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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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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埃及的法老和中国的商王们就开始动用脑筋了,他们用粮食做工资,招募大量人夫,去修建金字塔或者鹿台沙丘。把容易腐败无法保存的粮食,转化成耸立着的建筑。这是一种财富向另一种固定、恒久的财富的转化。当时没有别的投资渠道,又不能去搞海外投资,国家聚累的财富也就只能这样去转化了。所以我说这是势出必然,为人间留下一笔固定的财富,米诺斯的王宫,巴比伦的花园,宋代的书画,明清的珍宝,无不是如此。西方视此为骄傲,唯独中国认为那是罪恶。
看看埃及现在的旅游业,当地人和政府还在享用着金字塔带给他们的旅游财富,可见法老王的聪明。法老时代人们的劳动,饱含着远古的太阳能,一直传递消耗到了今天。
纣王有了妲己以后,受妲己影响,也开始对流行音乐感兴趣。他派“音乐制作人”师涓四处搜集乡间小调,把它们加工成风格轻快的新歌曲,以便给妲己出专辑。给妲己配的乐器都是青铜的钟、铃、磬、钲多种组合,为了演奏好这些复杂的乐器,制作人们还事先排练,以防“演砸”。不料,批判者们听了妲己专辑之后,都皱起眉头,管这叫“靡靡之乐”。
纣王和妲己不管这一套,他俩不喜欢主旋律的雅乐,那些东西用于祭祀的,沉闷呆板。纣王说:“给死人听的,怎么适合给活人听?!”为了逼着乐师们有所创新,纣王把他们关进“宾馆”,直到写出缠绵迷魂的流行乐才放出来。虽然被后来道貌岸然的儒者斥为“靡靡之音”,这些东西跟我们现代常听的“魔镜魔镜告诉我,男人到底要什么”其实不分伯仲。无论无何,至少这也是当时音乐史上的一次革新,加上青春男女们表演的“北里之舞”,那就更是可贵了。贵族并不完全不劳而获,贵族在管理国家、组织防御敌人的同时创造文化。
Mirror; Mirror on the wall; who's the fairest of them all。妲己和纣王互相依偎着。在月朗星稀的时辰,鹿台外面撒着清光如水,纣王和妲己俩人手里摇着荧光棒,欣赏着台上宫女们的曼声柔唱,感受着美人的飘摇起舞,一种梦幻般的韵致,使他俩通宵达旦,忘记身在何世。
PS:最后再说说商朝的刑罚。
商朝,一贯是重刑罚。即便一般性的刑罚,在施刑时,卜辞通常会问“死”或“不死”,可见被刑者多有死亡。当时似乎重在折磨犯罪者,砍脚割鼻之类,而不是关进监狱去蹲五年。大约在监狱里蹲着还有饭吃,不受风吹雨打,在当时看来这不是处罚而是享受。所以商人以残害肢体的形式表示惩罚,一次性就够了,砍玩脚就放回社会,从而节省了修建监狱和招募看守者的费用。
商人刑杀人的动作如今保存在“伐”、“期”这样的汉字当中。比如“伐”字,像以戈截人首,“期”像以钺砍人首,左旁被反缚两手之人已是身首分离。“卯”,是把人对剖,分置在案子上。“陷”字形置人于土坑中,抛土填埋状。“燎”如燃木之像,上边放人。这些恐怖的汉字为我们今天依然使用,只是不知道其中隐含杀机。轻杀本来是商朝的传统,酷刑是早期人类的共性,后人不了解,却把这些罪恶都归结到末代商王纣王身上,是不公平的。
事实上,回顾武丁在位的五十九年间,使用人牲(就是杀活人以祭祀)五千四百一十八人;接下来的九十年间,用人牲是一千九百五十人;而纣王与其父亲的前后四十年间,用人牲仅七十五人,明显少于前代,可见商纣王并不残暴。纣王宠爱妲己,比起从前武丁的六十几个媳妇,也算不上什么淫乱好色,比起未来皇权社会的三宫六院还来的惭愧呢。这只怪没有白乐天那样的诗人为纣王妲己写个《长恨歌》什么的,否则,该也是一段佳话了。社会舆论和历史学者,总是对末代帝王过于苛刻。
那么该如何看待商朝的灭亡呢?这其实是“家天下”的统治结构的必然规律。一个垂老家族在上边独自跳舞久了,一些我们不想一一列举的众多原因,必然使得它统治下的社会矛盾与弊病丛生,国家力量由兴而衰,等待它的必然是新兴家族的取代。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循环,那就及早要让新兴家族参与进管理来,扭转消它的社会矛盾。商朝没有这样的参与机制,注定它被迫吞下“家天下”者自己的悲哀——被别的家族用外力打碎。
商王朝的灭亡,不从这种统计结构本身找原因——我们的古代学者,喜欢简单地描述一下它的某位末代帝王之坏,从而就算是有了亡国的理由,这倒是省事了,大家也觉得好理解了,但何其不深刻,而且不公平。
正文 第六章 大周天子(公元前1046—前771年)
大周天子的先人,有一段离奇的诞生经验。
四千年前有一个姑娘叫姜嫄,她有一天觉得很空虚,就到郊外玩,看见一只巨人脚印,也许是外星人留下的,她想上去比一比,看看谁的脚丫子更大,就踩上去。踩上去就发现肚子里乱动,跟怀了孕似的。回去以后,肚子里的小孩,又老不出来,过了十二个月才生下来。
这照旧说明当时还是欢乐谷的时代,生下的小孩都莫名其妙地没有爸。孩子的后代在追述自己的祖先的时候,因为找不到爹,就说祖奶奶是踩了神的大脚印而怀孕的。实际上还是在欢乐谷里跟哪个帅哥嘿咻而怀孕的,而且,说不清楚是哪个帅哥了。并且说怀孕十二月也奇怪——粗心的妈妈不但没记住孩子的爹是欢乐谷里的哪一位,连日子也数乱了。
妈妈心想:我还不想这么早被孩子拴住呢。于是狠狠心,把小孩抛弃在大道上去了。让人难以想像的事情发生了,过路的牛马都惶恐地躲避,不敢踩这个非同寻常的小孩;转而把他丢到冰上去呢,百鸟朝凤似地又飞来一大群禽鸟,围着他跳忠字舞。
这个很难扔出手的小孩,不得不被他妈妈又拣回去了。
这个飞禽走兽都为之投上庄严一票的孩子,长大以后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后稷。“社稷”两个字,有一半就源出于他的名字。而他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喜欢种地。“稷”指的是一种谷子,在甲骨文里,“稷”是一个人跪着抚摸禾苗的样子,标志着名字主人对种地的喜爱。
四千年前狩猎时代的一个汉子,不跟着大溜抓鱼打兔子,而去搞什么种地,抚摸什么禾苗,其卓尔不群等于比尔?盖茨退学哈佛自攒公司。
那时的中国正归大圣人尧管理着。尧帝慧眼识聪,像一个极富战略远见的Venture Capital投资商,发现了后稷的特别才能。后稷种地,看似花哨,其实泽被万世,尧不知道它的未来价值是什么,但知道它一定很大,好比互联网的概念股,一百年后,要吓杀人的。于是尧提拔后稷掌管天下的农耕。尧帝说,从前,老百姓总是饥一顿,饱一顿,有你后稷播种百谷,才顿顿半饥半饱了。半饥半饱依然是一种进步啊,农业启蒙了,总有一天,顿顿都饱了,以致于要减肥了。
后稷作为“农业部长”,发明了稷,稷是粟类中的极品,中国古代的第一细粮,祭祀中的指定用粮(给娇嫩的老祖宗在天之灵吃的)。稷成了五谷之长,给中国北方人确定了三四千年的食谱,现在某些山西人还在吃。
同时期的美洲印第安人则正在培育玉米,我们的后稷则又推广了麻和大豆。麻的叶子可以煮作菜吃,麻籽可以煮作粥吃,麻皮可以剥了作衣服穿(人们对麻可真够狠的!)。麻分公母,母的麻产籽,可以吃,公的麻剥皮,可以织衣服,材料便宜,从而结束了从前只能穿高成本的兽皮和蚕丝的历史。当然这也是人类最早对植物的性别有了认识。后稷还推广了更加了不起的大豆,三千多年后大豆传到欧洲,轰动了1873年的“维也纳万国博览会”,对整个人类历史都是巨大贡献。
因为贡献突出,后稷成为谷子神,受到后来历代帝王的祭祀。阿Q所睡觉的土谷祠里,大约供奉的就是后稷大圣吧。
不久,天下开始闹那次知名的洪水,人们纷纷爬上了大树。后稷参加了以大禹为首的治水F4组合,一起战天斗地。其他三人都跑外,后稷就跑内,从各地征集救济粮,散发到灾区,又让老百姓从树上下来,教他们种地。终于,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大舜,赐给后稷“姬”姓以示嘉奖,封地在陕西武功县一带。
那个时代,有个姓是件惊天动地的事,比拿美国绿卡还难。从前轩辕黄帝有子二十五人,得姓者才十四个。贵族后代姓还不够分呢,一个研究种地的科技干部,被赐个姓,算是洪福齐天了。
他果然也没有辜负姬姓这个伟大字眼,因为他的姬姓后裔们顽强地摸索着,正在一截一截地,去点亮另一个光辉的朝代——大周。
后稷的孙子的儿子叫“公刘”,他在后稷的诞生地(今陕西彬县)定居,建立村镇,把族人和异族的自愿者都收拢起来,周方国的草创阶段开始了。又往下传了九代,古公亶父又把大家迁徙到风水宝地歧山,因为此地后来听见了凤凰打鸣(诸葛亮和司马懿二十万大军对峙100天后死掉时的五丈原,也就在岐山)。
名叫古公也好,名叫公刘也好,姓都不是“古”或“刘”,他们姓姬。
种地英雄后稷的第十三代孙,是西伯“姬昌”,彼时天下的君主是众所周知的纣王。
当下天下汹汹,不知谁主沉浮,诸侯们都把目光投向了辽远的西北凤凰打鸣山下这个貌似平常的周方国。
周方国是什么样子呢?它面积不大,方圆不到百公里,考古研究发现,周方国的青铜器和文字都落后于商王朝,甚至根本就是空白。它偏在西陲,社会组织也偏于粗浅,表现在法制还不完善。譬如那些犯罪的人,姬昌就让他们背着个木牌,上边画上所干的坏事图片,立在交通路口罚站,教育过往群众并且羞辱自己。这体现了当时法制的不健全和做法上的原始性,然而却被后来的学者们理解成优点,用以歌颂姬昌仁义爱民,轻刑布德。其实一个国家刑罚的完善反映了它文明的发展程度。同样另一个成语“画地为牢”(犯人们比好人还自觉,立在画的圈子里当牢房)也说明了周国监狱系统的不成熟,不过这也被当作了姬昌施仁政的效果。其实,这些“仁政”只能说明姬昌的社会还停滞在神农氏时的水平罢了。
直到若干年后周人入主中原,才把商王朝的五刑体系加以学习和继承,也搞出了“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头,最后用竹鞭”的模式。历代商王所能想到的各种人体细部和关节,也都拿东西往上边去招呼:杀头、割鼻子、去势、砍膑、刺字、锅烹,等等,一样也不比被它指摘为“暴虐于百姓”的商朝(含商纣王)少。周穆王织就了细密的法网,规定可以判脸上刺字的情况有一千条,割鼻子的有一千条,砍脚一千条,去势的三百条,砍头二百条。看这架势,丝毫不比商王们手软。(《尚书·吕刑》:周穆王时代,“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 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不过,“凌迟”这种最残忍的刑罚,当时还没有发明,总算给后世的皇帝们留下了一点施展创造力才华的空间。
西伯姬昌在岐山居住的远古房子也颇原始,接近于神农时代,根据现在的遗迹显示,多数是坑屋:坑里支几根柱子,柱子上像蘑菇一样支起个茅盖,就充做房子了。当然也有宫殿,是先在地面上建台子,台上竖起宫殿,宫殿屋脊盖了瓦,但屋脊以外的房顶部分还是茅草和泥。从考古上看,这些瓦似乎是西伯唯一领先商王朝的地方。这宫殿大约是姬昌住的地方吧,似乎也并没有于民同乐。
总之,尽管不断得到历代学者的美化,我们仍然不得不承认,周方国的文明是落后于商王朝的。
在冷兵器时代,兼以中国空间辽阔,战略纵深很远,商纣王就无法密切干预陕西黄土高原上的周方国了。于是他请了中环的一位诸侯——“崇侯虎”先生,作为自己的耳目,盯着外环的周方国。
崇侯虎不是生人,老百姓喜闻乐见:他面如锅底,海下一部落腮红髯,两道黄眉,金睛双暴,喜欢厉声大叫,在《封神演义》里被封为“北伯侯”。其实,“崇侯”就是他的官爵,表示他是崇国诸侯,“虎”是他的名字。连称“崇侯虎”,就是他的全名。而《封神演义》作者弄出个“北伯侯崇侯虎”,一人搞了俩官,没道理啊。而且,他的位置在西,他也不应该是北伯侯啊。他还动不动就一声炮响,提刀上马,冲出阵来,倒也热闹,那时候就发明放炮的火药了?!与“北伯侯崇侯虎”同一级别的就是“西伯侯姬昌”,不过这也是概念错误,“伯”是对外环方国领导人的称呼,“侯”是中环诸侯领导人的大号。说“西伯侯姬昌”,又是伯又是侯的,到底算哪个啊,瞎闹腾嘛。总之,明朝的这位许仲琳老先生的书,《封神演义》,挑剔起它的错来没完没了,我们就别跟他老人家过不去了。
崇侯虎在自己的封国(陕西户县地区)得到谍报,西边岐山下的姬昌正在有动作。插一句的说,我们这里也得严谨,以免落得跟许仲琳一样。我们这里说“姬昌”俩字,也是不对的。当时的姓并不放在名前面连用,就像商王族的“子”姓,不能放在纣王的名“受”前面连称“子受”一样。姓在当时属于一整个家族的徽记,我们只能说商王朝的贵族是子姓,周方国的贵族是姬姓,周方国是姬姓国家,但不能冠在人名前,叫“子受”、“姬昌”都是错误的。对于“姬昌”只能叫他“昌”——这是他的名,但只呼其名对领导是不礼貌的,所以最好前面缀上他的官号,总称“周伯昌”,《淮南子》一书里,崇侯虎和商纣王就是这么称呼他的。另外,叫他“西伯”也行,他也会很高兴,意思是西方的老大,也是官号。我们就叫他西伯吧。
西伯在岐山,有一些特殊动作,崇侯虎把它看在眼里,然后向商纣王作了汇报。
他的汇报内容,历史上给出了两个截然相反的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战国学者和司马迁的版本,说崇侯虎对商纣王汇报说:“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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