,看着赛场。
  
  “真是一个奇怪的小孩。”
  
  他这么一想,就走了出去,而李亮,依然盯着那个球桌,幻想着王楠一会儿在这里出现的情景,他会拿着球杆来回的踱步,会眯着眼来回观察球路,会在打进去一个好球的时候,露出自己的小虎牙,有时候露一颗,有时候露两颗,有时候露左边的,有时候露右边的,在露不同的虎牙的时候,他脸颊上的酒窝会不一样。
  
  他本来对斯诺克没什么兴趣的,但因为王楠,他慢慢的接受了斯诺克,并且觉得,这其实是世界上最有趣的运动,那些精彩的对局不说,就是王楠的表情,就足够回味。
  
  “可惜,我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这么想着,他心中那迟钝的痛感更加强烈。这几年,他已经把王楠当成了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而现在,他要把这一部分隔离,那种痛,几乎相当于肉中抽骨,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人能感觉到那种痛苦。
  
  但是,他必须抽!
  
  名单已经下来了,他是一定要出去了,而到了外面,他一定要更加用功的学习,他不能浪费他母亲以生命给他换来的机会。他不会再看斯诺克的比赛,也不会再留意王楠,这是他的,最后一场比赛。
  
  人一点点的多了,他的表情却没有什么变化,依然那么怔怔的看着案子,直到王楠走出通道,对着观众席挥手。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黑色马甲,还打了一个结,而他的对手,则穿了一件绿色的马甲。
  
  白衬衣,绿马甲,这个造型一出来,现场的观众都被雷住了。是的,斯诺克比赛的标准配备是白衬衣黑马甲,但如果你要穿一个其他颜色的马甲,一般也不会有人提意见,比如邦迪就曾穿着花格子马甲两次夺冠,但人家那是低调的红黑相间,而眼前这个……就是是明晃晃的油绿,这也就是现在,要是再过几年,保准有人说,这就是红果果的湖绿!
  
  不过就算如此,下面也是一片议论,更有一些讲究的观众,简直想要提出抗议了。此时还是张喜田老辣:“伯罗斯这件衣服其实是有来历的,在过去的传统中,只有拿到过世锦赛冠军的才能穿绿马甲,伯罗斯如今穿着这件来比赛,显然是希望得到一个兆头。”
  
  沈峰沉默了一下,然后才有点意味深长的道:“是的,很有兆头,幸亏斯诺克比赛是不戴帽子的。”
  
  实在是太有兆头了,特别是在国内这样的环境中,如果换一个场合,王楠几乎想问一下:“您结婚了吗?”
  
  他当然知道世锦赛的传统,可在他的记忆中,从来没有这么绿的马甲。看着对手那略显冷酷的脸,不知怎么的,他就想到了大梁的刘天,如果不是差别实在太明显,他简直就要以为这两个是双胞胎了。
  
  这一点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影响比赛,伯罗斯开球,两人迅速展开了厮杀,五十八分钟,就干掉了四局。很正常的四局,在这四局里,两人都比较小心,但打的也很是猛烈,都出现过失误,也都抓住过对方留下的机会。在这其中,两人都给对方做了一球,而又都解了下来,看的令真正喜欢斯诺克的观众大呼过瘾,不过却令记者们很有点失望。
  
  “这是伯罗斯?”
  
  “太正常了吧。”
  
  “白穿了他那件绿马甲了啊。”
  
  ……
  
  比赛进行到第十六局,九比六,伯罗斯暂时领先,他趴在桌子上,小心的瞄准着黑球,母球的位置还算不错,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少难度,但他还是很谨慎,因为打进去这一球,也就意味着他会超十五分,那也就意味着这一局结束了。
  
  这样,他就可以带着五局的优势进入到第三阶段,然后,再有两局,他就能拿下赛点了。
  
  啪的一声,黑球应声而入,电视机前的观众一阵泄气,张喜田和沈峰刚才已经一而再再而三的说了这一球的重要,所以他们刚才都鼓足了劲,用意念想着这一球不要进,哪知道,还是没有发生奇迹。
  
  镜头对准王楠,他没有任何反应。
  
  伯罗斯转了一圈,再一次弯下了腰,母球划了一个八字向红球跑去,理所当然的,挂了一下红球,然后撞到了另一边。王楠站了起来,然后,在众人的诧异中,也弯下了腰。
  
  “南子这……是还想要再打?”
  
  沈峰的声音充满了不确定,已经超了十五分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唔,因为昨天晚上写了一千多字,所以本来下午就弄出了三千字,不过想到反正要两更,不如就更个大章吧~

那啥,有同学提为毛在正经小说中用魔都、帝都这样的称呼,怎么说呢,因为这小说总是有架空的,而且有的时候,可能会提到一些不该提的地方,所以凡是涉及到国内的城市,俺一般都会找个代称……俺过去的文,也大多都是这样,就像其他小说中,用S市、A市……

再然后,这个绿马甲,俺是看一次比赛,听解说提到过,好像有某种比赛有穿绿马甲的传统,亨得利穿过,不过俺刚才搜了半天也毛找到……所以,如果不对,大家也当架空吧,⊙﹏⊙b汗

六千字,分别是今天正常更新的三千,以及昨天留言九千和cailu1977同学在这里给俺投的那个深水鱼雷的剩下六千中的两千,不过因为留言到一万了,所以是减三加一,在不算霸王票的情况下,现在是一万零叁佰~~~



132

132、第一百三十二章 。。。 
 
 
  第一百三十二章
  
  此时桌面上虽然还有两个红球,但就算全都打进了黑球,加在一起,也不过三十五分,算上王楠已有的二十二分,也就是说,他最多能打到五十七分,而伯罗斯已经七十二分了,一般来说,比赛打到这种程度,也就结束了。
  
  当然,落后的一方也可以不依不饶,可是这种事,做好了那叫有毅力,但大多数情况,就是胡搅蛮缠了。斯诺克被誉为绅士运动,不管内心如何,真到了赛场上也要做一点样子的,就算诡异如伯罗斯,在这种场合,也只是穿了件绿马甲,而没有真正戴顶绿帽子。
  
  王楠落后十五分还不认,这行为,还真有点像耍赖皮。但王楠知道自己不能认,现在已经打了十六局,而下面,还有九局。他在这之前,最长的对局记录就是第一轮世锦赛,但那也只打了十八局,对于二十局以上的比赛,他没有丝毫经验。
  
  当然,他倒不是认为自己不能打,或是没有信心,但是他知道,局数拖拉的越长,对他越不利。
  
  在比赛前,也许是为了给他减压,一向正经的周筼给他道:“南子,你这次的对手很有趣,也许你打着打着就会发现自己是在和一个外行打。到那个时候,千万不要手软,一定要一举拿下!万万不要出现邦迪惨剧啊!”
  
  这个邦迪惨剧,在斯诺克界流传的很快,作为斯诺克第一人,邦迪一向是给别人创造惨剧的。什么十比零这样的局数他都打过,在他状态来的时候,那简直就是血流成河,一片哀号。
  
  而这个惨剧就出现在六年前世锦赛的决赛中,那一次比赛的双方正是邦迪和伯罗斯。
  
  在那一场比赛之前,伯罗斯的名号还不像现在这么响亮,虽然他一直打的都不错,排名也算是比较靠前的,但因为那不讨好的撞邪状态,以及那不成熟的球风——在那时候,他那诡异的风格,就是没风格。
  
  总之,那个时候的伯罗斯,就是一个被斯诺克界忽略的人物。但在那一年,他一举打进决赛,球风犀利,连克卡罗尔、阿曼这样世界排名前五的高手。其风头一时无二,震动了整个斯诺克界,纷纷说他大器晚成,是最有超越邦迪并驾齐驱的新型天才。
  
  而那一场比赛,也被炒的火辣炽热。因为他和邦迪都出生于曼彻斯特,因此被说成是曼彻斯特德比。在两个人要碰面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那会是一场风起云涌的绝世大战。
  
  ……好吧,事实也的确如此,只是和众人的想象有些出入。
  
  比赛第一局,伯罗斯就打出了一杆147!那是斯诺克决赛上第一次出现147,在现场观看这场比赛的观众激动的简直要犯心脏病,电视机前,更不知道多少人在尖叫。
  
  当时伯罗斯不过才二十二岁,容貌中还带了几分稚嫩,穿了一件黑色的衬衣,那真是俊美无双,气势凌厉。但在那个147后,也许是太兴奋,他第一次当着上百万英国观众的面抽搐了起来——他过去也有过抽搐,不过早几年的电视转播还不像现在这样发达,没有重量级的人物,电视台也不会随便浪费频道。因此他的抽搐虽然在圈内很有名,可普通观众还真不知道。
  
  在那时候,很有一些电视机前的观众对此担心,因为见他犯着抽还继续比赛,还打电话到电视台抗议,觉得组办方太不人道了,逼的解说只有在转播中说:“伯罗斯的嘴歪,好像是一种职业性的,在他刚出道的时候,就是这样了,经过检查,他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虽然解说这么说了,但大家还不相信,因为伯罗斯的表现和刚才太不一样了。在第一局,他还犀利无双,而现在,简直就像一个还没有入门的新手,不精彩也就罢了,还出现了滑杆!
  
  “一定是病了!”
  
  “太不人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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