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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果惊魂-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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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果惊魂》
引言
是偏见和墨卡托投影所造成的假象阻碍了我们对广袤非洲大陆的认识。非洲的面积将近1200万平方英里,几乎相当于北美和欧洲面积之和,或者说相当于南美洲的两倍。我们不仅对它的面积缺乏正确认识,而且对它的基本特征也缺乏正确认识:我们以为这片黑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都是热带大沙漠和辽阔的大草原。
其实,非洲之所以被称为黑色大陆,其原因只有一个:在它中部的刚果河流域有一大片一望无垠、占整个非洲面积1/10的赤道热带雨林。那片悄然无声、潮湿阴暗的大森林面积有150万平方英里,几乎相当于美国本土面积的一半,而且具有独一无二的地理特征。6000万年来运动”,“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那片原始森林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也没有受到任何挑战。
时至今日,刚果河流域的人口也不过才50万,而且大多数都聚居在这条流经丛林、泥沙含量很高、流速十分缓慢的大河两岸的一些村落里。迄今为止,这片森林中的绝大部分地方尚未经受任何伤害,成千上万平方英里的大片森林依然为人迹所罕至。
这种情况在刚果河流域的东北角尤为突出。那里是东非大裂谷的边缘,是热带雨林和维龙加火山群交会的地方。维龙加火山上没有固定的通商道路,也没有令人特别感兴趣的特征。西方人对它的兴趣始于100年前。
1979年,在连续六个星期的时间里,出现了一场想在刚果作出“20世纪80年代最重要发现”的激烈竞争。本书所描述的就是1979年6月美国最后一支刚果探险队在13天当中的经历。这段时间与亨利·莫顿·斯坦利1874—1877年的刚果探险相距才100年左右,但只要把这两次探险作一番比较,就不难看出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非洲探险的性质在哪些方面正在发生变化,哪些方面并没有发生多少变化。
斯坦利通常被认为是1871年发现利文斯敦①的新闻记者,其实他的真正贡献在于他后来的一些探险。穆尔赫德称他是一位“在非洲开创了先河的人……一位有企业家头脑的探险家。斯坦利到非洲去不是为了改变那儿的人或者为了去建立一个帝国,也不是因为他对于人类学、植物学或者地质学方面有真正的兴趣。说得直率一点,他去那里是为了给自己扬名的。”
①赞比亚西南部城市。
1874年斯坦利再度从桑给巴尔②出发的时候,他再度得到报界的慷慨资助。他历尽千辛万苦和种种磨难,于999天之后出现在濒临大西洋的丛林之中。这时,随同他出发的人已经损失了2/3,可是他和他的报纸却向世人公布了上个世纪最重大的事件之一:斯坦利完成了刚果河上的全程旅行。
③坦桑尼亚东北部港市。
可是两年之后,斯坦利在截然不同的情况下再度前往非洲。这一次他不仅改名换姓,而且为了甩掉跟踪他的人,还故布疑阵,去了许多不相干的地方。为数不多的几个知道他去了非洲的人也只是猜测他“怀有很大的商业目的”。
实际上,斯坦利当时是得到了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的资助,因为这位国王本人想在非洲拥有一大片土地。他在给斯坦利的信上说:“这不是什么比利时殖民地的问题。这是建立一个新国家的问题,而且越大越好。……作为个人来说,我希望拥有非洲的财富。比利时所要的既不是殖民地也不是更多的领地。因此斯坦利先生可以采取购买的方法,也可以采取让他们割让的方法……”
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计划得到了执行。1885年,一个美国人说利奥波德已经“拥有了刚果,就像洛克菲勒拥有美孚石油公司一样”。这种比较十分贴切,因为非洲探险已经带上了浓厚的商业色彩。
这种情况至今依然如此。美国人1979年的这次探险是在极其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十分强调速度。如果斯坦利的在天之灵知道,他也会同意的。可是如果斯坦利知道了这两次探险的区别,他会瞠目结舌的。1875年,斯坦利从维龙加火山附近经过,不过他是经过一年的艰苦跋涉才到了那里;而美国人只用了一个多星期就到达了现场。斯坦利出发时率领了一支400人的队伍,如果他了解到这支探险队只有12个成员,而且其中还有一只大猩猩的时候,他更会感到惊讶不已。一个世纪之后,美国人所经过的地区已经出现了几个政治上自治的国家;刚果现在叫扎伊尔,刚果河现在已改称扎伊尔河。事实上,到了1979年,“刚果”这个词从技术上来说只是指扎伊尔河流域,不过,地质学界还在延用“刚果”这个词,此外这个词还有其浪漫的内涵。
这两次探险尽管有上述不同,但其结果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美国人像一个世纪之前的斯坦利一样,也损失了2/3的人马;他们也像斯坦利的人一样,仓惶逃出丛林。另外他们也像斯坦利一样,带回了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诸如食人生番、俾格米人①、被毁灭了的丛林文明以及神奇的失落的宝藏等等。
①一种矮小人种,身高不满五英尺,分布在中非、东南亚、大洋洲以及太平洋部分岛屿。
我愿借此机会感谢休斯敦地球资源技术服务公司的R.B.特拉维斯先生,是他同意我使用了录像带上的情况简介资料;感谢地球资源技术服务公司的卡伦·罗斯博士对考察队情况所作的进一步介绍;感谢伯克利加州大学动物学系彼得·埃利奥特博士、埃米工程小组的工作人员以及埃米;感谢扎伊尔卡塞矿业生产公司的威廉·文斯博士;感谢肯尼亚内罗毕大学病理学系的史密斯·杰弗逊博士;感谢摩洛哥丹吉尔的查尔斯·芒罗上尉。
我还要感谢内罗毕大学的马克·沃里克,是他最早对这项工程表示出兴趣;感谢内罗毕大学的艾伦·宾克斯,是他主动提出带我到扎伊尔的维龙加火山地区实地看了看;感谢乔伊斯·斯摩尔,是他在往往没有提前量的情况下为我安排了前往世界的犄角旮旯去的交通;最后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助手朱迪斯·洛夫乔伊,是他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作出了孜孜不倦的努力,从而对这本书的出版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迈克尔·克莱顿
前言
骆冬青
有人说大众小说是在“一次性”上下赌注,确实有道理。它所追求的往往是一次性的阅读快感和风靡一时的轰动效应,而与注重深刻、创新和永恒的纯文学作品的审美取向迥然异趣;有时,它甚至干脆就是“反审美”的。这部《刚果惊魂》也不例外,在一系列令人魂悸而魄动的惊险事件之后,留给人们深刻思考和悠长回味的东西确乎不多。能够令人“惊魂”却难以震撼灵魂、净化灵魂和升华灵魂。但是,正如不能用酒的标准去要求可口可乐一样,对于流行、通俗的大众小说,也只能运用大众文化本身的标准来考察和评判。
透过这部小说展现的光怪陆离、五光十色的各种场景,不难发现,它所讲述的只不过是一个当代版的探险寻宝故事:珍奇的宝藏、神秘的地域、艰险的路途、强大的敌手,等等;构成故事基本框架的主要元素都与大量的神话传说、童话故事、民间传奇,以及史诗、小说中的同类题材作品如出一辙,异叶同枝。正所谓“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古老的故事要以当代的形式重新讨好读者,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这部小说却达到了令人屏息凝神心意怦怦,有时甚至紧张得喘不过气来的效果,究竟是借助于什么力量呢?“一次性”的阅读快感自然是与对故事套路的早已熟悉有关——把它归入于某类故事后是很难有重读的热情的,但是这种重复多次仍能引人入彀的故事“圈套”不正是显示了某种永久性的魅力吗?这种百读不厌的“多次性”重复与“一次性”的文化消费之间的悖论又应如何解释呢?
仅从理论到理论是难以说清问题的。事实上,作品本身给出了最好的解答。神奇的失落的宝藏在任何时代都有其不可替代的吸引力,虽说高科技曾使许多东西黯然失色,但高科技本身却也需要某些高度珍贵的东西作为原料,这就使探险寻宝故事获得了新的再生的契机,作者成功地“复活”了这一题材的内在启动力。这部小说中的“休斯敦地球资源技术服务公司”所要攫取的是刚果珍稀、贵重的蓝色金刚石,而这种金刚石之所以贵重则是因为它可以“改变整个世界”,“将会中止核时代”,具有高科技上,特别是军事领域的重大意义。所以,它引起了强国之间的竞争,这又使探险寻宝行动平添了一层新的紧张因素。虚拟的宝藏和出自想象的行动并非没有其现实依据,如美国人无视别国主权,疯狂掠夺第三世界国家宝贵资源的行径之所以可信就因为“真实”。但是,我们更应重视故事的精神依据与想象的逻辑。与武侠小说中人争夺武功秘籍、童话中的孩子寻求魔法,乃至哲学家们追索“道”、“本体”之类一样,这种“寻宝欲”正隐含着人类的一种寻找终极(一次性解决问题)、掌握诀窍的祈望,以至于即使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科技文明,却仍然要到最原始、最蛮荒的地带去寻找决定性的原料。正是这种荒唐寄寓着人类永恒的梦想,所以才能引起巨大的阅读兴趣。作品中的“英雄”,虽然还缺不了善于运用武力、精于战斗生涯的查尔斯·芒罗上尉,但真正的主角却是两位科学家——数学天才、电脑专家卡伦·罗斯与研究灵长目的动物专家彼得·埃利奥特博士;这表明,传统探险寻宝故事中的武力、勇气和智慧等要素,在此已被科学取而代之了。“知识就是力量”,科技知识真正成了探险寻宝的主要力量了。传统故事中关于力量、智慧和勇气的考验变成了对于科技力量的考验和竞争。在小说中,不仅各种科技仪器装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行程的竞争都是通过电脑操作进行的,更不用说利用电脑网络进行一场看不见的战斗了。相应地,故事的悬念也就与科技密切相关。第一支考察队惨遭灭顶之灾,究竟是什么东西毁灭了他们,要靠电脑图像进行分析?猩猩埃米“梦”见的究竟是什么?埃米能与原始森林中的灰猩猩“交谈”吗?破译出来的猩猩“语言”正确吗?……凡此种种,都伴随着科技本身的发展历程,这就使寻宝探险变成了科学的历险寻奇,科学的“寻宝”。在这里,科学本身的巨大魅力被生动地展现出来,因为科学与人的关系在这种探险寻宝故事中被戏剧性地、空前紧密地展示出来,科学的命运决定着人的命运,科学的进展决定着故事的发展,科学被叙事化了。法国思想家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将知识领域划分为叙事知识与科学知识,认为两者之间有着不可通约性,但他也承认在科学中也有着叙事的诉求,即把科学的发展讲成故事。在克莱顿的这部小说中,科学知识和叙事知识已经相互交融,科学知识转变成了叙事知识,成为故事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与助力,而故事本身的发展,又促进着、催发着、造成着科学的发展,如埃利奥特对新的物种的发现等,都表明不同的知识种类的融熔为一。
作为一部流行小说,必须争取大众,占领广阔的公共空间,这就要求其提供的知识形态也是大众文化性的。在这方面,作者可算是长袖善舞,神乎其技。他充分利用新闻、科普杂志、影视等大众传播媒介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娴熟地进行煎、炒、煮、炸,烩制出口味丰富复杂,荤素搭配齐全的麦当劳、肯德基式的文化快餐,调料精确而营养丰富,但却是一次性消费式的。作者在着重使科学知识叙事化的同时,笔触广泛地涉及政治、文化、社会、地理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或通过巧妙改造新闻媒介提供的背景资料,或通过将专业知识普及化,为读者提供了多种知识相互纠合统一的文化产品。一方面,使人们难以了解而又急欲窥其秘奥的军事等领域的高科技进展以一种虚构的形式“揭示”给大众;另一方面,又对大众未必注意的科技领域展示其特有的魅力,如大猩猩的研究等。这种将科技附加魅力的做法正与科学对自然“祛魅”,即去除神秘性,相反相成,构成了小说特有的魅力。这也正是大众文化本身的魅力所在,即将各种知识进行审美的包装,并纳入某种叙事框架——在这部小说中是探险寻宝——获得一种文化精品,构成对文化消费者的“挡不住的诱惑”。
结合了新闻媒介、通俗影视、消闲期刊等文化产品提供的知识资源,大众小说往往给人们提供一种与现实界限模糊的幻觉。就像电视广告通过明星使用某产品而给产品使用者以某种替代性满足的幻觉一样,将真切与虚幻结合在一起,从而使虚幻在瞬间变为真切是大众文化的特有手法。在这部小说开头,作者学术气颇浓地描述了刚果河流域的基本特征,追述了亨利·莫顿、斯坦利的第一次探险,然而却将书中所写探险作为真实事件来叙述,并把小说人物列入感谢名单,与学术著作的写作方式十分相似。凡此,都给人一种似真性的幻觉,似乎是本书的一个颇富创意的广告。法国作家梅里美的一些小说如《高龙巴》等,也都是在开头学者式地考察故事发生地的风土人情,然而在故事的主体与开头的考证之间,真实与虚构仍然界限分明。而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则是采用一种新闻作品式的写法,在很多地方都将新闻叙事与小说叙事相结合,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有的、与现实界限不清的艺术效果。直到故事末尾,还一本正经地介绍了人物的“现在”。这种手法的运用,既增强了阅读过程中读者关注焦点与自身现状的对照联系而产生的紧迫感,又使书中提供的背景活化为读者进入的作品世界,两个世界的交融恰恰加强了读者的感受,并为理解扫清了障碍,增进了阅读的快感。而通过作品世界与现实关系的模糊,又成功地将刚果河流域的原始丛林、食人生番、俾格米人、被毁灭了的丛林文明、火山爆发等等神奇而又惊险、恐怖而又充满诱惑的景象纳入故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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