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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千年,一世倾城bz-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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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爱的脑袋立刻耷拉下来,弱弱的辩解道:“不是不拦,是他的速度太快了。”
  我朝他的额头敲了一记,“让你天天睡大觉不肯修习。”
  小爱抬头望天,装作没听见。
  就这样无惊无险地回到家,我冲了澡,把那身湿漉漉脏兮兮的衣服换下来。
  从洗手间走出来时,只见小爱站在沙发前,侧对着我,向着窗户的方向,一副如临大敌的表情。
  我一面用毛巾擦着头发,一面叫他,“小爱”
  话音还未落呢,小爱已经闪电般冲了过来,煞有介事地挡在我前面。
  ——这个速度,似乎比平时有进步啊。
  “怎么了?”我刚刚问完,便看到了屋里凭空出现的另一个人:笔挺的西装,墨镜,淡金的发色,俊朗如希腊雕塑般的下巴与鼻梁。
  正是店里原先的客人,来自血族的“吸血公爵阁下”。
  本以为他已经走了,没想到他会来找我。
  难怪小爱紧张成这样。
  我将手放在小爱的胳膊边,让他绷紧的身体稍微放松一些,然后换上一轮标准的商业笑容,友好而热情地问:“你又是来买饮料的吗?”
  好像全然忘记了刚刚的那场追捕戏。
  他拿下墨镜,碧蓝而深邃的眼睛,笔直地望向我,“为什么要帮林家的人?”
  我心中暗叹:这个问题比较难啊
  为什么要帮林丹青呢?
  “因为锦夜是个色女,而林丹青刚好又有点姿色。”小爱在旁边很理所当然地为我回答道,“哎,人类有句俗话,叫做色令智昏。她就是典型!”
  我想了想:难道果然是因为这个理由?
  林丹青确实有点姿色,如果被吸干了,成为一副干瘪瘪的躯体,真的还蛮可惜的。
  “是这样吗?”森冷幽蓝的眼眸探寻地转向我。
  我立刻小鸡啄米般狂点头。
  小爱撇撇嘴,向我投来一缕绝对是鄙视的目光。
  我只当没有看见,神色如常。
  ‘公爵’无言了片刻,缓缓地朝我伸出手来,“我叫安穆。”
  “锦夜。”我怔了怔,很自然走上前,握住了他的手,作势摇了摇。
  可是,一挨到他的手,我便发现自己上当了。
  每个血族成员从出生那日开始,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而这位叫做安穆的男子,很显然拥有神奇的感应能力。冰冷的手指,从接触到我手掌的那一刻,便不遗余力地阅读着这副皮相后的本我,电流带着一阵铺天盖地的空白,刹那贯穿过全身,只可惜——
  我勾唇,不动声色地笑了笑,然后松开他,非常礼貌客气地问:“不知道安先生来G市,是观光旅游呢,还是公干?”
  他的脸上一片惊疑,“你到底是什么?”
  是啊,可惜他什么都感应不到。
  我耸肩,“我就是我啰。”
  “我明白了,你锁了自己的元神。”安穆显然见多识广,只稍做迟疑,便一脸了然,“可我听说,自锁元神与自杀无异,这会让你形如一个普通人,甚至更弱,你为何要这样做?”
  我抬眸,似笑非笑地望着他,“安先生,原来你跑到G市是来查户口的?”
  安穆歉意地看了我一眼,非常绅士地欠了欠身,“抱歉,这确实不是我该管的事情。”
  我微笑。
  平心而论,这位叫安穆的吸血鬼,其实并不讨厌,也不凶恶。
  虽然他害我喝了一肚子严重污染后的江水,可那件事,归根结底,是我不懂规矩在先。
  任何维护林家,或者与林家亲近的行为,都是犯了暗界的大忌。
  无论俨然如暗界霸主的魔族,西方打酱油般的血族,还是已被魔族纳入版图的妖族,都可以凭此一条,将其诛杀。
  安穆却因为小爱那个似是而非的理由,轻而易举的放过了我,可见——
  安穆是个厚道人啊!
  现在,厚道人安穆,回答了我最开始的那个问题。
  他为何来G市的原因。
  “我们得到的最新消息说,林家二十年一届的下任家主选拔要在近期举行,而呼声最高的两位继承人,此时都在G市。”
  “所以,你们便来G市探情况,弄清楚下任继承人的习性,或者”我挑眉,“直接解决掉他?”
  安穆微笑,摇头,“既是呼声最高之人,自然不会那么容易被我们解决掉,只是来探底而已。”
  “哦。”我应了声,顺口问:“那两位候选人是谁?”
  既然现在都在G市,我也要好好地做做准备才行——恩,酒窖里的生意,还是先关一关,避避风头吧。
  “其中一个,锦小姐应该有所耳闻。”安穆还是礼貌且绅士,平声道:“林子情,锦小姐听过没有?”
  我脸色微变,小爱也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林子情的名头真的很响。
  虽然没有见过真人,但听‘客人们’说过无数次,说他的冷血无情,说他的神乎其技,他的天才,他的无懈可击,他如机器人般永不犯错的精准算计。
  对于暗界人士而言,林子情便是近百年来,林家最让人闻风丧胆的战士。凡是被他盯上的,无论逃到哪里,最终都会被诛杀。
  还有一个小妖,甚至逃到了魔界,祈望得到魔君的庇佑,结果,一样被林子情单枪匹马闯入魔界,将其断首在魔界入口,三生河畔。
  这件事曾掀起轩然大波,后来虽然不了了之,可林子情的名声,却传得五湖四海,无妖不知,无魔不晓了。
  如果他成为了下一届林家家主
  我吐吐舌头,没敢深想下去。
  那种铁腕人物,还是敬而远之得好。
  “那另一个是谁?”我问。
  实在想不到,林家的小辈里,还有谁能与林子情一争高下的。
  毕竟,林子情实在太耀眼,如冉冉升起的新星一样,遮蔽了同辈林氏子弟的所有光芒。
  “不知道。”安穆眸色一沉,低声回答。
  我张大嘴巴,“不知道?”
  不会吧,既然能与林子情匹敌,那个人的名声一定也不小才对,就算比林子情逊色一些,至少也干过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吧。
  安穆如希腊雕塑般的面容,愈加阴冷起来,他用一种近乎敬畏的语气,缓缓地说:“正因为不知道,所以那个人才格外可怕,我们血族牺牲了足足十多人,才探知那个人的存在,可也仅仅知道他存在而已,他的姓名,他的容貌,他的实力,统统——不、知、道。”
  我悚然。
  “你们有什么打算?”等了一会,我又问。
  “只能先关注林家近期的动向,从蛛丝马迹里慢慢把那个人找出来了。”安穆摇头,轻吟片刻,他转向我,若有所思道:“你锁了元神,也就是说,即便是林家的人,也察觉不出你的存在。”
  我纯洁地眨眼。
  “锦小姐”
  “我不管三界的事情很多年了。”我忙忙地打断他,“林家谁当家主,与我也没多大关系,只要不妨碍我赚钱就行了,我可不想搅合进去。”
  “你既是暗界中人,与这件事就脱不了干系。”安穆好整以暇地看着我,还是很礼貌很厚道的样子,“锦小姐可以不管,可如果林家真的换了一个强势的家主,把我们逼得没地儿走了,我们就只能来锦小姐的店里”
  “行了行了。”我一头黑线,“你说吧,需要我怎么配合?”
  从现在开始,我郑重地收回刚才对安穆的评判:他哪里厚道了?分明就是阴险啊!
  安穆微笑,又歉意地瞧了我一眼,回答的速度却一点都不慢,“明天林家会给一家孤儿院捐款,如不出意外,林家许多重要的成员都会参加捐款仪式,我们想知道与会的人都有谁,拿到名单后再一一排查。”
  我哂然,用看乡巴佬一样的眼神看着安穆,“这还用我亲自出马吗?回头随便找一份晚报,上面不都有名单吗?”
  “包括那些隐形的林家人。”安穆好脾气地驳了回去,“那些混在人群中、并不在主席台上的林家人。这些人的名单,晚报是提供不了的。”
  我撇撇嘴,心不甘情不愿地‘哦’了一声。
  ——这可是一项大工程啊。
  见我应承,安穆会心地笑笑,又极绅士地欠了欠身,“那就不打搅锦小姐休息了,明晚我再来拿名单。”
  尾音还未落呢,屋里已经空空如也。
  安穆消失了。
  “神出鬼没”小爱在那边不满地嘟哝道:“非奸即盗!”
  我则擦了擦冷汗,转头对小爱说:“算了,我们还是乖一点吧,以他的实力,想杀死我们,就像捏死蚂蚁一样容易。”
  小爱这次没有反驳。
  这种云泥之别的差距,他也是有知觉的。
  第二天,我挂着一个伪造的记者证,顶着晚报记者的身份,混进了这个G市名流富豪济济一堂的捐款仪式会场。仪式地址是城西的孤儿院,因为来人皆是位高权重之辈,孤儿院早早便开始清场了,除了媒体和工作人员,还有少许应景的群众外,再没有其它人。
  为了不惹人怀疑,表现得像个真正的记者,我端着单反相机,装模作样地左拍拍、右拍拍。
  平心而论,这间孤儿院还是蛮不错的,占地面积大,建筑有古罗马的遗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都很齐全,至少可以容纳一千多名孤儿。
  不过,G市有那么多孤儿么?林家办这家孤儿院,该不会是为了培养战士的种子选手吧?
  我不甚正经地想着一些古里古怪的问题,一边凌乱地抓拍着那些疑似林家人的来宾,偶尔,也会百无聊赖地抬起头,拍拍云,拍拍天,等拍够了鲜亮的蓝天白云后,我又将镜头缓缓摇了下来,准备继续做正事。
  然后,我看到了他。
  该用什么词语,去形容一种动人心魄的温暖呢?
  当镜头挪到他的脸上时,我只觉得太阳从未像今天这样明亮过,那种缱绻的热度,从我的指尖,一点点蔓延到心底。
  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笑可以那么好看,唇角眼眸,都像镶了钻石一般,炫目神迷,暖得人心底发涩。
  放在快门上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按个不停,恨不得将眼前的那一幕,一刻不落地留住。
  他看上去大概二十六七吧,或许更小一些,穿着一套普通的休闲服,白色的衬衣,黑色笔挺的长裤,看不出品牌,但质地优良。合体的衣服将他的身形勾勒得素净挺拔,有种宛如军人般的严谨气质,可是并不太明显,弥漫在他周身的,更多的是月华般的光晕,清尘绝世,见而忘俗。
  此刻,他正半蹲在我面前,将一个不小心摔倒的小孩扶起来,白皙修长的手柔和地拍打着小孩弄脏的裤腿,头微微扬起,英俊清秀的脸上是那轮炫目温暖至极的笑。
  有那么一刻,我嫉妒那个摔倒的小孩。
  嫉妒啊嫉妒。
  只可惜,小破孩一点都不懂得惜福,摔倒了,被大哥哥扶起来了,也不过傻乎乎地笑了笑,又撒着脚丫跑开了。
  他望着小孩的背影,脸上笑意未减,直到小孩跑远了,他才缓缓地直起身,拍拍手上的泥土,转身,目光堪堪迎向我。
  我的手指还在卡擦卡擦地按个不停。
  镜头里的他,却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终于变成了一个大大的脸部特写:很干净清秀的长相,淡淡的剑眉,眸子漆黑如墨,眼角微往上挑,鼻子高而挺直,唇却很薄,颜色如水粉般润泽。
  与林丹青的清秀决然不同,他便好像一位从家教极好的高干家庭出来,又一直呆在军校里的高材生,举手投足里,有一种健康、蓬勃、青草般的气息。笑得那么明亮,那么温暖,像发光体一样。
  这种温暖,对于长期处于夜生活中的我,是有致命吸引力的。
  “晚报记者?”他终于停在了我的面前,隔着相机,望着我问。
  我脸皮再厚,此时也不敢继续花痴了,讪讪地放下相机,我将那张伪造的记者证拿起来秀了秀,“是啊,记者。你是?”
  “无名群众。”他微微一笑,和煦地回答道:“所以,记者小姐,你可不可以将刚才连拍的一百七十八张照片全部删掉?”
  我眨眨眼。
  一百七十八张?
  厄有这么多吗?
  “这些照片不上报,我私人收藏好不好?”愣了一会,我涎着脸,笑眯眯地问。
  怎么舍得删掉呢?
  刚才那一幕,真的把我惊艳到只剩下心跳声,这样极品的帅哥,我要拿回去和小爱共赏之!
  他并不回答,仍然和煦地望着我,可明明那么无害的目光,却有一种奇异的、绵里藏针的力量,那么坚定。
  我讪讪,很不情愿地开始删照片,在删了一百二十多张后,我将相机往包里一塞,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好了,删完了!”
  “还剩下五十二张。”他的声音依旧好听,清越像最动听的管弦乐,眼角带笑。
  我无语啊无语,这个人属狗的么?
  耳力这么好!
  “让我保存几张好不好,人家拍摄也是要耗电池的,电池是什么,那就是能源啊,这样拍了又删,那是无用功。你知不知道,现今社会最大的犯罪是什么?奸淫掳掠都得靠边站,最大的犯罪就是浪费!你知不知道这几百年来地球的能源损耗有多严重,你知不知道因为过渡开发导致了多少次地壳转移,让魔宫都搬了几次家——”
  “魔宫?”他眉毛一剔,意味地瞧着我。
  我嘿嘿傻笑,“当然啦,这个是我胡乱猜的。”
  他垂眸,淡淡道:“小姐的想象力很丰富。”
  我狂点头,后悔得恨不得将自己的舌头咬下来:在林家的地盘说魔宫,简直是嫌自己的命太长虽然我确实嫌自己的命太长了
  “你知道,做媒体的如果没有想象力,这世界就没有新闻了。呵呵”画蛇添足地丢下一句话,我的目光已经迅疾地扫过全场。
  在我高声提到‘魔宫’的时候,到底有多少人望过来么?
  那一瞬的画面好似在我的脑子里定格,我可以慢慢地筛选哪些是知情的,哪些是纯粹看热闹的。
  等筛选完后,我囧了。
  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算我和安穆的实力相差甚远,我也要跟他拼了。
  阴人也不是这样阴的啊,他只说会有很多林家人到场,但也没说会有这么多啊!
  那长廊中,屋檐下,水池侧,大树旁,几乎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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