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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恕与珂雪-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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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分别叫做亦恕与珂雪。

亦恕是学科学的,珂雪是学艺术的。

那么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和场景呢?就选在刚刚那家咖啡馆吧。邂逅的时间是秋天午后,屋外有柔柔的风,路旁的树偶尔洒下落叶。

在第三片落叶刚离开树枝时,珂雪拿起画笔,开始在咖啡馆内作画。而亦恕则在第三片落叶落地的瞬间,踩上第三片落叶,走进咖啡馆。珂雪为了画沾在亦恕鞋底的叶子,于是他们开始第一次交谈。就先到这里吧,我也要回去了。

这是我三天来最大的进度,真该感谢那个学艺术的女孩。拿起桌上的账单,走到吧台结账。结完账后,我突然想起刚刚那个女孩没有付账!我是否要提醒老板这件事?毕竟喝咖啡要付钱乃是真理。可是她给了我灵感,我算是欠了她人情,应该让她省下咖啡钱。

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她没付钱。”我指着那个女孩离去的方向。我的个性是非常直接,不喜欢顾左右而言他。

“你想帮她付钱吗?”老板的声音低沉又干涩,好像把声音含在喉咙一样。

“今天的咖啡真好喝。”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直接面对问题,就会顾左右而言他。走出咖啡馆,穿过马路,将自己的身影融入捷运站的人潮。自从试着开始写东西后,我很努力地观察眼睛所看到的一切。

四季的天空变化、屋外洒进的阳光颜色、树木的摇曳方向和幅度、便利商店员工的笑容、等红绿灯的人的表情、擦身而过的人的背影……但我就是不会在捷运站内看人。

因为我老觉得在捷运站内移动的人,很像一个个罐头。每个人都把自己包得好好的,外表虽然不同,但还是罐头。罐头内的东西虽然有差异,但我的眼睛又不是开罐器,怎会知道里面是什么?所以干脆闭上眼睛,摆烂不看。



第4页

我说过了,我的个性是如果不能把一件事做到最好,那就干脆摆烂。下了车,回到我住的公寓。刚在客厅的沙发坐下时,发现前面的矮桌上放了一叠纸。第一张纸上写着:“荒地有情夫”。这应该是我室友大东写的剧本纲要。我觉得剧名很暧昧,忍不住拿起来翻了几页。正琢磨着为什么要叫做荒地有情夫时,大东正好回来。

“喂,你怎么取这种名字?”我问他。他看了看我手上的纸,说:“名字很俗,是吧?”

“俗?”我很纳闷,“这名字不叫俗,只是有点限制级。”

“限制级?”大东似乎也很纳闷,走到我身旁坐下,我把那叠纸还给他。

“荒地有情天。”他念出来,然后问,“这名字哪里限制级?”

“啊?”我很惊讶,“不是荒地有情夫吗?”

“夫你个大头!”他站起身大声说,“荒地有情天啦!”我不好意思地陪个笑脸。

其实这不能全怪我,大东写的“天”字稍稍出了头,看起来也像“夫”。

不过在这方面,我倒是满迷糊的,从小就是。例如童话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老是念成《卖女孩的小火柴》。我的个性有时跟穿袜子一样,根本分不清左与右。

“你的小说进展如何?”大东把“荒地有情天”放下,转头问我。

“刚想好主角的名字以及一开始的邂逅而已。”

“太慢了。”他摇摇头,“我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已经开始接吻了。”

“你又不用上班。”我不太服气,“可是我要上班啊,当然写不快。”

“上班?”他一脸不以为然,“你上班时大概都在偷看女同事吧。”

“你……”我脸颊发烫,说不出话来。

我的个性是如果被别人说中了糗事,就会开始结巴。

“对了,我女朋友晚一点会过来找我。”

“咦?她不是不理你了吗?”

“哪有。我们只是发生一些小误会而已。”

“我知道了。你一定又跟她下跪道歉了吧?”我贼兮兮地笑着,

“男儿膝下有黄金是真理,女朋友代表爱情;你跟我不一样,当真理与爱情发生冲突时,你会站在爱情那一边。”

“你……”大东也开始口吃。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说别人的糗事,就会口若悬河。我再嘿嘿两声,就拿起公文包回到自己的房间。这个房间没啥了不起的,只是床上特别凌乱。因为我不想让自己有事没事便躺在床上睡觉。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让自己死于安乐的话,就会想办法生于忧患。打开计算机,整理一下思绪后,便开始在键盘上敲字。我写得算顺,不过由于打字慢,还是花了不少时间。写完要存盘时,想了几分钟还是想不到适合的档名,只好暂时先把档名叫做:亦恕与珂雪。

看了看表,已经很晚了,但大东的女朋友还没来,所以我还不能睡。说来奇怪,别人都是女友要来时,把室友赶出去,可是大东却是坚持要我在场。大东虽说是我室友,但其实是我房东,这屋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他是戏剧系毕业,当完兵后,在广告公司待了两年。但我搬进来时,他已经离开广告公司好几年了。这几年他靠做些广告文案和写些剧本过日子,一直待在家里工作。我伸个懒腰,觉得有些累,走出房门跟大东说我要先睡了。

“你睡客厅好不好?”

“有房间不睡,睡客厅干吗?”

“你睡客厅的话,我可以唱歌或说故事哄你睡。”

“你有病啊!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拜托啦!”大东的语气近乎恳求,“你在的话,她比较不会骂我。”

“我在客厅睡的话,她还是可以骂你啊。”

“不会的,她会怕吵醒你。”

“那我还是可以回房间睡啊。”

“不行啦。你房间隔音太好了,外面发生凶杀案也吵不醒你。”

“要我睡客厅可以,不过我要抵一天的房租。”

“好,没问题。”

“而且我醒来时,要看到我的早餐。”

“你别得寸进尺喔。”

“那我回房睡了。”



第5页

“你早餐的饮料要牛奶还是豆浆?”

“豆浆好了。”我走回房间拿出枕头和棉被,躺在沙发上说,

“烧饼上的芝麻,黑的要比白的多;油条要酥脆,不要太软。”

“是。”

“跪安吧。”

“混蛋。”大东骂了一声。

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捉弄人,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我一觉到天亮,梦里并没有听见大东被骂,醒来后只看到我的早餐。漱洗完后,我开始找袜子。对于袜子这东西,我始终是迷迷糊糊的,常常找不到另一只。后来干脆所有的袜子都买深色无花纹的,只要凑两只穿即可。

虽然深色有很多种,但幸好色差都不大,不易被发觉。不过袜子看起来都一样了,我却开始分不清哪些是该洗的,哪些是刚洗完的。穿上两只袜子,再穿好鞋,却发现身上穿的是短裤。只好再脱掉鞋子、短裤,换长裤,穿鞋子。

通常要出门前,我一定会提醒自己要细心,不要遗落东西没带。但还是常会忘了某样东西。今天还好,忘了带的只是早餐而已。其实我上班的地方,刚好在那家咖啡馆附近。以前每次下班经过咖啡馆时,都会学大禹,过门而不入。直到我的下班时间从五点半提前到四点半,我才偶尔进去喝咖啡。因为公司状况不太好,但老总又不希望裁员而造孽,所以从上个月开始,我们每天少上点班,但月薪也少了几千块。为了弥补这失去的薪水,我开始帮大东工作。但我能做的有限,除了帮他处理一些杂务外,顶多在他肠枯思竭时,帮他想想广告文案或是广告的slogan。像护肤中心的“人尽可肤”、面膜广告的“人尽可敷”。

有次广告公司要找个畅销作家拍洗发精广告,我还跟他建议:“我就是用这种洗发精洗头,愈洗愈有灵感”这个文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大东都没有采用我的建议。虽然如此,他还是会依据我的贡献程度,酌量抵消掉几天的房租。最近大东接了一个电视台的编剧工作,每天忙着写剧本。他们那个编剧团队常常要开会,开会的时间也不一定。一来我不会编剧;二来时间上不能配合,原本是帮不上忙的。不过有一天我跟他坐在客厅看足球赛时,他问我:

“篮球、棒球、网球等都是一个颜色,为什么足球却是黑白相间的?”

“喔。”我随口说,“足球本来是白色的,但因为老是被人踢来踢去,久而久之被踢成瘀青,所以才会变成黑一块白一块的。”他转头看着我,打量一会后,说:“你有天分喔。”

“什么天分?”我也看着他,“踢足球吗?我太老了。”

“不。”他说:“你的想像力不错,应该有写小说的天分。”

“是吗?”

“嗯。小说的英文叫fiction,原本就有想象的意思。”

大东拍拍我肩膀,“怎么样?要不要写写看?”

“可是我没写过小说。”我对他摇摇头。

“谁学过抢银行?但第一次抢银行的人,还是可以抢到钱啊。”

“这比喻好怪。”

“别管这比喻了,反正写小说像吃香菇肉羹一样简单。而且如果写得好的话,也许可以赚到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房租喔。”

“真的吗?”我想了一下,“那倒可以考虑看看。”

“不必考虑了,就写吧。”大东说,“不过小说的主题必须是爱情。”

“爱情?”我摇摇头,“我没什么经验,怎么写?”

“写推理小说的作者杀过人吗?写武侠小说的作者是武功高手吗?”大东笑了笑,“所以写爱情小说的人,干吗要有丰富的爱情经验?”

“说得也是。”我也笑了笑。

“你写完后,我再改编成剧本,说不定有机会拍成电视。”

“听起来好像不错。”我还是有些犹豫。

“当然不错啊,而且女孩子容易对写小说的人产生好感呢。”

“好吧。我试试看。”我的个性是如果举棋不定,就会让女孩子帮我下棋。我毕竟是学科学的人,遇到问题时的第一个反应便是收集资料。我到租书店租了很多小说来看,试着研究小说这种东西。小说跟我以前写的研究报告差异好大,充斥大量的形容词和副词。像什么“刚强的骑士坚毅的外表中有着冷峻的嘴唇”,好多形容喔。而且如果把所有的形容词重新排列组合,改成“冷峻的骑士刚强的外表中有着坚毅的嘴唇”和“坚毅的骑士冷峻的外表中有着刚强的嘴唇”,好像也不会差太多。我还看过“坚定的骑士坚强的外表中有着坚忍的个性和坚毅的神情”,这种一路坚到底的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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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看了几天的小说后,我便决定放弃这项研究的工程。因为我很害怕在耳濡目染下,我会把“我在海边等你来”这句话,说成“我默默地在静静的海边悄悄地等着你轻轻地来”。于是我只好试着去那家咖啡馆找寻灵感,动笔写小说。只可惜我没经验,光想主角的名字就花了三天。要不是那个学艺术的女孩出现,我可能还在咖啡馆内画飞箭。

想到小说已经有了开头,我边走边晃着公文包,心情很轻松。走进公司大门,第一眼便看到总机小姐,她正接电话,没有理我。总机小姐姓曹,长得甜美可爱,很受公司男同事欢迎。当老总开始减薪时,因为她要继续待着,所以我决定留下。我甚至觉得公司里没有一个男生递辞呈的最大原因,也是因为她。我的个性是如果自觉做了傻事,就会觉得别人也跟我一样笨。

从她第一天上班开始,她就很吸引我,我也很想更接近她。虽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每天碰面总会打招呼,点头微笑。但没多久我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又是迷糊造成的。那时她刚拿到公司给的名牌,把它挂在胸口。我跟她打招呼时,看了一眼她的名牌,然后念出:“曹礼妈。”

我正觉得这三个字念起来的音好像常听到时,只见她收起笑容,瞪了我一眼。我搞不清楚状况,摸着鼻子狼狈地回到我的办公桌前。后来我才搞清楚,她的名字是曹礼嫣,不是曹礼妈。我很想跟她解释这只是我的迷糊而已,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成分,可是每次看见她时,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连续几天,她对我不理不睬也不跟我说半句话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曹……曹小姐,别来无恙吧。”

她只是抬起头看一下我,然后说:“你别来,我就无恙。”从此以后,只要看见她,我就会因羞愧而有些害怕,甚至觉得她很凶。我的个性是如果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害怕,就会觉得她很凶。话虽如此,但我还是很想接近她。我总会在起身去倒杯水时,偷偷看她一眼。大东说得没错,我如果减少偷看她的时间,小说会写得更快。如果她刚好跟我视线相对,我会紧张得把杯子的水一饮而尽。

因为是热水,所以我常烫到,久而久之我的舌头便比一般人红一点。每天进公司时,我总会试着跟她打招呼。但我老觉得我的姿势和神情像极了在树叶间躲雨的猴子。今天也是如此。

离开她的视线后,我打起精神,再度挺起胸膛,走向我的办公桌。我的公司虽然不算小,但承包的工程都不大。我的工作性质很简单,画画设计图,跑跑工地,偶尔出去开开会。虽然上班时会有很多空闲时间,可以偷空写小说,这是人之常情,但工作要敬业不能摸鱼乃是真理。

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通常只要坐在办公桌前,我就会非常专注,像老僧入定。正因为专注,以致于常被电话铃声惊吓到。照理说,一个迷糊的人应该不会让人联想到专注这种特质,就像看到白雪公主不会联想到妓院一样。不过我的专注也是有所谓的生理时钟,只要快到下班时间时,就会隐约感到一股杀气,于是自然清醒,准备下班。按照惯例,我在下班前还会往曹小姐的方向看一眼。只要看到她起身离开公司,我便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公文包,跟着离开。如果我够幸运能跟她一块等电梯,她会立刻改变方向,走向洗手间。

我只好一个人坐进电梯,让郁闷与我一同下坠。今天我仍然跟郁闷一起搭电梯下楼。从力学的角度而言,电梯上升时,人的体重会增加;电梯下降时,人的体重会减少。但在曹小姐不理我的情况下,即使在下降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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