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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医-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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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难道他早就对重音怀有这种念头?黎焕心里复杂极了,他一直以为以后会娶个女人做媳妇将奶奶留下的那对翡翠镯子传下去当传家宝呢!
  
  可是,一个梦却将他深埋在内心深处不愿意深想的感情赤|裸裸的暴露了出来。
  
  重音习惯性的将手臂搭过来揽住黎焕的腰,黎焕哆嗦了一下,竟然也靠过去。
  
  黎焕觉得他要疯了,理智告诉他要和重音保持距离,但是,每当靠近的时候,那种抗拒就会被身体的本能的亲近击溃,理智的那根弦慢慢张紧,然后砰地一声就崩断了。
  
  重音身上每一个细节都吸引着他,他微不可闻的呼吸,充斥在鼻尖的清爽气息,结实有力的身体,所有所有的一切都不断地侵蚀着黎焕的理智和感情。
  
  若是以后自己有了妻子会怎么样呢?黎焕想,重音一定不会再对自己做这么亲密的事了吧,等以后各自成了家,他们就不能在这样睡在同一张床上相拥而眠。
  
  只要一想到以后会和重音疏远就觉得心里空了一块一样。黎焕脑中各种思绪纷乱,像是缠在一起没有任何头绪杂乱的线团。
  
  “重音。”
  
  “嗯?”重音刚要睡着,被黎焕一喊又清醒了。
  
  黎焕犹豫的一番,还是问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过了好一会儿,黎焕几乎以为他又睡着了,却听他说:“不知道。”
  
  黎焕心口失落和窃喜并存的交织着,不断拉扯着他的神经。
  
  他说不知道,不是不喜欢,黎焕失落的想,他只是还没遇上那个让他心动的女子罢了。随后又窃喜于自己还可以留在他身边,暂时用不好离开。
  
  重音是对的,男人就应该喜欢女人,就应该和女人在一起,成亲,生子,就像景玄和梅子那样,每一天都欢乐而充实。
  
  黎焕想,不应该的是自己,不该肖想重音,不该产生这种畸形的感情。
  
  可是他舍不得离开重音,舍不得和他分开,只要一想到有一天再也看不到重音,黎焕的心就抽搐扭曲的疼。
  
  想到有一天眼睁睁的看着重音怀里拥另一个人,黎焕觉得自己会疯掉的,疯狂的想要毁灭一切的冲动,毁掉一切靠近重音的人。
  
  若是真的到了那一天,黎焕觉得还是死了比较好,最好是能死在重音手上,这样他就可以带着他的气息下地狱。
  
  愣怔之后,黎焕拍了下自己的脑门,自嘲的笑笑:黎焕啊黎焕,你想的太多了吧,还没有到那个地步呢。这样自怨自艾可不是你的性格,至少,现在重音还是属于你的不是吗?未来的事,谁知道呢,等真的到了那一天再说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黎焕早上起床的时候顶了两个黑眼圈,被唐小梅戏称“国宝”,不过大家表示都不怎么理解这个“国宝”的定义。
  
  黎焕一晚上净做梦了,梦里全是重音,各种美梦噩梦交织,各种这样那样,一会儿梦见重音接受他了,一会儿又梦见重音毫不留情的想杀了他!早上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精神萎靡。
  
  餐桌上,黎焕殷勤的给重音夹了个小笼包,看着他毫不犹豫的就往嘴里送,嘴都咧道耳根子了,那笑的别提多狗腿了。
  
  黎焕心想,至少重音现在是需要他的,也许,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照顾,或许有一天他会离不开自己。
  
  想到这里,黎焕脑中白光一闪,顿时精神一震,他之前好像进入了一个误区,为什么非要想着离开呢?他完全可以尽最大的努力留在重音身边,努力让重音离不开他。
  
  男人女人什么的完全不是问题,重要的是自己怎么看待,重音怎么看待。
  
  喜欢男人怎么了?喜欢重音怎么了?
  
  想要的就要靠自己努力,更别说重音现在还没有喜欢的人,一般的男人是喜欢女人没错,但是重音是一般的男人吗?
  
  黎焕最占优势的地方就是重音涉世未深,只要掌握了引导的方向,还不是他说什么重音就信什么!
  
  黎焕说男人喜欢男人也是正常的,重音绝对不会反驳的。
  
  现在最重要的是怎么在思维定式之前,让重音喜欢的是他黎焕而不是别人!
  
  想明白之后,黎焕顿时神清气爽,有一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精神饱满的像一只挺胸抬头斗志昂扬的公鸡,连早饭都比平时多吃了四个大肉包子。
  
  众人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到达关城,关城——很形象的名字,离国的边关、门户。
  
  再往北就是草原,草原上游离分布着无数大小的部落,最大的部落就是驽族人的。
  
  说起驽族,中原都以为北方整个草原都是驽族的天下,其实驽族只是其中之一,因为势力比其他的小部落强从而确立了统治地位。
  
  每年初冬来临之际,北方草原人就会南下入关抢劫入冬的物资,烧杀抢掠,所以边关的几个大城一道秋末都会加强戒备,抗击驽族蛮人。
  
  说起驽族,其他地方的百姓可能只会觉得那是个陌生的词语,而关城的百姓却对之恨之入骨,辛苦一年的收成被人生生抢走,亲人朋友被人屠杀,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痛恨。
  
  所以进入关城之前,秋狄便带着随从秘密出关了。他们虽然是漠北人,不属于草原诸部,但是穿着打扮以及相貌一看就不是中原人,太显眼了,很容易引起麻烦。
  
  众人在关城住了一夜,顺便买了过草原穿沙漠用的各种用品,第二天在守城兵士严格搜查没发现可疑之处后向着草原出发;与秋狄会合。
  
  草原的天很蓝,芳草萋萋,绵延千里,无边无际,那种天高地阔的广阔让众人心中豪情顿生。
  
  深秋季节,草原上的风格外大,干烈的风吹的皮肤都逡裂了,马车里的冰盆早已撤下,景玄已经换上了最精贵的银丝炭炉,银丝碳耐烧、无烟,这种皇家贡品一般人很难弄到,他是花了大价钱从玉书那里抢购的。
  
  玉书个死要钱,连熟人都宰,真不愧奸商之名。
  
  玉书说:“现在还好,虽然冷点但还可以忍受,到了冬天下雪的时候那才是真冷,许多部落不但牛羊都冻死,连人都会冻死饿死无数,到了开春尸体若是处理不当,还容易引起瘟疫。”
  
  驽族人烧杀抢掠,虽然在中原人眼中不可饶恕,该死一千次一万次,但是他们也是为了活着,为了生存,不抢就等着饿死。
  
  景玄冷笑一声:“怎么,你可怜他们。”
  
  景玄虽然不歧视他们,但是骨子里的种族意识还是很强的,大家交好的时候怎么都好说,但若是你先做了对不起我,对不起我们中原人的事,这个坎儿是怎么都过不去的。
  
  玉书无视他的冷眼,淡淡说道:“不,只是觉得,人活着都不容易。”
  
  景玄心中讽刺的想,可不是,像你这种整天脑子里弯弯绕绕,简单事情也给想复杂的事情可不是不容易嘛!
  
  景玄不喜欢玉书,不是歧视他商人的身份,说起来这人还是皇亲国戚,身份尊贵着呢!他们纯粹气场不和,性格不搭。就是看不惯他,整天算计来算计去的,没事也给自己整出事来,特没劲,早晚有一天是想东想西自己累死的。
  
  秋狄倒是不在意景玄的敌意,漠北虽然也荒凉,但是却是比草原的游牧民族要好一些,最起码他们有自己的房子,都定居在一起,而且,他们可没有南下抢中原人的东西,他心里坦荡的很。
  
  秋狄等人熟悉路线,可以避开了人多的部落,要不然那些饿死鬼托生的部落长这时候看见这些中原人肯定会啃得他们骨头的都不剩,一般人可不会有这样豪华的马车,穿这么名贵的衣服。
  
  秋狄救子心切,他已经出来大半年了,其实大家心中都明白,一个十岁的孩子在那种地方很难活下来,但是秋狄不一样,那是他的亲儿子,没亲眼看到他绝不会放弃。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秋狄沉着脸,就算死了,也要把尸体找出来,好好安葬,魂归天国。
  
  一行人用了七天时间穿越了整个草原,到达北方的伊坎诺德沙漠。
  
  伊坎诺德,在驽族的语言中是“死亡”的意思,这是片死亡之地,一般人根本不敢轻易踏足。
  
  秋狄用他的弯刀在地上画着简易地图:“这一条是商人的驼队经常走的道路,准备好充足的食物和水,顺利的话三天我们就能出沙漠。”
  
  一行人全都换上了事前准备的“超级防沙装”,窄袖窄腿,外边套一个像被单子似的长袍子,头上用纱巾包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不管男女都一个样式。
  
  最好笑的就是唐小梅,她的肚子已经七个多月了,大的像个球一样,把那长袍子往身上一套,中间直接突出一块。
  
  这一路上也苦了她一个孕妇了,幸好她肚子里的孩子皮实,一路奔波也没出什么问题,不过,最近伸胳膊蹬腿的次数倒是曾多不少。
  
  景玄现在就跟个瘾君子似的,隔不了多长时间就得趴唐小梅肚子上待一阵,跟他儿子交流父子感情,对着别人肚子叽叽咕咕自言自语,那样子别提多傻缺了。
  
  秋狄说:“之前联系过一个要北上的驼队,估计明天就能能到了,我们跟着他们一起走,人多要安全一些。”
  
  驼队的领头人莫格是个五十多岁的漠北人,长得五大三粗,和秋狄算是熟人,一听秋狄要跟他们的队一起走,乐得跟什么似的。
  
  秋狄也不仅是会打打杀杀的武夫,人家也是个生意人,飞鹰堡在漠北那是实打实的第一势力,所以,以莫格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商人能搭上飞鹰堡堡主的关系,以后也算是有了靠山,不管做什么,看在秋狄的面上也没人会公然找他的麻烦。
  
  与莫格会合后,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出发了。
  
  莫格的商队一共三十多人,二十匹骆驼拉着十辆货物。
  
  因为考虑到穿越沙漠的时间不算长,所以,景玄的马车连带着拉车的马明没有被放弃,只是马车车轮之前特意加宽,使得能在沙漠中走的顺利一些。
  
  沙漠之舟的个头很大,看起来很笨重,但是在沙漠中的优势却比马匹要好很多,日行千里的宝马在沙漠中也得歇菜。
  
  黎焕第一次见识沙漠,无边无际的黄沙,应着初生的太阳,金黄金黄的,瑰丽无比,一下子就把没什么见识的傻小子震住了。
  
  黎焕刚开始兴奋得不行,看着骆驼也好奇,跟着莫格软磨硬泡的非要骑上试试,莫格看在秋狄的面子上不好驳了他的面子,特意让一个伙计让出一匹。
  
  黎焕按照伙计的知道,在骆驼双峰之间坐稳了,随着骆驼跨步的节奏一晃一晃,整个人兴奋地不行。
  
  临近中午,他的劲头就没有那么足了,太阳像个火炉一样挂在天边,将地表晒得滚烫滚烫的,整个人就像置身在一个大火炉中,失水很严重,更要命的是,自从进了沙漠风就没停过,吹得人浑身都是沙子。
  
  黎焕像颗晒蔫儿了的小白菜似的爬回马车,接过重音递过来的水袋,咕咚咕咚惯了好几口还是觉得口干舌燥的。
  
  唐小梅嚷嚷道:“让你再出去折腾,渴死你丫的,看你浪费多少水啊,在沙漠里,这水就真真成了生命之源,你看别人都小口小口的喝,你喝的倒是豪放。”
  
  黎焕没力气和她逗嘴,靠着重音犯懒,眼皮子直接耷拉下来了,他也不是没数的人,秋狄说了,从这条路穿过沙漠至多需要三天,他们带的水绝对够了,要不然知暖怎么会得瑟的在马车里煮茶?!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在沙漠中行走十分艰难,进入沙漠的第二天,众人已经十分疲惫,没有心思相互调侃打闹,不止身体上的疲倦,放眼望去,一望无边的黄沙,那种心理上的负面暗示才是最痛苦的。
  
  黎焕和重音白天和两个女人多在马车里,到了晚上必须和其他人一样宿在外面,毕竟,大晚上的,男女共处一室实在不好。
  
  秋末冬初,沙漠里的温差很大,白天热的要死,晚上冻的恨不得回到白天。
  
  黎焕和重音也算是有良心,第二天的时候自觉地出来骑马,把马车让给景玄和玉书休息,这两人也不是矫情的人,有的享受自然不会往外推。
  
  秋狄等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气候,倒是影响不大。
  
  黎焕这次骑马倒是很顺利,马儿在沙漠里脾气也被磨得差不多了,没有精力动不动就尥蹶子跑一场。
  
  重音第一次骑马,比黎焕好很多,根据景玄的指导,很快驾驭了马匹,天气热了,但是两人都不敢脱掉厚厚的衣服,先不说沙子太多,太阳太毒,穿的少一点就有被晒爆皮的危险。
  
  黎焕眯着眼睛拽着缰绳控制着马儿前进,看起来没精打采的,莫格骑着高大的骆驼:“小伙子打起精神来,再过一天咱们就能出沙漠了。”
  
  黎焕敷衍的点点头,打个哈欠,其实他倒没觉得多累,反正是马儿载着他,又不用他走路,就是太暖和了,他很想睡一觉!
  
  重音适时递给他一个提神的药丸:“坚持一会儿,待会儿景玄就出来换班了。”
  
  重音就像超人一样,几乎看不出他的变化,脸上也没有疲惫的神色,精神头永远那么足,幸亏他本身就不多话,这才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黎焕弯了弯眼角:“你也吃一颗。”心里美滋滋的,高兴得不行。将蒙住脸的纱巾往下一撸,把药丸才嘴里,赶紧把纱巾再围上。
  
  重音知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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