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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色靡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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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色靡醉》作者:火狸
    内容简介……
    “我不上男人。”他微笑,镜片后的眼神高傲冷冽,吧台前的男人勾了勾唇,不屑的挑眉,“我也是。”砰,下一秒,他撞上吧台,号称对男人没有兴趣的摇滚歌手在所有人面前,以一个热吻开始了他们的孽缘。
    巫维浅,酒吧里一道最神秘难解的风景线;黎凯烈,脾气最暴烈古怪的巨星;当酒吧老板与摇滚巨星的秘密被人挖掘,没有人知道其中有多少迷离诡谲,血的祭礼,遥久的回忆,在这场诅咒下的血爱深情里,他先沦陷,他跟着坠落……
    巫色靡醉的关键字:强强温馨,现代都市,诅咒,魔幻

    第1章 楔子。爱杀

    1885年,伦敦。
    雨夜,雾气蒙蒙,街道上的行人快速的穿行在雨幕里,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偶尔有几辆马车驶来,马蹄声敲打在街道的砖石上,不紧不慢的从各种建筑物门前的泥泞里驶过。
    夜很黑,一杆杆路灯在雨幕里光晕昏黄,有一盏闪烁了几下,瓦斯燃起的火焰在灯罩里熄灭,仿佛是被黑夜吞没了光亮。
    “替我感谢瓦罗克先生。”一辆马车停在灯下,车门打开,下车的男人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大衣,把手上的礼帽压到头上,帽檐顿时蒙上一层雨雾,白色的丝巾在风里飘动了几下,被他带着手套的手塞进黑色外套的领口。
    他说着一口流利标准的英国腔,却有一张与这个地方极不相称的脸孔,是个东方人,轮廓俊挺硬朗,在阴影下的半张脸孔上能看到略微收紧的嘴角,言行中有种地道的贵族式的傲慢,并不失礼,当它恰到好处的时候反而显得很有魅力。
    “好的,先生。”车夫对他很恭敬,压低帽檐弯了弯腰,“啪——”马鞭划过雨丝,马蹄声有节奏的远去,站在路灯下的男人转过身,走向身后不远处的一栋建筑。
    他没有挡雨,只是拉起黑色大衣的领口,冷风吹过,卷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噗——”匕首的寒光闪过,他站定身,停下了脚步,粘稠的血液顺着握刀的手蔓延,从他背后渗出,然后被雨水冲刷在地上。
    冰冷的寒意从身体外面一直传达到里面,匕首穿透人体,那声响出乎意料的十分尖锐,就像刀刃是从骨头里面刮过,而不单单是刺穿心脏。
    “你是爱我的!我知道你是爱我的!只有这样,你才永远属于我!我亲爱的维尔特!”微微颤抖,低声的呢喃从他身后传来。
    他头上的黑色礼帽被撞落到地上,淋湿的头发散开,在路灯下露出的脸孔有着东方人独有的神韵,略微细长的眼,敛住所有的犀利和黑色的神秘,因为疼痛而皱起了眉,露出了似是厌倦又像是嘲讽的表情,“对不起,我不爱你……这是事实……”
    他甚至没有回头,仿佛连多看一眼都不屑,就算背后那个金发少年正在夺取他的生命,还是没能引起他短暂的关注。
    “不!你是爱我的!我们要永远在一起!”被他激怒,匕首被猛然拔出,再度穿刺进去!
    他摇晃了一下,又站稳,没有挣扎,高大的身形弯下几分,唇边扯出一个讥诮的弧度。
    在他背后那双握刀的手不断颤抖,少年金色的卷发在雨中垂落,猫一般的眼眸在灯光下是翡翠般的碧绿,如同两团鬼火。
    “我不会让你离开我……”左手往前抱住他,少年笑的扭曲而满足,“我们很快就能在一起。”
    匕首慢慢的被拔出,血液随之更快的流失,心跳变缓,眼前的事物变得模糊……
    这件外套还是新的,可惜不能再穿了——倒下的时候,这是唯一浮现在他脑海中的想法。
    漫长的雨夜,时间慢慢流逝,鲜红的血不断流淌,少年把刀插进自己的胸膛,倒在他身边。
    蒙蒙雨雾里没有人再经过,细细的雨丝溅起地上的泥水,和着鲜血一起被冲散,淡淡的血腥味像是一阵无形的雾气,冲散在冰冷潮湿的空气里。
    雨下了一夜,直到路灯熄灭,雨也渐渐停了,晨曦里,那些灯罩像是被蒙上了一层雾霭,雾气里仿佛还能感觉到里面散发出的微微热度。
    路灯下,地上的男人推开身旁的尸体,散下的发遮住了他脸上的表情,他捡起地上的黑色礼帽,慢慢移动脚步,带着满身的鲜血和泥泞,消失在街口。
    
    第2章 画像里的贵族
    有人或许会把这当做是上帝的恩赐,对他而言,这一切却更像是个诅咒。
    透过酒杯看着眼前的一切,镜片映照出屏幕上五光十色的灯影,巫维浅微薄的唇角略微牵动了一下,那弧度很容易让人觉得他是在嘲讽什么,不过天知道,他不过是想笑一笑而已。
    2010年,SF市。
    火焰。
    烟雾。
    镭射灯光。
    容纳十多万人的体育场,一张张兴奋到发红的脸,声嘶力竭的大喊,“烈!烈!烈!烈!”
    鼓声响起,当漆黑一片的舞台上终于出现一个人影,躁动的人群尖叫起来,有人晕倒在台下,台上依然火热绚烂,身穿暗紫色皮衣的男人对台下十多万观众高举起一只手,煞那间,所有噪杂呐喊都安静了,以让人不敢置信的速度。
    “今天会是一个难忘的夜晚,相信我,宝贝们。”磁性沙哑的嗓音,传遍全场,紫色皮衣会让大多数男人显得可笑,但绝对不包括台上的这个男人。
    二十一世纪,网络和屏幕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明星偶像,要说起娱乐圈中的各大明星,谁都能侃侃而谈,但其中只有一个人与众不同,他能让所有少女为之疯狂,甚至让每一个男人产生嫉妒。
    黎凯烈用他的嗓音和那桀骜不驯的帅气脸孔,让无数人拜倒在他脚下,而除了这些,他音乐上的才华和加盟影视作品之后表现出的演技,更是让这位巨星成了现今当红的一线艺人。
    电视机里的画外音说完,镜头切到现场,贝斯的低音震动耳膜,前奏一响起就是激烈到能惑人的音调,站在屏幕前看了几秒钟,握着遥控器的男人直接按下了电源键。
    “老板!”打工的少女跳起来,险些打翻手里的托盘,吧台后的男人放下遥控器,“什么?”
    简明的反问,镜片后的目光让人察觉不到怒意,却能感觉到某种威严,加上那张过于漂亮而会令人联想到傲慢两个字的面孔,少女只能忍痛摇头,“没有啦,没事。”
    不再和她说话,巫维浅开始擦拭之前洗好的酒杯。
    附近正在举行一场演唱会,让他这里人满为患,只能以双倍的时薪找来打短工的学生。大都是些因为没能买到演唱会入场券而沮丧的年轻人,甚至来这里打发时间的客人也大多是出于这个原因。
    应顾客的要求再次打开电视,耳边听到一堆尖叫,巫维浅瞥了一眼屏幕上所谓“制造奇迹的男人”,微薄的唇抿成了一个弧度,整个酒吧霎时充满了鼓点和电吉他的音色,他加快手里的动作,将这些电子乐摒弃在外。
    一手拿着酒杯,他拿起餐巾,动作熟练的擦去杯子里残余的水渍,完全没有意识到有不少人的视线并不在电视上,他当然更不会注意到这里有多少熟客不是为了喝酒才来的,而只是因为站在吧台后面的人是他。
    巫维浅,大家也叫他维尔特,因为他的中文名字发音对有些人来说比较困难,所以有不少人这么叫他。
    干净修。长的手指拿着餐巾从杯沿抹到内侧,酒杯在灯光下折射出光芒,他脸上的镜片反光,冰冷的光线遮挡住一切窥视,重新挂上去的酒杯发出一声脆响,他又取过另一个,自始至终没有过多的表情。
    那种绅士的,不动声色的距离感让他整个人充满神秘的魅力,高大健硕的外形和那那副属于东方人的精致的五官轮廓,着实让不少人为他痴迷,那些人里有很多女人也有少数男人,不过相同的是他们都只敢远远看着——在这里,维尔特的无情和他的美貌一样有名。
    电视里的歌声躁动激烈,挑动人心,继续回响着,吧台里的男人擦干最后一个酒杯,洗完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镜片遮掩掉了些许严苛和犀利的眼神,他的鼻梁很高,细长的眼微微上挑,还有微抿的嘴角,让他的容貌显得过于冷酷。
    但他是漂亮的,他的漂亮甚至会给人一种距离感。
    有一个常来这里的客人曾说,维尔特就像是活在画像里的贵族,其中的意思也许只有见到他本人的人才能理解和领会。
    很少还有男人能用“美貌”这个词来称赞,但巫维浅可以,除了容貌之外,他本身还有一种叫人迷惑的气质,被人称赞的“美貌”也绝没有一点说他阴柔的意思,正相反,他身材高大,肩膀宽阔,能从他白色衬衫的手臂上看到漂亮的肌肉轮廓,他具有比大多数男人更明显的雄性特质。
    对女人的吸引力能很好的说明这一点,当今晚第五个新来的客人点了第五杯酒,并试图索取他的电话又接连的遭遇失败之后,巫维浅终于厌烦了今天。
    “抱歉,今晚提早结束营业。”他敲响手边的酒杯,这句话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客人们马上发出抱怨和哀叹。
    “拜托你啦!BOSS!这里还没有结束——”新来的服务生,那个短期打工的少女跑到他身边哀求,俏丽的短发在她耳后扬起,她叫茉莉,是个混血,鼻尖的几颗小雀斑让她显得很逗人。
    演唱会还没结束,无法亲眼观看,只能在附近酒吧一边等候一边观赏的歌迷们纷纷叫嚷,吧台后的男人不为所动,抱起双臂,对茉莉抬了抬下巴,“开始清场打扫。”
    就在这时,电视里突然响起一声尖叫,屏幕那一头,演唱会的现场似乎发生了什么意外,有歌迷不知怎么冲上台去,那女人握着匕首刺向台上的男人,现场状况霎时陷入混乱,响起一片惊叫声,推挤、叫骂、哭喊,简直是一场灾难。
    茉莉忘了放下托盘,瞪大眼看着墙上的屏幕,几乎所有人都在做同样的动作,捂住自己的嘴,然后不敢置信的大喊,“烈受伤了!”
    “噢!我的上帝!他被那个女人刺伤了,正在流血!”
    从现场直播的画面来看,那个歌手确实受了点伤,但也只是流血的那种程度而已,巫维浅拿起遥控器,“啪”电视画面跳动,然后暗下,被他关闭。
    长长的哀叹声此起彼伏,哭喊声也在酒吧里响起,有部分人显然是歌迷,慌乱的冲了出去,演唱会现场离这里不远,他们一定要亲眼看到黎凯烈没事!
    走了一些人,酒吧里渐渐恢复平静,巫维浅开始清点账目,准备等余下的人离开,就在这时候,一声类似飞机引擎的轰鸣声停在门口,接着走进来一个人。
    那是个身上带血的男人,长袍似的上衣有点宗教意味,紧身的亚光皮裤则显示出他整个下半身的轮廓,从胯间到臀。部,包裹在这面料里的线条确实有自傲的本钱,他的脚下蹬着一双复古中世纪款的半筒靴,就和他手掌上那副黑色的羊皮手套一样,夸张的不像是应该出现在这里的正常人。
    “今晚结束营业,要喝酒去下一家。”巫维浅抬了抬眼,手指调转指着另一头的方向,放好账本,然后继续整理吧台后面的酒瓶。
    他的这句话显然令新来的客人非常不快,他停下脚步眯着眼看他,“你不认识我?”
    那身暗红的长袍质地特殊,鲜血没有沾上去,蜿蜒着滴在地上,巫维浅扫了一眼,镜片后的眼神闪了闪,冷淡的语调比镜片的闪光更无情,“不管你是谁,你弄脏了我的地板,请擦完再走。”
    用了“请”这个词,语气却像是在对人发号指令,一块餐巾朝他扔过来,穿着皮衣的男人接住,直接用来捂住自己腰腹上的伤口,然后感到有趣似的勾起嘴角,“我要Vodka,整瓶。”
    还没离开的客人吸了口气,茉莉在旁边咬着嘴唇,尽量不让自己昏厥过去,“天……天呐……是……”
    周围的抽气声响成一片,竟然没有人敢开口,在这古怪而又充满异样兴奋的静默里,巫维浅是唯一还冷静的人,以审视的目光打量那个男人,他当然知道他是谁。
    黎凯烈,风靡世界每个角落的摇滚歌手,说是巨星一点都不为过,“超级巨星”、“制造奇迹的男人”,这才是媒体对他常用的称呼。
    
    第3章 致命吸引力
    
    这个就是黎凯烈,比荧幕上看到的还要引人注目,很容易就能发现,他有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也许是亚欧混血,他的瞳色是灰绿的。
    巫维浅不期然想起一些媒体的评价,灰色通常让人显得冷漠,但黎凯烈的目光总是充满火一样的热情,冰与火的碰撞造成了一种奇异的矛盾效果,蛊惑无数人心,在被一家杂志戏称为贪狼之眼后流传开来。
    贪狼是北斗第一星,象征欲。望,这双眼睛的主人确实如此,他的歌喉和眼神仿佛有一种魔力,他擅于挑动别人的情绪,是个能轻易煽动火焰的男人,他不用香水,但他身上总是会有各种女人香。
    不过眼下,充斥在空气里的只有血腥味。
    巫维浅从酒柜里取出整瓶的伏特加,与台面的碰撞声终于惊醒了所有人。
    “是黎凯烈!真的是他!你看那身演出服……”窃窃私语开始响起。
    “他好帅!上帝呐!是真人!!”无法压抑的尖叫声开始传出。
    “他的眼睛!你看他的眼睛!太迷人了!噢——那就是贪狼之眼……”有人陶醉的大声叫喊。
    站在酒吧里的男人那身暗红的外套被他撕开,皮质的纽扣掉了一地,他咬牙咒骂了几声,巫维浅不知自己是不是该替对方感到庆幸,在场除了他之外,应该没有人知道被无数人仰慕崇拜的偶像歌手前一刻骂了什么。
    自从黎凯烈进来,他的态度就是旁若无人的,这时候也一样,把自己额前的棕红色头发往后一抓,长到肩膀的头发全都被梳到后面,露出棱角分明的脸孔,他微皱着眉,有一瞬的阴鸷,在光影下不太明显,但巫维浅看的很清楚,不管伤了他的人是谁,眼下这个男人的怒气已经让他到达失控边缘。
    从他整个人身上透出的不容忽视的存在感,在场每一个人都有所感觉,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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