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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相见即眉开-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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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来,他忍不住。
便以清水做墨,以柳条做弦。
作者有话要说: 本人不懂琴,于是以上关于弹琴制琴的描写全是百度了一下随便写的,不免会有谬误,还请诸位……………………自由地飞吧。
☆、第三十三章
这天贺平安带了只麻雀回来。
握在手里,就露出个小脑袋,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警惕的眨巴眨巴。
陆沉眼也没抬,“放了。”
贺平安笑道,“原来你偶尔还是有善心的么。”
“肉少毛多,不够功夫活。”陆沉回答道。
“果然是这样……谁说是吃的了,我是想养它的。”
“那今天吃什么?”
“今天……今天……”平安低下头来。
他今天一出去,就在地上捡了只鸟。他是非常喜欢禽类的……比如他的鸳鸯和鸭子都雕的很好……于是他和这只鸟玩了一下午,根本没想吃的事,最终开心的决定把这只鸟带回来养。
“算了。”陆沉说。一天没吃的也无所谓。
“那……麻雀呢?”
“扔了。”
“不行我要养它。”
“它是吃粮食的,不养。”
“就养,上次我说养兔子你也说不养。”
“都不准养。”
于是小平安这次炸毛了,“哼!陆沉,你住着我的山洞、睡着我的床、吃着我的兔子还不许我养鸟!我就是要养鸟!”
“哦那你养吧。”陆沉说完练琴去了。
剩贺平安一个人愣在那,他和陆沉从来都是这样吵不起来,每次都是他炸毛了,陆沉平平淡淡的走了。平安每次事后想想都觉得很不好意思,父亲说做人要有君子风度,可他总是这样冲动的和人家吵。反而是陆沉每次都不和他计较,显得很有涵养。
其实陆沉只是懒得理他罢了。
“陆沉陆沉~”于是过了一会贺平安自己凑了上去,“这会还来得及,我去抓条鱼吧。”
“嗯。”正在弹琴的陆沉淡淡点了点头。
贺平安把麻雀安置在米缸里住,然后一蹦一跳的抓鱼去了。边走边想,其实陆沉人也挺好的,会做饭、还会缝衣服。又有文化,喜欢弹琴练字,还准他养鸟了……特别是每天都会做热腾腾好吃极了的饭这点……嗯……以后找媳妇也要找个这样的。
但实际上陆沉是个很可怕的人。
这点贺平安还是明白的。有时他会想,自己为何要救这个人呢,只是不想背负“见死不救”这四个字?他想不明白。
这几天天气越来越冷,也就是所谓的倒春寒。贺平安平时睡觉就不老实,喜欢往人家怀里钻,这天更是变本加厉。
这是小时候和母亲睡留下的习惯,后来和哥哥睡,贺温玉倒是不太在意,每天早上醒来都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抱着弟弟。
但是陆沉确是非常不喜欢的,他天生性子警惕,风吹草动都不会放过。突然被一个人像鱼雷一样钻进自己怀里——他是接受不了的……于是有时候他会把半睡半醒的贺平安推开,然后点穴……平安从来都不知道。
可是今天天气很冷,他们只有一条被子,于是贺平安成了非常重要的暖炉般的存在……嗯,小平安可是个冬暖夏凉的好孩子啊。
于是今天陆沉没有把贺平安推开。贺平安的身体一直都比正常人烫一些,从前陆沉以为他是伤风了,日子久了才发现他就是这个体温,和只兔子一样。
夜已经很深了,贺平安还是没能睡着,他的冻得连脚趾头都蜷起来了。于是想靠近陆沉一点取暖。
没睡着的贺平安完全不知道睡着以后的自己是会往人家怀里钻的……
陆沉感觉到贺平安贴在了自己背上,就像条小白蛇一样软软的没骨头。两只爪子并在胸前动来动去,弄得人很痒,于是离他远点。又过了一会,陆沉感觉到贺平安对着自己的后脖子呼热气,更无法接受。
皱眉,一掌把贺平安的脸糊开。
贺平安“哼”了一声。
黑暗中,陆沉的手糊在贺平安脸上,然后他感觉到贺平安的睫毛在不停的眨巴眨巴,扫到他的掌心上,痒痒的。
陆沉叹气,又往里睡点。这次他宁愿冻死,也要离这个又软又烫又痒的东西远点。
“为什么要打仗呢。”
被彻底糊清醒的贺平安突然说道。
陆沉不理他。
“死了好多人呐。”贺平安又说。
“哪个年代不死好多人。”陆沉回复道。
“你不杀进来,就不会有一个人死。”
“我不杀进来,只是死的不死京城人而已。李阖筹备了三年准备攻打漠北。今年若是我没起兵,现在漠北早已大乱。我杀不杀进来,只有死的是京城人或是漠北人的区别罢了。”
银白的光,顺着洞口洒在地上,山风窸窸窣窣的吹着,改变着光的形状。贺平安望着深黑色的洞顶眨巴眼睛,他不知该怎么描述自己的想法。终了,低声自语道,“好好的盛世,你何苦要把它变作乱世?”
“呵、”陆沉冷笑,“抬举了,陆某何德何能,来扭转这世间变化?本朝自宣阳之治就开始走下坡路,待到宦官专权十年,朝廷早已腐败不堪,再到李阖当权,不仅不休养生息反而穷兵黩武、一心想着开疆辟土。近几年商旅兴盛,便掩盖了诸多问题。北方有漠北虎视眈眈、西边有西夏连年扰边、恰逢这些外族正处于势力上升期。我昭国,既有内忧又有外患,十年之内不亡国那才是咄咄怪事!”
“亡国?”贺平安怔了一下。
他一直以为自己生活在了一个最好的太平盛世。
却不知,正如牡丹一般,最美的花儿,总是在开的正盛的时候,颓然落地。
冷风顺着洞口呼呼的钻进来,陆沉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
记得来京城的第一天,那个玩世不恭的谢东楼突然郑重的向他鞠了一躬。
那天谢东楼收起自己总是带着戏谀的语气,淡淡道,“还望殿下能扭转乾坤。”
这男子明明知道大昭朝国运已尽,平日里还总是能那样云淡风轻的嬉笑怒骂。
倒是宰相谭为渊,刚刚五十出头,头发却全白完了。
他二人都是聪明人,反而皇帝李阖,还在做着千秋万代的大梦。
扭转乾坤?
呵、
陆沉轻笑。
区区陆沉,自保且难。何德何能,与这天下大势作对?
他所做的,只不过是利用这大势来满足一己之私罢了。
“陆沉你真是个笨蛋。”冷不丁地,贺平安又冒出一句话来。
“我如何是个笨蛋?”
贺平安想了想,“我也说不清楚,反正你就是个笨蛋。”
不觉间,二人在山上住了整整一个多月。陆沉的身体一点一点的好来起来。
这天,贺平安开开心心的拎着鱼回来。麻雀站在米缸檐上“叽叽叽”的冲他叫。
因为伙食太好,这只麻雀养的很肥,走在地上挺着小胸脯,趾高气扬的迈着小方步。胸前的绒毛盖住了小短腿,活像一个会移动的绒球。说起来这麻雀还不会飞,已经养的挺肥挺大了依然不会飞。也许就是伙食太好的缘故吧……
贺平安看见麻雀冲着自己叫,觉得特感人,这只鸟真通人性,一定是站在米缸上等了自己很久吧,真讲义气!嗯,没白喂粮食……不像某个白眼狼。
想着,贺平安就把麻雀放到肩膀上,出去到后山看看那个白眼狼在干什么。
出乎意料的是,贺平安看见了三个人。
一个是陆沉,还有两个站在他身后的人不认识。
这二人贺平安不认识,诸位倒是认识的——
他们一位是陆沉的谋士林仲甫。另一位是从东南赶来,久未露面的巴扎。
陆沉从贺平安身边走过,从山洞里抱出那把琴,然后就和林仲甫走了。
回头对巴扎说道,“把他给我抓起来。”
贺平安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就看见那虎背熊腰的汉子朝自己走来,提留小鸡一样的把自己提起来,扛到了肩上。
“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走!”贺平安挣扎道。
可是没人理他。
一路走来,贺平安发现自己布下的阵早已荡然无存。
快走下山时,便觉得一阵繁杂的声音越来越迫近。透过林间,只见山下一片黑压压的阵势伴随着尘土飞扬,马鸣声、兵器碰撞的叮当声不时传来……
陆沉走下山,正靠在马前的将军忙拎起长枪,在空中挥舞着。扭头对身后的侍卫大呼道,“将军来了!”
仿佛连锁反应,大家都欢呼了起来。他们都是生长在东南的战士,原本的愿望不过是占一山头为王罢了,而他们的将军,带着他们,从那荒蛮夷地一口气杀到了繁花似锦的汴京城。从洛阳到东京,虽因为战乱已经破败,可是一路上的繁华仍令人目瞪口呆。
此时的陆沉,接受着整整二十万人的欢呼,声音震荡了整座山川,雪白的兵刃闪耀着刺眼的白光。无数的激昂无数的热血澎湃都融合在了一起,便形成了一股力拔山兮的气概。
陆沉轻轻一抬手,旁边的将军立刻噤声。侍卫队也放下了挥舞的锦旗。
顷刻间,二十万人又鸦雀无声。
陆沉说,“大军随我去上梁城!”
只见这支昂长的队伍,一丝不乱的、按照顺序、按照路线开始转弯。
贺平安被捆着手跟着走,走慢了还会被后面的侍卫踹两脚。他还没能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一直以为半日闲守住京城了,自己赢了。这天上午他还在抓鱼,想着晚上陆沉会给他熬鱼汤喝。
结果下午,山下就凭空多出来了二十万的军队,而自己也成了阶下囚。
其实早在半个月前,这支军队已经在山下驻扎了。几个将军甚至上过几次山向陆沉汇报情况。
只是贺平安不知道,他以为山上只有他和陆沉两个人,他甚至想好了等陆沉伤好了就带他去见官。
“你就是那个墨家的?”林仲甫望着贺平安,一个小小的孩子,惊慌失措的被人赶着走,看起来都快哭了……居然是天下唯一一个懂机巧的人,他有点接受不了。
“我不是墨家的……”贺平安低着头小声回答。
林仲甫笑着说,“你若真不是墨家的,就该说不知道才对,哪还知道什么是墨家?”
然后便见面前的孩子涨红了脸,张了张嘴,却没能说出话来。
“行了,上车吧。”林仲甫把贺平安带上自己的车驾上。他怕这孩子再被提留着跑一阵儿,就该被马蹄子给踩死了。
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陆沉,也是这么个被绑起来跟着军队跑的孩子。
那时是林仲甫还是个四次赶考不中的落魄书生。第五次去赶考,干脆半路上就被土匪给截了。和他一起被劫的还包括一批京城来的人马。
其中就有陆沉。
那时陆沉才十二岁,比贺平安还瘦、还矮,看起来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但是一路下来,好多俘虏都病死了,陆沉虽然也病过好几回,却每一次都命硬的挺了过来。第一次得了疟疾,没人管他,他喊住了林仲甫。
“这位先生,我们做个协定可好?”
“什么协定?”
“这次你救我一命,下次你若有难我便救你一命。”
林仲甫看着这个面色苍白气若游丝的孩子,把他背了起来,淡淡说道,“同是天涯沦落人,本就该互相照应着,林某不求下次你能救我一命,只求这次,你自己能挺过来……”
林仲甫从来都没想过这个自保且难的孩子能救自己。
——直到陆沉杀了山寨头领,烧了寨子,拉着他从火海中逃出来。
山野间,林仲甫向陆沉抱了一拳,“林某原本就要赴京赶考,看小兄弟也是京城人氏,不如结伴上京可好?”
陆沉说,“不去京城,你和我留在这儿吧。”
林仲甫一愣,这东南对他来说就是荒野蛮夷之地,恨不得快点离开。这时陆沉却让他留下,怎么可能。
于是便拒绝了。
山风呼啸,火光潋滟,陆沉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片红光。他望着远处,自语般说道,“十年以内。”
“什么?”林仲甫问。
“十年以内,我带着你,杀回东京城。”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贺平安不知道自己这是要去哪里,随着几十万人的军队辗转劳顿。
每天都有人要他把《墨经》默下来,他说他不会背,没人信。但是他是真的不会背。还好林仲甫吩咐过手下好生待他,才没吃什么苦。
此刻贺平安垂着眼坐在一晃一晃的车上,麻雀站在他手心里,站不稳时会扑腾两下翅膀。
他想,真是个好麻雀,一路上出了这么多变故也没丢下他。
到了歇息的时候,马车停了。侍卫给贺平安递来一个饼吃,贺平安把饼一点点捏碎,喂麻雀。
虽然他不清楚现在算个什么局面,但是总算清楚了一件事——半日闲骗他的,明明输了却给他放了个赢了的信号。
仔细想想自己也真是个笨蛋,半日闲怎么会告诉他输了呢?
哎,也不知道那家伙现在是死是活。
其实半日闲还活着,不过也快死了。
此时,他正和众多俘虏站在宣德楼前。
一排一排的俘虏被往前送,每个都会被询问一番,若是个工匠马夫厨子之类,便算有点作用、便能活下来。
若是个军户或小贩书生,就当场斩杀。
其实他们已经被抓做俘虏一个多月了,人数众多,从洛阳到京城的逃难者都集中在这里。虽然每天过得简直生不如死,但是不少人还是怀着战争结束就会被释放的心态呆在这里苟延残喘。
但是这天,留守京城的部队接到赶往上梁城的命令,于是就想着该处理一下俘虏了。
有用的留下,没用的全杀。
深红色的血水顺着地缝蔓延到了谭墨闲的脚下。
从前,锦衣玉食他却一直想着寻死。
如今,看着一排排的人头落地,他决心,怎么也要活下来。
“军爷——”谭墨闲微笑着冲旁边的一个小头目招了招手,铁链子在手腕上晃荡。
那个小头目名叫张六九,脸上一刀刀疤十分吓人,这一个月来专负责谭墨闲呆的那个俘虏营,看见谭墨闲招手就不耐烦的瞪了他一眼。“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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