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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不敢,抱一抱-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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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看着廖晋,“我觉得这事儿。。。”
廖晋猜道:“你觉得这事儿有第三个人?”
余欢刚想说下去,病房的门此时被打开了,四人就看着一个压根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出现了。
只见俊魅潇洒的朔司哥走了进来,身后跟着抱了一个加大码果篮的大钟。
一眼看到他,这次轮到余欢想夺门而出了,可惜余欢还没站起来,他已经往余欢旁边一坐,挡住了去路。
朔司看了他一眼,对玄魏说:“魏哥,你们开茶话会呢?”
与此同时余欢和廖晋交换了个眼神。
廖晋挑眉——你让他来的?
余欢皱眉——去你的,我跟他不熟。
廖晋眨眼——你确定?
余欢瞪眼——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爱信不信。
“你也不说你要过来,我早点叫人弄几瓶好酒等你啊。”
老婆在旁边跟别人挤眉弄眼,玄魏表现得格外淡定,顺手拿了一个空茶杯摆上,“铁观音喝吗朔司哥?”
朔司笑着对廖晋说:“今天真没来错,没想到能喝上魏哥泡的茶。”
廖晋笑得很虚伪:“是,你多喝两杯。”
觉得再呆下去没什么意思,余欢对仇昧使了个眼色,仇昧立即会意,对廖晋说:“你好好休息,我们先走了。”
又说了两句,他俩就起身走了,朔司喝了两杯茶跟玄魏扯了几句,明显心不在焉,没一会儿说有事儿先走。
看着他们留下的两个果篮,廖晋转过头问玄魏:“吃香蕉么?大圣。”
玄魏闻言,便直直盯着廖晋某个部位,很羞涩地应了句:“吃。”
廖晋不说话了,拿了串香蕉在手上掂了掂。
“医生!!快帮我叫救护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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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和仇昧在路口等的士等了十五分钟,等得非常暴躁。期间有大概七辆的士停下来。可是!每当他们伸手要打开门,身后就有凶神恶煞的汉子用百米冲刺的速度杀出来用粗壮的臀部把他们挤开打开门坐上的士绝尘而去留他们吃一嘴尾气!每一次!是每一次!
到后来当他们已经放弃了,打算步行一段路再打的时候,朔司的保时捷非常及时地出现了。
他摇下车窗把手臂架在窗沿,拽了一个很帅气的pose,对余欢说:“上车吧,这里很难叫车的。”
余欢看了他一眼:“不用了,我们不同路。”
这话说完就头也不回和仇昧走了。
旁边的大钟眼看自己老大的姿势僵了,两秒后发动车子跟了上去,车速保持和步行的余欢他们同步。
余欢目不斜视径直走着,旁边的车也不紧不慢跟着,好像在和他比耐心。
走了大概十五分钟竟然没再遇到一辆的士,仇昧偷偷看了一眼旁边贴着他们开的车,忍不住了:
“看他那么痴心,我说,就搭个顺风车吧。”
余欢面无表情:“你今年贵庚?这个世界是没有白吃的午餐的,如果有,也是给白痴吃的。你觉得。。。我看起来像白痴么?”
又走了十五分钟,依然没有一辆的士,仇昧又装模作样地擦擦汗:“哎呀,好累,这开车还得一个小时,不知道走路要走多久?你累不累?”
“还好。”余欢说。
仇昧又瞥了眼那边车里的朔司,刚好发现朔司也在看余欢。
于是小声说:“其实吧,偶尔做一回白痴也比走瘸了好。”
“什么叫偶尔做一回?”
余欢皱眉,匪夷所思道,“我一直以为你做牛郎是为了兴趣,白痴才是你的职业,难道不是吗?
仇昧不说话了,他突然很怀念廖晋。
又走了十五分钟,又渴又累的时候,朔司的车子突然加速从他们旁边开走,一溜烟一个拐弯就没影了。
余欢咬了咬嘴唇,当作没看见继续走。
仇昧差点没跪地长嚎:“你看!这下好了要反悔都没机会了!!你多大了啊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呢!!”
余欢说:“有力气叫不如走快点,天黑之前应该能到市区。”
仇昧半信半疑看了看表——亲妈啊,现在才下午两点,那不是要走上四个小时?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个小卖部都没有。人跑马拉松还有中途加油站,我干脆现在打电话叫救护车省得待会走死了连打120的力气都没有。
就在仇昧打算建议余欢学美国公路片到路边伸个拇指出去拦顺风车的时候,突然发现不远处有辆非常眼熟的车向他们开来。
当看清来的正是朔司那辆保时捷,仇昧简直像看到亲人,激动得热泪盈眶对余欢叫道:“回来了回来了!看来他果然舍不得你!”
余欢终于停下脚步,看着那车在他身边停稳,只见大钟抱着两瓶水从车上下来了:“嫂子,累了吧,喝水喝水,刚才老大开去前面帮你们去买水了。”
余欢本来没打算接的,可惜他那位猪一样的队友在大钟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已经迫不及待接了。
鉴于他自己确实也渴了,最后才勉为其难接过。
但是他没打算现在喝,此时朔司也下车了,隔着车顶看他,一偏头笑意浓浓:“再走天都黑了,上车吧。”
完了又补充了句:“放心,我就想送送你,什么都不做。”
余欢看着他直勾勾盯着自己的眼神,看来看去就像饿狗盯着肉包子,又看了眼仇昧,发现仇昧正非常深情地看着他,意思似乎是在说亲爱的你要再不上车待会儿我直接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你灭口了哟。
最终余欢还是碍着自己生命安全艰难地点了点头,大钟热情得像欢迎首长一样为他打开副驾驶座的门。
仇昧在心里谢了一轮满天神佛,也赶紧爬了上车。
仇昧本以为上了车就没事儿了,可是10分钟后,当他重新站在了路边,望着绝尘而去的保时捷,又看了看身边的大钟。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真是太天真,而且是很傻很天真的那种天真。
☆、欢哥
一个小时前,在余欢刚坐上朔司的车没五分钟后,身体极其健硕的大钟突然在没有任何铺垫的情况下喊了一句:“老大停车我晕车想吐!”
当下朔司马上急刹车,在路边放他下车。
下车后他娇弱地捂着胸口,隔着车窗以一种要去炸碉堡的坚定口气对朔司说:“老大,你先走吧,不用管我!”
余欢和仇昧当时已经觉得很囧,谁知后面还有,只见朔司把手伸出窗外拍了拍他的肩膀,铿锵有力说了三个字:“好兄弟!”
而后,他就以放身高185体重156的大钟一个人在半路上不安全为由,把骨瘦如柴的仇昧请下车美其名曰保护大钟。
一想到这件事,余欢的嘴角就会忍不住抽搐,心说果然本大爷一直太小看自己了,原来我长得确实不像白痴,是像智障……否则你们俩主仆怎么会想到用这种低能理由这种狗屎演技来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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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此时北边通往市区的高速公路正塞着车,车龙绵延了数公里一眼望不尽,整整一个小时就前进了50米,就这个数还是四舍五入的。众人简直等得快崩溃了,带了狗的司机下车遛狗,烟瘾犯的下车站路边抽烟,有人把腿举车顶做压腿运动缓解压力,有人对着路边草丛裤链一拉解决人生大事,有人——在做/爱做的事。
一辆银色的保时捷就停在车龙中间,轻易便引来旁边车内人注目,可惜它的深色玻璃,让人压根看不清车内的情景,不免让隔壁后座那位对保时捷车主尊容感兴趣的女孩子失望。
此刻她又百无聊赖盯着那个车窗,突然,她看见那车窗里一只白皙的手从底下伸起来,紧紧贴着车窗玻璃。
那手的手指纤细修长,单看就像一件艺术品,可是它似乎因为什么在挣扎,五只好看的手指扒在玻璃上颤抖着几乎就要屈成爪,她看得心惊肉跳。就在这个时候,另一只大手突然出现握住那手的手腕。很明显,那手的手劲并没有那只大手大,彼此僵持了几秒钟,很快它就放弃了挣扎被那只大手拉了回去,消失在了女孩的视线里。
银色保时捷里,车载广播中正在报告该高速路段的塞车原因,是有四辆同一集团的大型集装箱货柜车离奇地同时侧翻在公路出口,严重阻塞车辆通行。
可是并没有人在听,只因此时除了广播女主持人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引人入的暧昧胜小声呻/吟在车内久久回荡。
“恩……啊……啊啊……”
副驾驶座,余欢秀眉紧蹙,美眸带水含情。他上身的紧身衬衣保持着之前解开三颗扣的样子,好好地穿在身上。可□却什么没穿,双腿张开,屈腿躺在放平的座椅上,白皙的大腿随着他的呻/吟带出微微颤抖,右小腿上还挂着一条紧身的黑色内裤。
他突然想将双腿合起来,却有一只手及时地按住他左腿,有些用力地将他的腿再次分开。
其实如果仔细听,车内除了广播声和余欢的动听叫声,其实还有一个声音,那是一种小机器发出的持续的震动声,缓缓的,缓缓的,就在这时,震动突然变得激烈,同一时间,那本来如耳语般的轻吟也变了味:
“啊啊啊……不要这样……不行了……”
余欢全身颤抖地,想将手伸到自己的□,却被从驾驶座伸来的大手抓住了。
“什么叫不行了?”
朔司的声音带着调笑的意味,偏了偏身子将视线投向他的□,只见他大大张开的双腿之间,黑色的草丛里肿胀的漂亮器官挺立在空气中。而再往下看,他的下面中插着一根电动振动棒,那棒子在时不时收缩的空间里极力震动着,整个白嫩的臀部因它的震动而颤。
自他身体深处分泌出的肠液在底下湿了一片,连皮质座椅都因为沾上羞/耻液体,在阳光下发出阵阵的水光。
“……太快了……混蛋……恩……啊……”
余欢迷乱地看着朔司,出声抗议道。
“太快了?”
朔司顺手把遥控器放到一边,伸手至他□抚摸那个已经湿漉漉不停震动的地方,指尖沾了一点液体,在余欢面前放到自己嘴边,伸出舌头舔了舔,回味了一下才牵起一个笑,“这我可帮不了你,不如……你自己想想办法?”
余欢靡乱中瞪了他一眼,这一眼看得朔司几乎入迷,忍不住一手握住那个震动棒,用力往里面捅了进去。
“啊啊……”
激烈的震动加上一下下的贯穿,让余欢惊叫着,整个身子几乎弹了起来。
朔司将他按了回去,而后冒着可能被咬的危险吻上他的嘴唇,堵住了他连连的呻/吟。舌头闯入余欢温暖的口腔,把每个角落扫荡了一遍,吮吸着余欢口中的甘甜唾液。
与此同时,他握住震动棒的手动作不停,反而将它左右用力摇动在余欢的**内,惹得余欢从嘴角泄露出的“呜呜”呻/吟声,分外撩人。
几分钟后他终于放开那被蹂躏得通红的嘴唇,停下手里的动作,他看着那脸色因为情/欲而绯红的人,说出了一句话:“搬回来住。”
这句突兀的话,让本来被他弄得情迷意乱几乎不知身处何方的余欢怔了怔,看向他问:“你说什么?”
朔司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拉过他的右手,低头看着他手背上那道刺眼刀疤,那疤痕比初次看到时淡了一点点,可是放在这本来被保护得极漂亮的手上,仍然无比明显。不动声色把视线移回余欢脸上,顺手关了那震动棒,他重复了一遍:“搬回来住。”
虽然这次余欢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可听他再次说出口,还是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为什么?”
朔司说:“你现在住那房子,是那两个丑八怪租的吧?”
听到“丑八怪”三个字,余欢心里一阵不舒服,皱着眉看着他,不出声了。
见他不说话,朔司继续道:“你喜欢住在那里?”
余欢没说喜欢不喜欢,只是说:“我觉得那里挺好。”
闻言,朔司从鼻子里笑出声来,说:“我说,那里都不像是人住的。”
这话让余欢再次皱了皱眉,甩了句“随便你怎么说”,就想伸手去后座拿自己的裤子。可是,手却被这个男人按住了,有些厌烦地望向朔司,看他到底想怎么样。
“别急。”
看着他投过来的不满眼神,朔司紧紧抓着他的手,偏了偏头,说:“有车子不开,宁愿在路边打车,有房子不住,宁愿跟两个丑八怪挤一起……我想想啊,好像……那房子里所有酒加起来,都没有你以前喝的一瓶贵。这样的日子,你过得下去?”
看着他似笑非笑自以为是的表情,余欢忍着由衷的怒气,嘲讽道:“这样的日子怎么了?朔司哥,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样,有权选择自己想住什么房子,想喝什么酒。难道这些人的日子就都不用过下去了?”
朔司深深看着他,发现余欢自离开了自己以后,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同了。他努力思考着——以前的余欢是一个会为贫苦大众叫屈的人么?紧接着,他竟然惊悚地发现那个答案自己根本就不知道。
他看着余欢,说了句:“你跟那两个丑八怪不一样。”
“他们不叫丑八怪,一个叫方楷瑞,一个叫薛文,他们对我很好,还有一点……”
余欢盯着朔司的脸,一字一顿地说道,“请你不用抬举我,我跟他们没什么不一样,都是出来卖的。”
朔司也在压着火:“好,方什么薛什么。就算他们真的对你好,但是他们给得了我能给你的东西么?”
听到他这种问题,余欢已经不打算再跟他说下去,便问他:“刚才那些就是你要我搬回去的理由?”
余欢并没有发现朔司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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