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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前生缘-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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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法斯鲜少的眉头微蹙,眼神专注的看向这位该被自己称为母亲的人。
“你,只是普通的学生而已吧,你能为路法斯做些什么?”语气很温柔,但是问题却显得如此的尖酸刻薄,气氛立即变得尴尬。
水圣修一时间对不上话来,他的确不能为路法斯做些什么,今世不是前世,不可能与之前相提并论。
但是,他的灵魂终归是凌佳懿,那可以不计后果的去爱上官佑莲的凌佳懿,并且,从未后悔。
“我可以给他谁都给不了的爱!”水圣修对视着丝柏凌,其中的坚定可达每个人的心底,那种坚定也正如凌佳懿初见柳羽辰一般。
那时,柳羽辰也问了他相同的问题,“你能给上官佑莲带来什么?”语气中有着显而易见的轻蔑与不屑。
一样的问题,自然,凌佳懿给了一样的回答,一样的审问,自然,凌佳懿表现出了一样的态度,可是,凌佳懿却不知,正是因为这句话和这种态度,让柳羽辰决心杀掉凌佳懿,因为,柳羽辰从那个时候就明白了,完美的毒杀,一个致命的弱点已经不能再让他完美,那就是爱情,那就是凌佳懿。
而同样对视着水圣修的丝柏凌却没有因水圣修的坚定而表现出半分异样,不懂她的人,都会以为她早已习惯了这种眼神或是故作清高,轻轻一笑,却不同于刚才的微笑,这种笑,更加像发自内心。
“你,总让我感觉很熟悉,可是,却又是初次的见面,不过——”丝柏凌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看向旁边的爱德格,“他们的模式,我们曾经也玩过吧?”像是发问,又像是确认。
“呵,总归是年轻气盛……”爱德格也笑了,虽是带着责骂的语气,却不难体现出浅浅的温柔,“我们那时也是,年轻气盛!”他的目光渐渐沉下来,仿佛也再回忆着过往。
“呵呵,父亲您追母亲的时候还送过母亲独一无二的项链吧?”路法斯淡淡的开口,尽管是刚才的形势,也没有让水圣修忘记路法斯的存在。
“呵呵,是,这条呢……”爱德格没有开口,只是淡然一笑,丝柏凌边说着边摘下了脖子上晶莹剔透的项链。
项链的造型很简单,只是兰花而已,但是很特别,因为是玉做的,所以整体泛着绿光。
水圣修却慢慢睁大了眼睛,伸手触摸着这特别的项链,“这……这项链……”
“圣修?”路法斯察觉到了水圣修的不对,赶忙问着。
“啊……对不起,有点感兴趣,貌似很特别,”水圣修意识到了失态,恢复了平常的状态。
“呵呵,因为丝柏凌在英文中的拼写是‘Spring’春天,中国春天的代表花是兰花,所以,项链有着兰花的造型,春天的颜色……”丝柏凌看着坐在旁边淡淡笑着的爱德格,一字一句清晰的说着,语气中有着难以掩盖的幸福。
同时,水圣修也为他们的幸福而高兴,因为,这是又一个约定的实现。
在凌佳懿十四岁那年,凌映柔往家中带回了一名陌生的男子,男子才华横溢,风度翩翩,擅长吟诗作赋,因此吸引了无数正值花季的少女,那其中就有凌映柔。
“佳懿,这位是颜月城,我的……爱人……”一向开朗大方的姐姐向凌佳懿吐了吐舌头,露出了少女般羞涩的微笑,那时,凌佳懿看着眼前一表人才的男子,就深深明白,他将成为姐姐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也将成为姐姐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事实,也亦是如此。
颜月城是江湖人人皆知的风流才子,生性风流,虽是风流,却对爱人坚贞不渝,同时也是断情谷的少谷主,断情谷,断情谷,谷如其名——断情。
此谷最大特色就是谷内所有人不能爱上任何人,也意味着终身断情,爱上一个人,是此谷最大的禁忌,一旦触犯,无论是身份何等高贵的人,都要处以断头之刑,包括所爱之人。
不得不说,颜月城没有情命,他太孤高自傲,以为他能够改变断情谷,只能说,上天注定他此生不能拥有爱情,却也注定了,爱上凌映柔,因而更注定了,他的风流,他的才华横溢,他的风度翩翩将在他二十四岁那年终止。
而凌映柔的沉鱼落雁之姿,闭月羞花之容,也在她十九岁那年尘封。
只有他们的定情信物,被十五岁的凌佳懿连同姐姐的尸体一起被永埋地下—— 一条有着兰花模样的翠绿项链。
和颜月城牵着凌映柔的手对月吟唱的诗,他们之间的约定将永垂不朽。
相爱有几何,只知情已定。
爱到不留憾,方能看淡然。
真心爱一场,到海枯石烂。
若不能长久,来世再续缘。
☆、第十六章
“谁说山河拱手,为君一笑,只能为红颜?谁说一生真爱,只是能够遇到她?谁说相濡以沫、至死不渝的誓言,只能为夫妻?我,上官佑莲,从今以后只为一人而笑,不是红颜,不是她,不是夫妻,而是,我身旁的男子,凌佳懿!”这是上官佑莲在与凌佳懿的成亲仪式上向暗宸宫的所有人,说的祝酒词。
也只有那天,一向温柔淡雅却不失男子气概的凌佳懿露出了少女般的羞涩,惹人怜爱。
也因为这场盛大的婚宴,让多年以后,失去凌佳懿的上官佑莲明白,这是一件他们一生一世做的做正确的事,同时,也是一生一世做的最错误的事,因为他们,早已离不开彼此,倘若一方离开,就会拥有上官佑莲此生都未尝过的痛苦。
成亲的前一天晚上,凌佳懿和上官佑莲的房间如往常一样传出《醉渔唱晚》,曲声依旧轻柔悠扬,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弹奏者,并非凌佳懿,而是上官佑莲,只要熟悉凌佳懿曲声的人都会知道,这并非本人弹奏,这曲声多了一分生疏,却隐藏不住弹奏者的用心。
那天晚上,凌佳懿一时兴起,教上官佑莲弹奏古琴,而上官佑莲却单单只弹一首曲子,那就是凌佳懿经常弹奏的《醉渔唱晚》,直到现在,路法斯的古琴上还是只留有《醉渔唱晚》的旋律。
上官佑莲和上官夏明都曾经问过凌佳懿,过这样危险的生活你可曾有过后悔,得到的答案也是如出一辙:如是颠簸生世亦无悔。
柳羽辰在把毒镖刺穿凌佳懿的心脏时更曾问过凌佳懿,此生可还有何憾,凌佳懿却依旧笑着,笑容在惨白的脸上如花般璀璨,字句分明的说出:未守住约定,空留他一人。
也只有那次,柳羽辰的心中有那么一丝犹豫,有那么一种冲动,想让时光倒流,看是否还可以亲手把这人送到阎王那里。
那一夜,是上官佑莲此生发的最大一次脾气,几乎出动暗宸宫的全部杀手去对付柳羽辰,纵使柳羽辰用毒怎样高强,怎样与上官佑莲齐平,也无法以一敌万,总会倒下,就在他以为自己的性命在这些杀手手上终结时,上官夏明也一并出现了。
他分明的听见了,上官夏明用忧伤的眼神看着他问出的话:你现在可曾有过后悔?他还是依旧无谓的摇了摇头,用铿锵有力的语气说道:不曾。
不曾,的确,他确实不曾有过后悔,哪怕半分,哪怕现在面对的是死亡,对于杀死凌佳懿这件事,他更没有后悔,甚至还存在着可怕的优越感。
可是,他错了,就在他以为他一生都不会拥有“后悔”两个字时,上官夏明打破了他的原则,让他拥有了后悔。
就在他死去的那夜,上官夏明眼含泪水,却滑落无痕,更无声,就那样用那种眼神看着他,就那样手中拿着剑对着他,长长的黑发散落在肩,视线早已被泪水模糊,同时,那也是上官夏明第一次手染鲜血,也成为了最后一次,从此以后放弃了医术,医界奇才从此从江湖上隐匿,消失的无影无踪,只有上官佑莲清楚,他不得不放弃了,因为他已经失去了作为医者的资格——为了自己的私情而杀害一个人。
而真正让柳羽辰后悔的,不是生命终结于上官夏明之手,而是他能从上官夏明眼中看出深深的憎恨,一种别样的憎恨。
“刘梦,再不去,就迟到了!”水圣修催着刘梦,他可不想在法国上学的第一天就被扣上迟到的名号,难得水圣修有一次上进心。
“知道了!”刘梦笑着,穿好zhifu,合上了书,跟着水圣修一起提着包赶往学校。
书上写着——《忆往事》,著:顾子寂。
☆、第十七章
“大家安静,我来介绍一下,这是今天新来的转学生,刘梦和水圣修,希望大家能够多帮助他们,让他们能尽快融入到集体中,接下来请他们自我介绍一下,”一名有着金黄色大卷的年轻女教师在讲台上极力挥舞着,身着的衣服真的很暴露,有种走光的危险,完美的衬托出了魔鬼般的身材。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刘梦,18岁,来自中国,请多多指教,”刘梦熟练的说完了自我介绍,微微屈了屈身,每个动作都体现出千金大小姐的高贵姿态。
刘梦说完了好一会,在没有任何话音从她身旁响起,众人都看向刘梦身旁的男子,刘梦转头看向水圣修。
水圣修依旧不以为然的在嘴里嚼着泡泡糖,乐在其中。
刘梦抽搐着嘴角,用胳膊肘碰了一下水圣修说:“喂……”
“嗯?”水圣修看向刘梦,一副纯真无邪的样子。
“自我介绍……”刘梦实在是无话可说,她真的没有办法再和水圣修多做交流,所在世界不一样啊。
水圣修一副恍然大悟的神色,然后停止咀嚼,深吸一口气,慢慢的吐出三个字:“水圣修。”
此话一出,众人惊异,刘梦当场就有种想拿把斧子砍了他的冲动,他到底是什么人啊!
“水圣修,17岁,中国,还望大家多多指教。”
实在无奈,只能让刘梦自己为水圣修介绍,现在才知道,水圣修不仅生活在二次元,还严重与社会脱节。
刘梦拽着水圣修走下了讲台,随便选了一个光亮的地方坐了下来。
刘梦从书包中拿出一本书看,水圣修则看了一会女教师,心想还真是美女,只是穿着太“引人注目”了。
以前吴彬从夏威夷旅游回来,旅游的感受,千言万语,就只能用一句话形容,当时水圣修不相信,懒得理他,但是现在,他左看看,右看看,通过同学们的反应和老师的穿着打扮,便开始验证了那句话的可靠性:说外国人开放,其实就是一个字——浪!
再看看这个教室,更让水圣修觉得坐在哪里,坐哪里都是……最明显的地方!这完全是典型的欧洲城堡式的建筑,他一辈子哪怕能在这呆上10秒钟,他就可以乐到抽风,更别说要在这里到毕业。
“路法斯呢……”水圣修听着性感老师讲课实在比老豹子讲课还能催眠,昏昏欲睡之时,他只能和刘梦聊天来打发时间,别看他是全年级的永久第一,但是,上课他能集中精神15分钟,就算是奇迹,就像梦仙可以来早25分钟一样。
“嗯?法伊雷尔家也有点事吧,他说忙完了就过来,”刘梦漫不经心的答着,眼睛一直在看着书本,她和水圣修不同,她离不开书本,这也许是因为他行医的缘故。
“一会是多久……”水圣修像是问着刘梦,更像自言自语,其实还想聊点别的,见刘梦无心理他,只好作罢,他的智商低可不低,不然不可能上课不听课,随便翻翻书本,考试小笔一挥,就能轻轻松松让名字永远挂在第一名的纸上,最大的优点是脑子好,最大的缺点是情商低,说他天才是事实,说他迟钝更不假。
水圣修真是想睡觉,又感觉第一天上课就睡觉确实不怎么好,在老豹子课上还好,问题这是在法国课堂,眼睛瞥了瞥刘梦,却意外的发现刘梦手中的书不是课本,是课外读物,这下子勾起了水圣修的兴趣。
“《忆往事》?”水圣修称刘梦不注意时掀开了书角,这是他一贯的作风,吴彬还曾开玩笑的说他是块当间谍的料。
“你呀……”刘梦把书从水圣修手上撤开,眼神格外的鄙视,果然这个人和凌佳懿有些不同,水圣修太死性不改,“是本小说,以第一人称的手法,讲述了一位生活在古代的人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拥有的一些人生经历,一本略带哲理的小说,”刘梦随便答着,合上了书本,开始翻开教科书,用左手朝水圣修扇了扇,驱赶着水圣修,示意他别再打扰她。
水圣修一脸抱怨的看了刘梦一眼,随即又恢复了无聊。
刘梦用余光看向了水圣修,见他没什么异常反应也就放心了,他不想让这个人听到柳羽辰的名字,更不想让这个人读这本书,这本书虽在其他读者眼中是她所说的那样,可是名字已经揭示了一切,他们过去所发生的往事,也就是讲述着自己的真实经历,包括书中的人物名字,情节都是一毫不差的,还有,这本书的结局终究以他的死而画上句号。
而与实际不同的,后面多了几句话,是他对这一生的感受。
“我到生命的最后几分钟才做出了人生的第一次吃惊,他的眼泪,让我莫名其妙心疼,然而,如果来生还能够遇到他们,我还会做出如此的决定,杀死他的所爱之人,为了让他痛苦,让他所爱之人痛苦,世人都说我是天才,但我现在的所做的一切努力,所拥有的一切的成就,全部都是为了和他站在同一个位置上,欣赏同样的风景,喜欢他的笑容。我虽然劝导他不要再杀人,可是每当他杀死一个人时,我很高兴,但心中却没有我想象那样高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想让世人都去讨厌他,憎恶他。我比他更爱血,爱它的颜色,爱它的味道,爱它的气味。我和他注定不能成为永远的朋友,我曾经想要和他当一辈子的蓝颜知己,但又感到不满足。那只是曾经,可以对于那个人,我既不想成为朋友,又不想和他太疏远,这种感觉我到现在也不能理解,或许只是一时的迷惘吧,他可能有着血的气味,却终究无法成为血,他,他们,终究与我无缘,总会走上不同的道路,也明白,我终究会死在他的手上,事情也按这样发展了,那个叫做凌佳懿的少年,也只是希望他不要再去爱他,那样我就再不会对他产生杀害之心,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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