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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冰-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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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要出来吗?”我问他。
    他无奈地笑起来。
    “许朗,你要是个女生的话,就完蛋了。”
    “为什么?”我对他这话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带着我往里面走。
    “你要是个女生,这么喜欢戳穿别人,岂不是要单身一辈子。”
    …
    这酒吧并不算好。
    酒的种类不多,也不好喝,灯光不好,唱歌的人有点“油”,没有银魅那种醉生梦死的气氛,也没有墨格那种装到极致浑然天成的小清新。
    那些酒吧动辄四位数一个台还是有道理的。
    我和罗熙坐在舞台侧面的一个小包里,现在这个时间段正好,酒吧人不少,舞台上歌手唱着过时了的小清新范歌曲,兑了红茶的酒很难喝。
    “很失望?”他大概当我是很少来酒吧的乖乖仔,笑着问我。
    “意料之中。”我不打算和他往深里说,因为我想说的话他未必听得懂。我想说,这社会仇富颇严重,仿佛有钱只能买到最烂俗的,金光灿灿的,属于暴发户的东西。其实有钱买到的反而是最精致最匠心独具的东西,钱够多,连情怀都能买到。墨格去年一直走文艺风格,主题叫“在路上”,一会是西藏一会是布拉格,从西藏搬过来的五彩经幡,音乐专业学生在台上唱梵语歌,来的都是文艺女青年文艺男青年,穿麻布裙子戴青金石的项链,张嘴就是仓央嘉措诗集,墙壁上挂着十几万的现代艺术家的抽象画,灯光打得煽情,一堆人坐在酒吧里就觉得自己去了一趟拉萨。银魅更是搞了个初恋之夜,一堆长相清纯的美女和帅哥穿着学生服当服务生端酒,单凭那张脸,他们哪个读书时候不是别人心目中隔壁班的那个男神女神。
    这世界上很美好的一些东西,恰恰都是能用钱买到的。
    而这世界上最最美好的一些东西,可以一分钱不用花,只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没有那个眼光,活得也没那么纯粹。
    我能举出的唯一一个例子是陆嘉明,他现在还在读书,最大的爱好是种植物,我看过他自己弄的一个小园子,墙角种瓜,胖胖的小苗从土里钻出来,子叶又嫩又绿,像两片手掌。一捧草籽撒在装了白沙的玻璃杯里,淋上水,三天之后,草芽出齐了,一天天长高,看得清根须脉络,草针翠绿,摆在桌子上,看一眼,心情能好上几个小时。他还种树,半尺高的小树苗,跟着他长大,长了十五年,熟悉得像家人,他坐在树下看书,没有什么情怀比这更好。
    说到他,就不得不说李貅,李貅当年练手,买地想搞楼盘。李家人其实不适合搞这种虚的生意,他们适合搞实业,严谨认真,是在工业上为数不多的能让德国合作商满意的人。李貅买的地当然没搞起来,还荒在那里,他把合作商骂回家了,自己坐在那里生闷气,陆嘉明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在旁边跑来跑去,撒了半亩葵花种子。
    等到第二年,李貅路过城郊,又想起那块该死的地,顿时满身杀气,眼看下一秒就要抓两个倒霉的朋友去陪他练拳,结果从车窗望过去,只看到一片金灿灿的向日葵。盛夏阳光照下来,无数个金黄花盘仰着脸看着太阳。
    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

  ☆、第9章 朋友

罗熙是个让人觉得很舒适的人。
    我找不到别的形容词了。
    我不知道是因为他有意接近我,还是他对所有人都这样,总之我和他坐在酒吧里的半个小时里,我们只有寥寥几句的交谈,却没有人觉得尴尬或冷场。明明是蹩脚的歌,蹩脚的酒,拐角处的龟背竹后面还藏着打扫卫生的拖把和桶,但是我觉得像夏日午后和老朋友坐在阳台上晒太阳,阳光正好,岁月慵懒,不需要多说一句话,就让人安之若素。
    但我没有老朋友,也不会运气好到忽然多出一个能让我全心信赖的老朋友。
    我过去的人生没有那么幸运,以后也不会忽然转运,如果有的话,大概也是个精致的骗局。
    李家身份特殊,我不能给他们带去麻烦。
    “在想什么?”大概是看见我在思索,他忽然问我。
    “我在想,”我把酒杯放回去,站了起来:“也许我该回去了。”
    “哦,好。”他对我突兀的举动有点惊讶,但也跟着站了起来:“服务员,结账。”
    倒没有像贺连山那个留学留得中文都不会说了的逗比一样,走到那里都叫“waiter”。
    我拿出了钱包,他却比我先一步把钱送到服务员手里。
    “不贵。”他看我还要拿钱,笑着解释:“一杯咖啡的钱而已,你要是实在要请,下次请我吃东西就是。”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愿意让他付钱的缘故,欠了人情,就有了牵扯。
    不过我倒是想知道他平时喝的是什么咖啡。
    …
    两个人一起走到楼下,算是深夜了,外面气温颇低,小摊贩都散了,满地的垃圾,我走在前面,罗熙跟在我身后两步远,我刚下了铁楼梯,一张牌子伸到我面前,竟然是刚才那个不理我的旅馆拉生意的人:“住宿吗?”
    我顺着那人目光转头看我身后,罗熙已经笑得眼睛都弯了。
    真不知道是现在社会民风开放,还是这旅馆的人饥不择食。
    “我要回去了。”我站在街边,回头跟罗熙说。
    那样大的家族里出来的人,我不信他会听不懂我话里“我们该分道扬镳”的暗示。
    “好啊。”他跟在我身边:“我们去哪里?”
    我被他理直气壮的样子气笑了。
    “你不回家吗?”我问他。
    “我住校。现在宿舍已经关门了。”大概是因为冷,他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眼睛安静地看着我。
    “这周围很多旅馆的。”我瞥了一眼那个仍然在不死心地往这边看的旅馆老板。
    “我不喜欢睡旅馆。”罗熙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他并不是身上带着侵略气焰的人,事实上,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神色很平和,只是眼神仍旧忧郁,没有一点指责的意思,像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
    我没办法了。
    “我家不算很舒适,”我迟疑着:“不过你愿意睡我家的话……”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呆在他身边会觉得舒适。
    因为这个叫罗熙的人,虽然有着我见过的最忧郁的眼睛,但是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却让人觉得没有比这更纯粹的快乐。
    …
    “这个是我的拖鞋,毛巾和牙刷都是新的,”我站在浴室前,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上那套全新的睡衣递了过去:“这是睡衣。”
    那本来是买给郑敖的。
    不过,想必他以后也不会经常到这里来了。
    罗熙接了过去,他已经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他很瘦,瘦而高,是学校里那种女孩子最容易暗恋上的男生。背影修长,脱下的鞋子也摆得整整齐齐。
    晚上喝了酒,我泡了两杯绿茶,打开电脑,继续查东西,公司的群里,薛学姐他们聊天聊得正开心,这个群是她们那些女孩子建的私群,都是实习生和助理,整天在里面八苏律师穿的衣服鞋子,偶尔也八一八感情生活。要不是进了这个群,我都不知道元晟事务所的燕律师一直喜欢苏律师。燕律师我也见过,很干练的职业女性,看不出年纪,盘着头发,戴钻石耳饰,身材纤瘦,长得很美。
    看了一会电脑,手机响起来。
    我接起来,那边劈头一句:“爸叫你五月底回来!”
    李貅这种打电话跟打仗一样的毛病,看来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
    五月底是奶奶忌日,爸是要带我回去扫墓。
    …
    罗熙比我高,所以我让他睡床,自己睡沙发。
    早上被食物香味弄醒。
    睁开眼,厨房的槅门没关,罗熙站在厨房里,正在煎蛋。桌上已经摆好果汁和牛奶,还有一人一份的意面。
    我穿着拖鞋去洗漱,他听到了,头也不回:“起来了?”
    “唔。”我探头往厨房里看了一眼:“你哪来的平底锅?”
    “刚刚出去买的。”
    我粗略扫了一下,厨房里大概多出七八件东西,还不算那一大堆食材,和还没拆封的咖啡机。
    所以说,人情是还不完的。
    收拾停当,两个人对坐在餐桌旁吃这顿隆重的早餐。
    “你今天有课?”我喝了一口牛奶,问他。
    “没有。”他垂着眼睛吃意面。
    “你学什么专业的?”
    “计算机。”他不知道笑什么:“程序员。”
    “哦。”
    “猿猴的猿。”他解释。
    “哦。”
    我吃了半个鸡蛋,才明白过来这是个笑话。
    “好冷。”
    他无奈地笑了:“是啊。”
    吃完我去洗碗,他大概没什么生活常识,做了一顿早餐,围裙还放在原来的地方没动过,刚才吃早餐,我也没注意看他衬衫上有没有油点。
    我系着围裙在厨房洗碗,听见敲门声音。
    “我去开。”他在客厅看书,自告奋勇去开门。
    等我反应过来跑出去的时候,已经是几秒钟之后了。
    郑敖站在门口,表情冷冷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罗熙,罗熙正俨然主人一样,把一双拖鞋扔给他:“换这双鞋。”
    “不用换了,直接进来吧。”我在围裙上擦了手:“吃过早餐没有?”
    郑敖没说话,仍然站在门口没动。
    罗熙不知道明白了什么,转身回来,走过我身边:“我去洗碗吧。”
    虽然看到他衬衫上的油点,我还是把围裙脱给了他。
    “他为什么在这里?”罗熙还没进厨房,郑敖就语气不善地发问,也不管别人能不能听见。
    “他是罗熙。”我给他介绍。
    “我知道他是罗熙,但他为什么在这里。”郑敖仍然咄咄逼人:“你家又不是旅游景点。”
    这种论调,我并不陌生。
    以前年纪轻爱幻想的时候,也以为这也许是在乎我的表现,还为之窃喜过,后来经历得多了,就渐渐明白了。这只不过是世人皆有的独占欲,而他和李貅两个人因为从来没学过分享,所以更加严重。小时候他和李貅为一块木头都能打得鼻青脸肿,这并不能说明他们两个对那块木头是真爱。
    连猪吃食都是抢着吃更香,何况人呢。
    这十五年来,我也许没有多大出息,欠李家的钱没还上,没有朋友,没谈过恋爱,也仍然在一意孤行地暗恋着他。
    但我至少明白一件事。
    这个叫郑敖的人,无论如何,绝对,不可能,喜欢上我。
    只有明白这一点,我才不会心存幻想,不会像年轻的时候,做出那么多笨拙的、以后想起来会恨不能穿越回去拦住那时候的自己的事,我才能继续扮演好我的角色,当他的朋友,看着他活得恣意潇洒。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将来的某一天,彻底死心,逍遥自在,去过自己的生活。
    和他的名字一起刻在我心脏上的,就是他不可能喜欢上我的事实。
    大概是我冷得太久了,最近我在想,我是不是太执着于郑敖,把他当成我生命里唯一的光,所以才死抓着不肯放手。也许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温暖的东西,也许我并不总是那么倒霉,也许我能找到别的,温暖光明的东西。
    …
    我不知道罗熙在厨房听不听得到。
    但如果听到的话,他大概会露出像昨晚一样的,那种让我觉得很暖和的笑容。
    我说:“他是我的朋友。”

  ☆、第10章 迷迭香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郑敖会生气。
    但他没有。
    如果是李貅,这时候罗熙已经被揍了两拳了。但他是郑敖,他和他父亲一样,天生的情商高,知道先发难的人先理亏,何况我在这里,他也不可能对罗熙做什么,等我不在的时候,有的是机会。
    “有东西吃吗?我快饿死了。”他俨然只是发生了一段平安无事的对话一样,大大咧咧地走到沙发上,坐了下去,安然若素地看着我。
    我以前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看不透,后来渐渐明白,他和李貅其实是一类人,他们并不是骨子里缺少柔软善良的那一部分,只是那一部分不会随便给予别人。因为家世缘故,他们天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群人,不会像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一样,对每个人都亲善友爱。
    李貅那么凶,他那么玩世不恭却心性凉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冷漠,只是表现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但是,真正无可救药的是我。
    因为,就算知道这些,我也还是没有办法不喜欢他。
    …
    罗熙买了不少东西,虽然多是西式食材,但做一碗海鲜粥也够了,因为还算上午,我还煎了两个鸡蛋。罗熙正在厨房里打扫卫生,他大概也喜欢植物,出去买菜还买回一盆迷迭香,摆在厨房床头上,和我养的那几杯丑丑的蒜苗摆在一起。
    “你今天不回学校?”狭小的厨房里,两人难免擦身而过,气氛有点尴尬,我只能找话题来说。
    他看出了我的窘状。
    “我给花浇完水就回去。”他指指窗台上那盆迷迭香:“花店的人说一天浇一次水就好。”
    “好,我会记得的。”
    一直不养花,除了是因为没时间去花店之外,也怕什么时候留在事务所加班,忘记了家里的植物。
    他收拾好,洗了手,去卧室拿外套,我跟了过去。
    “郑敖他,脾气有点不好。”我小声提醒他:“他以后可能会为难你,你不要理他就好了。”
    罗熙笑了笑,只是这笑没有到眼底。
    “我知道的。”他说。
    送他走出门口,我才想起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和我相处过就知道,我并不是很有趣的人,连一个简单的玩笑都听不懂。何况,今天的经历不算愉快,想必他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小朗,粥好了没有……”郑敖枕着头,躺在沙发上,拖长音叫我。
    我连忙跑过去。
    “还要等一会,粥还在熬。”我习惯性地把手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才发现自己没有穿围裙。
    “我知道。”郑敖勾着唇角对我笑,深琥珀色眼睛像一潭水:“我就是不想你送他出去而已。”
    …
    两个人对坐在餐桌上,他喝粥,我喝水。
    他父亲虽然聪明,却也玩心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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