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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吃尽结巴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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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元嘉在鱼摊上买了一条三斤重的鳜鱼,卖鱼的老板娘死活不肯把两块钱零头抹了。为这事两个人站在店门口扯起了皮。吵得正酣时元嘉的手机响了,新航海的陈经理说艾米丽老师生病了希望今晚的英文写作课元嘉能替她上一下。元嘉假咳一声,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表示难得的周末他要陪爷爷打太极去。
“元嘉老师,你就可劲儿装吧,那又不是你亲爷爷!”陈经理骂骂咧咧道,“你都装人家孙子多少年了?”
元嘉把手机从耳边拿开,若无其事地挂掉了,转头就对老板娘说:“两块钱我不还了,你得把鱼给我杀了。”
卖鱼的老板娘从未见过如此抠门的小伙子,捞起网罩中的鳜鱼往砧板上一甩,拿起大刀干脆利落地往鱼脑袋上一拍,那活蹦乱跳的大鳜鱼登时昏死过去,任人宰割。元嘉看着自己买的鱼开膛破肚心情良好,扭头一看,忽见得隔壁鱼摊前立了个人高马大的老外,正手舞足蹈地朝鱼老板比划。那卖鱼的老板茫然又急切地看着老外,叼着烟问:“你这是瞎比划啥呢?”
元嘉撇撇嘴,走过去用顺溜的英文和老外交流了一下,然后跟鱼老板说:“他要两条鳗鱼,帮他杀好袋起来。”老板明了,捞了鳗鱼宰好装袋:“总共一百八,小伙子你跟他说说。”元嘉告诉老外价格,那老外掏出一叠人民币,元嘉替他抽了两张红票子递给老板,老板找了二十笑眯眯地递给元嘉:“小伙子英文真好,厉害,厉害。”
元嘉不甚在意地笑笑,摆摆手走回自己的摊子前,老板娘把装鳜鱼的黑色尼龙袋递给他:“小伙子是不是在国外呆过啊,英语这么好哇。”
元嘉抿着唇笑:“我早说,你是不是就把两块钱给我抹了?”
老板娘一愣,笑骂:“休想。”
元嘉拎着几袋子菜走出农贸市场,抬手嗅嗅袖口,一股子腥味,他有些嫌恶地甩了甩衣袖,计较着回去得先换身衣服。他有点洁癖,但是又不算很重,没到洗脱皮的程度。
一路上陈经理锲而不舍地给他call了不下三个电话,不是求爹爹告奶奶,就是骂他祖宗十八代,最后好声好气愿意替他加点加班费。元嘉一手晃荡着菜袋子,一手贴着手机,说:“往常我可以发发善心,今天真不行,我爷爷过八十大寿。”一句话把陈经理噎没气了,心想人家虽是假孙子,但可算是真孝顺,于是悻悻地挂了电话,另寻出路。
元嘉和爷爷一起住在爬山虎满覆的五层筒子楼里,这个老式小区清一色的旧楼房,当年国企的辉煌如今已不复存在,员工宿舍渐渐地变成了老年人聚集地。程老爷子今年七十有九,腰杆硬朗,唯独听力不佳。想跟他唠上两句,非得拿出狮子吼的本领。
元嘉拎着菜走上二楼,还没开门就听见屋子里震天响的京戏广播,还好邻居都是些听力迟钝的老人家,不然照这个分贝绝对有人举报扰民。程老爷子惬意地坐在沙发上,摇头晃脑地听着京戏,戏里咿咿呀呀不知唱些什么。元嘉也不叫他,径自进了厨房,放下菜,又穿过客厅进了卧房换衣服。出来时看见老爷子笑眯眯地看着他,元嘉就指了指厨房,用口型说:“做饭。”老爷子点点头,继而又陶醉地闭上眼。
元嘉卷起袖口,先处理那条命丧刀背的鳜鱼,他的拿手好菜是葱油鳜鱼,深得他娘真传。油锅燃起,他把葱洗了切了,把蒜剥了拍了,这些都是做这道菜的关键所在。不知何时老爷子的收音机停了,元嘉轻声哼起了英文歌,他的最爱是昔日天后布兰妮,高中那会儿他是她的死忠粉,尽管有人说布兰妮的歌特别吵,但元嘉不以为然,还为布兰妮报过仇。
把葱蒜撒在煎好的鳜鱼上,烧滚的热油缓缓地淋在整条鱼身上,滋溜滋溜的声音伴着浓郁的葱蒜香气弥漫整个厨房,元嘉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只听得身后老爷子砸吧嘴巴喊道:“嘉嘉啊,怎么那么香呢。”元嘉回头看见老爷子扒着门框,喊道:“您去坐着,我把菜端出来!”老爷子眨眨眼:“啥,我来端菜?好,我来,我来了。”元嘉知道他听岔了,但是也不纠正,老爷子走过来他就把盘子递给他,直看他把鱼平安地端到桌上才收眼,继续下一道菜,榨菜炒小蘑菇。
其实呢,一个月后才是程老爷子的八十大寿。元嘉无情地拿这种理由搪塞了陈经理,原因讳莫如深。这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周六,元嘉和老爷子坐在小方桌前安静地吃中饭。老爷子显然极爱那条鳜鱼,筷子戳了鱼肚子好几遍。元嘉背对着电视机,听着央视国际台的英文新闻播报,中美关系又恶化了,欧元又跌了,有王子来访华了,反正整个世界都不太平。最太平的莫过于坐在饭桌前的这对爷孙,日子波澜平静,毫无涟漪。
“嘉嘉呐……”
元嘉抬起脸,看着老爷子。
程老爷子满头华发,面色偏白,隐约可猜见年轻时的风采,“嘉嘉呐,下午我要和隔壁的李奶奶去打太极,你去不?”
元嘉轻轻摇摇头,“您去吧!”
“啥?你不去啊?”老爷子听不清楚别人说话,不由自主地提高嗓门,“你李奶奶想给你啊介绍介绍小姑娘来着。”
元嘉失笑,扯着嗓子喊:“我不要、小姑娘!”
这回程老爷子听清楚了,有些失望,但又无可奈何地说:“那大姑娘要不要呢?你总陪着爷爷,爷爷心里过意不去啊。你都二十八啦,岁数不小了。”
元嘉默默地听着他叹气,没有接话,一口一口地往嘴里扒饭。程老爷子和李奶奶都爱好太极,两人常常相约打太极,关系十分要好,但两人都这么一把岁数,谈个黄昏恋都有些不好意思,干脆就当个朋友,互相照应照应。李奶奶知道程老爷子家有个样貌俊俏、事业有成的大孙子,一心想给他牵线搭桥。元嘉每次见到李奶奶都笑而不应,默默地拒绝了对方的好意。怎奈几次三番后程老爷子竟也对这件事上了心,隔三差五要跟元嘉“商量商量”,元嘉就当一般玩笑,听听就过。
饭后,元嘉收拾干净桌上的残羹,进厨房把餐盘给洗了。程老爷子在卧房换好太极服,一副仙风道骨、精神矍铄的样子,他兴致很高,即便动作有些磨蹭,但还是拾掇好了自己。在门口换布鞋时,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拍脑袋,喊道:“嘉嘉啊。”
“怎么?”元嘉应道。
程老爷子暗骂自己年岁已高记性不好,这么重要的事情说忘就忘,他不知该如何向元嘉开口,嗫嚅着把事情说了出来。电视机里的新闻播报完毕后竟是歌舞节目,吵闹的声音把老爷子的话掩去了一半。
于是元嘉在厨房里就听得老爷子在大门口说着什么“今早……电话……那个……立……回来了啊……想住……可他不知……嘉嘉……”
元嘉手上全是洗洁精的泡沫,听得云里雾里,“什么?”程老爷子看看时间快要来不及了,心想着回来再跟元嘉细说也不迟,就这么出门了。元嘉洗干净手出来,老爷子早就不见了,他还想问问他到底说了些什么来着。电话?回来?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元嘉还生出了一丝担忧,害怕有电话诈骗老人家,傍晚等老爷子回来得强调一下这件事。
下午元嘉就一个人坐在小方桌前写了几篇特邀的英文短评,他给好几家英文杂志社撰稿,由于他的时评用词辛辣,文风犀利,颇受读者欢迎。最近他又在自学土耳其语,理了语法,便找了几本帕慕克的原文小说看。他对语言的探索是无止境的,不然也不会去新航海教雅思。说穿了,雅思托福都是语言的速成,其中除了苦背单词外,更多的是记忆技巧。元嘉从小喜欢寻找语言中的规律,他课外书看得多,写作文笔好,骂起人来吐字都不带喘的。伶牙俐齿都不足以形容他,牙尖嘴利还勉强配得上他。大学之前的他性格乖戾张扬,脾气不是一般的臭。班上的女生没人愿意和他吵架,但总有一些事情能被元嘉逮到机会,和几个女生毫无风度地吵上一架,并且他大获全胜。
小说翻到一半时手机突兀地响了,元嘉搁下书一看,原来是艾米丽老师亲自打电话来了。她闷着嗓子嗲嗲地please元嘉务必帮她的忙,实在是找不到其他人代课了。元嘉这下不看僧面看佛面怎么着也得应下了,他挂了电话,寻思着把晚饭烧一烧,等老爷子回来就这么吃着。
插上电饭煲,把几盘热菜搁进罩子里,元嘉匆匆忙忙地出门了。新航海的教学地点离他们小区不远,步行二十分钟即可到达。元嘉当初就是看中这一点才决定任职的。
艾米丽老师不是本地人,为了成为这个大都市的一员,正拼命接课赚钱,哪知把身体累垮了。她的写作班是新航海开的恶补班,时间是晚上六点半到九点半,专给急着出国英语又烂的人补习。元嘉今天帮她上课,一看有几个富家子缺课,心便安了,晚上顺顺当当把课上完了。走回家已经是晚上近十点,这个时候老小区基本处于沉寂,老人家们入寝都是非常早的。程老爷子八成已经睡了,元嘉上楼时把脚步放轻了,这楼墙壁薄着呢。走到家门口,元嘉察觉到了一丝异样,门竟开了一条缝,光亮从门缝里泄漏出来。
门怎么没关?
灯怎么亮着?
元嘉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他轻轻地掀开门,悄无声息地走进屋子。客厅的灯亮得有些刺眼,只见小方桌边坐了一个男人,正埋首吃饭,丝毫没有察觉元嘉的到来。
啪嗒。
元嘉的钱包掉在了地上。
吃饭的男人把头抬起来,逆行的光让他的脸显得绰约晦暗,但这足以杀死元嘉所有的脑细胞。
十年了,他回来了。
元嘉动弹不得,脑海中空余这么一句话。
作者有话要说:
☆、贰
“元嘉。”
男人放下碗,搁下筷子,沉着声音叫出这个名字。但这个名字好像生了锈,念出来极为干涩腐朽,沉在某条记忆长河中多年未被打捞起。
元嘉神情略微恍惚,不可觉察地咬了一口自己下唇内侧的嫩肉,这才痛醒过来。他尽可能收起外露的惊愕,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钱包,还装模作样地轻轻拍了几下钱包表面,好像上面沾到了什么脏物。
“Sorry,I'm surprised you're here。”男人凝视着元嘉,忽然说起了英文,他的口音是正宗的英式发音,轻碰牙齿的舌尖蹦出悦耳的单词。
可是元嘉没听懂,因为他没在听,他只是在怀疑这是不是在做梦。因为类似的梦他已经做了十年了,每次睁眼都是无尽昏暗的天花板,以及周身汗津津的潮湿味。他会不开灯半夜摸进厕所冲凉,洗着半冷不热的澡,呆呆地看着墙壁上方的小气窗外的月色,然后幽幽地算算时间,最后擦干净身体摸回房间继续睡觉。
“程立舟?”元嘉还以为自己在莱昂纳多演的《Inception》里,梦境与现实交错,一层梦剥离后还有一层,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走过去时他不住地放轻脚步,“程立舟?”
元嘉的阴影好像一条蜿蜒的蛇,歪歪扭扭地靠近程立舟的身体,最后一口咬住他的胳膊不松开,慢慢地把毒液注入程立舟的身体。
那个名唤程立舟的男人好像没有意识到这点,并不知道自己或许中毒了,他虽坐在凳子上,但身形挺拔,肩宽背阔,穿着一身得体的衬衫和西裤,抹了发胶的头发光滑地贴在鬓侧。他的碗里还剩下一口饭,一片菜叶子,没等塞进嘴里元嘉就出现了。
元嘉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这才确信这个程立舟是真人,这时他的脑海里电光火石般地掠过一句话。
“今早有个电话,那个立舟啊要回来了啊,他说他想住在我这儿,可他不知道你跟我住着呢嘉嘉啊……”
原来程老爷子被噪音遮去的原话是这样的,幡然醒悟为时已晚。元嘉顿生悔意,恨自己就在这五月天里单穿了一件T恤,配了一条土得掉渣的卡其色九分裤,头发刚刚被晚风吹得乱七八糟,面色肯定也是颇为黯淡。
“那个,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元嘉只好生硬地挑起话茬,“都十年了,怎么突然回来了?”
程立舟掀了掀嘴唇,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干巴巴地挤出个:“我……”
元嘉看着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恍惚间好像又回到了青葱年少的岁月,那个时候的程立舟寡言少语,说话都是三个字以下一顿一顿往外蹦,上课老师最不爱叫他回答问题,因为会拖拉教学进度。元嘉喜欢把手骄傲地举起,说“我来”,仿佛没他不会的题目。
当年的程立舟和如今的程立舟,似乎很相像地重叠了,元嘉不敢相信他现在说话还是三两字模式,“你现在说话还结巴?”
程立舟蓦地抬了抬眉毛,似乎有些惊讶,元嘉看他的反应,知道自己猜对了。可这样的程立舟,为什么看上去一副精英架子,他无法把如今这么出众的男人和回忆里那个说话磕巴的少年糅合起来。
“I just returned today and no place to live。”程立舟看到元嘉脸上露出了遗憾及心酸的表情,似乎猜到了他在想什么,于是用英文很流利地表示,“I can speak English。”
元嘉这下又狠狠地吃了一惊,这个生在中国长在中国的男人留洋十年,竟变得只会说英文了,真是令人大跌眼镜。即便中文于他而言表达吃力,但也不应该完全说不出想表达的意思才对。这时元嘉暗自庆幸自己英文过关,应付自如。
程立舟趁他发呆的期间把最后一口饭送进口中,然后端起碗筷起身,轻车熟路地走进厨房,挽起袖子做了扫尾工作。元嘉这时才放松了自己一直紧绷的神经,环顾客厅,发现程立舟带了两只半人高的行李箱,正默默地靠在厕所门外的墙边,沙发上甩了一只男士公文包,一件银灰色西服。真是风尘仆仆。
“你今晚睡哪儿?”元嘉表情有些凝重,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程立舟目测一米八几的身高半弯着洗碗,只稍稍再抬点头,他就会撞上上方的橱柜沿儿。
“嗯?”程立舟闻言抬头。
砰!
他登时头昏眼花,脑子嗡鸣,嘶嘶唤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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