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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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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又大又厚的皮夹子,里面装着满满的钞票,向桌上一丢。
“这皮夹子中的钱是够你花的了,亲爱的孩子。这钱就是你的。我挣的钱都不是我的,都是你的。你大可不必担心花钱,我还有更多的钱呢。我这次回到我的故国,就是要看一看我培养造就的绅士花起钱来像一个绅士,这就是我的乐趣。我的乐趣就是要看你花钱。他妈的,其他的人全都该死!”说完后,他看着四周,用手指叭的一声打出个清脆的榧子,“他妈的一个一个的都该死,从戴着假发的法官,到骑着高头大马踏起满天灰尘的移民全都该死,我要让他们瞧瞧我的这位绅士比他们全加在一起还要更绅士!”
我心里充满了恐惧的厌恶,几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我说道:“不要再说下去了!我有话对你说。我要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我要知道你怎么样才可以避开危险,你将在这儿住多久,有什么计划等等。”
“皮普,你听我说,”他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突然改变了态度,温和地低低说着,“你听我说。第一,刚才我确实一说话就忘了形,说的全是粗野不文明的话;唉,全是这些粗野不文明的话。皮普,听我说,你就放过这一次,我以后再也不粗野了。”
“最重要的是,”带着心中说不出来的痛苦,我说道,“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你才不至于被人家发现,或者被逮住?”
“亲爱的孩子,这不是最重要的,”他用像刚才一样的语气说道,“最重要的是我的粗野不文明。我以多年的心血培养一个绅士,并不是不懂得如何和绅士打交道。皮普,你听我说。我是粗野不文明的,亲爱的孩子,你得放过这点。”
他严肃的语气中表现出的荒唐可笑,使我又焦急又好笑,于是答道:“我已经放过你了,以老天的名义,不要再唠叨了。”
他还是坚持他的理由说:“是啊。不过你听我说,亲爱的孩子,我从那么远的地方回来看你,当然不是为了我的粗野不文明。那么,亲爱的孩子,现在你说吧。你刚才正在说——”
“我要你想一下,该怎么样逃避会遭遇到的危险。”
“唔,亲爱的孩子,说来危险也并不见得很大。只要没有人去告密,也就没有什么危险。只有贾格斯、温米克和你知道。除你们三个人外,又有谁会去告密呢?”
“你走在街上会不会碰巧遇到什么人认识你呢?”我说道。
他答道:“唔,我看还不至于吧。当然我也不想在报纸上登个广告,说有个叫A·M的人(艾伯尔·马格韦契的缩写)从伯特尼港湾回来了。其实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谁能从中捞到什么呢?皮普,你还得听我说,即使有五十倍的危险,我还是要回来看你的,事情就是这样,这是我要让你知道的。”
“你在这里逗留多长时间呢?”
“多长时间?”他从嘴里取下了黑烟斗,嘴巴也没有合起来,只是瞪着我,说道,“我不回去了。我永远回来了。”
“你将住在哪里?”我说道,“该怎么样安排?在什么地方你才安全?”
他答道:“亲爱的孩子,假头发可以用钱买来,头发香粉、眼镜、黑衣服,还有短裤这类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别的人们靠了这方法过得很安全,还有别的人们也靠这方法过得挺安全,其他人可以仿照他们。至于住到哪里去,怎么样过日子,亲爱的孩子,我倒想听听你的高见。”
“你现在讲得如此轻松,”我说道,“可是昨天夜里你又那么严肃认真,还发誓说一旦被发现就是死路一条。”
“我现在还是发誓说,一旦被捉住就是死路一条,”他把烟斗重新放进嘴巴,说,“而且用绳子绞死,在离这里不远的大街上被公开绞死。这还是严肃认真的,你应当充分地了解这一点。木已成舟,那该怎么办?现在我来了,要回去吧,回去和在这里都是半斤八两,甚至于更糟。再说,皮普,我来到这里,因为我多少年来一直盼望着见到你,现在才为了你而来。说我大胆吧,是的,我已是一只久经风霜的老鸟,自从生下后就天不怕地不怕地历经了多少次罗网的捕捉,今日飞到稻草人上又何足为俱呢?如果稻草人里面隐藏杀机,那就让死神现出来,让我面对着他,我相信我对他也服了。不过现在我还得再看一下我一手培养出来的绅士。”
他又抓起我的两只手,仔细地打量着我,态度俨然是一副财主审视产业的样子,同时在恰然自得地抽着烟。
我想,最好在附近的某个地方给他找一处僻静的住所,这对他的安全有好处。就在最近两三天赫伯特要回来,他一回来就让我的这位不速之客搬过去。我一定要向赫伯特吐露真情,而且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这样一来很明显,我们可以共商对策,他可以提供建议,减轻我心理上的沉重负担。不过我的这一想法,对于普鲁威斯先生来讲就不那么显而易见了(我坚持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他认为他先得看一下赫伯特,看看他的面相,算一下他的命,再决定是不是让他参与此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袖珍《圣经》,油腻腻的,而且边上有扣子扣着,对我说:“即使这样,亲爱的孩子,我们也得要他对《圣经》起誓。”
我要是说,我的这位恩主拿着这本袖珍的黑皮《圣经》走遍世界,就是为了在紧急的关头要人们对《圣经》起誓,那不是很合理的说法,但是我可以说,我确实不知道他这本书派过任何其他的用处。就是这本书本身,看上去也是他从哪个法庭上稍带地偷来的,也许他了解和这本书有关的故事,再和他本人以往的体验联系起来,便相信这本书有无限的魔力和魅力,任何法律也奈何不得。我看到他从口袋中掏出这本书时,便回忆起童年时代在乡村墓地他是如何叫我对他发誓效忠的,而且昨天晚上,他自己也谈到他在孤寂的异国是如何发誓要实现心愿的。
他现在穿的衣服是一套水手的服装,穿这种衣服看上去好像他有一些鹦鹉及雪茄等待出售似的。我和他讨论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他应穿什么衣眼。他有一个特殊的信念,强调短裤的功效,认为其具有伪装方面的意义,并且在他自己心中,已经设计了他自己穿的服装式样,穿上这种衣服他就能成为介乎乡村牧师和牙科医生之间的人物。而我花了好大的耐心才说服他打扮成一个富裕农场主的样子。我们做了安排,要他把头发剪短,再扑上些粉。另外,既然我的那位洗衣妇和她的侄女尚未看见过他,那么,干脆等他换装改扮之后再和她们见面。
看起来,决定这些预防的措施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其实不然,即使不说我的心中是心烦意乱,至少也给弄得头昏眼花,讨论来讨论去,一直到下午两三点钟我才出去置办。我出外时关照他留在家中,锁好房门,有人敲门,无论如何也不能开。
我知道在艾塞克斯街上有一处很不错的出租房,它的后门正通向寺院,我只要在我的窗口一叫,他准能听见。我先去看这所房子,说来十分幸运,我为我的这位伯父普鲁威斯先生租到了三楼的房间。然后,我从这个店到那个店地进进出出,购买为他改装打扮的有关用品。这些事情办妥之后,我便转身奔向小不列颠街,为我自己办事。贾格斯先生正坐在他的桌边,一看到我进来,立刻便站起来,站在他那壁炉的前面。
“嗳,皮普,”他说道,“你要小心些。”
“我会注意的。”我答道。我走在路上时,早就把该要说的话都想好了。
“不要连累你自己,”贾格斯先生说道,“也不要连累任何别人。你该懂得——任何别人。不要告诉我任何事。我也不需要知道任何事:我不好奇。”
自然,我看出他已经知道那人到了我那里。
“贾格斯先生,”我说道,“我只想证实一下有人告诉我的话是否是事实。我并不希求那是假话,而只想能够证实一下。”
贾格斯先生点点头。“你所说的究竟是‘有人告诉你’呢,还是‘有人通知你’呢?”他问我时把头歪向一边,并没有瞧着我,而是一副凝神的样子望着地板。“有人告诉你就是说你和此人当面交谈过。你要知道你不可能和一个住在新南威尔士的人当面交谈,你说对吗?”
“贾格斯先生,我得说,是有人通知我的。”
“很好。”
“有一个叫做艾伯尔·马格韦契的人通知我,长期以来对我隐瞒姓名的那位恩主就是他。”
“正是此人,”贾格斯先生说,“他住在新南威尔士。”
“我的恩主就他一个人吗?”我问道。
“仅他一个人。”贾格斯先生答道。
“先生,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我不能把自己的误解和错误的结论都推到你身上由你负责;不过,我总以为我的恩主是郝维仙小姐。”
“皮普,”贾格斯先生用他冷酷的目光盯住我,咬了一下他的食指,“正如你说的那样,我不能负任何责任。”
“先生,可表面上却是那么像,”我唉声叹气地申明自己的理由。
“皮普,你说的一点儿证据也没有,”贾格斯先生摇着头说道,同时撩起衣服的后摆,“什么事都不能凭表面;所有的事都要凭证据。这是最重要的人生之道。”
我沉默无语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没有更多的话要说,通知我的事得到了证实,就到此为止了。”
“马格韦契,住在新南威尔士的马格韦契终于本人出面了,”贾格斯先生说道,“皮普,你总该明白了,我和你来往自始至终一丝不苟,我总是严格地遵守事实的方针路线,一点儿也没有违背这事实的方针路线。你现在总该完全了解是怎么一回事了吧?”
“确实如此,先生。”
“马格韦契第一次从新南威尔士写信给我的时候,我就写回信寄到新南威尔土给他,向他提出警告,叫他不要对我寄托希望,以为我会离开事实的严格方针。同时,我还对他提出另一项警告。因为在一封信中他暗示他会有一天回到英国来看你,所以我警告他,不许再向我提到这件事,他是不可能得到宽大处理的;既然他被判为终身流放,就不可能再想回国,回国就构成重罪,根据法律要处以极刑。这一点我早警告过他,”贾格斯先生说着,紧紧地盯着我,“我早写信到新南威尔士,毫无疑问,他遵守了这一点。”
“那是毫无疑问的。”我答道。
“温米克曾经告诉过我,”贾格斯先生仍然紧紧地盯着我,继续说道,“说他接到一封信,是从朴茨茅斯寄来的,写信的人是海外移民普尔威斯,或是——”
“或是普鲁威斯。”我提示说。
“谢谢,是普鲁威斯,谢谢你皮普。也许就是这个普鲁威斯?也许你知道他就是普鲁威斯吧?”
“是的。”我说道。
“你知道这人叫普鲁威斯。在这封发自朴茨茅斯的信上,那位海外移民普鲁威斯询问了你的详细地址,他是代马格韦契问的。温米克回信告诉了他你的地址,这我是知道的。或许你正是通过普鲁威斯的转达,你才知道住在新南威尔士的马格韦契的心意的吧?”
“是通过普鲁威斯转达的。”我答道。
“皮普,再见了,”贾格斯先生伸过手来给我,说道,“这次见到你很高兴。你写信给马格韦契,即写信到新南威尔士去,或者通过普鲁威斯转告他时,务必请你提一下,我们长期以来的账目往来及收据详情,连同余款即将寄到你那里;因为尚有些余款。再见,皮普!”
我们握手告别,他在目送我时紧紧地盯住我。我在门口回头看时,他仍然在紧紧地盯住我,他书架上放着的两个丑陋的头像也在挣扎着睁大眼睛,尽力地从他们肿胀的喉头中挤出一句话:“看,这是个多精明的人!”
温米克不在事务所里,即使他在这里办公,对我也没有什么用处。我一直走回寺区。走进住所,我看到那位吓人的普鲁威斯正在畅饮兑水朗姆酒,抽着黑人头牌烟丝,平安无事地待在那里。
第二天,我为他订做的衣眼全都送来了,他马上换上身。无论他穿哪一件衣服都比不上他原来的衣眼合身,这使我真有点儿狼狈。我想,在他身上肯定有一种什么东西,使他没有办法把自己乔装打扮起来。我愈是让他换新衣眼,愈是把他装扮起来,而他就愈像沼泽地上的那位懒散的逃犯。在我焦急忧愁的幻觉之中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效果,其中的一个原因无疑是他在我童年印象中的样子和态度那么逼真地在我脑中再现出来;他现在拖着双腿那种懒散的样子仿佛仍然锁着铁镣一样,而且从头到脚,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表现出他是一个十足的犯人。
他在长期流放中,生活在寂寞的小棚中,久而久之对他产生了影响,使他形成了野蛮的习气,这种野性是什么衣服也无法驯服的。再说,离开了小棚后,在异地移民当中的生活是具有罪犯烙印的生活,更对他产生了影响,特别在他的意识方面,总是那么躲躲闪闪,好像有什么东西见不得人一样。从他的一举一动中,无论是站着、坐着,无论是吃、是喝,无论是高高耸起双肩在苦思默想,或是取出他那把牛角柄的水兵小刀光在他的双腿上擦一下,然后切开食物,或是举起轻巧的玻璃酒杯,放到唇边,好像举的是粗笨的铁锅一样,或者他切下一片面包,用来在还有一点肉汁残羹的盆子里一次又一次地揩着,仿佛那是他难得的美餐,又把手指上的油也揩在面包片上,最后才一口吞下,所有这些举动以及一天当中随时随刻都会发现的说不出名称的成千成万的各种举动,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向人们显示出他是个罪犯,是个重犯,是个戴过手铐脚镣的犯人。
在头发上搽粉是他本人的意见,因为在裤子方面他作出了让步我才同意的。效果可不令人乐观,因为在头发上搽粉,除掉和死人脸上搽胭脂一样,没有其他可比的;这样一来,原来在他身上想掩饰的东西,反而透过一层薄薄的虚饰更强烈地暴露出来,似乎全部在他的头顶上闪耀出来,令人感到十分难看。几经试着装扮以后,不得不都放弃,只把他的灰白头发剪短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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