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李国文读史-第2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后,要行散,要挥发,要冷食,要静息,纯系自虐,不得安宁,否则,药性散发不出,就会出大问题,这才使得长孙无忌,敢抱住唐太宗的坐骑,要陛下回宫将养。
  既然服药如受罪,为什么还自讨苦吃?因为,在古籍《神农本草经》中,这些药石被视为“轻身益气,不老延年”的上品。在《伤寒论》和《金匮要略》等传统医学书籍中,更认为具有壮阳及治疗阳痿的功效。所以,古人服用“五石散”,实际上是看重其所能起到的“伟哥”作用。唐代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中,有“贪饵五石,以求房中之乐”的说法,也证明了当时人服药风气所为何来。
  而据荷兰人高罗佩的研究,在其《印度和中国的房中秘术》一文中,性行为和延长生命力的依存关系,这两种古老文化是相互影响着的。对李世民来说,当然中西合璧,各取其长。一方面,魏晋时何晏、王衍的“五石散”及其衍生产品,得以再度弘扬;一方面,胡僧那罗迩娑寐、卢伽阿逸多的金丹,得以成气候而光大,其根本原因,就是这种不死药,本土的也好,进口的也好,不但起到长生不老的作用,还能具有壮阳固本的作用,这正是李世民对付三宫六院所求之不得的。
  
唐朝的不死药(4)
唐太宗的后宫里,有多少佳丽,已不知其详,但其建制,肯定要较他为秦王时,大大扩编。然而,这好像还不能满足他的性需求,赵翼的《廿二史札记》载:“太宗杀弟元吉,即以元吉妻为妃。”玄武门之变后,他很快将他的弟媳,那位漂亮的小杨妃,纳入他的后宫,宠爱有加。显然他早就垂涎这位婀娜多姿的原教坊的舞伎,很快生了一个儿子李明,封曹王,倘不是受到阻拦,甚至要立她为皇后呢!
  同是赵翼的《廿二史札记》载:“庐江王瑗以反诛,而其姬又入侍左右。”庐江王李瑗系李渊兄之子,因从李建成谋反伏诛,他马上将李瑗身边最美丽的侍姬,收之内廷,归为己有。一次,还向黄门侍郎王珪炫耀,问他知道这个美人是谁?“李瑗杀其夫而纳之。”下面没有说出来的话,就是如今我杀了李瑗,她复又归之于朕。王硅能对这位好色的帝王说什么呢?
  而据《资治通鉴》载:“故荆州都督武士彟女,年十四,上闻其美,召入后宫为才人。”看来,他对于女人,是采取多多益善的政策。结果这个才人,在后宫三千粉黛中,并不能时常受到宠幸,她就瞟上了他的儿子李治,后来成为他的老婆。所以,民间遂有“脏唐臭汉”甚为不雅的负面评价,应该是和这些宫廷秽闻分不开的。
  从这位具有胡人血统的李世民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原始民族的性习惯、性观点看,仍保留着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所述及的早期社会形态的“普那路亚婚”和“劫掠婚”的野蛮性风俗,大概不错。因此,他特别不在意,不在乎中原地区的家族辈次、姻亲血缘的伦常。这种乱仑行为,他是不以为意的。所以,他活了五十岁,以如此短促的生命周期,却高频率地生育出十四位皇子,二十一位公主,若夭殇计算在内,当更多一些。
  所以,他声讨秦皇汉武求仙长生的同时,半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地求助于不死药。
  看来,一九四二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整风时,所批评过的马列主义施之于别人,自由主义行之于自己的现象,也不仅仅是今天才有、过去绝无的事情。在唐代,雄才大略如李世民者,一面唱高调,大批判,一面犯糊涂,做蠢事,说一套,做一套,最终死于饵食丹药上。而且,他开了这个头以后,他的继承人,宪宗,穆宗,敬宗,武宗,宣宗等帝,几占唐朝二十二帝的四分之一,一个接一个地走上他的这条饵药致死之路。
  由于求不死而死,由于饵药石而亡,几乎成为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高祖朝的杜伏威,瓦岗寨式的枭雄,“好神仙术,饵云母被毒暴卒”;肃、代宗朝的李泌,一个聪明透顶的政客,因“服铒过当,暴成狂躁之疾,以至弃代”;宪宗朝的李道古,一个方士掮客,逢人推销不死之药,他自己也“终以服药,呕血而卒”。(《旧唐书》)
  作为整个社会中最不安生的一群,最敏感,最激|情,最冲动的一群,文人怎么不为风气所动,怎么能自外于这个大潮流呢?公元八四○年(文宗开成五年),白居易写过一首《戒药诗》,既描写上层人士求不死的痴迷狂热,也反映了那时文人热衷此道的趋之若鹜:
  暮齿又贪生,服食求不死。朝吞太阳精,夕吸秋石髓。徼福反成灾,药误者多矣。以之资嗜欲,又望延甲子。天人阴骘间,亦恐无此理。城中有真道,所说不如此。后身如身存,吾闻诸老氏。
  白香山的这首《戒药诗》,别看他站得很高,想得很开,说得漂亮,唱得好听,其实诗人本人,也是服食不死药的坚定分子。公元八三七年(开成二年),老先生的一首《烧药不成命酒独醉》五律,就是诗人的不打自招了。实际上,他和李抱真、杜伏威、李道古、李泌一样,也曾经在自家院子里炼丹熬药的,不过规模要小一点罢了。如果说大臣们是工厂化生产,诗人们就是小作坊作业,而且因为烧丹不成,诗人很感郁闷,只好靠家乡的河东桑落酒,给自己增加一点残剩之爱,一点败破之情,和坚壮不起的一点阳刚之气了。
  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
唐朝的不死药(5)
老文人的可怜挣扎啊!这些年来,一些文章过气,风流已逝,岁月不再,齿豁脸皱的老前辈,老名流,老领导,老作家,看红颜别抱,忍欢场冷落,那一对酸出醋汁来的昏花老眼里,流露出相当难熬的痛苦光景。可文人,只要上了文坛这辆公共汽车,就是到站了,也不肯下车,还努力朝齿白唇红、胸丰臀满的美女作家那边凑过去。白居易的诗,就是这种心态了。
  白发逢秋短,丹砂见火空。不能留姹女,争免作衰翁。赖有杯中渌,能为面上红。少年心不远,只在半酣中。
  宋人叶梦得的《避暑录话》,提到白乐天,揭了老诗人的一点底。说他“未能全忘声色杯酒之累,赏物大深,犹有待而后遣者,故小蛮樊素每见于歌咏。”白居易自分司洛阳以后,在履道里定居下来,为了自娱自乐,府邸里还设了一个私家歌舞伎班。叶梦得提到的这两位漂亮小女子,一位叫小蛮的,善歌,一位叫樊素的,善舞,既是班中主要演员,更是老先生晚年的钟爱。
  我想,诗人比不上唐太宗,可以延请外来的和尚炼丹,只好自己点火添柴,配药加料,察看火候,围炉巡视,为这些歌舞班里的红粉知己,老先生也必须要造药,要服药,以便贴身呵护,老树开花。
  虽然累一点,可自有古代“伟哥”所提供的乐趣。老实说,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快乐生活,远非当代那些高收入作家所能做到的。如今文人有钱者虽然很多,但要让他办一个只侍候自己的文工团,恐怕还没有这等气魄。第一,中国当代富翁级作家,多为农民出身,很难领会,更难学会白居易这种贵族式的精神享受;第二,虽然卷起的裤脚是放下来了,但是腿杆上的泥巴尚未洗净,小农经济思想也不是三朝两夕就能根除。在他们看来,如果公家不肯出钱,自掏腰包,还不如多找几位三陪小姐,打打茶围,来得经济实惠呢。
  他在写《戒药诗》的前一年,公元八三九年(开成四年),诗人这年六十八岁,患了风痹症,估计当为帕金森氏综合症。终于万般无奈,忍痛割爱,将这些青春貌美,鲜活高丽的小女子,一一送出履道里他的公馆,垂泪而别。因此,在放遣诸妓以前,年近古稀的老爷子,欲望未减,雄心不已,恐怕离不开这种“资嗜欲”和“延甲子”的壮阳药。
  由于朝野上下求不死药的风气盛行,由于文人学士服强壮剂的时尚大兴,相对来说,因为服药而送命者也大有人在。七十岁时的白居易,有一首《思旧》诗,一下子让我们看到,至少他的朋友,如元稹,如杜元颍,如崔群,如韩愈,耽迷斯道而撒手西去,成为不死药的牺牲品,从此人鬼异途,阴阳阻隔。这位老人家不禁为自己幸而解散了私家堂会班子,放走那几位小姐,而能苟存下来,自然要额手称庆的了。
  闲日一思旧,旧游如目前。
  再思今何在?零落归下泉。
  退之服硫磺,一病讫不痊。
  微之炼秋古,未老身溘然。
  杜子得丹诀,终日断腥膻。
  崔君夸药力,经冬不衣绵。


  或疾或暴夭,悉不过中年。
  唯余不服食,老命反迟延。
  况在少壮时,亦为嗜欲牵。
  但耽荤与血,不识汞与铅。
  饥来吞热面,渴来饮寒泉。
  诗役五藏神,酒汩三丹田。
  随日合破坏,至今粗完全。
  齿牙未缺落,肢体尚轻便。
  已开第七秩,饱食仍安眠。
  且进杯中物,其余皆付天。
  有人说服硫磺的退之,不是韩愈,因为韩愈是个圣人,圣人不干这种非圣人的事。但据近人陈寅恪考证:
  如元稹杜元颍崔群,皆当时宰相藩镇大臣,且为文学词科之高选,所谓第一流人物也。此诗中之退之,固舍昌黎莫属矣。考陶谷《清异录》载昌黎以硫磺饲鸡男食之,号曰“火灵库”。陶为五代时人,距元和长庆时代不甚远,其说当有所据。至昌黎何以如此言行相矛盾,则疑当时士大夫为声色所累,即自号超脱,亦终不能免。
  
唐朝的不死药(6)
其实,也不必为圣人讳,圣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这一点,陈寅恪的见解,十分精辟。且不论中国文人的矫情伪饰,佯狂张致,心口相忤,言行不一,心,口,手,笔之四点不能成一线,从来就是如此这般。若以总体而论,当这些文人处于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除具特别异秉的极个别者,几乎无一能在风气之裹挟下,开顶风船,逆行不止;同样,也几乎无一能在潮流之冲决中,砥柱中流,悖势而动。“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踟蹰前行的韩愈,能有这种大智大勇吗?
  以今度古,或以古度今,本来,孔孟之道,讲求中庸,但中国人要是一窝蜂起来,常常是相当不中庸的,尤其被蛊惑到集体无意识的程度,往往歇斯底里到无所不用其极,往往偏激别扭到毫无理性可言。所以,风气这东西,潮流这东西,引导得好,有助于社会进步,引导得不好,变成一股祸水,那一定会贻害无穷的。
  唐朝的不死药,虽然已是陈年往事,一个历史的笑话而已。但为什么兴起之勃,势头之盛,邪恶之广,为患之深,确是令人禁不住要多想想的。
  
唐末食人考(1)
在原始蒙昧时代,或封建社会的早期,以及现在还处于野蛮状态的未开化部落里,用活人作为祭祀品,然后分而食之;或将掳掠俘获的敌人,杀来吃掉的习俗,是屡见不鲜的。
  这种食人恶俗,至今还流行于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岛。据说,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在由荷兰人完全控制以前,还在市场上出售人肉。而打了胜仗的毛利人,将战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切碎,摆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见的。但是,社会进入文明状态以后,这种骇人行径,已普遍被视为反人类的罪恶。
  中国虽称作文明古国,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却一直有持续不断的不文明的食人记录:
  《管子?小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为了讨君王的欢心,这位极善烹调,后来被视为中国厨师开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儿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宫殿上去。
  暴虐的纣王,就是挖比干的心的那个家伙,曾经将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里,为了测试其忠诚度,将他的一个儿子宰了,剁成极细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饼里,而姬昌居然一点不动声色地,将这人肉馅儿饼,全部吃了下去。
  三国时刘备落难,逃到山村里,一位老乡听说他是皇叔,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连忙把老婆杀了,割下肉来炒了一盘菜,让刘备充饥。第二天离开时,才发现那个可怜的女人,像宰杀的猪那样,还在厨房里挂着呢!
  想不到进入九世纪以后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轻肥》,竟出现了“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中国人愈益文明发达的同时,将人食人的丑恶现象写到了诗里,那真是够吓人一跳的。
  《新唐书》卷192,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痍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饷,坐者皆泣。巡疆(强)令食之。[许]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
  无论有多么正当理由,一座三万人口的睢阳城,吃到最后,只剩下四百来人。读到这里,那昏天黑地之感,压迫得连血管里的血液,都会凝滞住的。可在史官笔下,一声“止四百而已”,就了事了。文人们能以如此平静的笔调,写出这段惨绝人寰的悲剧,真让人为之气殪。张巡坚守睢阳,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长存,其气节青史流芳,那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于围城的最后阶段,这种大规模的自相残杀,以人果腹的现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绝不能视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做法。
  因为具有“正义”的堂皇理由,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作出反人类的罪行吗?《资治通鉴》卷220载:“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说明当时,也是有人持不同看法的。清代的王夫之说:张巡“捐生殉国,血战以保障江、淮”的功绩,“出颜杲卿、李澄之上”。但是,他更认为,“守孤城,绝外援,粮尽而馁,君子于此,唯一死而志事毕矣”,“过此者,则愆尤之府矣,适以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