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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专吃天鹅肉-第2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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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
邓秋枫招呼二人上房间坐,二人却坚持在咖啡室坐坐,而且一会就要走,因为下午还要上班。
在咖啡室要了喝的,二人又再一次的表示了歉意,并带来了两样礼物。马管教带来的是一部小灵通,用他的话说在邓秋枫进看守所时上缴个人物品时就注意到他没有手机,在这资讯时代没手机怎么行?兄弟们联系也不方便呢,反正小灵通也不值钱,就先拿着凑合用吧。
伍大维送了他一张健身俱乐部的会员卡,说秋枫身手这么好一定是好这个的。
邓秋枫不客气地把两样东西全收了,又顺便向伍大维说了给大黑办户口的事,伍大维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随后又说了些没营养的客套话,二人便起身告辞,邓秋枫客气地问二人开车来没有,马管教一直就没车开,伍大维也尴尬地说自从被邓秋枫把车夺了之后,上面就不让他开车了。邓秋枫就用马管教给的小灵通给他的司机打了个电话让他把两个警察送回去了。
送走二人之后,邓秋枫又坐了会儿,还是觉得无聊,就又打了个电话给司机,问他知道邓总家在哪里不,司机肯定的答复后,邓秋枫就说等下你回来送我回去吧。然后又给邓孝通打了个电话说还是想先回家。邓孝通沉吟了一下说也好,早点回家也好。
邓秋枫挂了电话长出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终于可以回家了。”——
邓秋枫常说自己是个没有故乡的人,确实如此。银杏市只能算是他父亲邓孝通的故乡。当年邓孝通从这里当兵走出,若干年后又转业回来也算是落叶归根了。但是邓秋枫是不同的,自小就跟着从军的父母颠沛流离,只在银杏市上了几年高中而已,若说常住,倒是在白桦市住的最长久。
见离家多年的儿子突然归来,邓秋枫的母亲郭艳又哭了一场,也算是悲喜交加了。母亲郭艳以前可不是个寻常人物,她军衔虽然没丈夫高,却是国家第一批受过特种训练的女军人,原本在军队还有发展前途的,但是为了丈夫孩子才也转业来到银杏。
夫妇二人才回到银杏时,可以说两眼一抹黑,而且在军队里待的久了,对地方上的潜规则不甚了解。事实就是这样,越是优秀的军人回到地方后就越不能适应地方的生存环境。当时夫妇找工作时被当时在银杏市任职的江石铭刁难不小,两家就此结了仇,所以后来邓秋枫和江小洁的恋爱婚姻才如此的麻烦。
见母亲哭的差不多的,邓秋枫才帮她把眼泪擦了,打趣说:“哭啥呢,就不说一把年纪了,以前不是老吹嘘自己是个铁姑娘吗?”
郭艳看着儿子,半晌才说了一句:“我是你妈。”'
其实莫说郭艳,就是邓秋枫自己,也常时时感到伤感:当年离家出走的时候还是个风华正茂的少年郎,再回来时却已经人到中年了,虽然与少小离家老大回还有一点差距,却也差距不远了。特别这次自己回来不是衣锦荣归,而是落魄而回,又怎能不让人唏嘘?
母子俩聊着天,郭艳又把江石铭父女骂了一会,捎带着埋怨儿子当初不回会看人。邓秋枫也不好过分解释,只是说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就不在提了云云。
晚上邓孝通也早早的回家来,不过郭艳却没好脸色给他,只说:“你还知道这是你家啊”
晚上邓孝通并未留宿于家,而郭艳也显的很无奈。邓秋枫就猜出父亲一定也染上了有钱人的些许毛病,但是奇怪一向刚烈的母亲怎么就听之任之呢?
之后的几天邓秋枫过的相当的不安逸,虽然好吃好睡的,但是一天到晚被目前郭艳拖着到处跑,内容无非是赶饭局和逛大街两样,郭艳更始逢人便介绍:这是我儿子。然后对方,一般也是和郭艳年龄相仿的怨妇,就回故作惊讶地说:哇,这么大的儿子啊,郭姐(或妹子)你好福气哦,儿子总有27、8了吧。”
每到此时,郭艳就会一脸自豪地说:“福气啥哦,儿子没出息,才离婚了,好在我儿子显年轻,其实都30多了。”
然后怨妇们又会说:“30多了啊,看不出来。然后又开始介绍张家姑娘,李家妹子的,看架势是生怕邓秋枫变成圣(剩)人。
虽然郭艳对此乐而不疲,但是邓秋枫没几天就受不了了,其实饭局还好说,这个逛街可是天下所有男人都惧怕的东西,唯一的好处是,邓秋枫一年四季的衣服算是购齐了。于是邓秋枫开始耍赖找借口不陪郭艳上街,郭艳威胁了几次,见儿子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也就不再管他了。况且因为儿子回来了,邓孝通在家的时间也多了起来。
虽然再不用陪母亲上街了,但是邓秋枫依然应酬不断,除了伍大维大牛一帮不打不相识的朋友外,吴晓菲领了一帮高中同学,洪剑弄了一群公司职员,一到晚上便电话铃响个不停,吃东家和西家,更无一天晚上清闲时间长了觉得顶不住干脆谁的电话也不接,小灵通也来个关机,在家闷睡几天,算是缓过来了。
人一闲下来脑子便要想事情了,算起来也有大半个月了。终不成一辈子这样混下去吧。母亲倒是暗示过自己几次要他进邓通公司帮忙,顺便看着一下那“老东西”。但是邓秋枫不想这样,他还没被这几天的酒宴灌晕,警察也好,公司职员也好,甚至是高中的同学,之所以对他可以奉若上宾,不过是父亲邓孝通的影响,撇开父亲,自己在银杏市其实不文一名。不过到底做什么,他还没有想好,反正再象一路漂泊似的卖唱度日是不可能的了。
实在理不出个头绪来,忽然想起伍大维赠送的那张健身俱乐部年卡来,心想运动可以促进思维,于是就找了出来,以后每天晚上都去健身。郭艳就儿子从酒海中解脱了出来,也暗自高兴,又找她那些姐姐妹妹的怨妇帮,给儿子找媳妇去了。
这家健身俱乐部叫鹰翻,规模比白桦市萨飞的那家还大上一些,档次也高出不少。楼下还带运动服饰器械的连锁店,虽然货色一般,但是很方便。邓秋枫买了运动衣,又在俱乐部租了衣柜,算是正式加盟了。
使用健身器械其实是很讲究方法的,对于业余的人来说,一般健身有两个目的,要么是为了体型更健美,要么是要增强体力和耐力。两种目的不同锻炼的方法也就不同。
邓秋枫虽然在军营长大,也酷爱运动,但是对于运动方法却不甚明了,还是去年在萨飞的俱乐部才算了解了一点健身知识。他并不希望自己练出一身腱子肉来,只要体形匀称,体力和耐力有所提高就可以了。所以他采取了小重量,大波次的锻炼方法,几天下来,在又一次经历了肌肉不适应的酸痛之后,很快就进入了正规,而且又结识了几个朋友。
这天,邓秋枫作完了计划的运动量,就对着沙袋炼几下拳脚,其实也是无意为之,才踢了几个边腿,旁边就有人冷笑说:“这力量到也有几分,可惜方法不当,只是耍蛮。”
邓秋枫回头一看,居然是看守所的林若云所长。其实早几天邓秋枫就发现了林若云也是鹰翻俱乐部的成员,但是邓秋枫觉得还不是二人结交的时机,也就装没看见。此时见林若云对自己的拳脚指指点点,但也不在意,他的拳脚原本就没什么名师指点,不过是爱好运动东拼西凑起来的。邓秋枫这人其实很有自知之明的,拳脚确实非他所长,于是就打了个哈哈说:“是啊,也就是随便玩玩,闲着呗。”
这么一回答到把林若云弄了个不知所措,她从老马讲述那天的经历时觉得邓秋枫应该是个傲气冲天的人物,一路闯关夺将的,再有老爸的势力做后盾必定由不的别人说辞。她已经想好,只要邓秋枫露出一点不服气的样子来,她就马上向他挑战,狠狠的给他一顿教训,没想到邓秋枫就这么轻描淡写地承认了自己的不足,这到让林若云早已想好的话全都派不上用场了。
邓秋枫见林若云一时愣在那里,也不答理她,抓起放在围栏上的毛巾擦了擦汗,就准备去洗澡,才没走出几步,就听后面林若云厉声说:“站住!”
邓秋枫才一回头,迎面便黑糊糊飞来两样东西,邓秋枫随手一抓,原来是两只拳套。再看林若云那里已经戴上了一只,此时正在戴第二只。便问:“干啥?”
林若云见邓秋枫一副装傻充愣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就狠狠地说:“说你身手不错,和你较量较量。”
正文 第四章 不得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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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说林女士前后出场性格相差太大,其实也不奇怪,官场上的人大多如此)
蛤蟆拿了拳套四下看了看,周围已经有不少好事者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围上来了,因为比武的事情不是天天可以遇到的。没有广告的他不禁哑然失笑说:“怎么?这里什么时候改武馆了?”
林若云道:“你要是男人就拿出点男人的样子来,别老躲在老爸后面。”
蛤蟆知道今天难免一战,而看林若云的架势不象是浪得虚名之辈,倒是自己平时不过是依仗着身高力大而已,这一战的结果其实早有分数。于是他决定先用语言扰乱林若云的状态,好尽量为自己扳回一点分数,于是他先是故意又四下看了看说:“躲在老爸后面?没啊,我老爸今天不在啊,就算在,他年纪大了,比武打架的事情也是不能让他来的嘛,再说了实在要打架还是可以报警的嘛。”
林若云并非泛泛之辈,自然不会被这些昏话所影响,她只是略显不耐烦地说:“你到底来不来?不来就承认自己是懦夫,以后都不要在这里出现。”
蛤蟆道:“你这激将法对我没用的,我完全可以说句好男不跟女斗,然后大大方方的走掉,而且就算这里是你开的,也不可能任意把客人拒之门外吧?不过呢,为了我今后的清静日子,我今天就满足你这点虚荣心吧。”
话音为落,旁边就有看热闹的喊:“别老说话啊,还打不打呀。”这话得到了周围人群的一致响应。
蛤蟆大声说:“各位兄弟姐妹至于吗?我们这是比武呢,又不是跳楼”说了后目光四下扫射,终于给他找到栏杆拐角处放着几个轻量级的拳击头盔,赶紧过去,捡了一个戴在头上,然后才开始笨手笨脚地戴拳套。
见蛤蟆去戴拳击头盔的时候,林若云眼中流露出了一丝鄙夷,这一点没逃过蛤蟆的眼睛。
双方拉开了格斗架势,虽说林若云对蛤蟆的功夫看不上眼,但是蛤蟆身高接近180公分,体重75公斤,毕竟身大力不亏,林若云怎么说也是个女人,而且身高不足165公分,体重不到60公斤(这个体重对于一般的女孩子来说是胖子了,但是林若云肌肉结实,所以并不显胖)双方在体质上是有很大的差距的。现在很多人都被武侠小说和电影给骗了,认为即使是一个女子只要武艺高强也可以轻易撩倒几名大汉,事实上即使是真正的武林高手,在面对一个身高力大的汉子时也是百般小心的,这就是俗话说的乱拳打倒老师傅。所以林若云还是打起了十二分的功夫提防着蛤蟆。
双方对峙的时候,蛤蟆故作轻松地说:“你觉得我戴头盔很不英雄是不是?我做的一切不过是想保护自己,不象有些人,生就两副面孔。”
林若云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少废话!”
行家功夫一伸手,就知有没有。据说高手过招,一看架势就胜负已分,蛤蟆不是高手,连低手都算不上,但是他不笨,知道自己今天晚上多半要挨揍。
两个人的拳架都是军队里擒敌拳的架势。一般军队里常规部队的士兵都要学习三种拳法:军体拳、捕俘拳(擒敌拳)和匕首拳。其中军体拳与其说是拳法还不如说是广播体操,擒敌拳比较实用,主要是一招致敌和擒拿术,但是该拳法不适合擂台较技,尤其在戴了拳套的情况下。至于匕首拳,实际上是使用匕首的方法,不算拳术。
蛤蟆和林若云虽然都拉开了擒敌拳的架势,但仅仅是个起手势,至于对方到底擅长什么,谁心里也没底。
蛤蟆见林若云的起手势进可攻,退可守,简直看不出破绽,心中大喊糟糕,于是他用了几个前手刺拳,进行试探,结果林若云反击过来,自己头上中了两记拳点,还好躲的快,林若云的一记侧踢被他侥幸躲开。
寻找对方破绽不成反而先失去两分,好在林若云的反击也是在试探他的实力,只用了三分力气,只要蛤蟆不胆怯,还有一战之力。
试探失败,蛤蟆不敢贸然发起攻势,毕竟一旦进攻,自身的防御漏洞必然增多,林若云也看出了蛤蟆的银样蜡枪头,心中起了猫玩耗子的心态,也不急于主动进攻。
他们两个人这一蘑菇,周围看热闹的人不干了,开始大声起哄。林若云看着蛤蟆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恨恨地说:“你打算让我陪你在这儿转一晚上圈子吗?”
蛤蟆道:“你要是不耐烦了,直接上来打倒我出气好了。”
“哼!”林若云心思才一动,就见蛤蟆已经如猛虎出笼一样攻来。
蛤蟆在战术上取得了成功。一般两人较技,最好的进攻时机就是对方的节奏感被破坏的一瞬间,林若云由于对蛤蟆起了猫玩耗子的想法,所以进攻是产生了犹豫心理,而蛤蟆却在她非攻非守的瞬间果断地发起了攻击,这也是蛤蟆唯一制胜的机会。没有广告的
蛤蟆使用的招数是正蹬腿加左右直拳,这个招数看上去不好看,很土,但是这是最近的攻击路线,林若云毕竟受过专业训练,本能地往后撤了小半步,让蛤蟆的正蹬腿落了空,同时左手护住面部,挡住了蛤蟆的前手直拳的瞬间右拳挥出,击中了蛤蟆的面部,由于是情急之间挥出,所以力量不大。
林若云有限力量的反击虽然让她又得了一分,但是蛤蟆的进攻态势并未停下来,他把自己75公斤的体重都当成了武器,象林若云撞来,而此时蛤蟆正蹬的那一腿落地后,恰巧在林若云两腿之间,这就形成了一个“钓足”(柔道术语)。当二人的身体短兵相接碰撞的一瞬间,林若云的身体失去了平衡,但是她反应依然迅速,双手搂住蛤蟆的脖子,这样一来,即使自己倒地,也要将蛤蟆带倒,按照规矩,两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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