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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千年,一世倾城bz-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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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萨布拉卡》。
  里面优雅的英伦口音,本身便是一首怀旧的歌。
  然后,那个黑人歌手坐在钢琴前,开始了这部电影最美的吟唱。
  “You must remember this。
  A kiss is still a kiss;
  A sigh is just a sigh。
  The fundamental things apply
  as time goes by。
  And when two lovers woo;
  they still say“i love you”。
  On that you can rely
  no matter what the future brings
  as time goes by
  
  It's still the same old story;
  a fight for love and glory;
  a case of door die。
  The world will always wele lovers
  as time goes by”
  醇厚的嗓音,惹满历史尘埃的旋律。
  不知不觉又喝了一大杯,胃不舒服,人很清醒。
  终于决定放过自己,将剩下的酒搁在前方的茶几上,我站起来,准备给自己倒一杯白开水,刚一转身,便看见林丹青扶着额,站在房门口。
  我眨眼,迅速扭过头。
  还好,沙发上现在只有醉醺醺的傻猫一只,毯子滑落一半,叠在地上。
  “你醒了?”转眼间,我已经换上一副温良纯善的笑容,盈盈地瞧着他。
  林丹青一脸疑惑,但他涵养甚好,并没有将疑惑表现出来,只是无比羞涩地应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自己只喝一口酒就会醉”
  “是啊,那酒真厉害。”我笑眯了眼,随声附和。
  林丹青甚为窘迫,在门口又站了一会,简单地看了一下屋里的摆设,迟疑地问:“这是你家?”
  “嗯,简陋了一点,可能入不了林公子的法眼。”我也学着他的窘迫,看谁纯过谁。
  不过,好吧,他是真的纯,我是装的。
  “不是,很精致。”他微微一笑,信步走到摆在小厅里侧的钢琴旁,“你会弹钢琴?”
  “哪里,”我煞风景地解释道:“有一个人欠着我的债,没钱还,用他的钢琴抵债而已。我琢磨着它还值几个钱”
  林丹青莞尔,人已经坐了下来,掀开琴盖,信手拨弄着。
  娴熟的动作,扬出的,是熟悉的曲调,便是我刚才听到的电影插曲。
  我有点惊异,趴在沙发靠背上,眨巴着眼瞧他。
  不可否认,会弹钢琴的男生很迷人,特别像林丹青这种全身上下都是纯纯的艺术气质,手指又如此修长漂亮的男生,简直可以迷死人。
  正欣赏着呢,林丹青突然停下了演奏,转头,很安静地看着我。
  “你喜欢这首歌?”他问:“刚才看见你听这首歌时在发呆。”
  “哦,我经常发呆。”讪笑一声,我清了清嗓子,回答。
  “锦夜。”他叫了我一声,很小心也很坚定的语气。
  他这样突然称呼我全名,倒让我吃了一惊,“怎么?”
  “我知道你是锦衣夜行的老板娘,我还知道,你常常喜欢发呆,一边喝白开水一边发呆,我和朋友去过你的酒吧几次,但客人太多,你没有记住我。”他望着我,轻声道。
  我眨眼:这是什么情况?
  “老实说,那天听讲座时,在人群里看到你,我很惊喜。”林丹青羞怯且狡黠地坦白道:“我是故意坐在你旁边的。”
  原来我才是被狩猎的一方。
  这个事实让我顿觉挫败。
  既然如此,我还装什么淑女,无端端让人憋得慌。
  我从沙发上滑了下来,端起酒杯,一步三摇地移到钢琴前,压低身体,敛着意义莫名的笑容,几乎贴着他的脸,柔声问:“这么处心积虑,难道,你想追我?”
  林丹青的脸霎时红了,目光更是不知道往哪里放好,最后,他垂头死死地看着琴键,喉咙里出来的,还是小心而坚定的声音,“嗯。”
  我哂然:这算是哪一出戏?
  老牛吃嫩草?追忆初恋时的似水年华?
  “你为什么要追我啊?”我后退一步,叹息着问:“总不会是什么狗血的一见钟情吧?”
  他终于抬起了头,憋红了脸,手指扣着琴键,低声道:“算是命中注定吧我觉得,我这辈子只会爱上你。”
  我愕然,很想伸手去试一试他的额头,看看这个孩子有没有发烧。
  虽然我接近他的目的不纯,刚刚看他弹钢琴的时候,也不是没有那么一点心动过,可真被林丹青这样正儿八经地告白,我却怯场了。
  暧昧是一回事,那只是九分好奇加上一分别有目的,可是,如果谈到了‘爱’,就全然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只知道我叫锦夜,有一间酒吧,见过几面,吃了一顿中途被打断的饭,便说,这辈子只会爱上我?”这一番话,让我自己都觉得哭笑不得,“喂,如果我没记错,你今年是二十一岁,而不是十二岁吧?”
  他抿嘴,脸色更是彤红,可目光反而坚定了,笔直地看着我。
  渐渐的,我也不笑了,因为他的神情告诉我,他并没有开玩笑。
  面前这个玻璃一样漂亮纯洁的小男生,在一起朋友聚会中,对正在喝白开水发呆的我,一见钟情了?
  而他刚好是林家的,据他的语气,既然称呼林家现任的董事长为爷爷,只怕是林氏宗亲,搞不好,还是第几名顺位继承人。
  呵呵,生活可比电视剧有趣得多。
  将杯中剩下的酒一口饮尽,我也正经起来,放下酒杯,整个人都趴在钢琴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问:“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他静静地看着我,没有回答。
  我勾着唇角,声音沉了下去,如暗夜的幽思,“爱,便是你把自己的心从安全的胸腔里挖出来,赤裸裸地放在对方手中。从此以后,对方任何一个微小的动作,无意的表情,或者一句漫不经心的话,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伤了你,让你疼痛,可你甚至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看着你的心在暴露的空气里慢慢腐蚀,变得千疮百孔,直到它痛死的那一天。现在,林丹青,你回答我,你还觉得自己会爱上我么?”
  对付这种纯情的小男生,如果扯上感情问题,还是快刀斩乱麻比较利落一些。
  “我现在已经觉得痛了。”他微微蹙眉,深深地看着我。
  我闻言一愕,眨眨眼,顿时挫败得无以复加。
  敢情我是对牛弹琴了。
  林丹青仍然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眸很深很纯,没有一点杂质。
  他的眼睛有点偏女性化,但与小爱的妖媚并不一样,双眼皮,长睫毛,一直水润润,像未经人事的大家闺秀,也因此,更加容易把人秒杀。
  我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到沙发的背靠上,顺手摸起扶手上一包开封的烟,甩开打火机,点燃。
  懒洋洋地吐出一口烟圈,我对他说:“你还是找与你同龄的女孩子说那一通话吧,二十一岁,你应该还在读大学吧?找个还在大学里的女孩,她们还年轻,年轻的人,总比我们这些老人无知勇敢一些。我对你而言,真的太老了,所以,抱歉啊,一见钟情的游戏,真的无法奉陪。”
  “你很老吗?”林丹青小心地问。
  我笑,“是啊,很老很老了,少说比你大几百岁。”
  他抿着嘴,那倔强委屈的表情,显然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说过,这年头,真话往往是没人信的。
  “喂,锦夜。”他认真地叫我的名字。
  我叼着烟,吊儿郎当地瞧着他,一脸不合时宜的痞相。
  “在刚才之前,我只是觉得,我会爱上你,可现在——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他的表情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决绝与激动,“无论你现在用什么理由将我推开,我都不会放弃。”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林丹青的眼睛很亮,亮得我不敢直视。
  很多年前,我也曾对一个人,说过同样的话,那个时候,我还很年轻很年轻,或许,比林丹青更年轻,可以轻率无畏,可以勇往直前。我越过众人,大步走到那个人人都惧怕的男人面前,仰视着他英俊绝伦的脸,叉着腰,张狂地宣布,“喂,我看上你了!”
  男人的回答,也如今日的我一样,他勾起唇角,弯下腰,贴着我的脸,用魅惑低醇的声音,低低地问我:“你要把你的心,交到我手上吗?”
  是的,我交了。
  所以,许多年后的今天,我才会在这里,抽着烟,无可奈何地看着眼前的另一个轮回。
  转过身,将未尽的香烟灭在烟灰缸里,将死的烟雾,缭绕着我的手指,在寂夜中,如斯温暖。
  我低头哂笑,既而苦笑,既而暴汗不已。
  小爱啊小爱,我承认错了,我不该图一时好玩,接近林家的人。
  林家的人都是偏执狂,早几百年我就知道了啊。
  “我不推开你,只是请你离开,也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再转身的时候,我脸上又堆满了纯洁无暇的笑容,连声音都变得很温柔。
  听我这样说,林丹青漂亮的眼睛顿时湿润了,他欲言又止,过了许久,才低下头,涨红了脸,“对不起,我太唐突了。”说完,他真的就这样转身,一副小可怜样儿。
  我目送着他的离开,时钟正指向凌晨四点。
  等门合上后,我转过头,有点意外地看到本应该醉醺醺的小爱,伸着两只毛茸茸的爪子,扒拉着沙发扶手,雪白的脑袋搁放在爪子上,碧色的眼睛里满是不解,很可爱地瞧着我。
  “有话快说。”我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问:“你觉得我太狠心了?”
  “有点。”小爱砸吧着小嘴巴,耳朵一摇一摇,“多好的一株嫩草啊。”
  “你懂什么,我若是不这样做,那才是真正的狠心。且不说我不喜欢他,单单只是他的身份,那也是不可能的。你以为我真的找死啊?好死不如赖活。”我耸肩,“明天去拜拜桃花仙,拜托它别乱送桃花运了。随便送几个美人看看就成。”
  小爱的耳朵又摇了摇,“锦夜。”
  “嗯。”
  它翻了个身,仰躺在沙发上,白绒绒的肚皮朝向我,前爪则贴着胸口,“你刚才说什么,把心交到对方手中心脏离了身体还能活吗?那是什么法术啊?”说着,它的爪子不住地在胸口挠啊挠,似乎在很认真地想这个技术问题,“分身术?傀儡术?”
  我爬过去,使劲地捏了捏它的耳朵,“这种少儿不宜的问题,你还是少考虑了,对了你什么时候醒的?”
  “厄”
  “说!”
  “在他表白的时候啰”小爱一句话未说完,钻了个空子,从我的腋下晃了过去,哧溜一声窜进了自己的房间,“继续睡觉。”
  门哐当一声合上了。
  我好笑地看着落荒而逃的小爱,想着它方才的傻问题,突然戚戚。
  是啊,心离了身体还能活吗?
  很多时候,只怕生不如死吧。
  第二天,我才醒悟到:我小看林丹青了。
  更准确地说,我小看富家子林丹青的烧钱程度了。
  这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儿,难道不知道,这摆满整间酒吧的花——实在很浪费吗!
  还不如签张支票给我!
  “老板,这些花怎么处理?”经理不得不为难地询问我。
  花太多,连走廊上都摆满了,如果不处理,等下也不用打算开门做生意了。
  “好办啊。”我喝了一口白开水,淡淡道:“今天本店大优惠,买一打啤酒,送一个花篮,赶紧把促销活动打印出来贴上啊!”
  经理闻言,连忙去打印宣传语录去了。
  此时不过是下午六点,店里只开了半扇门,有早到的顾客,我们也会让进来,放一些舒缓的音乐,让他们坐在那里喝柠檬水。
  不到七点,本店概不提供酒水。
  这个规矩,来过几次的顾客都知道。
  我仍然坐在吧台前,正翻看账本呢,一个西装革履、戴着墨镜的男子不知何时站到了身后,鬼魅一样,“听说你这里提供特殊的饮料?”
  “要酒等七点,如果是要其它的东西,最近风声紧,没进货。”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了一句,又翻看了两页账本,那个人却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仍然站在我身后,高大的身形在吧台上投射出一团浓浓的阴影,如此森冷。
  我若有所悟,转头看向他。
  那人也取下墨镜,露出与小爱差不多的碧色眼睛,但颜色远比小爱深邃得多,肤色很白,五官更是精致得令人发指,头发在灯光下呈淡淡的金色。
  “对不起,我要的是特殊的饮料。”他再次强调着自己的要求,声音很好听,像光滑的金属,清冽冰冷,质地优良。
  “第一天来G市?”我了然问。
  “嗯。”他还算和气,尽管身上阴森的气场实在挥之不去。
  “没犯命案吧?”我按部就班地问了一句,“你该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我只是买卖人,不想惹麻烦,更不想帮助逃犯,如果你已经在G市犯了案,为了避免麻烦,我不能做你的生意。”
  “没有。”他微微一笑,“G市是林家的总部,我不会自寻死路。”
  “算你聪明。”我颌首,“一份价钱一分货,现金还是刷卡?对了,我只收人民币,不收美金的。”
  “你可以去银行兑换。”他对我的这个规矩显然很不解。
  “没办法,我这人又古板又守旧。”我嘿嘿地笑了笑,把刷卡机推到他面前,“算了,你还是刷信用卡吧。五千块一杯,多谢惠顾。”
  他很爽利,掏出一枚花纹繁复、金光灿灿的金卡,“哗啦”一下。
  如此潇洒,如此利落,如此大方的姿势——我看得心花怒放。
  等这位世界级帅哥走进后堂后,刚才站得远远的调酒小妹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眼冒星星地问:“老板,那个人真的帅毙了,也不知道是哪国人,你看那身材,那举手投足的贵族气质,那张秒杀神鬼人畜的脸,天啦,真像一个优雅的中世纪吸血公爵啊。”
  我白了她一眼,“怎么看其他客人,没见你有这样的眼力?”
  调酒小妹“啊”了一声,不明所以地看着我。
  我继续低头看账本。
  这家伙,只怕在血族中,也算是贵族了。
  不知道为何要来G市?
  那位贵客有小爱招呼着,不用我太操心。酒吧后面还有一个偏僻的房间,平时是酒窖,偶尔也招待一些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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