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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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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晓说:是,但万一你在他来之前就遇到了危险该怎么办?



言衣衣说:这一点我也想到啦,所以我才会先到这来找你,我知道你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来这喝酒的,今年当然也不会例外。根据我的观察,你还是有两下子的,应该可以保护我,所以就暂时让你过过护花使者的瘾,好好保护本小姐吧!



银晓连忙弯腰抱拳说:能让言大小姐委以如此重任,实在是不胜惶恐,但小人又有何能力担当此任呢?



言衣衣说:去去去,快别贫了,我只问你行不行!



银晓坏笑道:你要是求我,我倒可以考虑考虑。



言衣衣果然变成了苦苦哀求的模样,摇着银晓的胳膊,娇滴滴地说:求求你,好不好?



银晓一阵寒颤,说:快帮我把鸡皮疙瘩捡起来,寒得我掉的满地都是。



听了银晓的话言衣衣面颊微红,小粉拳使劲打在银晓身上,说:去死!



银晓笑了笑,随后正色说道:不和你贫嘴了,我得告诉你,我现在的处境也并不十分安全,刚刚有人把我从酒楼里带了出来你不是也看见了么?那个人并不是个简单的人。



言衣衣说:可是他已经被你制服了,不是么?



银晓说:是,但是我知道他还有同伴,他的同伴也绝不是简单的人,所以我觉得你跟着我反而更容易遇到危险,因为那些人一定不会轻易放过我。



言衣衣叹道:喂,你个臭小子怎么才出来不久就惹上了这么多麻烦?那我怎么办呢?



银晓说:我看你还是赶紧回梨花城吧,赶紧回家去,免得让言伯伯和叶粼担心。这次和以往不同,这次是真的很不安全。



言衣衣摇摇头,说:不行,虽然我知道我这样做很不对,给你们带来很多麻烦,但这一次我绝对不回去,我一定要等他来找我,一定要知道他到底在不在乎我,我就是个这么差劲的女孩,我就是要赖着他,给他惹麻烦,谁让我喜欢他了呢?



银晓暗自叹出口气,他知道言衣衣绝对不是个既不懂事,又不讲理的女孩,可他也知道她在叶粼面前从来就没懂事过,也从来没讲过理,在叶粼面前,她总是个固执的女孩,固执的有点傻,又有点可爱。



银晓说:那好吧,你跟着我一起走,我自己虽然也有麻烦,但总不能扔下你一个人,你还是跟我在一起保险一点。



言衣衣很开心的样子,说:真的么?我本来还担心你不会带着我,太好了,这样的话我走在路上就不会寂寞了。



银晓说:我只陪你到叶粼来,等叶粼找到了你,你就跟他走,好么?



言衣衣点点头,说:好。



黄昏,太阳偏到了西边,天色泛黄。



夕阳的余晖肆无忌惮的在这片纯白的城上穿过。纯白的城墙,纯白的道路,纯白的房屋,纯白的宫殿,一切都是那样的纯白。若不是天依然蔚蓝,土壤依然浓黑,树木依然苍绿,到了这里的人一定会以为他进入了另一个空间,一个由纯白的瓷建成的脱离尘世的城。这里是皇城——绝瓷城。



绝瓷城是当今世界的三大城市之一,它以它的坚不可摧闻名天下。说它坚不可摧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建造这座城所用的瓷并不是普通的瓷,这种瓷叫绝瓷,是天然形成的,它的密度很大,硬度很高,要比金刚石还坚硬许多,所以用它来建造皇城再好不过,但这种瓷熔点也很高,用常见的火是不能将它熔化的,必须要由火术师,建筑师以及技艺精湛的工匠一同合作才能把不成形的瓷建成房屋,也正因为建造一所这样的房子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皇城一寸土地的价格要比其他城的土地贵上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天不再泛黄,太阳落下西山,明月高照,星空万里。



夜,藏语阁。



藏语阁,号称天下第一客栈,也是绝瓷城内唯一的一家客栈。它的占地面积足有小半个皇宫那么大,房屋也都是由纯白的绝瓷建造而成,藏语阁的客房分上中下三个等级,合起来共有几百间,在众多客房中上等房千金难求,但下等房价格低廉,与一般客栈的居住价格相差不多,所以进入皇城的人都会不谋而合的选择这家由绝瓷建造的客栈。久而久之,建在皇城的其他客栈只能以倒闭告终,只剩“藏语”这一家。于是,藏语阁很自然的成了皇城内最大,最豪华,聚集的人也最多的客栈。



此刻,前厅里的人有的在吃饭,有的在喝茶,也有的在闲聊。他们大都是住在下等房的人,住在上等房的在这些人中只有一位,他是西北光术师,肃尚。



肃尚这个名字人们大多是听过的,他拥有一种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的力量,他掌控着一种绝妙的控术,他能够操控光芒,他所运用的控术就叫光术。控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练成的东西,能否掌握一种控术要看一个人对事物的领悟能力有多强,人只有参透了某种事物才能够做到控制某种事物,才能够练成所谓的控术,所以说会控术的人都绝不是简单的人,肃尚就绝不简单。他对光的领悟是极为深刻的,所以他才能够练成光术,控制光芒。据说,他发出的光束能够一口气穿透七层铁皮铠甲,这足以说明他光术的威力有多强。但他最出众的地方并不是他的控术,而是他的行为。这个人有一个癖好:他喜欢别人的东西。他总觉得别人的东西比自己的好,即使他们拥有的是同样的东西。所以他常常做一件事——抢劫,他总是喜欢用强硬的手段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这是他的乐趣。很多人对他这种行为很不满,所以他们就联合起来去收拾他,可其结果呢,结果不是别人收拾了他,而是他收拾了别人,他的光术确实足以令人望而生畏。



前厅里弥漫着酒的香气,让人陶醉,昏昏欲睡。肃尚多喝了几杯,涨红了脸,也略微泛起一点睡意,他又倒了杯酒,决定喝完这杯就回去睡。



门外走进了一个人,他穿着剑士的服饰,身上的铁皮铠甲映着屋内通明的灯光微微反射出一点红色的光芒,吸引了坐在前厅里的人。他在屋内扫视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了肃尚的头上,他笔直的走了过去,走到肃尚的桌旁。肃尚的桌子上摆着一壶酒,这壶酒本来摆的很稳,可这剑客过来后,这壶酒就变成了底朝天,他出手推翻了桌子。



第五章



肃尚站了起来,他已经怒了,他对剑客说:你这是来找死的吗?



剑客很镇静,说:我找死?区区的一个强盗无赖到了这儿才是找死。



肃尚更怒了,这剑客竟然说他这个闻名天下的光术师是个强盗无赖,这让他不得不怒。他问:难道你是在说我?



剑客说:当然,这屋里除了你还有强盗无赖吗?



肃尚无语,他眼眶已气的发青。



剑客顿了顿,接着说道:有一件事我挺不明白的,你这样的人本是通缉犯,怎么会突然跑到皇城来?难道不怕被朝廷抓住处斩么?我想你还是早早的回你的西北老家比较好,这样也省得丢了性命。



肃尚仍旧是一句话不说,他已经无话可说,这剑客竟然将他贬的一文不值,他必须要让这个人为他自己的话付出代价。他的手摆出了控术的姿势,他的手指开始放光,光聚成圈,慢慢扩大,包围了他的身体。



“是光聚结界。”剑客依然微笑着,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动了动,腰间的剑蓦然飞出,在他的身边转了三圈,然后落在了他的右手上。



肃尚双手紧握在一起,摊开时两掌间竟出现了一个极亮的光球。



他将光球推向剑客,光球中迅速射出一道白光,这白光亮的刺眼,在场的每一个人的瞳孔都随着这闪烁的光芒不停的晃动着,饱受着被刺瞎了双眼一般的痛苦。剑客面对这种程度的控术并不畏惧,他迅速竖起剑,由上至下划过,一道剑气袭去,竟将这道白光切成两半。被劈开的两半光改变了原来的方向,划过剑客身旁,在纯白的绝瓷墙上爆裂开来。光在绝瓷上留下了两道深深的痕迹,这一招的力量是惊人的。



肃尚一脸的不可思议,他很难相信眼前的一切,剑气竟能将光芒切成两半!他甚至要以为是因为自己从遥远的西北长途跋涉到此太过劳累,此刻产生了幻觉。但事实告诉他不是,因为刚刚袭来的剑气已经在他的胸口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口,血浸红了他的衣襟。



“怎,怎么可能,我的光聚结界应该……”



“你的光聚结界应该能挡住这剑气,对吧?”剑客抢过肃尚要说的话。“可惜,它没挡住。”



肃尚明白了,眼前的剑客绝不简单,他太过轻敌了,而他轻敌的代价则是足以令他丧命的重伤。



剑客对肃尚微笑着,说:那么,再见了。



肃尚的伤让他痛的说不出话来。虽然听了这剑客的话他还想说:我是不会走的,我来皇城的目的还没达成,怎么能就这样回到西北去?但他已无力去说。剑客将剑举入半空,又是一挥。剑似乎出现了幻影,一把剑突然变成三四把,这三四把剑齐刺向肃尚的咽喉,当刺入咽喉的那一刻,三四把剑又都归成了一把。一切都静止在这一刻了,包括肃尚的生命。其实他会错意了,剑客和他说再见不是要他走,而是要他死。



剑客很满意的样子,他走到柜台前,对掌柜的说:不好意思,弄脏了地面,我会赔偿的。



说完,他拿出了两张二百两的银票,放在柜台上。



掌柜的看上去有些懒散,他是个很年轻的人,可给人的感觉却像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因为他的整个身子都倒进了柜台后的太师椅里,一动都不动,就好像稍动一下就会耗费他许多体力一样。听了那剑客的话才勉强坐起一点,他看了看银票,满意的笑了,用很慢的语调说道:如果我猜得不错,你应该是孟焕璃吧!翎将孟焕璃,你是狂翎君尧霜麾下的第一高手!



剑客笑了,说:掌柜的好眼力!



掌柜的懒散的笑着,他把钱收入柜中,然后又死死的倒进了他那张又大又舒服的太师椅上,说:过讲了,天下有谁不知道孟焕璃的剑气能够切割灵力?像您这样的人可是到了哪都会被人认出来的大人物啊!我又怎敢不知?上等房里的逸幽院尚未租出,我这就让小二带你过去。



孟焕璃和肃尚之间的战斗掌柜的并没有仔细去看,他只是扬起眼角瞟了几眼,但他还是看出了孟焕璃的身法有多高,他知道就算肃尚再强三倍,也一定会死在孟焕璃的剑下,因为他看得出孟焕璃刚刚与肃尚对决时简直连两成实力都没用上。



尘世繁华,天空中明星点点,夜市中灯火通明。银晓和言衣衣走了大半天,终于也快要到了绝瓷城,现在他们在一个小镇里放慢了脚步,只要出了这小镇后再走一段路,绝瓷城就到了。



这镇子并不大,但人却不少,一条狭窄的街上什么都有,卖小吃的,卖日常用品的,还有卖各种稀奇古怪的玩具的,除此之外,更有一些唱戏的、杂耍的在夜市中摆下台子,吸引了成群的人前来围观。言衣衣是名门出身,大家闺秀,虽然见惯了世上的奇珍异宝,却很少能见到小闹市上这些杂七杂八的有趣东西,到了这她就真的乐开了花。



走过一段路,前面更热闹了,街边的一处聚满了人,他们像是看见了什么特别有趣的东西,都凑在一起看,开怀的大笑着,言衣衣拉着银晓的手,也兴高采烈的挤进了人群。到了前面他们才看见,原来这些人围住的是一个带着猴子的人,这人看起来瘦骨嶙峋并不有趣,但他牵着的猴子却有趣极了,它在原地蹦蹦跳跳,被它的主人打扮的像个人一样,穿着比人小了好几号的衣服,不仅仅穿了人的衣服,还穿着征战的将军的铠甲,这猴子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将军一般,拿着一柄宝剑在原地舞来舞去,就像是它正带领着军队在战场上厮杀一般。



众人见这猴子装扮可笑,动作滑稽,都开怀的笑着,可就在这时,人群中却有人大声哭了起来,众人又不禁转目看向哭声传来的方向,见一个人席地而坐,竟是个奇胖无比的人,他坐在地上就像是根本没了骨头,仅仅是一堆肥肉堆在地上一样。众人见他在别人大笑的时候大哭,都不免觉得奇怪,便问他:别人看这猴子都开心得很,你为什么哭呢?



那胖人抹了抹眼泪,缓缓的扭扭身子,他只轻轻一动,全身的肥肉就都跟着抖动起来,就像灌了水的皮球一样来回晃动,他说:因为我看这猴子太瘦太灵活,我自己却又太胖,这难道不可悲么?



众人听了他的话都有些哭笑不得,他这人确实有些太胖了,但人又怎么能跟猴子相比呢?世上有几个人能比猴子灵活?言衣衣也看着这奇胖无比的人,目中露出一丝同情,本想上前安慰几句,却听那猴子的主人也大哭起来,哭的竟比那胖人还要伤心,言衣衣上前问道:你怎么也哭了?



那人说:因为我伤心。



言衣衣问:你又为什么伤心呢?



那人说:因为有人杀了我的朋友。



人群终于静了下来,很多人在听了这句话之后就离开了这里。言衣衣也不说话了,她本想退回去,却听那人说:姑娘难道不想知道是谁杀了我的朋友么?



言衣衣还是不说话,她不知道该说什么,那猴子的主人指了指站在言衣衣身边的银晓,冷冷的说:就是他!



言衣衣惊诧出声,她说:这怎么可能,他是不会随便杀人的,你的朋友是谁?



那人说:我的朋友叫莫凡,别人都喜欢叫他流影剑。



这句话说完,他手中牵着猴子的绳子就突然绷直,那穿着铠甲的猴子蓦地扑到言衣衣面前,握着的玩具大小的宝剑已刺向言衣衣的咽喉。



银晓也展动身形,他一手拉过言衣衣,脚也突然飞起,将那铁甲猴子踢回原地,这脚的力道很足,可那猴子落在地上翻了两个跟头就又站了起来,刚刚的一击并没有伤到它,原来这猴子所穿的铠甲并不只是为了取悦于人,这铠甲简直比真正的将军穿的铠甲还要坚硬。



银晓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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