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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律by飞檐走壁的奇迹-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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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身上没钱。”樊宇皱皱眉头,现在还不到发工资的时候,他总不能去大街上抢。
“你TMD的少给老子哭穷,我还不知道你?光基本工资就三千多,典型的小资小白领。可别跟我说你都花光了。那年底分红呢?别跟老子说,你是吃钱的,”朝龙把眼一瞪,“你最好痛痛快快的给我,否则我可知道你家在哪儿。你上次是说你爸妈谁身体不好来着,你说他们看到我会不会一下就身体恢复健康了呢,啊哈哈。。。。。。”
樊宇咬牙:“好,我答应你,你别乱来,我都答应你。等明天一发工资我就拿回来。”
“哼,这还差不多。”朝龙满意了,悠哉游哉的开始闭目养神,大爷一样,“记得啊,一分不许少。少一分我给你好看!!”
樊宇怒视着这个人,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
第二十三章
朝龙很晚才回来,樊宇问他干什么去了,他一身酒气的抱住樊宇亲他的嘴巴:“大爷我还没喝够呢,你小子就忍不住了是不是?啊哈哈,”说着,那只毛糙的大手就顺着樊宇的身体往下摸,气的樊宇一使劲将他整个推开,搡倒在沙发上,朝龙醉眼瞪得溜圆,“TMD,老子给钱了,你知不知道?你收了老子钱还不赶快给老子脱衣服。。。。。。你还敢咬我?!翅膀硬了是不是?!你TMD。。。。。。”
樊宇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来的一股力气,狠狠的给了男人一脚,踹的他哎哟哎哟痛呼着捂着肚子蹲在地上,自己则拉开门,头也不回的跑出去,一直跑到完全陌生的一条马路才气喘吁吁的停下。天空飘着小雨,暮秋的后夜清冷的刻骨,忽明忽暗的路灯底下,一个瘦削的男子穿着单衣瑟瑟缩缩,形影相吊,站在街角僻静的地方。他无处可去,他没人能依靠,他甚至已经不再青春年少,没了可以任性挥霍的岁月。
“鹏。。。。。。”隐约有个白衣男子的身影从旁骑车经过,侧面像极了朝思暮想的人,樊宇看的目瞪口呆,想都不想拔腿就追。雨后的道路湿滑的很,好几次,樊宇都差点摔跟头,他跑的实在太快。泥点子飞起来,溅在他蓝色的牛仔裤脚上,脏了一大块。可一向爱清洁的樊宇顾不得那许多,满心思都在那转瞬即逝的背影上。那人骑自行车的,并没披雨衣,所以大概很想快点回家,脚底下蹬的飞速,这可苦了在后面匆匆追赶的人。眼见着他越走越快,越快越走,马上就要消失在茫茫夜色中,樊宇急了,大喊了一声:“你钱包掉了!!”
“吱——”那人单脚拄地,刹住了自行车,不明所以摸摸裤兜,然后回头张望、四下寻找,终于,他看见了几乎跑断气的樊宇,站在不远处倒气儿,朝他一挥手:“我今天没带钱包出来,你肯定弄错了。”说完又蹬上车子,扬长而去。
樊宇的心却在他回眸的那一刹那彻底停跳,而后坠入万丈深渊,秋雨打在身上更冷了,冷的像冰雪——那个人并不是迟鹏,樊宇相信如果是迟鹏,即便改了五官他依然会认得,可是眼前这个,真的不是。因为他看自己的眼神那么陌生,没有半点亲切。
绝对不是他。迟鹏就是第一次见到自己时,眼里也是带着笑的,暖洋洋的感觉,现在想来,还恍若隔日。然而刚刚这个,却没有半点让他如沐春风的感觉,虽然那五官真有几分类似当年初见时瘦瘦的迟鹏。
“不是。。。。。。不是。。。。。。”樊宇反复提醒着自己,面对和承认眼前的事实,但心里却压抑不住的酸楚难受。
“等你考完,我请你吃饭。”中考之前,他是这么说着,也是这么做的。樊宇甚至还清清楚楚的记得那天晚上羊肉串的孜然粉放多了。
“希望我到时候还没老,等得及你造福。”那时候梦想当科学家的自己就已经忘情融化在迟鹏的笑容里了吧,樊宇不知道,他只知道现在他仍然在画,一想到那个人就遏制不住画画的念头。
“听说人要是诚心祷告,念三千六百个阿弥陀佛,就会想见谁见谁。有个台湾的美女,就是通过祈祷见到李连杰的。”樊宇双手合十,林子你的话这次会不会再显灵?他自从军训回家后再也没念过,现在补救来不来得及,如果三千个不够,三万个好不好?
“出门在外,没个联络工具怎么行?再说,这个不花钱,是我原来用的那个,我现在有了手机用不着它了,留在身边也是浪费。”樊宇摸摸胸口的位置,那里曾经有个小小的口袋,放过一个人大大的心。
“小宇,下次无论如何要等我一起,要等我回来再睡,明白吗?”那天中煤气都是甜蜜的,因为第一次有人为他落下一滴泪。樊宇至今记得,它落在哪里。
“我喜欢你。”要不是亲身经历,樊宇是打死都不会相信,竟能有四个字暖透整个冬天的奇迹发生。
“傻瓜。”还有世界上最甜蜜的脏字,最幸福的平安夜。
“十六岁的男子汉,可以喝酒了,放心,这酒不伤身的。”那无微不至的体贴,那令人脸红心跳的初夜。那条暗红色的围巾,那个没有雕刻名字的戒指,那个比蜜还甜的深吻。
“说到做到!小宇,我永远也不会骗你。”言犹在耳,说话的人却早被自己残忍欺骗、抛弃路边。
樊宇心头一酸,泪珠又滚下来,摔碎在地上,无声也无息。
回到家里,朝龙一人摆成个大字霸占着整张床。樊宇挪了他半天没挪动,不得已抱着枕头去沙发上睡。刚躺下就被一个硬东西格了一下,伸手一摸,是朝龙的钱包。樊宇下意识的打开一看,借着外面路灯探进窗口的微光,樊宇看清了,那里面好多的零钱,所以鼓鼓囊囊。还记得前一天,他刚把几张崭新的百元大钞交到朝龙手里的。
唉,樊宇轻叹一口气,他实在没兴趣去数,就算知道那个人一天挥霍多少钱,他也没法劝,越劝朝龙一定越变本加厉。刚要合上钱包,忽然钱包内侧的一张照片吸引了樊宇的注意。朝龙是从不肯把什么人的照片放进钱包里的,因为他觉得浪漫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疯子。
但这次似乎他改了秉性。
樊宇端详着照片上那张清秀的少年面孔,心静如水。那个人不是他。更加不是朝龙自己。樊宇不用细细琢磨,就猜得出这个少年的身份。
月光渐渐变亮,亮的刺眼,樊宇擦了擦眼睛,将照片轻轻的又塞回钱包里面。一夜无眠。
次日他起的大早,除了给朝龙煎鸡蛋热牛奶,还烤了他喜欢的面包片。用盘子碟子装装好,樊宇小心翼翼的去敲门:“朝龙,你起来了吗?”
“滚。”男人粗暴的声音从屋里不耐烦的传出。
樊宇不气馁,继续轻轻的敲:“我刚做好的,现在不吃,凉了就不好。。。。。。。”话还没说完,一个巴掌已经从忽然打开的门缝里钻出来,掀翻了他怀里所有的成果。
“你。。。。。。”
“啪!”
“啊!你!”
“跟你说过多少次,”朝龙大大咧咧的光着膀子,靠着门,对樊宇怒目而视,“不准吵老子睡觉!你脑子是进水了还是让驴踢了,记不住是怎的?!快滚,快去上班给老子赚钱花,否则就别好意思出现在这间屋子里。愣着干吗?叫你滚呢!?TMD耳朵也不好使了吗?”
樊宇委屈的红着眼圈悻悻离去,门板就在他身后咣当一声重重的关上,隔了一会又哗啦一下拉开,朝龙从里面风一样的冲出来:“TMD给老子让开,老子的钱包呢?老子明明记得放在这里了。。。。。。。”看着他翻箱倒柜的忙乱,樊宇忽然有种痛快,本来塞在裤兜里刚刚就准备拿出来亲手送还的钱包,此时被他刻意的用手掌掩饰。
朝龙翻了半天,一无所获,终于将目光落定在樊宇身上,一步一步危险的靠近:“你——拿——了?”
樊宇摇摇头,没等摇完,左脸已经被抽了一个大大的耳光,火辣辣的疼。而朝龙的声音仿佛地狱中传来:“拿——出——来!”
樊宇恨恨的望着他,紧咬牙关,就是不说话。朝龙急了,又一个耳光抽在樊宇的右颊:“少给老子摆这张臭脸!老子才没胃口看!你交不交?!交不交?!!”樊宇被朝龙推的一个趔趄接一个趔趄,终于没站稳,跌倒在地。钱包也从口袋里掉出来。被朝龙抄起握在手上,樊宇去争,说那钱都是他的,结果是又挨了两个响亮的耳光,眼睁睁的看着男人拿了钱包扬长而去。
车发动的声音仿佛也很近,轰隆隆的刺穿耳膜,烦的樊宇必须用手堵上耳朵,才不至于被震得聋掉。
这辆车他还没怎么摸过,要不是朝龙一直吵嚷着说必须要买,他也不会耗费所有积蓄,又累加了一身的贷款去买来一座大山,昼夜背负。看看表,再不上班去就铁定会被抄鱿鱼,樊宇用冷水湿了块手巾,敷在红肿的脸颊上,仓促就出了门。买车数月,他却还要挤公车,倒地铁,天天披星戴月,一身臭汗。
想起两天前曾经路过的一个橱窗,里面摆设着一件很有型的大衣,他买不起,只能借着上班顺路,从那里来回走个两三遍,看个过瘾。今天也没例外。可当樊宇走到跟前时,橱窗里最后一件样品却正在被售货员摘下来,利落的打好包,递给了一对男女。樊宇愣愣的看着,空荡荡的橱窗也不失精美,可是少了心爱的大衣怎么就变的丑陋。好像他的心,被亲手剜掉那一个人后,也千疮百孔的不成样子。那空缺,朝龙补不了,爸妈不能够,就算是上帝仁慈,把所有人都摆放在他面前,也无法再填补,只除了那一个。
迟鹏,我好想你。。。。。.
也是两天前,无意中翻到了迟鹏当时毕业班级的校园网博客,里面人头挤了一堆,每一个鼻子眼睛都凑成了一团。上传者很细心的在每个人的旁边标注了小小的箭头——“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迟鹏和夫人,他们的小孩刚满月”。。。。。。。.
那一张拥挤的大照片里,樊宇只看见了这一行字。小孩的五官很像迟鹏,只有眼睛像那他妻子,没有迟鹏那么炯炯有神。迟鹏也成熟了不少,眼神变得深邃忧郁。虽然嘴角会挑着,眼里却不带笑,旁边纵然有耍宝的同学,也被他视而不见。和樊宇记忆中的那一个,完全的判若两人。樊宇呆呆的看着,视线渐渐变得模糊。照片的日期是他碰到朝龙的一年以后。
你果然听从了父亲。樊宇扶住额头,他的太阳穴一跳一跳疼的厉害。
我有什么资格批评你,明明是我先投降,背叛你。樊宇擦一把脸,泪没擦完,只好又擦一遍,最后擦的脸疼,眼泪还是没擦干净。
记忆更加见缝插针的翻上心头,翻江倒海。
曾几何时,我们那样刻骨铭心过。
曾几何时,我们那样山盟海誓过。
曾几何时,我们那样劳燕分飞过。
曾几何时,我们覆水难收,再也回不去。
关紧卫生间的门,将水龙头开到最大,毛巾捂住嘴巴,樊宇终于可以放声哭泣,撕心裂肺——迟鹏,你不会知道,在离你很远的地方,有人独自渴望着地老天荒。哪怕仅仅有思念相伴。
迟鹏,我用七年最好的年华告诉你我爱着你,再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
迟鹏,我多想亲口为你祝福,哪怕是在梦里,可是你的梦我如何左右,我连我自己的梦都把握不住。
迟鹏,等待是世界上最难的一件事,尤其是不知期限的等待,比死还难受。我不怕这样等,我怕你已经忘了我,我怕长命百岁看到世界末日,却没有等到你。
所以,樊宇对自己说,不要老死。永远不要。
我舍不得,最后一次抱紧你了,我们错过的,错了就错了,不用担心我,我不爱你了。
第二十四章
隔壁卧室里,朝龙正睡的呼噜震天。
也是那一天后,看到了橱窗里的那件大衣,樊宇一眼就瞄上了它,那感觉甚至有点狂热。类似于爱情。
“啊?你爱上一件大衣?”小黑客满脸的难以置信。
“怎么不行?”樊宇自嘲,“没有人给我爱,我就爱一件东西,难道这也不可以?”说的小黑客语塞。
“额。。。。。。当然行,只是。。。。。。你可以考虑一下别的,比如说灵长类。”
“啊?”樊宇没听懂,“你要我去养猴子?”
“呵呵,当然不是,我开玩笑的,”小黑客假咳了两声,不知道是不是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你继续继续。我不打断你了。”
“后来么,他出车祸了。”
“朝龙?他死有余辜。”小黑客在那边咬牙切齿。樊宇却在这边摇头:“没有,他没有什么伤,只是那辆车受损比较严重。”
虽然是上了保险,但新车的损坏还是让樊宇感到心疼。仔仔细细查看车损状况时,无意中听到朝龙正在不耐烦的跟警察嚷嚷:“警察叔叔,你们也太无聊了,都说不是我开的车,哪条交通条例说不准副驾上坐的人喝酒了?你们翻出来我看看。。。。。。”
不是他开的车?
樊宇心里打起了鼓,有意从警察身旁走过,果然窥见警察办案登记本上有另一个人的名字,还有刚刚从朝龙钱包里取出的少年的照片。警察问:“你登记的是他真名字吗?我们怎么查不到?”
一下子,樊宇的心凉到了底。
——车上居然坐着第二个人!!
当晚回家,朝龙就一路的骂骂咧咧,说警察这个不好,那个恶劣,最后气不过,在楼门口又吐了两口口水,狠狠踩了两脚,才气哼哼的上楼去。到了门口,一摸口袋发现没带钥匙,抬腿就冲门踹去。樊宇赶紧拦着,一边掏钥匙,一边劝他,说这好歹是自己的家,别糟蹋。朝龙哪里肯听,一巴掌把樊宇拍到一边,最后仍是用脚踹开的门。樊宇心疼的摸着撞坏的门锁,盘算着又要花多少钱。
可朝龙好像满不在乎,将他揪起,一路拖拽着,搡倒在里屋床上。
樊宇惊恐不已,手忙脚乱去护自己被扯烂的衣服:“别,朝龙,不要!”
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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