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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劫作者:尼罗-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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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爱霍云朴,可是不耽误霍云朴嘲笑他。
  酒喝到一半,开始有草原姑娘围着火堆唱歌跳舞。姑娘们都不好看,可是衣着鲜艳,全有一身结结实实的肉。霍云朴一见姑娘就来了精神,肉也不吃了,酒也不喝了,起身就冲进了姑娘堆里。他是个活泼的性子,在家里像座活牌坊似的,一出家门就原形毕露。一边跑一边单腿蹦着脱了马靴袜子,他效仿草原上的小伙子,挽起裤腿光着脚,挽着姑娘的热手大跳安代舞。其余的大小军官们见状,当即效仿大帅,纷纷加入姑娘队伍,安如山拽着陆永明也挤进了人圈子中。只有连毅独自一人坐在暗处,守着霍云朴扔下的残羹冷炙。


  181、番外——连毅的爱情(中)

  霍云朴左手领着一长串姑娘;右手也领着一长串姑娘;十八无丑女,再不俊秀也有一点花朵的模样。霍云朴如同落入了百花丛中;载歌载舞,大说大笑;赤脚踏在青草地上;踢出膝盖高的尘土。及至一场歌舞告一段落了,他嘻嘻哈哈的离开火堆,一屁股坐回了连毅身边。连毅递给他一大碗酒,他接过来仰头就喝。连毅凝视着他;看汗珠子顺着他的鬓角往下淌,天黑;他的白头发也不那么明显了,火光熊熊之中,他的大眼睛和白牙齿一起反光,任谁也不能承认他是位老人家。
  咕咚咕咚喝完一碗酒,他把碗向连毅一递:“再来一碗。”
  连毅提起大酒壶,给他又满了上:“大帅别醉了。”
  酒倒得太满了,已经快要溢出碗沿。霍云朴探头凑上去先啜饮了一口,然后一边吞咽一边不以为然的摇头:“扯淡,这酒能把我喝醉了?”
  连毅放下酒壶,望着篝火笑道:“真的,这酒后劲儿大。不信你现在骑马出去跑一圈儿,风一吹马一颠,酒劲儿就上来了。”
  霍云朴仰头干了碗底的烧酒,随即把碗一放,挺身而起:“走!”
  连毅仰头看他:“真骑马去?”
  霍云朴一步绕到他的背后,朝着他的脊梁骨轻轻蹬了一脚:“骑马去!”
  霍云朴一辈子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而且越喝越高兴,是标准的“一醉解千愁”。此刻他酒兴勃勃的离开人群直奔了马群,光着脚认镫上马。一抖缰绳一挥马鞭,他也不叫卫士随行,自己就扬鞭催马跑向了黑沉沉的大草原。连毅见状,慌忙也上了马。迎着温暖的夜风俯下身,他不想惊动旁人,压抑着声音吆喝了胯下骏马,他悄悄去追前方的霍云朴。
  两个人一前一后,一口气跑出了好几里地。末了霍云朴猛然勒马转了身,对着连毅朗声笑道:“小子,看看,我醉了吗?”
  连毅也勒住了马,让马踩着小碎步走到了霍云朴身边。两匹马挨挨蹭蹭了,他和霍云朴也近成了咫尺。四野无人,风声浩荡,草尖轻轻飘摇,是月光下一脉银色的浪。连毅望着霍云朴,见他还微笑着,笑得理直气壮。这老家伙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还这么理直气壮。他爱他,他为了救他,连妻儿都牺牲掉了,他愧疚几天之后,给了他一个师长,然后就又心安理得的继续理直气壮了。
  一个既然理直气壮了,另一个自然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谁又没求着他去爱,他自己愿意,能怪谁去?
  所以此时此刻,望着对方,连毅忽然说道:“云朴,你一枪毙了我吧。”
  霍云朴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
  连毅平静的继续说道:“我活了三十多年,只有我杀人的,没有人杀我的。现在我活着是受罪,自己对自己下不了狠手,死在别人手里还不甘心。你来给我个痛快吧,你给我一枪,我这辈子也算圆满了。”
  霍云朴叹了口气,欠身一拍连毅的大腿:“小连,你是不是活糊涂了?不知道自己是男是女了?”
  连毅笑了一下:“对,我不但糊涂,而且是越来越糊涂。”
  霍云朴收回了手,用拇指轻轻捻着马缰:“小连,有些事儿啊,就是个消遣,就图个乐子,你不能把它往心里放,不能拿它当日子过。男子汉大丈夫,建功立业才是最要紧的,你为了这个寻死觅活,谁听了都得笑话你。”
  连毅笑着一点头:“你笑不笑话我?”
  霍云朴严肃的告诉他:“你要是再说这话,我也笑话你。”
  连毅沉默良久,末了答道:“好,我再也不说了。”
  然后他抬腿跳下了马,甩开缰绳独自往前走。霍云朴见状,当即也下了马:“你干什么去?”
  连毅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只想凭着两条腿走到暗处去,藏起来。他对霍云朴没撒谎,他真是活糊涂了。他会带兵,会打仗,是有名的神枪手,可他不知道自己是男是女。当他还是丈夫和父亲的时候,他偶尔回老家,看看自己那个小家庭,他心里还能清楚片刻,知道自己的身份。可是一旦回到霍云朴面前,就又全乱了。
  况且,现在丈夫做不成了,父亲也做不成了。他成了个孤人,是男是女也都没关系了。霍云朴早在十几年前就知道他的心思,霍云朴不爱他,但是允许他爱自己。爱霍云朴的人太多了,霍云朴不多他一个。
  可他是别无选择,他只有霍云朴一个。他有一双锐利的好眼睛,开枪时从来都是一瞄一个准,没想到偏在这件大事情上,一眼看中了个老花花公子。一个什么毛病都没有的、任谁提起来都要赞一声好的老花花公子!
  连毅不想缠着谁,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还当了师长,应该要点脸。这些年他死乞白赖的想给人当兔子,人家还不要。当成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清,眼巴巴的,倒仿佛他是个嬖臣,常年的等着霍云朴临幸。这可真是枉担了虚名,老天爷作证,他是一步一步卖着性命走到今天的,他给霍云朴卖的不是身,是命。霍云朴要江山,他就去打江山,打死了都不怨。这么卖命,又换回了什么?换了个师长,可这个师长本来就是他应得的。
  连毅低着头往前走,除了走,再没别的念头。而霍云朴三步两步的撵上了他,一把攥住了他的胳膊:“你往哪儿跑?这地方夜里有狼,再吃了你!”
  连毅回过了头,霍云朴高,他矮,不仰头的话,只能看到霍云朴的衬衫领子:“我不乱跑,随便走走。”
  霍云朴的巴掌很大,攥住了谁,谁就没跑:“随便走走也不行。”
  连毅笑了:“大帅怎么不讲理啊?现在又不是行军打仗,我自己溜达溜达都不行了?”
  霍云朴没松手,同时端详着连毅。当年他和连毅相识时,连毅是个眉目如画的小少年,后来长大了,成了个漂漂亮亮的小青年。他爱逗连毅,因为连毅个子小。他自己个子大,就喜欢小东西,小人儿。没想到逗着逗着,逗出了麻烦。
  现在连毅也还是漂亮,匀匀衬衬的胳膊腿儿,清清秀秀的一张脸。霍云朴抬手向后一捋他黑亮蓬松的短头发,让他彻底显露出了白皙的额头。
  月光把连毅的面孔照成了黯淡细腻的银白色。霍云朴心中微微一动,随即俯身低头,嗅了嗅他的头发。
  头发有一点淡淡的香,这点香气让霍云朴恍惚了一下,鼻尖顺势滑过额头和眉心,他一歪脑袋,在连毅的嘴唇上亲了一下。亲连毅是不必犹豫的,他知道连毅是巴心巴肝的爱着自己。自己亲他,他只有高兴。
  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吻,让连毅十分震动。随即抬手搂住了霍云朴的脖子,他简直恨不能吊到对方身上。霍云朴直奔主题的去解他的腰带,正如霍云朴所料,他只有高兴。霍云朴显然是经验丰富,脱了他的军装上衣在草地上掸了掸,然后铺开了,供他仰面朝天的躺下。及至扒下了他的裤子,霍云朴又一手托起他的后脑勺,一手把叠好的军裤垫成了他的枕头。他赤裸的双腿分开来搭上了霍云朴的肩膀,霍云朴胸有成竹的向他微笑,背景是夜空中的一道银河。
  连毅一眼不眨的盯着他看,心里很激动,扳着双腿的手都在颤抖。虽然一直是期盼着这一刻,可事到临头,他还是有些怕。
  及至到了最后极乐的一瞬间,他忽然感觉霍云朴还是长命百岁的好,这人再冷心肠、再没心肝,也比“没有”强。
  事毕之后,霍云朴提着裤子抽身而出。连毅闭着眼睛又喘了几口气,随即挣扎着也坐了起来。
  霍云朴从裤兜里抽出一条手帕,先是潦草的擦拭了自己,然后抓了连毅的胳膊往上拎:“别光着屁股往地上坐,当心有虫子咬了你。”
  他往上拎,连毅就往起站,他一松手,连毅失控似的,又坐了下去。连毅自己也精疲力尽的发笑:“腿不听使唤了。”
  霍云朴拦腰把他抱了起来,往马背上搭:“我这出力气的还没怎么样呢,你这个下面躺着的倒先瘫了。”
  然后他捡起了连毅的衣裤抖了抖,也往马背上一搭:“歇着吧,歇够了再穿。”
  连毅心满意足的趴在马背上,轻声问道:“云朴,咱们多久没这么亲近过了?”
  霍云朴从裤兜里掏出个扁烟盒,抽出一根香烟叼在了嘴上:“不知道。”
  连毅闭眼笑了一下:“六年了。”
  霍云朴又摸出了洋火盒,划根火柴点燃了香烟:“我今天是喝酒了,要不然我不能和你干这事儿。”
  深吸一口烟吐出去,他扭头去看连毅:“我是拿你当师长用的。师长就是师长,师长干兔子事儿,好说不好听。知不知道?”
  连毅还闭着眼睛,脸上几乎是在惨笑了。
  午夜时分,霍云朴带着连毅回了营地。篝火还没有熄,姑娘们还在歌舞,陆永明和安如山喝得烂醉如泥,正在拉扯着姑娘们厮闹。
  连毅不管旁人,径自进了蒙古包休息,心中依旧是什么都没想。
  没有什么可想的了,想也都是白想。他和衣而卧,心想霍云朴要脸,自己不要脸。不要脸就不要脸吧,自己要什么没什么,就是一条性命,名声好坏又怎么样?坏就坏吧,横竖没儿没女,不怕连累子孙后代。
  他又听到霍云朴在蒙古包外笑着说了一长串话,中气十足。外面还留着那么多的大姑娘,看他如今的精神头,大概这一夜是没有睡觉的打算了。老家伙,老当益壮,比他强。
  连毅不管旁人,自顾自的睡了。
  翌日上午,霍云朴“班师回朝”。他穿着军裤衬衫,狂欢了一夜,依然英姿勃发。一手领着雪冰,一手指挥着安如山,嘴里吆喝着陆永明,他看了连毅一眼,随即喝道:“还不上马?”
  连毅上了马,混在一大队卫士群中,向前走了。
 

  182、番外——连毅的爱情(下)

  霍云朴在离开承德的前一夜;在木兰围场的草原上夜御三女一男;让四个大活人全在他的身下死了一场。这个成绩让他很是自傲,因为他着实是有些年纪的人了;五六十岁,说起来已经是个彻彻底底的老人家;可他不但没有老态;而且生龙活虎,当得起连毅那一句“龙精虎猛”。
  像个老小伙子似的,他大摇大摆的回了北京,结果刚进霍府的大门;他便迎头堵住了家里的混账东西。霍相贞往一棵老树枝杈上绑了个铁圈,正在树下拍着篮球跳跃腾挪。猛然见父亲回来了;他仿佛是受了一惊,捧着篮球立刻打了个立正:“爸爸。”
  霍云朴停下脚步,开始对着眼前这位千金不换的老来子皱眉头。这可真是亲儿子,和他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除了没有他的大双眼皮和酒窝之外,其余特征一应俱全,虽然才刚刚满了十五岁,可是已经长出了高人一头的大个子,怎么看也不是个少年人。霍云朴也从来没拿他当孩子看待,自打他一出娘胎,便是催着他撵着他,看着他管着他,恨不能一顿鞭子把他抽成真龙天子。尽管霍相贞只有十五岁,但是已经被他安排进了军需处,开始学习管理枪支弹药了。
  棍棒底下出孝子,不狠是不行的,尤其霍云朴还并非只要孝子。他扑腾到了这般年纪,嘴上不说,心里清楚,知道自己是到此为止,再往前也翻不出大浪了,所以把全部希望都放在了儿子身上。他自己是个爱玩的,扪心自问,一辈子也在玩上耽误过不少大事,所以万万不许儿子重蹈自己的覆辙。此刻将儿子上下打量了一番,他沉着脸开了口:“干什么呢?”
  霍相贞站得笔直,垂头答道:“儿子在……打球。”
  霍云朴虎着脸,继续问道:“让你去天津押枪,你去了吗?”
  霍相贞的身体纹丝不动,站成了一杆标枪:“去了,已经把步枪押回城外大营了。”
  霍云朴听到这里,没挑出儿子的毛病,心里不禁痒痒的,仿佛父亲的尊严受到了冒犯。目光定在了霍相贞手中的篮球上,他又开了口:“你要是闲不住,舞刀弄枪也算是件本事,天天抱个皮球胡扔什么?有这功夫,不会到营里去练练枪法吗?新押回来的外国枪炮,你都会用吗?老子给你打下江山了,你可好,在家拍球!就凭你这样的作为,老子敢把家业传给你吗?给你都不如给平川!”
  说完这话,他劈手夺过篮球,转身一抡胳膊,把篮球扔出了十万八千里。霍相贞抬头追着篮球看了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垂着双手一言不发。
  霍云朴扔了篮球,转身又用食指狠狠的指了指霍相贞的鼻尖:“你不学好,将来就等着要饭吧!”
  霍相贞微微一躬身:“爸爸息怒,儿子以后不敢玩了。”
  霍云朴大步流星的想要走,可是一只脚刚抬起来,他忽然又发现了情况。抽着鼻子四面八方的吸了吸气,他这回直接转到了霍相贞面前。霍相贞也是衬衫长裤的打扮,他单手拎了霍相贞的衬衫领子,从领口开始低头往下嗅。嗅到胸前的小口袋时,他直起腰一抬下巴:“什么东西?”
  霍相贞骤然红了脸,紧闭了嘴不言语。于是霍云朴亲自动手,用两根指头从口袋里钳出一只扁扁的小纸盒。小纸盒里装的是什么,他不知道,只见纸盒表面花花绿绿的印着个美人头,美人头旁是一串花体洋文,而且闻着喷香,绝不是男子身上该带的东西。
  把小纸盒一直送到霍相贞眼前,霍云朴居高临下的问道:“说,这是什么?”
  霍相贞面红耳赤,支吾着不肯说。霍云朴最看不得男子汉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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