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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别经-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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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骆驼只是挡掉了一些风,为了圈住那些畜牲,张开着双臂,相反把自己的上身全部暴露在寒风中。我的替身又不得不收拢双臂,紧紧抱住自己的肩背。一边说话,一边牙齿还在打战。

  “啊……啊……啊嚏!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个鬼天气,什么都赶到一块儿来了。对了,你会不会算命?算一算我们到底能不能躲过这一劫?”

  “不要再胡思乱想了,既然拿定主意要走,还是抓紧时间休息吧。反正都是矛盾,不走,无疑坐以待毙,可走,你又再也经不起消耗……”

  “哈哈,你看我这法子怎么样?哎呀!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哪……”

  原来这家伙一直往下缩着身子,不知不觉已经刨出了一个沙窝,干脆就挖开了,把多余的沙子堆在周围,还留一部分,小心地撒在自己的身上,倒是暖和了许多。没费多大劲,就埋得只剩下头颈了。

  我不禁担心阿依所提到过的那些沙漠毒物,可又不能眼睁睁看着他立马冻出病来。于是,我就不吭声了。白天的余温还在,那沙窝竟比帐篷和被褥还要暖和几分。

  “我听我的爸爸说过沙浴,怎么早就没想到呢?”

  稍一暖和,困劲立刻就上来了,我的替身没嘟囔两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既然到了这步境地,我也只好听天由命了。在他彻底睡着之前,我也只是多做了几遍祈祷:

  “独一至尊的主啊,我们现在是在您的地盘上逃难,就请您显灵!保佑我们吧……”

  然而,那主并没有显灵,第二天醒来,我的替身就已经病倒了。只觉得头疼欲裂,四肢无力,没等站直就一个踉跄,一摸额头,烫得象是里面生了一个火炉一样。

  “严重脱水?!”

  我的想法犹如闪电一样,在爰慧的脑际迅即划过。该死的沙浴,我不禁为自己一再的疏忽而感到懊恼。沙漠十分干燥,埋身其中,体内的水分,自然会丢失得更快。一夜下来,恐怕不输于昨天一整天的大汗淋漓。如果只是受一点凉,感一点冒,那简直就是不幸之中的大幸了。

  “我的天哪……”

  好不容易挣扎到昨夜临时制作的集水器前,却见那一片片碎布又快被烤干了。看来思路可行,只是时间没有把握住,这会儿,早已是日上三竿了,在沙漠的烈日下,恐怕一上午的暴晒,一个水塘都能被晒干喽。翻掉那些碎布拦片,棘条和枪柄之上,倒还依稀残留着一点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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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由分说,我的替身抱住枪柄,就是一阵猛舔,完了又转身去找骆驼,可惜的是,连昨日那种湿润感也找不到了,仿佛连自己也变成了一大团干燥无比的沙子,即便是一场瓢泼大雨,也能吸个一干二净。

  “爰慧,只好杀一头骆驼了!”

  我再也忍不住了,必须赶在他彻底丧失自我意识之前做出决定。医学常识告诉我,严重脱水的人,随时会丧失自主意识,此时此刻的爰慧,只能自己救自己了,自主意识的存在与否,才是真正的生命底线。

  “杀骆驼?!”

  不知是害怕,还是本身的病状,我的替身竟然大幅度地发起抖来,那样子,就象是伤寒病人的怕冷状态。动作非常激烈,甚至给人有一种故意造作的感觉。我明白他不会造作,现在也没有必要造作。

  “不错,求生的第一要诀,就是始终保持自己头脑的清醒,而你现在严重脱水,随时可能会丧失意识,所以你必须马上补充水分,而眼前,除了喝骆驼血,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可我……”

  我的替身一直想制止自己的颤抖,可总是适得其反,心里越使劲,身体却越是抖动得厉害。他慢慢从地上捡起了昨晚所用的刺刀,看看刀,又分别看看骆驼,似乎在挑选杀哪一头好,又象是不忍心下手的样子。

  “还是用枪吧,用刀你恐怕杀不了它们……”

  我让我的替身,捡起枪来,告诉他如何打开枪机保险,扳机总算是他自己找到了。我让他抵住就近的一头骆驼的脑袋,因为我不想让枪口太大,否则血流一地,很快就会被沙子湮灭,那就大大地不值了。在我的想象之中,我的替身应该能靠一头骆驼,有所恢复体力,剩下的一头,不到百分之一百的绝境,轻易不能再动了。

  创口开在脑袋上,骆驼的尸身就能保持完整,不啻是一个现成的皮囊,至少在彻底干涸之前,那些宝贵的血液不至于流失,能维持一段时间。

  要说骆驼这畜牲,也真是非常通人性。当爰慧哆哆嗦嗦把枪口凑上去的时候,大颗大颗的泪珠,突然如断线的珍珠一般扑簌簌滚落出来,爰慧见了,再也狠不下心来,一扔枪,紧紧抱住了骆驼的脑袋,要在从前,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舔吮那些泪水,可他这会儿好象根本没有想到,只是陪着人家一块儿流眼泪了。更为可怕的是,我的替身的泪腺也好象已经干涸了。

  “爰慧,你不仅脱水,可能盐分也同样严重缺失,而在动物的新鲜血液里面,盐分相当丰富,要想活下去,只有杀了它……”

  “不!不!我舔它的眼泪,我舔它们的眼泪就已经足够了……”

  但听他嚷嚷几声,忽然抱住那头骆驼的脑袋,拚命吮吸它们的眼泪。那样子看上去,似乎已经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了。我也很为他难过,可在这一种非常之际,急需的绝不应该是感情,必须是冷若冰霜的理智。

  “爰慧,你给我好好听着,我不是对你一点也不了解,这十六年来,我们朝夕相处,对于你,恐怕比对我自己还要熟悉一点。你天性善良,宽厚处世,可现在毕竟不是施行妇人之仁的合适时机……”

  心病还得心药治。对付他,一般的大道理根本不管用。实在不好对付的时候,只能祭起屡试不爽的老法宝。

  “你能不能想得远一些,你的妻子——这是你自己已经承认了的,阿依姑娘为了你,舍生赴死,只怕现在已经身陷囹圄,你不是想救她吗?你之所以现在顽强地活着,不就是一心要想把她救出来吗?现在你自己的小命都不保了,谈何救人?那岂不成了一句地地道道的空话?不错,这两头骆驼,确实都是我们的好旅伴,可它毕竟是为人所驱使,若在那一天,你们找不到让它们下陡坡的办法,不早就舍弃了它们?换一句话说,如果必须在人与畜牲之间选择的话一个,不就什么都能理解了吗?”

  似乎有一点动心了,至少他已经不再咽泣了。

  “你不妨再往远处想一下,当初你不是对我信誓旦旦,一心要想把尚华从水深火热之中拯救出来吗?现在是不是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是不是你每一次的豪言壮语,都只不过是应景之作,纯粹的逢场作戏而已?就象对这些畜牲一样,先洒一把同情的眼泪,然后呢?难道当你最后奄奄一息的时候,你也能顾得周全它们吗?再说若是你先死了,它们又有什么机会存活呢?你说你这不是迂腐的骑士脾气,可悲的妇人之仁,又到底是什么呢?”

  他缓缓站了起来,眼睛里忽然闪现了一种忿忿的光彩,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了,于是抢先把话说了出来。

  “不错,你若是能够活下去,我也就有了希望。说一句自私一点的话,我确实不想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当一个永无出头之日的孤魂野鬼。我有我的理想——尽管你不感兴趣,可它事关宇宙,事关整个宇宙生命的生存。现实一点,也关系到我们现在立足的这个星球,关系到你我,也关系到生你养你的父母,还有你一贯敬爱的叔叔,以及罘浼,尚华等等所有你愿意关心的人,还有我,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非常讨厌我……”

  终于奏效了,但见他费劲地拾起了枪,径直抵向那头骆驼的脑门,脸一偏,眼一闭,猛然扣动了扳机。

  但听一声爆响,我的替身也跟着一头栽倒了。这回我很明白,他只不过是一时休克,也许是本身的病状,反正跟我适才施加的压力不会一点关系也没有。也许昏睡一会儿,他就能恢复过来。反正我现在不愿他死,实在不想让一头傻骆驼做我的新替身。

  只是不免感到惋惜,看来还得杀另外一头骆驼了,假如他不能及时醒转的话,只怕这一头骆驼的鲜血,只能全数肥了脚下的这一片沙漠……

  
040
其实,爰慧早就醒过好几次了,只是这一回不同以往,自我意识的恢复,很费劲,好象一个欠觉无数的人,突然逮到了一个高枕无忧的机会,即使在旁边山崩地动,也不过是懒懒地睁一下眼,完全是一种无奈,随后又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

  也不知是多少日子,我的替身终于彻底醒了,好象意犹未尽,开始还是一副怔怔忪忪的样子。瞳孔,还象酣睡时一样散大着,茫然四顾。脑子里,只有几件色彩鲜艳的衣裳,在飘来飘去,什么也想不起来。

  等到瞳孔稍稍回复正常,也确实就是两个身着艳丽服装的人。一个年龄约摸四五十岁的男子,盘膝趺坐,似笑非笑,倒也不见一点恶意。一个稍微年轻一点的女子,正蹲踞在自己的跟前,手里拿着一个小壶,好象刚才正是用这喂了自己。



  好象是在一个屋子里,更象是在一架大车里,移动颠簸的房子,那只能是车厢了。阳光从车厢的两头透进来,明亮而又宜人,其间的布置,就跟主人的衣着一模一样,华丽,几乎到了舞台上那种浮夸的程度。

  车厢非常宽大,一条甬道,外加两张单人床铺,自己则躺在一张单人铺上,而对面的男子坐下的正是另外一张单人铺。靠近出口,还能放一张炕桌,四个靠垫。只是这种车厢根本没安车轮,而是两个大滑翘,非常适合在沙漠中拖行,从后敞口望出去,好象还有几个差不多的大蓬车厢,有的车上,甚至还伸出一个颤颤巍巍的大烟囱,不时冒出几缕轻烟,似乎那还是一间赶路做饭两不误的活动厨房。

  再一挣手脚,根本感觉不到一点绑缚。爰慧这才明确意识到,自己是又一次获救了。说不尽是欢喜,还是悲伤,眼泪,和着笑意一起挂到了脸上。挣扎了几下,意欲起来。

  “您终于醒了?很好,就这么躺着吧,您还很虚弱……”

  那个男子连忙欠身过来搀扶,那女子也就趁手架了他一下。

  “您已经昏迷两天了,开始喂您水喝,您还吐了几次,今天好了,您终于自己醒了,今天再也没有吐过……”

  大车稍微有一点摇晃,虚弱的爰慧自然觉得头晕。感觉还是想吐,就象刚上潜艇的那一阵子,只是尚能忍得住。

  那个男子见爰慧终于靠着蓬板坐住了,则退回到他对面的铺上,嘴里嚼着什么东西,光从味道上判断,好象是在嚼一种烟草。满车厢都洋溢着那那一种异常香醇的味道,似乎还有镇吐作用。

  “谢谢,要不是你们救了我,只怕……谢谢……”

  “不用客气,您是王爷的客人,自然也是我们凤聚两洲的客人,我们太阳部落的人,自然会把您当贵宾一样来招待……”

  闻听此言,我的替身不由得大吃一惊,不禁探手入怀,去摸那封信札。果不其然,那信札已经不见了。

  对方见了,释然一笑,随手指了指爰慧的枕头,示意他揭起。一看,果然那信平整地压在枕头底下。

  “实在对不起,爰公子,本不该私自拆阅您的信札,只缘非常时期,敌友难辨,实在是迫不得已……”

  一听这,就知道他们不可能是追兵了。爰慧庆幸都还来不及,哪会去计较。

  原来救了爰慧的是达尔瓦人,正是太阳部落的子民。这帮人也正赶往沙漠之中的绿洲——太阳部落现在的聚居地尜谷的途中。

  他们从前线逃难而来,大概是爰慧杀骆驼的枪声惊动了人家。赶到的时候,爰慧已经奄奄一息了,倘若不是哈里的那封书札,恐怕人家不一定会如此厚遇,逃难途中,随处倒毙的人实在是太多了。现在看来,人家把我的替身当成了哈里的信使,不仅礼敬有加,而且几乎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

  时下伺候的是一位少妇,她的丈夫正是这群人的头领,底下人,都尊称他为公爵,只是看他的穿着打扮,以及一应器具,似乎跟我们头脑之中显赫的贵族形象,相去甚远。

  看上去,这公爵更象一个杂耍戏子的班头,花里胡哨的打扮,宛如中洲常见的那一种优伶的戏装,一反凤聚两洲这里穿着打扮的惯常风格,以前总见庄重过分,沉闷有余,即使青春少女,也很少色彩绚丽。公爵的这一套装扮,全是大红大绿不说,不仅颜色扎眼,还象统统抹了一层亮油似的,十分炫耀,实在过于夸张了,似乎随时准备上台演戏似地,一直带着妆。

  看见我的替身十分清醒的样子,早已候在一旁的公爵就先作了一番自我介绍,他会说中洲话,而且知道不少中洲各地的方言俚语。至于爰慧的来龙去脉,他已经从哈里的书札中了解了一二。

  原来达尔瓦人,本是凤聚两洲的寒族一脉,也是这两洲之中唯一不信斋教的民族,因为以太阳为自己的图腾主神,故而旁人都称之为太阳部落。这是一个到处迁徙,喜欢流浪的民族,每一个迁徙群落,基本上以一两个氏族为主。按照他们的话说,永远在追逐和平,在旁人眼里,他们似乎有点不够安分,不肯辛苦劳作,不肯安居乐业,实际上,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每一次迁徙,都是为了躲避战乱。凡是太平盛世之地,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达尔瓦人擅长歌舞杂耍,正是和平的人们最需要的精神消费。

  这一次是从土笆港来,只缘蚩尤人已经逼得太近了,原先栖居的港口附近,已经遭遇了好几次轰炸和导弹攻击。

  公爵带着自己的族人,曾到中洲各地游历过,尤令公爵骄傲的是,曾在中土大都受到过很多优隆的礼遇。据说那里的王公贵族,都非常喜欢达尔瓦人的歌舞表演。公爵腰间的烟丝荷包,金缕银丝编织而成,据说就是中土大都一位王公的馈赠,对方差点把他留下来当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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