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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爱你之永不放弃-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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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脸颊上,怎么自己就能认为他离开自己了呢!
可是,自己真的不能安心,一刻见不到他的身影,心里就空得无法忍受,象从前的日子那样,每次在梦里都能看见他,被他抱着,吻着,爱着,醒来的一瞬间,却发现自己仍然是一个人孤零零地躺着,每次这种时候,泪水总是不受控制地滑落。
现在也是一样,幸福得不真实的生活,每每让他有还在梦里的感觉,明明伸出手就可以碰到的人,为什么自己还是不能放心呢?
这样的自己,驭遥会不会有厌烦的一天?他竭尽所能地宠着自己,疼着自己,为什么,自己还是不能忍受他的离开?
“不可以……”他喃喃地对自己说,“不可以,我要坚强一点……我不能成为驭遥的累赘……”
海驭遥这样的男人,是应该站在人群中间,接受所有敬畏仰慕目光的黑道霸主,而不是,和他一起,在海边的度假屋为一日三餐下厨房的住家男人。他迟早要回到那个世界中去的,自己如果想和他在一起,就必须有所改变。
我要和他在一起,就算一起混黑道都没关系……无论什么,都无法让我放弃。凌弃握紧拳头,暗暗发誓。
他抑制住自己想飞奔回海驭遥身边的渴望,低头继续捡着海鲜,一直到太阳西斜,海驭遥跑过来接他回去。
饭桌就放在后院里,海风一阵阵地吹来,让人感到说不出的舒服。
“小海!”石叔在厨房里大吼一声,“你也够能造的,家里五十只螃蟹被你拆了三十六只!”
海驭遥很赖皮地坐在凳子上开啤酒:“闲着没事嘛,到吃的时候还是要拆的,不如先拆了,吃起来方便,螃蟹而已,又不是鲍鱼。”
“哼!”石叔板着脸出来,还是憋不住笑了,“知道你会疼人,好好,现世报啊,以前看你狂得不知有天不知有地,没人治得了你,终于给我看到这一天了,堂堂的海驭遥,乖乖地为了老婆拆螃蟹。”
凌弃羞得脸都红了,虽然石叔大概也能猜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是这么直接了当地说出来还是第一次。
“好啦,石叔,快上菜吧,饿死我了啊!”海驭遥知道他脸皮薄,笑着叉开话题,“你店里不是还有生意?快去吧,这里我自己来就行了。”
石叔瞪着他看了半天:“小子,你狠!过河拆桥玩得溜,菜刚出锅就撵厨子啊?!好,好,我记在帐上了。”
几道菜上了桌,摆好碗筷,石叔最后叮嘱着厨房里有热的甜汤,凌弃一定要记得喝,走的时候记得锁门。
“知道啦。”海驭遥拉长着声音说。反而是凌弃不好意思,说:“谢谢石叔,老来麻烦你……”送他出了门。
石叔走了之后海驭遥吐了口气,兴高采烈地拿起筷子给凌弃挟菜:“你也饿了吧?来吃这个。”
摆在凌弃面前的是蟹钳芦笋,鲜嫩完整的蟹钳,翠绿清爽的芦笋,看起来就十分诱人,再过去是清炒蟹膏,满满的一盘,单看这两道菜,就知道那三十六只螃蟹到哪里去了。
凌弃怔怔地看着海驭遥,忽然抓起他的手,上面布满了细小的伤痕,有几个地方大概是比较深,还微微地渗出血丝。
“嘿,有什么好看的,我第一次拆,功夫不到家。”海驭遥把手抽回来,“否则哪会还给他留下十几只,来,吃,张嘴,啊……”
凌弃勉强张开嘴,忍住已经在眼圈里打转的泪水,吃下了海驭遥喂到嘴里的菜。
“好不好吃?嗯?”海驭遥亲昵地贴着他的脸问,“你爱吃螃蟹,老是清蒸了也没什么味道……石叔说,下次买了好花雕酒,用鸡油盖在蟹上,下面放花雕蒸,很好吃的,又可以暖胃,来,再吃一口,这个煲也不错的,用了石叔熬了一天的猪骨凤爪汤打底,还有扇贝,蘑菇,冬瓜,别皱眉,冬瓜好吃的,用高汤浸过么……上面的是蟹肉,我洒了点胡椒粉,小心点,烫。”
两道凉菜是牡蛎生菜和海胆,海驭遥撬来的牡蛎,冰过之后铺在生菜上,稍稍浇了点柠檬汁,滑嫩鲜美,凌弃连吃了好几口,海驭遥怕他生吃多了伤胃,哄着让他停下喝汤。
“这就是海胆?”凌弃好奇地问,盯着盘子里的几个球状物。
“是啊,这个时候难得有这个。”海驭遥喝了口啤酒,拿起一个,熟练地用刀子破开,拿勺子挖了里面的东西送进嘴里,微微闭上眼,品味了一下,陶醉地说,“拿黑海鱼子酱来我都不换。”
“我也要。”凌弃凑过去。
“你吃不惯的啦。”海驭遥嘴上说着,手里还是挖了一勺送进凌弃张大的嘴里,乍一尝,什么味道都没有,连咸味都欠奉,凌弃正要苦着脸吐出来,忽然,舌头上好像过电一般,突如其来的鲜美凌厉地冲击着所有的味觉,他的眼睛亮了,用手指指要求再来一勺。
“不给了!”海驭遥象小孩子护食一样把身子转过去,飞快地拿了下一个挖开往嘴里猛塞。
凌弃哪能就此放弃,不依不饶地凑过去坐在他腿上,不顾他的拼命躲闪,抢着他手里的勺子,海驭遥哇哇叫着笑着,闹做一团。
忽然两人都停了下来,凌弃低头看着海驭遥,他也正抬头看着凌弃,眼睛亮得象黑夜里的星,慢慢地把凌弃往下拉,给了他一个鲜美的深吻。
这一顿饭吃完,天已经黑了,海驭遥看着凌弃乖乖地喝完红枣莲子汤,自己收拾好饭桌,拿着石叔留给他们做夜宵的糯米蒸蟹和蟹黄火虾笋烧卖出了门。
“回家用微波炉一热就可以吃了。”海驭遥看了看公车时刻表:“啊,还要等半小时?!要不我们再回去坐一会儿?”
凌弃摇摇头:“反正路也不远,我们走回去吧?半小时,走都走到了。”
“你行不行啊?下午已经玩了半天了,还捉了那么多琵琶虾,对了,我已经给你腌起来了,过几天过来拿回去给你就粥吃。”
凌弃调皮地一笑,凑到他耳边说:“那……你背我?”
海驭遥笑了,把手里的盒子递给他,转过去半蹲下身体:“上来吧!”
欢呼一声,凌弃猛地跳了上去,海驭遥连晃都没晃,稳稳地背着他站了起来,喊了一句:“回家!”步履轻快地上路。
“驭遥?”趴在爱人宽阔温暖的背上,沿着海边的小石子路走着,头上是夏夜的繁星点点,凌弃满足得都要睡着了一样,他搂住海驭遥的脖子,低声地问:“你对将来……有什么愿望么?”
“有啊。”海驭遥托住他身体的手恶意地在凌弃屁股上拧了一把,引来凌弃的低声惊叫,才笑着说:“和小凌在一起,每天都在一起,每天晚上都抱着你睡觉,每天早上醒过来都让你看见我。”
“嗯,我也是……”凌弃把脸凑过去磨蹭着他的脸,“还有呢?”
“买一艘游轮,不是游艇哦,很大很大的,带你去环游世界……什么地中海啦,爱琴海啦……最重要的去澳大利亚潜水,大堡礁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大的珊瑚礁啊,一定要带你去看看。我连游轮的名字都想好了。”
“叫什么?”凌弃感兴趣地问。
海驭遥有意卖关子似的,凌弃又问了一次才慢慢地开口:“名字啊……叫‘不弃’号你看好不好?”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破土而出,带来微微的痛和越来越多的喜悦,凌弃拼命抑制的眼泪还是落了下来,他腾出一只手胡乱地抹了抹脸,笑着说:“好难听!”
“那你说,叫什么?”
“说了有什么用?现在游艇的一个救生圈还没有呢,起了名字做白日梦吗?”
“嘿!你可别看不起你老公,不就是一艘游轮嘛,一定买给你!”
沉默了一会儿。
“将来我们真的在一起啊?”
“那当然,我混黑道,你跟着我,我发财,你跟着我,我坐牢,你也得跟着我,反正我是决不会再犯错了!一辈子都在一起!”
“啾……”(汗,亲吻的声音)

我爱你,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永不放弃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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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放弃》番外 by:APPLE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看另外一些人不顺眼,更多的时候,这种不顺眼是相对的。
  杨钢看肖闻,就非常不顺眼。当然他知道,肖闻看他,也是一样。
  杨钢是孤儿,大雪天的一个包袱扔在福利院门口,院长一瓶热牛奶灌下去才猫儿一般哭出来,因为是羊年的尾巴了,所以给他姓羊,长大之后读不进去书,跟着资助人的大哥一起混黑社会,打架,抢地盘,互砍,押送货物。。。。。。。也不知怎么的,他的老大最后就坐上了黑社会的头把椅子,一统江湖,他也稀里糊涂地成为手下得力干将,连保护费都不用收就自动有人送钱上来的那种。
  肖闻是书香门第出来的孩子,从小娇生惯养,长大文质彬彬的,见了什么人都是笑眯眯,同一件衣服绝对不穿到第二天,没事还喜欢去听点古典音乐喝喝咖啡,连身边的小弟也一个个人模人样衣冠楚楚,杨钢经常恶毒地说他们看起来就象是本城夜总会里林姐手下的头牌男公关,也就是俗称的小白脸。
  总之,看起来,怎么也不象混黑道的,虽然杨钢也亲眼看到过肖闻亲手拿刀砍人的狠劲,和他不同,肖闻拿着刀的时候反而份外冷静,连眉毛都不动一下,冷静得那些飞溅在他身上的血都象是道具,哪象杨钢,见了血,自己的血先热了,眼睛也红了,什么七七八八的杂事,也全都顾不上了,非拿刀把对方彻底砍倒为止。
  “莽夫!”这是肖闻对杨钢说他小白脸的回应,大致相同的还有:“匹夫”“没脑子”“脑子里也是肌肉”之类之类。
  这两个人谁都看谁不顺眼,已经不是秘密,在海驭遥的地盘上,基本两帮人马都是不照面的,就是照了面,也装做没看见,杨钢和肖闻,作为海老大手下的臂膀,每天都要到老大面前报个到,难免有见面的时候,杨钢倒能忍住气不理他,肖闻这个得意便猖狂的家伙却每次都要不阴不阳地损他几句话,看见他气得脸色发青才趾高气扬地走开。 
  杨钢不明白,混黑道的要肖闻这样的小白脸有什么用?虽然紧急关头他也能砍能杀,但是更多的时候就一副公鸡样子得意洋洋地跟在老大身后狐假虎威,或者是跟一帮子手下钻在房间里翻什么账目册子,进出货单,呸!不过是走私生意而已,还象模象样地以为自己做的真是正经的航运公司吗?当然他是绝对不承认自己对那东西一窍不通,杨钢的思想一直很简单,自己的货,要保住,不能被别人抢来,自己的货款,要收齐,欠债黑吃黑的话就先吃我一刀,别人的货,道上的规矩是动不得的,不过要是讨厌的人的话,老大一声令下,他也能给抢来。
  可是肖闻不但一点吃闲饭的自觉也没有,反而还经常嘲笑杨钢只配在街头做个混混的大哥,就该领着小弟收收保护费,有人踢盘就去护场子,没人惹事就在夜总会里喝酒泡妞,根本就不象个高级黑道人士。
  哇咧!这年头混黑道的还分高级低级了!
  不过杨钢是很佩服他们老大的,海驭遥出身好,弟弟妹妹都一副大家气派,简直不食人间烟火,用他的话来说,遗珠这辈子也没拿过比筷子更重的东西。他混黑道却是从少年时期一条街一条街地打出来的天下,从拳头,到刀,到枪,没有他不敢上的,前面无论是几十人还是几百人,他就那么毫不在乎地一卷袖子,根本不看后面是否有人跟着他,大步向前,那一股无往不胜的气势首先就压得对方喘不上气来了。
  砍过人之后,他老大还可以把身上的血一洗,伤口一包,立刻就变身贵公子,穿着黑色的西服和妹妹去听什么歌剧,真叫杨钢不得不佩服,要他死板板地在那么多人中间坐上几个小时还能不瞌睡,除非上面跳的是脱衣舞。
  本来两人针锋相对,相看相厌的倒也没有什么,公私分得很清楚,肖闻遇到麻烦,杨钢反而会第一个扑去救援,就为了看那小子欠他情之后不甘愿的臭脸,还有酒席上免不了要敬他的那杯酒,喝起来也特别够劲儿,而肖闻呢,在杨钢每次月底交上来那一堆乱七八糟的账的时候,也会主动跑过来帮着整理,顺便大大嘲笑他一顿。
  自从他们老大喜欢,不,只能说,和某个人同居之后,这种关系却改变了。
  那个人,叫凌弃,是和杨钢一个孤儿院长大的朋友。
  凌弃,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凌弃,是海家二少爷的助理,凌弃,却和海家大少爷,也就是他们的老大同居了。
  而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海家大少爷,会娶那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海家大小姐,亿万身家的继承人,从而一举登上海家当家的位置,统一黑白两道。
  在海家大小姐就要选夫婿的前一年,他们的老大海驭遥,居然和一个男人同居了。这个男人,还曾经是海家二少爷的心腹手下,每天形影不离的助理。
  杨钢很愤怒,他一方面是担心老大在海家大小姐,也就是他们资助人的眼里的形像受损,毕竟没有女人会选一个在外面和男人同居的男人当丈夫吧?另一方面,他也很担心凌弃,这点他的心理是很矛盾的,有时候他认为,凌弃自甘堕落,居然会和一个男人同居,心甘情愿地被人包养,出卖自己的身体换来的安逸日子,实在是不配做他的朋友,有时候他又想,说不定凌弃另外有什么打算,比如他可能是被海家二少爷派来陷害大少爷的,好除去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这么想着,对凌弃的不齿减退了,却更加生气起来,觉得自己被朋友背叛了一样,老大就是他的老大!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作出伤害他的事情来!哪怕是凌弃! 
  所以他见到凌弃的时候,憋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恨恨地说:“我就明说了吧,你和海哥是根本不可能的!他还要娶大小姐,你要是真心的话,就给我离开他!要是……要是你还有些别的……别的……我头一个饶不了你!”
  望着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朋友兄弟,那双茫然的黑眸,无尽的悲伤,和欲言又止的无奈,他的心,也乱成一团。
  可恨的肖闻不知什么时候也赶来了,看他笑得那一脸奸相,还熟黏地称呼凌弃:“大嫂。”就让杨钢恨得牙痒,才叫他住嘴,该死的肖闻睁着漂亮的眼睛,笑嘻嘻地叫了他一声“大舅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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