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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正常生活-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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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第一次见你是在三里屯南街的酒吧里,一大群人,我和爱昵瓦尔一起来,你坐在最里面,穿一件黑大衣,带了一个黑色的帽子,像个女巫,那时侯觉着你挺难看的,但是你的眼睛让我印象深刻,亮得像某种动物,猫、狼,或是什么,反正觉着聪明得可怕。那晚我感冒,在不停地用COGNAC吃消炎药,你说会吃死的。然后一伙人跑去和平门庆宾吃涮肉,然后又去一个迪厅蹦迪,当然,你没一会就闪了,那会儿觉着你们那帮人挺好玩的,后来知道,那伙人中除了小平之外,没几个是你朋友。
过了些日子,你说要办两本新杂志,一本叫《酷》,一本《家居》,把我和一些人叫到中山公园标国的办公室,讨论新杂志的思路,然后我们分别做了设计和计划,但杂志却没做起来,我因为让你觉得还不错,被你直接拉进了LOOK,那时LOOK刚刚在国内开始进行部分制作,也是刀光剑影的时候,有来自不同方面的压力,其实那时候,大伙对杂志怎么办都挺迷瞪的,虽然看得多,但干起来还是有点吃力。再加上人为的困难,所谓地不利,人不和,全都摸着来,我不知道你手上还有没有那时的LOOK,现在看起来挺有意思的,和现在大多数的“时尚杂志”都不一样。有些文章到现在都觉得挺牛X的,那阵子你经常在纽约,每天下午坐在空荡荡的大办公室里等你的电话,沟通两边的情况,那时候试着拍大片,完全没有经验,还记得第一组大片叫“天堂里的另一天”,一共找了七个模特拍了两天,结果被纽约的主编骂了个死,现在再看那组片子,觉着不像大片,倒像是个行为。你当时倒是没说什么,只是觉着我被别人耍了一道,你还是挺宽容的,那片子花了一万多,在现在的杂志来说都是大投入,可以说,我的杂志生涯是从那组片子开始的,因为你没让我因为那组片子死掉。
LOOK终于在你的努力下“重归祖国的怀抱”,那时还是致力于做一本关注于人文的时尚杂志,很本土和原创,你那时对办杂志还很有兴趣,经常来过问杂志的主题和流程上的事情,并且确定了那时LOOK的风格和版式。有些栏目的名字一直沿用到现在。
不过那时的方向还不是特别的明确,虽然你后来主要工作转移到广告上,但在我那时在的那段时间里,却换了两个主编,虽然你尊重主编意识,但却不能容忍一种装大尾巴狼的姿态,在我看来,这是始终也没办法的事,要是全按你要的来,广告就难,要是全按大尾巴狼来,你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换人。
那时候,网站正是方兴未艾的时候,你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好玩儿的事儿,一下子注册了10个相关的域名,并且,将LOOK当机立断地改为I
Look,个人觉得这名字可以说是你的特色。接下来,你又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让我退出LOOK的编辑部,因为适合这个叫I
Look的新人来了,为了全盘利益和长远计划,不论对人还是对事,你都需要一个新的班子来完成转型,我留下是个“祸害”。那天,你从纽约回来开完会,单独找我,苦着脸说了你的新决定,我只是觉得有点突然,因为再过两天就是圣诞节。
我给你买了个假的“万宝龙”的记事本,想作为圣诞礼物送你,上面写着“ALL FOR ONE AND ONE FOR ALL”。
好多事情我想了很长时间。
我尊重你的智慧,当时以及现在。
EAGLE
曹鹰说洪晃(二)
第二封信:Dear
huang:很早一阵子听说,你的编辑在电梯里见到你就会哆嗦,觉得挺可笑的,后来听说你把那一锅都开掉了,就知道你又忍不住管编辑的事儿了。
改不了的一个习惯。
在好多人的眼里,你都是厉害的角色,公认的,我觉得那是因为聪明和“不讲理”,在很多方面,你的聪明造就了你的专业,即使在你不擅长的领域,不可否认,你的杂学和触类旁通的本事很了不起,这是天生的。你对我说过,在这一行里,必须做一个PRO的混蛋才能如鱼得水,这真他妈是条真理。所以,很多人会哆嗦,即便你在大多数时候都挺和善,甚至很可爱,但你同时又是做经济出身,所以有着资本家的认识——没有剩余价值等于没价值。你的多重性有时真可怕。对于我来说,没见过你骂娘的人不算见过你,害怕你骂娘的人不算了解你。好多人始终不明白,被骂还有机会,变聪明的机会。
你对于一件事情通常有你自己的看法,不太容易改,因为事先就想好了,编辑方面除外,因为编辑对于你也是一爱好,一件事从爱好出发难免会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你又不肯做主编,你肯这市场又不肯,要是有本“I。D”给你做,同时又不耽误你卖你的广告,鬼才信你还会过问其他杂志的编辑意图。你办的I
Look不是你喜欢的东西,是市场和广告商们喜欢的,所以一面开心,一面不满。三番两次地忍不住尝试,三番两次地发狠不干,当有趣杂志的主编是个开心和新鲜的事,所以,最终还是要做一本,不是现在,但早晚得干。
某种意义上说,你的好奇心是一种变相的喜新厌旧,你喜欢建造一个,交给别人,再干新的。但是现在的条件不允许啊,你只能等着,还得乐呵呵地替你的这几本杂志卖广告,擦屁股,东跑西颠的,不亦乐乎。不知道你的名片上是不是时髦的印着“CEO”的“抬头”,我觉得你应该印一个“首席打杂(张罗)官”我不知道怎么写,你英文好,教我怎么拼。
其实,广告这事情你不得不做,也是你的乐趣之一,累归累,有成就感啊,如果说,做杂志内容是与天斗与地斗,那广告就是与人斗了,老人家早就说过,“不如与人斗”,你办公室的大环境中放了那么多语录,是不是全当与自己共勉了。你是公司的活雷锋。玩笑归玩笑,但是I
Look的广告状况的确好,替你高兴。
说说你的最新作品《名牌世界·乐》,一本好玩的享乐杂志,详细的、直接的、权威的、指南的,给中国人看的,刚开始的《乐》已经远远地超越了他的前身“BEIJING
SCENE”,只是图片还不够十分精彩,但也够使了,而你手中的杂志永远是要改版的,当然是向着好的方向改,另外还有广告的因素,你的口号是广告商需要的就是我们想方设法要做到的,这对编辑来说有时是件痛苦的事情,你从56页增到128页,你要求有强大的信息量和实用性内容,包括具体的版式和文字的数量,每页三千多字,你暗暗偷笑——这杂志出来一定好卖。
这是你性格特点的集中体现,一方面,销售丝毫不能放松,另一方面,内容上的事情经常又会让你感兴趣,心痒痒,反正你对一个好杂志应该具备什么心知肚明,经常想想就提出个新的意见,反正只要没人能够提出说服你的意见,这事通常就这么定了,再改说再改的,改了也就改了,在销售上,你有非常完整的逻辑性和缜密性,连你自己都无法作出改变,但在编辑上有时就会变成一个你玩耍的宣泄口,不可否认,你把做内容本身当作一件极具游戏性的乐事,可以将你的聪明和敏感发挥得淋漓尽致,两方面不断地交替,往往是开一会编辑会,定几个好玩的内容或是否定几个当时觉得不爽的内容,然后火急火燎地跑走——开广告会去也。撂下大伙在原地瞠目结舌——按老大的路子改。
还是做本你最想做的东西吧,在你不关心销售的情况下,你天生就是干杂志的,老看着不是办法,无论如何。
You are big brother,大家听你的。
YOURS EAGLE
曹鹰说洪晃(三)
第三封信:Dear
huang:你说要出一本关于你自己的书,要我来写一写关于你的文字。开始时觉得挺容易的,等到真的动笔才觉得几乎无从下手,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一句一句来写一些片段,以此来大致描述我眼中的你。
1。对衣服有独特的理解,并且在自身的穿着上有极高的品位。
2。就服装而言,你是少数能将CD和沾染上油渍的T恤以及短裤进行MIX的人,并且效果很好。
3。于很多的人来讲,你的出身是一个最有趣的话题。
4。你有着良好的知识和修养,同时又极端粗野。
5。关于你的过去,大多数人都是道听途说,因此,你具有多数意义上的传奇色彩。
6。对于生活的热爱和对细节的关注注定你能够非常好地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并且与钱无关。比如做饭。
7。在通常的意义上(大多数的办公时间),你的性别为“中”。并且让人敬畏着。
8。你下五子棋的时候,性别为“小女”,输了会扔电话。
9。当你见到好玩的东西时,比如时髦的苍蝇拍或是PRADA的概念书的时候,你会兴奋得像个孩子,因此你还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
10。你的赤子之心和由此而来的好奇心是你做一些事情的动力,比如《名牌世界·乐》杂志。
11。在很多时候,你是谈判的高手,逻辑缜密,步步为营,所以你一直能把广告卖得很好,在另一些时候,你又有极端的跳跃性思维,天马行空让人无所适从,在开杂志选题会的时候每每如此。
12。你的千字文“上半截和下半截”被许多人津津乐道,你的一些大实话,几乎成了一个时期的时髦用语。这个成就值得恭喜。
13。在网上关于你的链接基本分三块:名门痞女;上半截和下半截;陈凯歌;反反复复有16页之多,不知你看过没。好玩得很。
14。所谓的“痞女”大概就是指你的“粗话”说得和“英文”一样有水平吧。个人觉得这种痞气是一种在工作和兴趣之间协调的一个宣泄的小出口而已。
15。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听你骂人是一件好玩的事。
其实,还有很多的细节是无法用字面的言语来描述的,你的整个的生活丰富得超出很多人的想像,这是命运的安排,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在十几岁的时候被空投到纽约就能成长成像你一样的人,很多人也不是因为嫁过什么人就能有像你上下两截的客观描述,我想“贝塔斯曼”也不是觉着你是个多数人眼中的传奇人物才约你写一个“出版人的自转”,而是觉得作为一个独特的个体,你的思想和行为本身更值得阅读。
我觉得写自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很多的想法一旦形成文字会吓自己一跳,一些想法被自己总结出来形成“思想”,便常常会怀疑这思想的真实性——给自己下定义为时尚早。对于我来说,写自传是老人的事情,而你还年轻,除了胖了点之外,从外表上看几乎和五年前没什么变化。
写完了书,应该感到一个阶段的过去,该说的说了,该想的想了,所以下一步应该是崭新的,等待着你的新玩法和新游戏,等着新的杂志和新的战斗,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自己斗,其乐无穷。
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和最敏感的女人。
热烈地盼望阅读你的书。
EAGLE
洪晃说曹鹰
首先,曹鹰答应我写五封信,头两封晚了两个多星期,而且是在他去张家界休假之前非常仓促地赶出来的。最后一封信是我该交稿的同一天给我的,基本上属于那种该他妈砍头的撰稿人,时间概念等于零。更可气的是还给我留个小黄条,说让我上GOOGLE网查我自己,有16页,我真有病,他妈的改丫的稿子都来不及,还他妈狗屁自恋上网查自己。亏他想得出来。
曹鹰的才气在以上这三封信里一点没露,这是他最可气的地方,他只能把自己感兴趣而且有时间的东西做好,但是他接的活永远比他的兴趣和时间多,尽管他已经买了房,开了工作室,他给人的一个感觉是永远处在现金流紧张的状况中,我个人认为这主要因为我永远在他的应收款那一行上趴着,所以这种紧张属于收款的技巧。其实,他的小文章写得非常有意思,最近有一篇,辩护男人香水喷得多一点是好事,正当你以为他认真是个卖男士香水的,他就急转弯告诉你,他有较为严重的鼻炎。
曹鹰是个什么都能玩的孩子,能写、能拍、能设计、能编,我没法把他留在编辑部是因为他永远指手画脚,想把所有人的活儿都拦过来,至少是在他的指导下工作,是个当主编的坯子。只是他的灵感和我的一样,都不会有任何良性循环的商业效果,等哪天我真发财了,能办一本不用考虑回报的前卫刊物,他肯定在版权页上。
朱伟说话
洪晃越做《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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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世界都市》就越觉得她与这本杂志之间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一本时尚杂志要倡导的是规则,而她恰恰是规则的破坏者;她要的是革命性的观念,而时尚界的各种人等却都在大众时尚潮流之中。她的刊物中出现严重的“人格分裂”——她那些特别好的感觉诱惑她去拍《把鞋戴在头顶》、《绚烂之极是黑白》这样的大片,这完全是那种观念革命的强光写照。这种大片后来发展成拍《秃然》——模特都是秃子、《菊儿胡同》——描述胡同里大丫、二丫与小丫,夸张的化妆造型加夸张的民俗服装。但当这些都走到极端时,洪晃恰恰觉得这刊物这样办不下去了:一本时尚刊物,办给文化人看吗?文化人又为什么要在你这儿看这些呢?而广告商干脆说,你的刊物的读者不可能是我们的消费对象。
这时洪晃才开始懂得,刊物确实不是为自己办的,也实在不是为自己痛快好玩而做的游戏。有一次她终于苦恼地告诉我,她看来不适合当主编——她是个极不愿承认自己不行的人,但她显然又实在无法把自己的趣味与她的读者和谐地摆在一起。“办杂志要强烈贯彻你的意志,但我好像永远没有强烈的意识,或者说我的意识根本贯彻不下去,而且有一出是一出,我没办法把大家都统一到我的意识上。更重要的是,一本时尚杂志必须对主流文化发生兴趣,非常投入。而我的兴趣点可能不在这儿。”
一个个人与一个商业社会之间,几乎是不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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