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黑道风云二十年-第6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草……”东波看样子要发火。
“明天下午过来拿钱吧,我们先走了”李四打断了东波,站起身来和王宇一起走了。
“你看你,人家好好的过来和你谈,你看你说的都是啥?”在李四等人站起身来向外面走时,饭店里的老阿姨都看不过去了,又絮絮叨叨的说了东波一句。“孩子,吃几个饺子再走吧”老阿姨对李四和王宇说。
“不了,改天吧”王宇笑了,对老阿姨笑的挺真诚。世界上,还是好人多,讲道理的人多。
据王宇转述,在回去的路上,李四和他曾有如下对话:
“四哥,看他那逼样,我刚才真想一刀扎翻了他!”
“老亮是生是死现在还不知道,你想让你父母没人送终是吗?还记得红兵大哥那句话吗,我媳妇也怀孕6个月了”
“他也太能装了,四哥,明天真给他15万啊”
“恩,给他”
“凭啥给他那么多?”
“这是给他买棺材板的钱。“
“啊?”
“他要的少点,就给他买个轮椅。他要这么多,只能给他买副棺材板了。”
“我们明天就动手收拾他吗?”
“不,最早也是一年以后”
“恩”
“记住,今天我跟你说的这些话,不许跟任何人说,包括老亮”
“知道了”
的确,王宇在李四的有生之年从没对任何人说过这番对话。
但据说,当赵红兵听完李四和东波的谈判过程后,曾经对费四说:
“混了这么多年,四儿吃过亏吗?以我对四儿的了解,他肯定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他早晚得收拾东波。他只不过是要等这事儿被社会上的人都忘了再动手,那时候,东波再出什么事儿,就没人怀疑到四儿了。”
“必须地!”喝得晕晕忽忽的费四斩钉截铁的说出了这三个字。
小北京和赵红兵看着费四不约而同的笑了:这老小子,快三十了,性格还是没变,依旧火暴。
在李四赔钱,晓波毁容这两件烦心事过后,赵红兵等人终于迎来了一件开心事,那就是:张岳马上就要结婚了。
李洋,那个痴情的女子,马上就要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114
日期:2008…3…2323:12:42
第二部分拜金流氓
第二十二节、你问我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幸福(下)
当时,正在摇滚着的我市特别流行一首崔健的歌,歌名叫《一块红布》。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
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
你问我看见了什么
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自从李洋认识张越那天起,张越就用一块红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也蒙住了天。认识八年了,李洋眼前什么都看不见,只能看见幸福。无论是张岳入狱、一次又一次的受伤、每天的提心吊胆,李洋的眼前始终都是一片幸福。因为,她知道,张岳这个看似豪放不羁的男人的心里,始终没有别的女人。这样的男人如果认准了一个女人,那就是,一辈子。
张越究竟用怎么样的一块红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谁也不知道。或许,李洋自己也不知道,但她一定知道,什么是爱情。
对,爱情就是这样,就是张越对她这样,这就是爱情。
前几天,二狗在不经意间听见有人的手机中传出一首熟悉的歌,当二狗听到“人说北方地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穿着不锈的铁衣,呼唤城门开,眼中含着泪”,“人说地安门里面,有位老妇人,犹在痴痴等,安详地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这几句歌词时,竟潸然泪下。
那是因为二狗想起了传说中的六年后的一个镜头。
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敲开了张岳的家门。
“等着我,过几天我就回来”张岳最后环视了一下李洋亲手布置的温馨的家,又仔细的端详了一下李洋和李洋怀中的孩子。
“恩”李洋朝张岳微笑了一下。
张岳再也没能回来。
后来有人对李洋说,张岳出不来了,判了死刑。大家都说在临刑前,叫李洋去看看他,但李洋说什么都不去。。
“他不会死的,他那天走的时候对我说了,他会回来的”无论别人怎么劝李洋,李洋都坚持不去看张岳最后一眼。
直到张岳被执行了死刑,电视上也播了,李洋也交了五块钱的子弹费,李洋才相信,张岳再也回不来这个家了。
“人早晚会死的,他只不过比我早去了几年,等我把孩子养大了,我就找他去”据说,李洋没在人前掉过一滴眼泪。
奇怪的是,虽然李洋没有在人前掉过一滴眼泪,但是在张岳刚被执行死刑的那几天里,去探望李洋的人没有一个不落泪,包括赵红兵。在张岳被执行死刑那天,赵红兵都没有落泪,但见到李洋,赵红兵这个刚强至极的男人却落下了泪。
事后赵红兵曾经在酒后说:“我见到李洋时,她的脸上,竟然还是幸福”
“看到她那坚定的眼神,我也真的以为张岳还能再回来。看到她那痴痴的表情,没有人能忍住不落泪。”赵红兵补充了一句。
李洋曾经说过,只要能和张越结婚一天,那么她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张越结婚六年,她今生无悔且无憾。
李洋直到现在仍然未再婚,全身心的教育儿子,张岳的这块红布,依然在蒙着她的眼睛。
张岳结婚,是一向比较悠闲的赵红兵和小北京的头号大事,他俩忙里忙外,所有的事儿都给张岳张罗差不多了。
二狗至今仍然记得张岳的婚礼,那绝对是我市九十年代最气派的一场婚礼,比市长儿子的婚礼还气派。几十台花车没有一台是五十万元以下的,也不知道是小北京等人怎么张罗来的。小北京和赵红兵的破林肯,根本张岳就不让加入到车队中去。酒宴,更是摆了上百桌。
混子,讲的就是个面子,讲的就是个排场。这不但是张岳的婚礼,还是我市江湖中人的盛会,那天,基本全市大小混子头子全来了。九十年代的张岳,由于讲义气、讲信誉、交际广,还有赵红兵、李四这样的闻人是他的铁杆朋友,绝对是全市妇孺皆知的江湖大哥。
小北京是张岳的伴郎,本来赵红兵说死说活也要当伴郎,但是被张岳一句“必须是童男才能当伴郎”给否决了。赵红兵1987年就不是童男了,全市人民都知道。所以,赵红兵负责为张岳接待客人。也就是说,负责为每个客人安排座位等杂务。这也是赵红兵生平仅有的一次“伺候人”,没办法,为了朋友,咬牙干了。
张岳婚礼那天,有几个细节赵红兵终生难忘。这一天,把赵红兵的一生改变。
第一个就是,他又看见了严春秋。据说,由于严春秋毒打过张岳,李洋恨死了严春秋,虽然李洋和严春秋在高中时是很好的朋友,但她根本就没邀请严春秋。严春秋不请自到,而且还随了礼。
站在门口接待客人赵红兵看到了严春秋,连续一年多酗酒的赵红兵记忆力有些下降,脑子已经想不起来眼前这个一身警服的人是谁,只是觉得有些眼熟而已。而严春秋看见赵红兵居然点头笑了笑。
“你最近没犯什么事儿吧?听说你现在挺老实?”严春秋居然微笑着说了这么难听的一句。
“……呵呵…没有”赵红兵还没想起来他是谁,以为是他在监狱时的管教之类的呢。
“那就好,你老实点啊,现在又要严打了”
“哦?”赵红兵被严春秋莫名其妙的问出了一肚子火,但是毕竟这天是张岳的婚礼,赵红兵也不好发作。含糊的答了一句就去接待别的客人了。
“你最近也没犯什么事儿吧”严春秋居然又向和赵红兵在一起接待客人的小纪问了同样的一句。
“呵呵,你别以为你穿了身绿皮,戴个大盖帽就谁都能管,你纪爷爷现在是良民,你们公安还能管天管地?连良民也抓?”小纪根本就没给严春秋任何面子,上来就开骂,小纪可记得严春秋是谁,当年小纪也暴打过他。那时候公安的警服还不像现在一身黑,是绿色的,所以小纪说他一身绿皮。
“没惹事儿最好了,你继续当良民吧!”严春秋居然没回击小纪的挑衅。
严春秋走远以后,赵红兵问小纪:“他谁啊?”
“严春秋”
“他来这里干嘛?张岳看见他还不得出事?你想办法把他撵走”
“撵能撵的走?你看看他…………”小纪指了指严春秋。
只见这时严春秋的一身警服在人中格外扎眼,只见他走到一桌,刚坐下,这一桌的人就全散了,十个人的桌子,只坐了严春秋孤零零的一个人。江湖中人聚会,来了个刑警队的,谁不烦?
赵红兵见状赶紧走了过去,“呵呵,你和你的同学坐一桌吧,今天你们同学基本都来了,你去那边”赵红兵指了指。
“哦,我刚才没看见我的同学,我这就过去!”
“恩!”
赵红兵安顿好严春秋,转头又走去门外迎接宾客。刚走到门口,赵红兵的身子就是一颤。
因为他看见了高欢,穿着孕妇装大腹便便的高欢正向他迎面走来,他想避也来不及了。
115
日期:2008…3…242:51:24
第二部分拜金流氓
第二十三节、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
“恩,你也来了”实在躲不过去了,赵红兵硬着头皮说了一句。朝思暮想的人赫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赵红兵竟无话可说。
“恩……”高欢也像是被电击一样,木然站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赵红兵早就有在今天的婚礼上见到高欢的心理准备,他知道高欢一定会来。他一直琢磨着见到高欢他就躲,这么大的婚礼现场,他随便躲哪都不会和高欢面对面的碰到。哪想到有严春秋这一捣乱,赵红兵忙乱之下,竟然和高欢走了个面对面。
两个人傻傻的对视了5、6秒钟,都觉得这样实在太尴尬。
“我去随礼”还是高欢先缓过神来。
“……哦”赵红兵还是有点手足无措。
高欢随后进了门,在入口处,高欢随了礼。随完礼后,高欢向前走了几步,忽然回头,回来后又跟写礼的马三要了支笔,扯过一张红纸,写下了几个字,然后离去,径直走向她同学那桌。
不一会,赵红兵招待客人又走到了马三写礼的地方。
“红兵大哥,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孕妇,在这里写了几个字//。啧,啧,你看这字写的”马三的表情像是女人看见了一个限量版的LV的包一样。
“呵呵,是么?”赵红兵拿过了那张被高欢写着字的纸。
纸上写着“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
“红兵大哥,那个字念什么啊?”马三竖起兰花指指着“蟾”字嗲嗲的说。
赵红兵仿似没听见马三的问话,他的思绪回到了1987年,那段他和高欢私奔的日子,那也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最美好的时光。他记得有一天,他和高欢到了一个开满牡丹的地方。
“红兵,我给你讲个故事,讲一个和牡丹相关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牡丹亭”
“好,你说来听听”
“宋代,有一个女子名叫杜丽娘,她是一个太守的女儿,温柔贤淑美丽大方,有一日,她在梦中梦见了一个柳姓的公子,在梦中,与他缠绵并私订终生。她梦醒后始终忘不了梦中的那位公子,不吃不喝,形销骨损,不久,就因为过度相思而死去,她临终前让她的妈妈把她埋在了花园的梅树下。而她梦中的这个柳姓的公子也总是梦见一个女子站梅树下,他也对这个女子倾慕非常,而后,他改名为柳梦梅。三年后,柳梦梅赴京赶考,借宿在了梅花庵,拾到了杜丽娘的画像,他认定,画中的女子就是他梦中的那个姑娘。杜丽娘魂游故园,再次与柳梦梅幽会,随后,柳梦梅掘开了丽娘的坟墓,丽娘死而复生,两人随后结为夫妇。一起赴京赶考。结果,杜丽娘的老师发现了柳梦梅掘墓,告发了柳梦梅。柳梦梅应试后,去给丽娘的爸爸报喜,结果却被认为他盗墓的丽娘的爸爸囚禁。发榜后,柳梦梅高中状元,但丽娘的爸爸却始终不同意这桩婚事,绝不相信丽娘死而复生的事实,后来,闹到了皇帝那里。经皇帝裁决,柳梦梅和杜丽娘终于走到了一起,白头偕老”
“虽然很凄婉,但是很像一个神话故事啊”赵红兵说
“是,但是这个故事讲的就是,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包括生死。而且,里面的几首诗我也很喜欢。”高欢说
“说来听听”
“丽娘临死前写:近睹分明似俨然,远观自在若飞仙。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柳梦梅看了以后,心想,无论是柳还是梅,都有我的份,因为我就叫柳梦梅,他就回了一首:丹青妙处欲天然,不是天仙即地仙。欲傍蟾宫人近远,恰如春在柳梅边。”
“很好,我背下来了”那时的赵红兵还没酗酒,记忆力不是一般的好
“真的?”
“真的,因为很上口”赵红兵随后就背了一遍。
“我们比他们幸福多了,我们都是活着的时候就认识了”
“恩,是”
赵红兵回忆到这里,回头看了看走路已经不怎么方便了的高欢,恍如隔世。
多年前与高欢的私奔,恰如柳梦梅和杜丽娘的梦。或许,那仅仅是一梦,而已。只能当作美梦留在自己的记忆里。
高欢的妈妈又像是那个封建卫道士丽娘的爸爸,千方百计阻止二人走到一起。
这时,赵红兵又想起了高欢那句“我们比他们幸福多了”这句。
丽娘还可以还魂,但已经嫁作他人妇的高欢呢?爱情能战胜生死,但是能战胜婚姻吗?能战胜这个被伦理纲常束缚着的社会吗?
“三儿,笔给我用一下”赵红兵对马三说
“红兵大哥,那个字念什么啊?你不告诉我,我就不给你笔”马三单手托着下巴,撒着娇对赵红兵说。看样子,马三的求知欲还挺强。
“chan”赵红兵说。看着发嗲的马三,赵红兵更是心烦意乱。
“喏,给你笔”马三递给了赵红兵笔
“欲傍蟾宫人近远,恰如春在柳梅边”赵红兵用左手写下了几个字,歪歪斜斜,像是蜘蛛爬的一样,和高欢那隽秀的一行字相映成趣。自从被土豆打了一喷子以后,赵红兵右手基本废了,很少写字,写字只能用左手。
“红兵大哥,你写这十几个字我一个也不认识耶!”马三又继续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确,赵红兵用左手写的这几字没人能认出写的是什么。尤其是用的是写礼用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