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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了不说爱-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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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花扔了?为什么,这束花好漂亮。」雨薇把那把包装精美的花束拿起来,不明白古振东为什么要扔了它?
「该死的花,害我过敏,还不快扔掉!」古振东蛮起来。
「拿去扔了吧,丫头。」何秀卿拍拍雨薇的腰,笑着道。
这束花是关月欣送来的。 古振东住院一个星期了,关月欣一次也没来过,好不容易人来了,坐不到两分钟就频频看表,最后是被古振东赶出去的。
看来古家和关家的婚事是吹了。
何秀卿心底暗自高兴,可她高兴的不是旧友的女儿还有机会,而是雨薇极有可能成为她的儿媳妇。
她真是喜欢这个蕙质兰心的女孩儿!
现在她已经不再那么执着,她真心希望雨薇能成为她的媳妇。
古昊天已经精明的瞄到花上附的卡片,知道是关家送来的花。老人会让雨薇把花拿去扔掉,意义非比寻常。
「我陪她出去。」
「别太快回来,我要睡觉。」古昊天要关上门的时候,古振东闲闲的加一句。
古昊天回头和古振东对看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多年来横在祖孙二人之间的冰漠,一瞬间化于无形。
走出病房,古昊天拿走雨薇手中的花束,随手扔在医院门口的垃圾桶里。
「你真的把它扔掉!好可惜……」雨薇望着那束无辜的花,摇头叹息。
「喜欢花,我每天送你一束。」拉着雨薇的手,把她挟在怀抱间,快步离开医院大门。
「咦?你要带我去哪里?」她好奇的问他,为了配合他的脚步,只得小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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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放慢脚步,低下头,凝住她清澄的明眸。「买一束花,然后,结婚。」
看到她呆住的表情,古昊天的嘴角勾起淡淡的笑。
「你说什么……」「我不喜欢老人那副万事意料中的表情,一定要做点什么让他吃惊。」他悠淡地道。
他的女人太优秀,居然连老人都接受她。这么顺利的游戏结果他不接受,总要做件让老人意料不到的事……雨薇觉得不可思议。「他有心脏病,你不能……」「放心,他受得起!」他神秘的微笑,紧紧拥住靠在他怀中的女人。
她说不要那种『关系』,正好,他正打算终结她的单身身份,让其它男人没有机会觊觎。
他要紧紧把她绑住……一辈子!
没错,一辈子,他喜欢这个主意!
「结婚?你当真吗?我不喜欢连婚姻都拿来当成筹码。「推开他,雨薇黯然的低诉。「你以为我会傻到那么做?这么多年的横隔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抹灭的!」
「什么意思?「她问。心揪在一块,突然觉得受委曲。她不喜欢这种感觉,极力想甩脱,却挥之不去……是因为已经太在意了吧?「你的使命重大,我要你嫁给我。」
「使命?」她问。
「当我和『他』之间的桥梁。」
「可是你刚才又说要他吃惊……」古昊天咧开嘴,「走吧!」拉着她往医院外走。
「古昊天,你话还没说清楚……」任由他拉着自己,雨薇的脸慢慢淡开,心底蓦然充斥一股满胀的喜悦……她忽然明白了,这个男人拉不下脸,她想,他大概一辈子也拉不下脸说那三个字。
因为,结婚……那并不在他们一开始定的「交易」范围内!
但是,她明白,谁先跨出那一步,事实上已经说明了无需言传的一切。
九月炎风醺人醉,迎着风,身边的男人紧紧位住她的手。依附着他替自己寻觅的方向,雨薇无忧地往未知的前方去……母亲为她设想的一切,没有因为那只手环而实现,但母亲替她牵了线,这冥冥中的一切呵看来,明天也会是个好天气,很暖的天气。
(完)
尾声
郑媛记得才不过三年前,当我还不是郑媛的时候,我过的是你们无法想象的穷日子。
虽然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很多人以为我的成功轻易得像是垂手可得,过程十分轻松愉快,但我确实不是一炮而红的作者。
在写作的历程上我不曾幸运过,过去你们没听过我,那是因为我的名字淹没在众多作者的大名下,无足轻重到让你们记不祝
不到二十岁,我就开始写小说,连续十年以上的耕耘,才终于得到你们的青睐,那真是很辛苦、很辛苦的一段过去,大好的青春大概一大半都耗在写稿上了。如果我没有因为熬夜而满脸皱纹,那已经要感谢佛祖保佑了!
那段穷到每天吃同样的水煮面、熬夜写稿,一直到早上十点才沾床睡觉的日子,一直存留在我的脑海里,现在回想起来,那像一场梦,我不明白当初自己为什么那么固执,日子已经过得那么苦,到底支持自己继续梦下去的理由是什么?
有时蓦然回首,我都替自己捏一把冷汗,如果我仍然是当初的我,如果我仍然等不到今天,我是否照样每天吃水煮面过日子、每天都是度小月?
答案当然不是。
命运很奇妙,我不得不相信人生是阶段性的成长,除非自己赖着不走,否则不会停滞。
当我以郑媛的名字,出版第一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预料到自己的书能卖到什么地步。
依靠自己对文字的直觉,早在「残酷情郎」还没出版时候,我一口气写完了后续三本书,这对我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快速度,也因为这样我有了积稿,多了喘息的机会。
一直到现在,每月一本稿子对我来说仍然是很吃力的。
我必需不断鞭策自己努力写稿,才能达到你们要求的速度,但还好,写作一直是一件快乐的事,我大概天生注定吃这行饭,所以辛苦的时候傻傻的度过,快乐的时刻当然更不舍得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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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想进一步认识我的读者、认识我的朋友、认识我周遭的人群。如果有机会,想把你们都写进我的故事里。
被很多人眷顾,我承认自己真的很幸运。以前我像是站在大水潭边丢石头的人,许多努力一去不回,听不到掌声。
现在我得到很多关注,许许多多的朋友主动找我对话,再也不像过去一样,我只能单向等待。现在有很多互动从台湾、大陆、香港、星马、加拿大、澳洲、美国……朝我涌来,有很多居住在异国的陌中人,他们全都是我读者,全都成了我的朋友。
很奇怪,当我高中的时候,我热烈的爱上Kierkegaard和Gide,认为自己是全天下最孤独、最不被了解的人。
当我大学的时候,我读ErnrstCassirer的「人论」和MichelFoucault的著作,而且三不五时逃课,窝在房间里心醉地一遍遍熟读Proust的「追忆似水年华」……到现在,在我家书房的柜子里仍然有一大批学生时代的藏书,里面还保留着当时的眉批。
那段言涩、年轻的日子,我以为未来我会成为一个哲学家……或至少是个追求真理的人。
但今天我成了一个写爱情的人。
我不后悔自己没有成为一名哲学家,或者其它任何严肃的学究。爱情小说让我更贴近人生,接近生活,不再沉浸在自已的臆想中,每天只忙着和自己的心灵互动,钻研苦涩的真理。
但学生时代严肃的阅读,对我来说确实有莫大的帮助。
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我总能写一些让他们揪到肠子里的心痛故事?
大概是当时严肃的阅读,所学到的深刻省思,我特别能抓住某种不易捕抓的感觉。
记得前阵子「清」风泛滥,有一位朋友指着书店里一整排刚出炉的清装小说问我:「翻翻里面,一堆影子,你气不气?」
「你都说是影子了,又有什么好气?这表示我才是正版,认明『郑媛』两个字,谨防假冒。」
我云淡风清地回答。
朋友愣了一下,然后笑得抱肚子。
人生到处是哲学,你说是不是?
过苦日子的时候,人绝对学不会幽默,最多只能苦中作乐。
现在我竟然有幽自己一默的时刻,何其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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