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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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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义会议上,清讨“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责任指挥人博古、李德时,毛泽东的发言用三个“主义”概括了这两个书呆子的指挥错误,跟赵括所犯的一模一样,即“先是冒险主义,继而是保守主义,然后是逃跑主义”。唉,那些愚笨的人,其愚笨之处,古今一样啊。
长平之战虽然结束了,但是长平的故事却没有结束。清点完毕战俘的数目,居然高达二十几万。秦军将领们都比较犯愁。当时没有铁丝网,无法建立战俘集中营,吃住行走都是问题。王龁等人于是问白起如何处理这些嗷嗷待哺的战俘。
“我们秦国前年饥馑,如今也没有什么粮食了。”众将说。
白起默然良久:“赵卒性喜反覆,恐怕他们将来吃饱了肚子,又要作乱,那就难以收拾了。不如趁现在无力反抗,全部杀光为妙。我看附近有几处深沟大壑(这是黄土高原的地貌,都外窄内宽,形如布袋),真是天赐的好地方。” 
于是赵卒被诳进山谷,据说是邀请去那里吃饭,伙食是三鲜牛羊肉煎饼。大家无不手舞足蹈,进了沟内,却发现原来是用自己的肉do it yourself!——就见顶上万弩齐发,滚木擂石雨点般而下。可怜赵卒因为饿了许久,浑身无力,连山坡都爬不上去,只有眼睁睁任人轰杀。眨眼间,沟内尸积似丘,哀声如雷。事毕之后,王龁又命战士拿着武器下山检查,有还在动弹的,再予补砍,不得走漏了一个。
当时,长平的尸体无人掩埋,一直到唐朝,李隆基经过这里时还是看见白骨森森,头颅堆积如小山,于是大加感叹。人们今天,仍然可以挖出尸骨坑,并且从长平的一些地名:杀谷、省冤谷、血昏河、白起台、骷髅山,隐约可听见两千两百多年前的凄惨哭声。
赵军中尚有二百四十名未成年士兵,白起和所有典型的秦国人一样,非常喜欢小孩,所以特意把他们放生,其中就有冯亭的几个儿子。在这些孩子的面前,丹河淌成殷红的颜色,天空中弥漫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气味。
潇水曰:长平之战,赵卒死亡四十五万,人们往往难以置信,提出置疑的理由通常有三个:第一个,赵国不会有四十五万人马。第二个,四十五万人马的给养运输,当时做不到。第三个,四十五万人杀起来,很难杀。
我来逐条驳斥一下。
据苏秦说,临淄有七万户,每户可出三男子,“不待发于县,而临淄之卒固已二十一万矣”。而临淄、邯郸历来并称。等量齐观,邯郸至少也能出十万人,这是保守数字。另外,赵国还有上党郡、太原郡、雁门郡、云中郡、代郡、安平郡五个郡,其中上党郡有二十四县,太原郡有三十七县,代郡有三十六县,这是史书有明确记载的。按每郡二十个县计,则赵国六郡合计120个县。每县出兵三千人,则120县合计三十六万人。加上邯郸等大都会的至少十万人,所以,赵国凑出四十五万人马,不成问题。
赵孝成王在《史记》中曾说自己有一百万。
事实上,根据我对先秦战役兵力的统计,战国七雄之间,每国的兵力极限大约是五六十万。
四十五万人的粮草运输,到底需要多大民力呢?淮海战役是解放战争时期规模最大的一场战役,解放军投入了60万兵力,为他们提供后勤支持的有整整543万农民。平均9个农民供应一个战士!但淮海战役战场范围广,机动半径大,要运的东西也贼沉。而长平之战属于阵地战,机动范围小,从邯郸到长平直线距离150公里,也不算远。秦昭王后来曾以六十万之众远伐楚国,秦昭王能支持这样的远途运输。邯郸到长平的短途,赵国人也能支撑。
尽管如此,赵国后来曾“急请粟于齐、魏、楚”,说明赵国本土已经没有粮食吃了。如果不是前线布置了四十万之众,当不至于把本土的粮食都吃光。
最后说一个被俘赵军的死法。
其实,赵卒被坑杀的俘虏,人数当不足四十万。一开始,赵卒全军四十五万,廉颇先丧其五万。在接下来赵括指挥的战斗阶段,历经几次惨烈血战,赵卒战死沙场许多,并且使“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白起语)。秦卒死亡过半,赵军至少也应当阵亡过半。所以,赵军最后投降时,当不足40万之众了,也许只有二十万。也就是,说,最终被坑杀的,可能只有二十万人,而且还含有数目不小的非战斗服役人员,比如喂马的、做饭的、修车辆器械的、搬道具的。
坑杀这二十万人,秦军不至于愚蠢到一个一个地挖坑,一个一个地活埋——那得消耗多少人工小时数啊,一戟上去戳死多经济啊。从长平野外考古来看,有的白骨胳膊大腿有明显断裂的痕迹,有的胸腔内遗有箭头,还有的仅见躯干而无头颅,都堆积在自然沟壑里,当属被集体扑杀而死。
总之,秦人以斩首为功,所以对人头登记和核对非常严格,严防冒功,所以,前后覆杀赵卒四十五万的数字,当不为妄。
与长平之战同期,地中海畔的新兴力量罗马人,经过公元前三世纪上半叶的扩张,已经成为了意大利半岛的主人,并且与北非的迦太基之间,为了争夺西西里岛,爆发了第一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64年,比长平之战晚四年)。和秦人一次覆杀四十万赵卒相比,罗马一次战役,不过才派出几万人而已。在与迦太基人的战斗中,罗马军团一次死伤两三万人,就是举国震动的大灾难了。
战国时代动辄几十万人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其军事规模和战争技术,在当时世界乃至后来的中西方历史上,都是罕有其匹的。曹操赤壁大战,只有二十万。拿破仑远征俄国,是五十万人马,算是可以匹敌的一个例子。
不过,诺曼底登陆,各国盟军却有一百五十万之众,这确实是令人瞠目结舌的世界大战了。 
下面,我们把视角从战场上拉回来,转而说说政治的事情。
长平之战结束后不久,有一个大学问家跑到秦国来考察。他的名字叫“荀况”。荀子考察了一圈儿秦国的政界和民届,对秦在长平之战的胜利原因,有了深刻认识。在采访笔记中,他做了这样的描述:
秦国人风俗淳厚,人们穿戴很平朴,对官吏很恭顺,保留了古人遗风,没有放纵妖冶的娱乐项目和音乐。这都是法令严格的效果。法令也不光约束老百姓,更主要是约束官吏,于是秦国官吏办事效率也高,“百事不留”,没有拖拖拉拉、议而不决、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百事不留”,就是解决问题效率高。秦国提倡“无宿治”“毋敢留”,事情不敢拖拉过夜,否则“以律论之”,把他法办。我们知道,拖延公务、积压案件,是官员索贿的惯用伎俩,并且造成行政效率低下。但是秦人“听事决议,百事不留”,就是没有拖延,而且“恬然如无洽者”,意思是政府各部门之间沟通渠道通洽,拖、硬、卡现象没有。荀子说官吏们“恭俭、敦敬、忠信”——意思是没有把自己当成大官老爷的样子,而是恭敬、俭敬。而且荀子说他们“不楛”——楛就是树杈长歪——大约意思是他们没有歪门邪道、公款吃喝、受贿卖公、巧立名目什么的。
总之,秦国政府的运作效率堪称后代楷模,令荀子深深感叹:“秦国自孝公四代国君以来,攻无不胜,占无不克,真不是侥幸的啊。”
荀子的笔记上用“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来形容秦国的官僚。就是说,大官们早晨出了家,就进了公门办公;中午吃盒饭;晚上下班就出离公门,直接回家睡觉——并没有开着公家小车进出高级夜总会的事情,也没有“早上围着车子转,中午围着盘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的情况。“不比周,不朋党”,“无有私事也”,意思是下属给上司层层送礼组成帮派的事没有。倘若一层层往上送礼,将来互相护着,就不会出事了,这就叫做比周结党,以谋私利。事实上,秦国官僚每个人单独对公负责,显得“明通而公也”。
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叫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我手边刚刚看到报纸上的消息就能解释:“1996年至2002年,王纯在担任白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全市的科以上干部除了他儿子和儿媳外,均向其行贿过,且数额巨大。”“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买官卖官,疯狂敛财,全市近300名处级干部,只有4名没有涉案。” 
下面的人通过送礼,与上边人结成一气,互相罩着,这就叫结党营私,或者叫拉帮结派。他们拉帮结派以后,集体向上可以架空省长,向下可以鱼肉百姓,向内保护帮派成员的利益和官位。消息同文指出“辽宁省委书记发出一封信,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借节日之机收送钱物和借机敛财等问题。凡收受200元以上的,一经查实就地撤职,决不姑息。”你想,这些领导干部收了下边送的钱,他还好意思严格考核管理下属吗,当然不能,那下属所在的整个政府的效率还能高的了吗?当然不能。所以,杜绝官僚团体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是保证政府对外高效廉洁的前提。
秦人“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几句话非常简单,却说明了秦国官僚下班以后,没有游走领导家门,送礼行贿的现象,也就不会结帮结派、结党营私,这对于保证秦政府的廉洁和高效非常重要。
秦国能实现这一点,不是因为宣传教育工作做的好,而靠的是法家“法令严苛”。比如秦律规定,官吏调任到新的机构以后,不许携带原有属僚赴任,就是避免他们结成帮派。
最早,商鞅在秦国变法,根本目的是要强化君权。如何实现这一点呢,那就要打击贵族势力,办法是遏制分封制,取缔贵族政治。贵族们不能盘踞在政坛上侵夺君权了,代之以来自市场的职业官僚。这些官僚往往是布衣出身,当官和晋升靠的是考核成绩和功劳,不是世袭,随时可以下岗,所以好管理,我把它称为“职业官僚政治”,对照于六国的“贵族政治”。
法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君权,但它产生的副产品,就是造就了一个好的官僚队伍。法家通过专门制定繁杂的法令,用于约束这些官僚——这就是法家的名字来历——从而使秦国收获了一个行政效率高而明通廉洁的官僚队伍。
所以,我们说,法家的“法”,并不是普法宣传什么的,也不专是只针对民众,更是主要针对官僚体系的。用一套“法”,来束缚臣子,提高臣子效率,并且最终意义上,也维护了君权。
秦国的很多法令,都是针对“官”进行管理的。按秦律规定,官府的资金,官吏不能私自借用。为了避免公物私用,秦国的公物都刻有标记。官吏的日常工作也都有考核标准。譬如秦国官吏督造一杆秤,准确度每一斤差七分之一两(总体误差千分之八),那就要罚这官吏缴纳一件盾。如果是称量黄金的秤,误差千分之一就要罚一件盾。对于其他各类衡器,都有不同误差标准。
如果修城墙,不满一年而墙坏倒,主持工程的司空和坏倒墙段的官吏,要负刑事责任,绝不允许豆腐渣工程过关。谷仓里面有老鼠,对谷仓官吏的考核标准是仓内谷物饲料的自然损耗率不能超过十分之一,否则不但追究他的责任,连上级县令都要负责赔偿。甚至粮仓的仓库门缝,也有不得“容指”的规定(一手指的宽度),如果超过这个规定,连县令在内都要被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如果粮食保管不善而腐烂,分损耗为百石以下、百石以上、千石以上,各级主管官吏要受罚乃至补偿腐粮。另外库内粮草账目误差不能超过区区二十二钱。
一般工作人员,普通公务员,也受考核,秦律规定:为政府出售产品,收钱时必须立即把钱投进盛器中,并要让买者看着投入,违反的罚交一套皮甲。如果你给公家养牛,饲养不当,一年里十头死了三头,养牛的人就有罪,罚款是一个盾。主管的官吏也要受罚,县丞和县令也有罪。即便牛不死也不行,还得多生:如果你喂养十头成年母牛,其中的六头不生小牛的话,你就有罪。如果随便杀牛,那罪就更大了。
秦国的这些法令与其说是为了“镇压人民”(如一些书上所诬陷的),不如说更是为了治理官吏。通过法律对官僚的约束,秦国政府职能高效运转,被荀子有目共睹。这就是法家的所谓“以法治吏”。
总之,秦国的法令制度是当时最先进、最完备的,已经出土的法令就有有田律、仓律、厩苑律、金布律、关市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置吏律、效律、军爵律、行书律、内史杂、尉律等等。这是真正的“狠抓制度、狠抓落实”啊。
秦国对法令、政令、制度执行得非常认真,以至于被后人形容为“秦法苛”,但我觉得“苛”正是它的优点,是秦国强大的根本原因。我们现在不是法令太苛了,而是太仁了,执行得就更仁了。
把犯规的官吏、犯法的平民脸上刺了字,砍了脚,罚了盾,充了军,似乎是很可怜,很严苛。但如果改行思想教育,洒点水湿湿地皮,那是儒家的仁义,犯规者更加猖獗无畏、前仆后继地贪污敛财了。
儒家的仁义和仁政,其实是无能的表现,是对国家的大祸害、大不仁。这就像慈母造就浪荡子,严父塑教英豪才。
众所周知,现今中国的公款吃喝是个社会问题。你确定一个吃喝的标准不就行了吗?但似乎连这样的标准都还没有。但是两千二百多年前的秦人对各级官吏的伙食都做了具体规定,《传食律》里面说:“不更(四级爵位)以下的,每餐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刍蒿各半石。爵位更低的,每餐是半斗米,酱四分之一升,有菜羹,并供给韭葱。随从人员每餐米半斗;驾车的仆人,米三分之一斗。”
秦国人对领导干部的乘车标准,也有细致规定,基本标准是“十人的机构,牛车一辆,看牛人一人”。甚至细到了“官吏乘用公家车马,如果死了马,自己不得自行出售死马,必须交给县里处理”,这是报废车的处理。
荀子的观察,让我们懂得了什么叫做“战胜于朝廷”,深刻意识到所谓富国强兵之道,首先在于政府自身效能的提高和官僚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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