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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湮华-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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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在他身边的这些年,她曾和别人拜过堂,没有关系,那个男人,他会让他神不知鬼不觉的彻底消失,就算她曾和那个男人有过关系,只要她愿意爱他,他也可以不再计较,这个乱世,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就好像他曾以为深爱的姒黛,他连她第一个男人都不是,还有在世人眼中纯洁如莲的姒嫣,也曾在姒黛的算计下,怀过狐丘的孩子,不是当年,他承诺过,只要她给他诞下儿子,儿子一落地,便会受封世子,即便来日她年老色衰,地位也绝不会被后来的美人所动摇,这是一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荣耀,他愿意给她。

最初用药,是他以嘴喂她,后来她醒过来,他也是盯着她服下才放心,其实本可以不用那么麻烦,有只服下一剂,就可以叫她忘却前尘旧梦的,只是御医说,那种见效快的,伤害也大,她身子那么虚,万一控制不好,一碗下去,不但忘记所有,怕连正常的思维能力都没有,成了痴愚,若那样,她确实再也不会逃离他,可那不是他希望的,他渴望她的身,更渴望的是她的心。

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日子,是她给予的,他很怀念。

慢性药,每日需服三粒,服了那么久,御医谨慎的提醒他,已经差不多,再服下去,恐将伤脑,他听得懂御医的话外音,却不敢立刻给扶楚停药,万一她对从前还有些模糊的印象可怎么好?

迟疑着,吴泳捎来少叔秉的原话:臣若没记错,陛下尚留着当年画戟断刃。

那本该丢弃的东西,他却将它捡回,是她从自己胸口中拔出来,声东击西,以求脱身的利器,上面淋漓的血,是她的,他不舍的擦掉,用洁白的绢子小心翼翼的裹起来,藏在寝宫枕下,就算姒嫣侍寝,也没资格在他寝宫留宿,除了格外亲近的几个心腹,没有人知道他的枕下还有那么个物事,今次,吴泳将它带来。

掀开锦盒,绢子早不复洁白,上面干涸暗淡的血迹斑斑驳驳,吴泳走后,赫连翊看看断戟,又看看躺在石板上睡觉的扶楚,他手心沁出汗来,这是一场赌博,只要将这断刃送到扶楚面前,若她对过去还有印象,一定会现出异常反应的,毕竟,这么深刻的东西,实在是极难忘掉终于下定决心,将断刃摆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后,他已做好最坏打算,一旦,她反应强烈,他就打昏她,如果,她执意离开他,他就给她下那快效药,哪怕她当真痴傻了,也要留下她,大不了,■辈子时间去给她治病。

她起身后,手指不经意触到那断刃,那一刻,他听见自己的心砰砰的跳,比他十七岁那年起事时还紧张,紧紧的盯着扶楚,看她用手指一点点描绘那断刃的轮廓,待触上刃尖时,她的手一颤那处,曾刺进她胸口的。

轻颤过后,她一把捏起断刃,他咽了咽口水,看她怒气冲冲靠过来,他仰头闭眼,手攥成拳,已做好准备,只待她近的身前,就放倒她将那刃尖抵上他脖子,就在他举起的手刀落下前,厉声开口:“姓凌的,你不说我是你明媒正娶的妻,是你更胜手足的心肝肉,你看谁家把破刀摆在心肝肉边上,莫不是嫌我是个瞎子,想谋害我,去娶好的?”

他睁开眼,鸳鸯眸里波光潋滟,至极的温柔语调:“你生我气,是为这个?”

她抬起脚,重重踏上他脚背,还狠狠的碾了一碾,满意的听着他吃痛闷哼声,才将一口咬得咯吱咯吱响的贝齿松开:“装什么糊涂,告诉你,我眼睛虽看不见,心里可明镜似的,不会那么容易被你害死的。”

他诺诺称是,笑胜夏花,自那日开始,便不再给她喂那慢性的药。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她忘记的事情,冥王可记得,是他太过轻敌,甩开棉被,冲出竹屋,方圆百里,全是他的眼线,她一个身体孱弱的‘瞎子,,能跑多远出去?

遥望天际,唯剩太白星孤独闪耀,环顾四望,处处空,心中蓦地催生苍凉,竟记不起来,当年他刺她一戟时,究竟在想些什么?

即便他拿捏得住分寸,可能拿捏住人心么,如果,那个时候不曾急功近利,她便不会流落在外,遇上别的人,不再专属于他。

小栾说过的,他得了她的身之后,冷落她的那段时日,她的状态大不如前,那个时候,她已爱上他了吧,在他爱上她之前,她便动情了,可随后,他慢慢明白过来,自己爱她,而那个爱着他的她,哪去了?

悲凉,沙哑,惊飞雀鸟无数:“奴儿,你在哪?”

山谷回声:“奴儿,你……”

悠远:“奴儿……”

“吵死个人。”

许是因他看的太远,竟没注意到侧坐在矮瀑下的水潭里突起的巨石上的窈窕身影,快步迎过去,一丈开外,顿住脚步,鸳鸯眸里现出短暂迷茫。

这里十分闭塞,平日只有冯家村的人经过,近来被连伤数命的斑毛大虫闹的惶惶不安的村民,天亮后都不怎么敢进山,所以,扶楚很放心,穿着很随性。

随意披了件广袖素袍便出来了,想来是要洗澡,脸上没有覆上布巾,闭着眼,浓密睫毛如蝶翅般微颤,长发散下,发梢荡在水面,她以手代梳,慢慢顺着垂在身前的发丝,领口大敞着,优美的颈子,秀雅的锁骨,赛雪的肌肤,深刻的丘壑,袍摆卷起,露出两条洁白诱人的长.腿,一腿探入水中,轻轻划水,一腿曲起,足踏身下巨石。

踏着石面那只足的脚踝处,赫然悬着条乌金链子,即便没有阳光照耀,也折着诡异光芒,衬得她愈显妖魅,若此刻有人误闯进来,定会将她误认成山中妖精了。

许是久久等不到他反应,她慢慢转过头来,缓缓睁开眼,冲着他嫣然一笑:“凌羽,你这么急急找我,所为何事?”

轰的一下,他脑瓜子充血,局部地区更充血,鼻间有热流涌出来,忙伸手捂住,不自在的别开视线,含糊道:“我一觉醒来,发现你不见了,你眼睛又不大好,我自然要找你。”

她脆生生的笑,彷如当年天真时:“身上有点腻,出来洗洗,你莫不是以为,我和小乖私奔了?”

他还真是那么以为的,当然他绝不可能当她的面承认便是,胡乱擦去新涌出来的鼻血,十分不屑的:“你是我的女人,就算‘小乖乖,是个俊美男子,我亦不会担心,何况是条没脑子的长虫。”

扶楚眉眼处含着一点笑,赫连翊偷瞄一眼,鼻间又有暖流涌出,就在他点评完冥王是没脑子的长虫后,没想到扶楚袍角突然一掀,赫连翊蓦地瞪圆眼睛,呆愣愣的发现她的腿几乎全露出来了。

第一四七章够他受的

正对着他,实在是,太劲爆了!

连为那不争气的鼻子感到羞愧都已忘记,遑论其他?

血透过指缝溢出来,滴在衣襟上,都不曾注意到,更别说已经远离的风吹草动。

扶楚慢慢阖眼,竖耳聆听,林静雀歇,很好!一阵风过,撩起一缕半长的碎发,刚好遮住她稍稍翘起的嘴角。

半晌,失神的赫连翊突然醒悟,伸手指着从她袍摆下探出小脑袋的冥王:“它怎么从那里钻出来?”

她移手摸向贴着她大jf外侧的沁凉物事:“自然是为我擦背。”

愤愤不平,声音都有点走调:“它个没手没脚的蠢物,怎么帮你擦背,你要擦背喊我就好,我不但可以帮你擦背,还能擦全身……”

是他走眼,其实冥王先前是潜在扶楚坐的那块巨石后面的水下,因赫连翊疾声寻她,才攀上石头一探究竟,至于怎么会从她袍摆下面钻出来,不过是因为她落座时匆忙,不小心覆住了它而已,没压扁它,是它运气好,当然,这些没必要同赫连翊说,就让他那么以为着吧,只是,连条蟒蛇的醋都吃,会不会太夸张了点?

她仍抚着冥王头顶,听他自荐,也不同他客气,声音和这个早晨一样清凉:“既然如此,那你过来吧。”

他觉得局部地区又开始蠢蠢,再添一把火,真够他受的。

可,给她擦身啊,多美妙-的事情,画饼可充饥,望梅能止渴,看看解解馋,摸摸泻泻火,何况遇上他这么个个中高手,他长点心卖点力,她还有招架之功么,就地推倒,鸳鸯浴……妙-妙-不可言!

正兽血沸腾的胡思乱想中,忽听扶楚复又出声:“不愿意侍候就算了,回去吧。”

想得那么美,怎能容忍成了一场空,二话不说,直接跃至巨石上,凌风玉树般的立在她身后低头看去,有点后悔自己站错了地方,这个角度更叫人难耐,差点再一次‘血溅当场,,还是那极碍眼的小三突然钻进视线,冲他吐纳蛇信,令他的躁动瞬时被恼怒取代该扒皮抽筋的下酒菜,先前从袍内贴着她的腿钻出来此刻又攀在她丘壑间,她没有穿亵衣,它当着他的面与她肌肤相接。

他对它挥舞拳头,它还他轻蔑眼神,他们两个隔空厮杀起来,扶楚好像全无所觉,颐使气指:“给我洗洗头。”

赫连翊不加思考的脱口而出:“不是擦身子么?”

扶楚拢了拢前襟,可没能盖住春.光,遮遮掩掩,更是惑人:“身子洗好了,不敢劳烦夫君,只差头发了。”

还是幻灭了,赫连翊欲哭无泪的想,他怎么就没早点醒过来啊!

别人给他洗头发,那是常有的事情,而他给别人洗头发,那可是从未出现过的因是初.次,所以格外的小心仔细认真,扶楚说淋水,他便拿搁在一边的葫芦瓢舀起潭水,完全按照她的吩咐,从上缓缓淋下,空着的那只手穿过她滑顺柔软的湿发,觉得这世上最好的锦缎,也远不如她的发丝。

冥王因一时疏忽大意,被他趁机踹下了水,巨石上,只有他和她两个,青山碧水间,他站在她身后,为她清洗长发,这一幕,胜画完美,冥王尝试攀爬,总被他‘不小心,踩到而落回水里,他们一人一蟒,愈发势不两立了。

先前假想的‘看看,,只看到小部分风景,至于‘摸摸,,从头到尾没能得逞,好在她的绣鞋湿掉了,且她刚刚虽有睁开眼睛,毕竟还是看不清楚的。

他是个十分体贴的夫君,当然要拿出十二分的细致温柔照顾她,招呼都没打一个,直接将清洗好的她拦腰抱起,快速回房,天已大亮,他该去做饭了……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赫连翊收下了冯家村送来的猎具,在冯家村的人看来,这桩买卖便成交了,只是赫连翊尤其不放心扶楚,从来不会离她太远,要去打虎,怎么能带个瞎女人去呢,怕到时候没打成老虎,反倒被老虎吃掉。

冯二回去后,将赫连翊的‘艰难,一五一十向老族长做了汇报,出于人性化考虑,冯家村老族长决定解除赫连翊的后顾之虞由冯家村派壮丁婆子在赫连翊进山后,代为照顾扶楚。

冯二家的也跟着前来照顾扶楚,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毕竟赫连翊代冯家村村民出头,是冯二牵的线,不过一群粗布衣衫的■子间混着个穿鹅黄衣裳的妙-龄少女,实在是想忽视也难。

要将扶楚托付给这群人,自然须得格外注意些,挨着个望去,目光温和,表情淳朴,是真正的村妇农夫,只是看到那黄衣裳的少女时,多做了片刻停留。

那少女有一双大大的,十分明亮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看,发现他看她的时候,本就绯红的小脸瞬间发紫,眼睛里却是熠熠生辉。

她的神情,赫连翊再熟悉不过,如此乡野陋地,能遇上这样的女孩子,若他从未失去过‘奴儿,,或许,还会像从前那样放纵,对于主动送上门的美女,来者不拒,和她成就一桩好事,只可惜,他现在全部注意力全放在扶楚身上,极有可能要辜负这黄衣少女的一番美意了。

一直站在旁观察言观色的冯二瞧见赫连翊多看了黄衣少女一眼,笑得贼兮兮的凑过来,贴着他耳语道:“怎么样,是不是很漂亮,这就是老族长的嫡孙女冯含玉,那群娘们来了之后,带回去你有妻室的消息,之前我还担心来着,怕这桩好姻缘就这么毁了,没想到今天听说你进山,她也跟着来了,我瞧着她那神情,果然相中你了,打死斑毛大虫,今天晚上就入.洞房,凌兄弟,好好干啊。

赫连翊回头看看紧闭的房门,那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明明知道他要上山打虎了,居然在吃过早饭后,饭桌子一推,搂着冥王就去睡回笼觉,那一刻他十分生气,扯着冥王尾巴尖将它拽下床,双手揪住扶楚前襟,将她拽起来,几乎鼻尖顶鼻尖,咬牙切齿的问她:“蠢女人,你有没有心,我要去送死了,你还睡得着?”

自从遇见她,他就时常咬牙切齿,幸亏牙口好,不然现在肯定成了大豁牙,那样就太损他的形象了。

她当时怎么回答他?她竟敢不耐烦的对他说:“嗦,你不是还没死么,我干嘛睡不着,再说又不是我让你去送死的,既然知道是送死还去,就是愚蠢,我还要你有何用,死了给好人腾地方;若是不蠢还去,就是心里有数,那我就更没必要担心了,哎,你放手,别耽误我正经事。”

睡觉算什么正经事?他极力克制着掐死她的冲动,这不知好歹的只是她表现的越不在意,他似乎就越是痴迷,斗志昂扬的想要征服她,比谋夺父兄王位时还有激情,没事想想,这算不算犯贱呢?

再看一眼冯含玉,确实别有一番滋味,转念想想,最近火气这么大,憋得很难受啊,应该发泄发泄,败败火,这姑娘,出现的刚刚好!

对,干掉斑毛和冥王后,就留下冯含玉,在这竹屋里当那不知好歹的蠢女人的面拜堂入洞房,给她知道,他不是过气老妈子,他是受人追捧的香饽饽,刺激她,让她幡然醒悟,悔不当初,跪地恸哭,求他要真是越想开怀,他本就是透着一股子邪气的俊美,阴谋诡计时,那邪气更盛,衬得眉目愈发惑人,心情好了,也有闲情去关注旁人,目光递向那煮熟的虾子似的冯含玉,略略扬声回复冯二的明示:“冯二哥放心,凌某定不负众望。”冲冯含玉微微眨了眨眼,朗朗道:“等着今夜喝喜酒吧。”

冯二嫂轻碰了碰冯含玉,冯含玉更加低下头去,双手绞着手绢,含羞带怯。

那杂乱的脚步声一靠近,扶楚便察觉了,她的耳力自是常人无法比拟的,听见赫连翊说今夜喝喜酒,焉能不懂他话中含义,露出一抹无所谓的笑,暗道:也不知那高香还有没有了?翻个身,继续睡。

也就在扶楚刚刚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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