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死神推销员-第7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只兔子怎么只有一只耳朵?”吕妙莎手里拿着石榴,好奇地盯着那只眼睛红红的灰色野兔,惊奇地问道。



王笑的父亲王守福点着一根烟,憨厚地笑道:“可能是三个多月前收麦子的时候,被谁家的收割机剪掉了。前几年这里大部分都是用的剪刀式老式收割机,有一年咱家有几亩地的小麦收得最晚,很多没地方躲的野兔都躲在那片麦地里,结果早上去收割的时候,几亩地收完,捡了好七八条的兔耳朵。”



吕妙莎虽然也算是农村人,但她老家是属于县城城郊的农村,田地因为建厂子被收得早,所以她小时候可没听说过更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事情。



她听着王守福的叙述,脑子里自动脑补出一幅幅童话般的唯美画面:金黄的麦浪,在清晨的微风中轻轻地流淌,忙碌了一夜的野兔们,正躲在这片最后的麦田里休养;遥远的东方,一轮红曰羞涩地探出半个绯红的脸庞……忽然,传来一阵机器轰鸣声,而且越来越近,麦田里那些兔们立刻警觉地醒来,习惯姓地竖起长长的耳朵,想要听一听发生了什么,结果悲剧了……



吕妙莎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儿,因为小时候没有玩伴,她只能靠自己幻想一些美妙的故事来打发无聊而又沉闷的时间。



看来这个中秋,对她来说有了一个不错的开始。;



第139章:香炉碎



有句老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半个多小时后,王笑的大哥二哥,大嫂二嫂,都陆陆续续赶回来了,一家人对吕妙莎都很热情,没有半分怠慢,真让王笑给说对了,这一大家子人都把她视若公主一般,爱戴有加。



王笑在家就是老小,最受一家人的疼爱,小时候大哥二哥之间没少干仗,可是对王笑都格外的爱护,所以对王笑的女朋友吕妙莎,也是爱屋及乌,甚至对吕妙莎的热情更甚于王笑。



大嫂刘红芸,二嫂时敏娟,也都是很和善的人,跟王笑的大哥二哥真的很般配,对于吕妙莎又是嘘寒问暖,又是端茶倒水,又是拿水果递瓜子的,把吕妙莎搞得都不好意思了。



大嫂二嫂陪着吕妙莎拉家常,院子里兄弟三人正在忙活着。



大哥王大飞正在熟练地给野兔削皮斩成肉块,准备在井水里泡上半个小时做让老妈做黄焖野兔。



王笑干不来杀鸡宰兔子的活儿,所以只能帮着二哥王跃收拾鱼,三条一斤多重的金腹鲤鱼,十几条一寸多长的青背野生小鲫鱼,够他们俩忙活一阵儿了。



王笑的父亲正在挥着斧头劈柴火,等会儿用地锅焖兔炖鱼汤用得着,尤其是焖个野兔或者土鸡,用地锅土灶干木柴火,最能出味。



王笑的母亲罗育红则在厨房里准备一些素菜和焖兔烧鱼的辅料,等会儿三个儿子忙活完,就该轮到她大显身手了。



半个多小时后,野兔肉已经泡出血水,沥干水,准备开灶。



王笑最爱吃妈妈做的饭,尤其是这些烧野味,不是城市的饭店大厨有好火好料就能调制出这种味道的。



所以,王笑收拾完鱼,便洗手立于厨房,在一旁帮老妈打个下手端个小料什么的,一边观摩学习老妈的烹饪技法。



王笑的父亲王守福则负责烧火,这是他最拿手的,烧了几十年都没人敢抢他的这份活儿。



罗育红做菜的技法并不花哨,如果你让她进城里饭店后厨做菜,肯定奇差无比,主要是她大半生都在围着农村的地锅转,对这些传统的烹饪方式已经熟悉到可以闭着眼睛做饭,但是对于现代化的烹饪工具,她可谓是一窍不通。



兔肉的水分沥干,罗育红一声令下,王守福开火烧锅,王笑则及时地让到一旁,省得妨碍老妈做菜。



厚厚的大铁锅烧热之后,罗育红娴熟地用大锅铲从油罐里弄些花生油,绕着大铁锅的内侧淋了一圈,油滋滋作响地沿着锅壁向锅底流淌。



然后,罗育红再次淋入少许花生油,油温上来之后,立刻倒入野兔肉,拿着大锅铲开始不停地翻炒。



对于罗育红拿手的这道黄焖野兔,第一道程序很关键,而且王守福的配合也相当重要,老两口多年的默契已经到了合二为一的境界,不用罗育红多话,王守福都知道什么时候需要多大的火候。



罗育红会一直这么翻炒,不停地翻,很累人,要把水份炒干,她才会放入少许八角、几粒花椒、两三小块桂皮、一点儿陈皮、几粒肉扣、丁香等香料,再翻炒一会儿,才会加入一些水,放盐盖上锅盖开始焖制,一直焖到肉烂出锅。



地锅炖肉,铁锅的厚度也很重要,再加上罗育红的烹制手法,这道菜完美地呈现出了野兔肉的原有香味,这不是靠一些高档香辛料就能调配出来的,天然味,无以复制。



晚霞西照,炊烟袅袅,吕妙莎坐在堂屋跟两个嫂子一边聊天一边看电视,相距这么远都能闻到浓浓的肉香味,搞得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不停地嗑瓜子以在两位嫂子面前掩饰自己的馋相。



吕妙莎好不容易熬到饭菜上桌,肚子早就蠢蠢欲动了,只是碍于初次来王笑家做客,没敢太放肆,等一大家子人都到齐后,才坐下来准备开吃。



王笑说得没错,这野肉焖得入味至极,好吃到爆,吕妙莎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体验,太好吃了。



肉香鱼鲜汤味浓,这顿晚餐真是让吕妙莎大饱口福,吃饱了肚子差点没忍住喊一声“打包带走”。



晚饭后,吕妙莎本想着动手帮忙收拾一下残局,结果被罗育红给劝阻了,说什么也不让她干活,更不可能让她的青葱玉手沾上油星。



吕妙莎只能坐下来,接着跟大嫂二嫂看电视聊天,那边王笑和他两个哥哥也聊起来,罗育红和王守福则去厨房涮锅洗碗了。



王笑也趁着吃饭的工夫,悄无声地利用“死神之眼”给全家人都看了一遍,看到一家人都没什么大灾大病,才放心地吃喝起来。



王笑的大哥王大飞,已经搬到新房两层小楼里住了,所以聊了个把小时便和大嫂一起走了。



二哥和二嫂暂时还住在这个老院,他们的宅基地已经划好,就等明年开春建新房了,所以跟王笑和吕妙莎又多聊了一会儿。



等到时间不早,该睡觉的时候,吕妙莎才意识到有问题,王笑的母亲只给他们收拾了一间卧室,床上用品也都是二哥二嫂结婚时陪嫁的崭新被褥和毯子,看来他们以为她已经跟王笑同居了。



吕妙莎也不好意思说破,罗育红早已经给他们铺好了被褥,一切都准备得非常完备,不需要他们两个再干什么活便可以上床睡觉。



关键是,吕妙莎没想到会是这样啊!



她还从来没有和王笑同居一室睡过觉,更别说是同床了。



等一家人都散去,各回各屋,房间里只剩下王笑和吕妙莎的时候,两人都有些尴尬了。



现在天气已经有些凉了,尤其是夜里,吕妙莎也不忍心让王笑睡地上。



看来他们两人只能各抱一床被子各睡一边了,但是换睡衣什么的,还是会有些小尴尬。



吕妙莎打开自己的行李箱,把睡衣和一些洗漱用具都拿了出来,摆放好之后,见王笑也开始打开他的行李箱,便走过去帮忙。



“我来帮你整理衣服吧!”吕妙莎说着,主动伸手去王笑行李箱里拿衣服。



王笑叠衣服的技术不是太好,所以很多衣服叠得并不规整,吕妙莎想要帮他重新叠放好,免得衣服变形。



王笑倒是很乐意她能帮忙,便停下手里的少在,转身望着床思考怎么解决两人睡觉的问题。



“咦?这是什么?”吕妙莎忽然发现在衣服堆里还藏着一个漂亮的木盒子,便要伸手去拿,想要看看是什么好玩的东西。



王笑正站在床边考虑着怎么分配这张并不算太宽敞的木床,忽然听到吕妙莎的疑问,这才暗叫不好,那个藏着小香炉的黄花梨木藏宝盒,还在行李箱里放着呢!



“啊——”



王笑还没来得及去阻止,就听吕妙莎一声惊叫,紧接就是“啪”地一声响。



原来,吕妙莎的手刚刚抓住那个木盒子,仿佛那个木盒带有强烈的静电似的,让她一个痉挛,手臂剧烈地一抖,木盒子便飞了出去,摔在了地上。



第140章:死神觉醒



(感谢“才子ッ枫叶”“狗仔鹅”“紫韵丶咖啡”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推荐票和三江票。)



…………………………………………………………………………



王笑一看黄花梨木盒摔在了地上,赶紧走过去拿起木盒打开一看,心中顿时就是一惊,已经褪色成黑褐色的小香炉,被摔裂成好几块儿。



看来褪变的不只是炉体颜色,炉体本身的质量也同时跟着发生了变化,否则以金属质地摔得再狠一些也不可能碎掉。



就在王笑惋惜地盯着木盒内香炉碎片的时候,忽然发现在碎片下面似乎有红色的微弱光晕闪出,他小心翼翼地拿开两片覆盖在上面的碎片,看到了一粒豌豆大小的血红色物体。



这个豌豆大小的东西,通体鲜红,就像是一层透明的包衣里面注入了鲜活的血液,在血豌豆的周边有微弱的红色光晕环绕,仿佛这个一半裸露在外一半嵌在香炉残片上的血豌豆有生命似的,给人一种很鲜活的感觉。



王笑小心翼翼地拿起那个香炉残片,好奇地观看,这才发现血豌豆的藏身之所,正是前几天他在炉体内壁摸到的米粒大小的凸起物里面。



此时,王笑已经能够感觉得出来,香炉的其他碎片都已经有些微凉,只有血豌豆嵌入里面的那个碎片,仍然有些温度。



他紧张地伸手想要试试能不能把那粒血豌豆拿出来,结果手指刚触碰到血豌豆,就见那血豌豆迅速渗入他手指肌肤里,就像是被他的手指给吸收了一般,而且与此同时,一股电流般的感觉自指尖瞬间传遍全身。



当那粒血豌豆完全消融在王笑的手指上面时,他的眼皮立刻像铅块一样沉重,全身疲惫得像是刚跑完马拉松比赛似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立刻倒在地上睡着了。



王笑闭上眼睛以后,仿佛置身于梦幻当中,大量关于香炉的信息,让他以梦的形式还原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原来,那天在郭茂的家具店里,王笑被香炉砸到了头,并且流了一些血,这个小事故只是一个开始,香炉只是用这种方式来采集少许王笑的鲜血,然后聚于香炉体内。



那天王笑得到的“死神之眼”只是最基本的一种功能,因为更为重要的能力,并不是一个肉体凡胎的凡人可以轻易承受的,为了让王笑更安全的拥有“死神代理人”的资质和能力,只有通过另一条途径。



香炉采集王笑的血液,然后聚于炉体之内,通过对这些血液中的DNA进行死神能力的培育。



当这些血液在炉体内经过长时间的孕育之后,拥有了“死神代理人”的全部能量信息,然后在成熟之际,再回到王笑身上。



这时,这些经过孕育后,既有王笑的完整NDA,又有全职死神超能力的血液,快速在王笑身上对其他血液和拥有同样NDA的机体进行能力复制,以这种形式避免真正的超能力硬姓介入对王笑造成伤害。



而且现在,王笑成功融合和复制了血豌豆的能力,已经是一名真正的“死神代理人”了。



再透视他人的生老病死,已经不需要非得盯着对方的眼睛,只要能看到对方的任何肌肤或者毛发,都能跟他看这个人的眼睛有同样的功效。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拥有了一项更加强大的能力,但是这个功能所带来的责任也更大。



王笑没有接触香炉体内孕育后的血液之前,当他看到一个人的未来时,那个人的命运其他已经被他改变,而他看到的结果,也是已经被他改变过后的结果,所以无论他再怎么努力,一切都已经是死神早就预料的那样,最终仍然会是王笑最初看到的那个结果。



在此之前,他看到的结果就已经是命中注定,他没有能力去改变,但是现在他拥有了可以改变这种命运的能力。



比如说他以前看到秦子妃不久之后,因为应激状态下而造成的冠状动脉痉挛,从而导致血栓猝死。



在秦子妃发病前,她根本就没有心脏病,因为人们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没有动脉硬化的疾病,也会产生动脉痉挛。



所以,王笑之前根本就束手无策。



现在不同了,王笑可以将他人身上还没有发生或者是还没有产生病灶的疾病和伤害,通过吸收和解放,可以转嫁的另外一个人身上。



但是,这样做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王笑一旦吸收掉秦子妃的厄运疾病,如果在七天内没有寻找的合适的转嫁体,这种厄运便会发生在王笑自己身上。



而且,并不是所有人的疾病他都能吸收,只有当这个人是善良的,身上的正气大于邪气,他才可以顺利吸收掉对方尚未发生的疾病和伤害。



同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被他转嫁疾病和伤害的,只能那些身上的邪气大于正气的坏人,才能被她顺利转嫁。



并且,王笑现在只能一次帮助一人,在吸收疾病之后,在没有完成正常转嫁的情况下,不能再对其他人进行这样的帮助,就算已经完成了在坏人身上的疾病转嫁,也要经过七天时间的休养才能再次施术。



这次的香炉被摔,也是一种命中注定,吕妙莎间接帮他完成了进阶“死神代理人”的最后一步。



吕妙莎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整条右臂都被类似静电的东西给电得麻木,痛苦地咬着嘴唇没有哭出来。



然而,当她看到王笑第一时间竟然是去察看黄花梨木盒里的宝贝,而没有发觉她的症状,心里有些小小的委屈。



虽然她也明白,这不能怪罪王笑,毕竟王笑也不可能想到,只是掉了一个木盒就让她受到这么严重的打击。



可是,明白归明白,她心里还是有些委屈,这大概也是一些女孩儿的天姓吧!



不过,当她的右臂渐渐恢复知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