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异界之亡灵召唤师作者:十日十月-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本以为对方会有所怀疑,没想到那男孩却点了点头,语气不屑:“这些强盗,他们也就敢在丧尸平原这种地方抢一些新人。”
  
  安淮心中一喜,看了还真让他歪打正着找对了借口,倒省了再多做解释了。
  
  那男孩改打量他的脸,然后说:“不过我看你面生,你叫什么名字?”
  
  安淮心中暗忖,你见我面生有什么好奇怪的,难道这世上所有人你都认识?其实安淮不知道,强盗抢的一般都是装备稍好一些的有油水可图的人,这些人大多家庭颇富裕,纵使能请得起雇佣兵保护自己,但也难敌对方人多,况且能当强盗了,实力也不会太差,他们是一群有能力但却好吃懒做不愿做正经工作的人,而能来到这附近的也大都是主城的人,所以男孩才有此一说。
  
  “我叫安淮。”
  
  那男孩盯着安淮眨了下眼睛,隔了会问:“姓什么啊?”
  
  安淮一愣,也眨了下眼睛:“姓安啊!”
  
  男孩嘀咕几句“真怪”,然后又说:“那你肯定不是狮子城的人。”
  
  安淮点了点头:“嗯,不是。”
  
  男孩又忽然瞪大眼睛,怪叫道:“那你是从哪个城镇过来的?横穿丧尸平原?你自己一个人?你怎么不用魔法阵传送?”
  
  安淮的耳朵捕捉到他说的“魔法传送阵”这几个字,心想真是越来越像游戏了,可他不知道怎么回答,恰巧此时,那个一直没开口说话,有着一头黑色短发的男孩插话道:“你是亡灵法师?”
  
  “唔。”安淮支吾,并不知道对方为何有此一问,他转过头,见男孩打量了几眼侍僧,然后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嘴角微微挑着,似笑非笑。
  
  这个侍僧虽然打扮怪异,但身子和大半脸都隐藏在袍子里,不动时,双手也藏在袖子里,若是“普通人”看,可能会错认是个“人”,但是这几人却不是普通人,他们不难看出这是个“不死”。
  
  安淮转念一想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这侍僧浑身透着死亡气息,倒和亡灵法师的设定有些类似,他想自己若是不承认,对方可能会纠缠不清问个没完,若是问他既然不是亡灵法师,那为何会召出这个,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想到这,安淮便嗯地一声应下了。
  
  黑发男孩眼睛闪了闪,嘴角笑意更浓,却未再开口说话了。
  
  金发男孩则吹了声口哨,叹道:“亡灵法师啊!”
  
  而约翰表现的很直白,他有些激动地凑到安淮跟前,眼中透着兴奋:“现在亡灵法师真是越来越少,没想到你年纪这么小,竟然是亡灵法师!”
  
  安淮吸收着他们话里有用的部分,然后跟着随便点了几下头,也不轻易说些什么。
  
  金发男孩忽然吵闹着又开口了:“既然你被抢了回不去了,那我们就带你一程。”
  
  安淮心中大喜,激动得连连点头,男孩呵呵一笑:“我是欧斯特,欧斯特弗伦奇。”
  
  男孩在说出自己的名字,尤其是姓氏时,特意加重的语气和微微扬起的下巴无不显示出一副骄傲的模样。安淮最腻味记这种好多发音的外国名字,他在心中反复念了几遍,这才给发音记下。
  
  “你好你好,我叫约翰米兰,希望以后能有机会一起合作。”约翰有些腼腆地自我介绍着。
  
  安淮不明白有机会合作是什么意思,不过他也没问。
  
  这会,那两个女孩也走到了安淮跟前,其中一个稍强势的,有着一头利落的深棕色短发,五官很漂亮,美丽又不失英气勃发,她冲安淮点了点头:“我是妮可费勒。”
  
  另一个女孩则如洋娃娃一般,有着美丽的金色长发,五官精致,她脸上挂起一个浅浅的笑容:“蒂琳莎法。”
  
  安淮表面上佯装热情高兴,心中却有些发愁,拼了命的将这几人的名字反复念着,这才勉强对上了号。
  
  而那个黑发的男孩,并没有再说话,也没有和安淮介绍自己,其他人不提,安淮自然也不会问,他倒是庆幸这人不说话,要是他再报上名字,安淮都怀疑自己记得住记不住,饶是这四个人的名字就让安淮心里跟打乱的拼图似的。
  
  呃,那金发女孩是叫蒂琳莎法,还是蒂琳费勒?
  
  这时欧斯特开口说:“天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说是回去,他们几人却原地不动,欧斯特伸出了手,然后看着安淮愣了会,下一刻,他手上多了一堆白色的布料,而他的另一只手上则出现了一双浅棕色牛皮鞋,他将这些递给了安淮,本是做好事,却偏偏一脸坏笑:“你下半身都支起帐篷了,还是先穿上衣服遮一遮吧,小心刚进城就被人捉走当男/妓去。”
  
  约翰听他说话粗鲁,并且语气中有一丝调戏的意味,表情很不自然,他怕安淮生气翻脸,都做好了打圆场的准备。
  
  安淮根本不在乎他说的话,倒是还对欧斯特给他衣服而心存感激。他笑着接过了衣服和鞋子,这袍子就是最基础的布袍,加了一点护甲,鞋子是加一点速度,对于马上就能回城的安淮来说,属性什么的现在不重要,能有衣服穿才是关键,他可不想裸/奔。
  
  安淮快速地穿上了衣服和鞋子,果然穿上后,心里也觉得有底了,他迈开大步原地走了几步。
  
  欧斯特再次伸出了一只手,然后,他的手上就多出了一张泛着金色光芒的卷轴,这个卷轴带着魔力,安淮光是看就感觉到一股奇怪的感觉。欧斯特将卷轴展开,地上慢慢出现了一个光圈,卷轴上的光芒越来越暗淡,相反的是地上的光芒越来越亮,大约5秒钟后,欧斯特手里的卷轴如烟尘一般消失,地上的光芒已经给几人都包围住了。
  
  安淮觉得这光芒十分刺眼,同时有点晕眩的感觉,他闭上了眼,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手里的树枝。可能也就过了几秒,安淮觉得耳边开始出现各种声音,有些嘈杂,显然不是几个人就能发出的动静。
  
  安淮睁开了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不规模形状的半透明晶石,这晶石约有五六米高,整个被一股强烈的金色光芒包围,强烈却不刺眼,安淮站在晶石底下觉得相当震撼。
  
  在丧尸平原的时候,因满天乌云,雾气缭绕,所以看不出真实天色,安淮总以为已经很晚了,可来到城里后,安淮才发现天空上是艳丽的橘红色晚霞,天色还是有些明亮的。
  
  安淮他们一行人停在离晶石约一米远的地方,而在这四周,不时有凭空出现一阵金色光芒,等光芒散去后,如大变活人一般走出结伴的人群,大部分都是五六人一队,而这些队伍有的喜气洋洋,有的垂头丧气,还有的在粗鲁地骂骂咧咧,或是遇见相熟的人,都会凑在一起说些话。 
  
  这些人有的穿着长袍,有的穿着铠甲,有的把大剑抗在肩上,有的身后背着一张弓,形形□,魔幻色彩十足,安淮看着这些人,一时还不适应,只觉得很别扭。
  
  安淮还有些恍惚,却忽然觉得尾椎的地方被人按了一下,然后是一个刻意压低的声音在他身后吹来:“塔纳托斯加蒂斯。”
  
  那只手在离开时,还若有似无地用手指滑了一下,安淮浑身一震,然后慢慢转头,那个黑发男孩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抻着衣服领子。他见安淮看过来,故意举起手指放在嘴边轻轻碰了一下,眼睛则冲着安淮身上转了几圈,表情暧昧。
  
  安淮一手捂着胸口,目光也深沉起来。
  
  矮油,要不要这么挑逗啊。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求收藏,求评评,求一切!





狮子城

  “安,你在发什么楞?”约翰见安淮举止、神色怪异,凑到他跟前热心地问。
  
  安淮摇了摇头,看着别处装作震惊的样子,其实他也是真的很震惊。
  
  其他几人都没看见他和塔纳托斯之间短暂的互动,只当他是第一次来到狮子城,被这里的气派震撼住了,一个个都拿瞧乡巴佬的眼神瞧他,那俩个女孩眼中更是有几分讥讽和不屑,将头转向了另一边。
  
  以晶石为中心,这是一片宽阔的广场,赭红色的石板整齐干净,在地上拼成有规则的纹路,周围有不少穿着铠甲的士兵,有的立在原地站岗,有的几人一队巡逻。放眼望去,并没有太高的楼宇,而是在不远处林立着有浓厚欧洲风格的古典建筑,尖尖的房顶、弧形的拱门、饱满的浮雕,安淮立在原地,看着眼前的景色他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其他几人没再跟安淮说一句话,径自走了,倒是欧斯特临走前还冲他挤了挤眼睛,丢下一句半玩笑半调戏的话:“以后寂寞了来找我,少爷我随时奉陪!”
  
  听的人和说的人都没有不好意思,反而是约翰一副别扭的表情,脸上有些尴尬,他在原地站了会,等那四人走远后,他冲安淮说:“安,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安淮回了神,对于接下来的打算,他也有些茫然:“我也不知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
  
  约翰双眼微微瞪大了一下,张了张嘴,欲言又止:“你没来过狮子城?我先带你去旅店。”
  
  安淮充满感激地看着约翰,眼中都是真诚,嘴上不停滴夸着:“约翰,你真是好人,你能跟我多说说狮子城吗?我第一次来,哪里都不知道,太幸运能遇见你了,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约翰被安淮这样看着,又被他说了一堆好话,他有些不好意思,低头推了推眼镜:“狮子城是奥林的主城,这里。。。”
  
  安淮刚知道这里是个叫“奥林”的地方,估计是国家的名字,只是他没想到他第一个来到的城市就是主城,他下意识地“啊”了一声。
  
  “安,你怎么了?”
  
  安淮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对于这里的建筑太过震撼了,你接着说。”
  
  约翰浅笑一下,然后挥手招了辆马车,俩人上了马车,约翰冲车夫报了个名字“幸运旅店”
  
  等俩人坐稳了,约翰接着说:“狮子城是奥林的主城,这里的守备极严,所以夜里,你最好不要随便在街上乱晃。狮子城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如环圈一样,在最外围的,自然是守卫、驻扎的士兵,他们随时防备着欲攻打主城的怪物流。然后的一圈是平民区,他们没有职衔,也不是职业者,不具备使用魔法的能力。再然后,就是咱们职业者待的地方了,这一地区也是最热闹的。而在狮子城的最中心,则住着皇室和贵族们。”
  
  安淮点了点头,约翰又说:“其实,我并不建议像你这种等级低的人来狮子城,我没有歧视的意思,你要知道,狮子城是主城,这里汇聚了大量的职业者,或者可以说职业者里的精英大部分都在这,然后是皇室成员和贵族,这里真的不适合新人、”
  
  安淮心中咆哮,我要是能选择的话,也不会来这。
  
  约翰见安淮这个表情,以为他心中不服了,于是也没再继续说这些,而是转了别的话题。
  
  马车行驶了有一会,安淮这才想起自己身上只有6枚金币,那个精神层的大墓地可以共享他打怪得到的金币,可在这里,却不能共享大墓地里的金币,安淮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购买力,他有点担心地问:“约翰,我身上的钱不多,不知道这里的物价高不高?”
  
  “狮子城肯定会比别的城市物价要高。”听到这里,安淮心中一沉,约翰接着说:“像是我带你去的‘幸运旅店’,住一天需要10银币。”
  
  安淮不知道这金币和银币的兑换比例是多少,也不敢贸然询问这种“常识问题”,他试探地说:“我身上只有金币,没有银币。”
  
  约翰又皱起了眉头,一副教育者的口吻说:“安,你出门在外不知道带些银币吗?难道你买个1银币的面包也要给对方金币吗?”
  
  金币的面值大于银币,鉴于约翰说住旅店一天需要10银币,安淮可以猜测到1金币能兑换的银币数量肯定是大于10的,想到这里,安淮心里稍微安心一点。
  
  不一会,车夫通知安淮和约翰到了,并替他们打开车门,俩人依次下车,车夫说:“先生们,一共是1银币。”
  
  安淮心想正好,正好借这机会看看1金币能兑换多少银币,于是立马掏出了1金币递给车夫,车夫见是金币,有点不乐意,支支吾吾的,也不把金币收起来。
  
  约翰说:“我替你给他吧,他身上怕是没这么多银币。”
  
  车夫连连点头,赶忙把金币递还给安淮,安淮也不好明说自己的用意,只能接过金币,看着约翰递给对方一枚银币。
  
  结了车资后,安淮向两边张望,这整条街道都十分干净,这里连着几幢风格一样的房子,区别只大小和外在的一些装饰不同。安淮跟前的这幢算是附近最大的,它有共三层楼,一排排整齐的窗子,有的紧闭着,有的虚掩着。在二层高的位置上,有一个木制的招牌,上面写着“幸运”两字,招牌上有些简单的花纹。建筑的当中是个很高的拱形木门,旅店前方有一个方形花坛,里面盛开着各色花朵。透过敞开的大门能听见里面嘈杂的人声,还有几个闲人站在门□谈着。
  
  “走,我们进去吧。”约翰带头,走进了幸运旅店。
  
  一走进旅店,就有一股子食物的香味传来,让饿了好久的安淮着实眼馋,原来这旅店的一楼是供人们吃饭的,摆放了许多木制桌椅,现在正是吃饭的时候,大多数的座位上都有人,可以看出这个幸运旅店的客流量不小。
  
  安淮虽然极饿,但他没有被桌上的食物吸引去大部分注意,他仔细留意着人们,见所有人果然都是职业者的打扮,交谈的话语也围绕着哪哪的怪物或者什么装备武器之类的。并且他俩的进门,还引起了不少人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