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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得意进宝楼-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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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英雄走到林子的尽头,果然看见他放了兽夹的草丛里露着一蓬黑色毛绒绒。王英雄喜上眉梢,跑过去一看,坏了,躺在那的是个只穿了底衣的半大孩子。孩子的一只脚为兽夹夹着,半条裤管都染了血迹。
  王英雄看那孩子浓眉大眼得有几分缺心眼,定了定神,粗着气唤了声,“喂。”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偏少,更在一块

  ☆、第十四章  弹丸之国(二)

  
  2
  孩子不动,王英雄又跑过去伸手戳了戳,“没死吧,死了就地埋了!”
  不知道他这个埋字戳中了孩子的什么痛处,那孩子瑟缩了一下瞪大了眼,看着眼前也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孩子颤抖着唇道了声,“痛。。。”
  “你忍忍,我这就救你出来。”王英雄趴在草丛里摆弄着兽夹,放出孩子的腿来。将孩子月白的绸缎裤腿卷到膝盖,这孩子底衣摸上去滑滑的,不像他的摸上去糙得像砂一般。
  王英雄见他腿上为铁齿所伤,开了五个血洞正冒着血,不免倒抽一口凉气。“你走路也不看路,路这么大怎么偏撞到。。。”叹了一口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在衙门里当差了。很痛吗?”
  那孩子看着王英雄摇了摇头,王英雄倒吓了一跳,心道别是坏死了吧,“真不痛?”
  “有点麻。”
  王英雄恍然大悟,原来他在装这处机关为了怕鹰挣脱飞走,还顺手抹了些麻药。这会想是麻药发作,孩子不怎么痛苦,等会麻过了,才知道疼。他要真疼起来,这荒郊野岭的,我可怎么办啊?他想着飞快扯下孩子的一截裤管,把伤口扎紧,“我叫王英雄,你记住是我救你出来的。”王英雄特意咬了咬救那个字。
  王英雄背着孩子走出几步,想想不放心,又转头看背上的孩子,“我是刚好救了你,你别说是被兽夹夹的,就说你是从山崖上掉了下来。”
  孩子瞪着眼和他对视,“夹子,有肉。”他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
  “那是生肉,不能吃。”
  孩子不依不饶,“肉,夹子。”
  王英雄哄着他,“回去炒兔子肉给你吃,你就别说夹子了,行不?”
  孩子伸出手去抓兔子的耳朵,“肉。”原来是个傻孩子,算了再傻总也不能把他丢在这。
  王英雄回了驻地,那孩子的头上已经冒出了汗珠来,心知麻药的药效差不多了,忙加快了步子。他穿过晒着衣服的横杆,遥遥见一道杏色的身影在围场那,嘴里先唤开了,“宋小苏,宋小苏。”
  这是一方处于悬崖和森林之间的草地,离水源较近,苏慕华让人将此处围了起来,沿着河滩搭起了帐篷。他这一支队伍不过数百人,虽然比不上孙晟的精兵,却是他从城里百姓中特意挑了来的,有的是原来天盟的人。
  苏慕华身前站了个人,那人穿着鹅黄的裤,身上披着青葱嫩绿的大褂子,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正是不留行。
  苏慕华蹲在他的面前,手中拿着根枝条在地上画着,一边低声和他说着什么。不留行站在那,脸上一本正经听着他说着,一双眼睛却是风流桃花眼,骨碌碌地四下乱瞄。
  不留行,原名赵云剑,秦决意的都察院中留有此人的一卷案宗。不留行曾是河间府千里快哉剑赵千云的养子兼徒弟,不留行十五岁开始行走江湖,一身轻功了得,手中三十六路快剑得师门真传,三年后在江湖中也渐渐闯出云中一剑的名头。却在二十岁那年为赵千云当着天下英雄的面,逐出师门。
  当日河间府赵家庄内,赵千云直斥赵云剑浪子无行,更揭破他便是江湖中有名的采花大盗不留行。赵云剑一语不发,受赵千云三剑而去。七日后,有江湖路人在巫峡看到赵云剑与苗疆拜月教的任情儿深夜泛舟江面。
  据那位江湖路人在酒楼中闲话说,任情儿躺在赵云剑怀中,如何如何不堪,就差在光天化月之下,做出何等何样的丑事来。那任情儿也是七尺男儿,俊俏后生,可惜风流不羁,全无检点,男女不拘,俯仰皆可,风月的造诣偏又让人难忘。
  那江湖路人说,我等到后半夜,不知何时便睡了过去,言下不无恨意。
  这些话不知怎的又传回了赵云剑耳中,他当时正在岳阳楼头,闻言笑道,任情儿对我有心,我既怜惜又岂分雌雄?男儿在世,纵情任性,又不是出家做和尚,整日吃些青菜豆腐,只能以手为妻?
  赵云剑顿了顿又道,尾闾一窍,翻云别有香。
  此语一出,江湖中人倒抽一口冷气,赵云剑破罐破摔,竟一至如此。
  赵云剑言罢,饮尽一坛女儿红,提了笔在岳阳楼壁上留诗一首:
  何物滞我身,俗义阻欢情。
  如今拔屌去,千里不留行。
  他自泛扁舟而去,落得身后江湖一声叹。偏有那么一些大胆的深闺女子,慕他重情豪放,脸红心跳留了窗,盼他夜入香闺做一场风月。
  江湖中人又叹一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写西厢记金|瓶梅牡丹亭的都合该炮烙了去。写史书的都合该下油锅,断袖余桃怎可入史。至于聊斋志异,一卷话本竟然有娈童男生子。
  不留行自在江湖风流,他的事原来怎么样也不会惊动都察院。可惜那日,他在两河犯案,偏撞上了秦决意办案,秦决意也就顺手为江湖除害。
  苏慕华听见了王英雄的那声唤,站起身迎了上去,“怎么?”
  王英雄背了那孩童道,“宋小苏,这孩子腿受伤了,我刚将从悬崖那将他救了来。”他加重了那个救字,那孩子已经痛得只剩微弱地惨呼,手紧紧勒着王英雄的背,王英雄见他惨状,也已经无暇和他计较了。
  不留行跟过来解了孩童腿上的缠带,见腿上伤口皮肉翻卷。他检视完毕方抬了头就见到王英雄拼命向着他使眼色,露了一笑道,“这孩子腿上皮肉似为锐利的铁器所伤,幸好没有伤到筋骨。宋师爷你眼睛不便,交由我处理吧。”
  王英雄双手合十,在他身后拜拜。
  不留行让王英雄把孩子背进屋中,为他清理了创口,上了刀剑伤药,再包扎了伤口。
  那孩子刚包了伤口,就一叠声的囔饿。他治伤的时候,王英雄已将兔子杀了拿到锅上去炖,待到炖好了,盛了一半端给他,兔子的四条腿,这一碗里倒装了三条,孩子吃得一只不剩,也不知饿了多久。许是吃了三条腿的缘故,那孩子恢复得快,不过数日就能一瘸一拐得下地走了。问他来历都是摇头不知,王英雄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王小痴。
  说来也奇怪,这孩子跟别人不亲,路还走不稳,就爱整天缠着苏慕华。一回不留行和王英雄一人抓了他一边手,一齐提了起来。不留行嘿嘿笑道,“你的伤是我包的。”王英雄道,“你吃的兔子是我炖的,人也是。。。我救回来的。”“为何你只粘着宋小苏?”孩子扁了扁嘴,为他们欺负得仿佛快要哭出来,“你们看起来凶。。。坏,小苏他看起来好,像像。。。我娘。”
  可惜苏慕华对送上门要给他做儿子的这只布谷鸟,没有流露出多少亲近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弹丸之国(三)

  3
  苏慕华从做苏少主起就对跟在他身后的,像令孤虹这样的小屁孩没什么好眼色。只要叶温言一个转身,他就能将那个小屁孩丢泥里去。
  十五岁之前叶温言整日忙着给苏少主和令家大小姐劝和,好在令孤虹只要有好吃的就一切好说,苏慕华在叶温言面前也还算听话,若有好吃的也不会反对,于是叶温言硬是练就厨艺见长。
  时近夏至,早晨之际便已是艳阳高照,阳光自枝桠间落下,照在窗沿下捧着一碗粥的人身上。那碗白粥熬到冒了鱼眼,丢进撕碎的菇菌,再加入剔了骨,片成纸一般薄的鱼片,待到滚开,鲜香滋味便在舌尖。
  屋内王小痴张着胳膊坐在床上,等王英雄往他身上套着夹袄。王小痴捏上去滑滑的,甚至还带着奶香,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王英雄捏了捏自己皮糙肉厚,想着自己果然要男子气概很多。忍不住往王小痴身上多捏了几把,王小痴,谁让他是他弟呢,虽然是便宜捡来的。
  不留行大着舌头道,“小苏这粥滋味好,看不出你这师爷懂得还挺多的。”
  王英雄将王小痴拎下床,一人装了一碗粥,搬了凳子坐在不留行身边吃着。两个半大孩子下手又快又狠,不留行抢不过他们俩,倒先乐了,将碗冲了道,“宋小苏呢?”
  王英雄道,“一早马大哥在悬崖那发现许多老鹰的尸体,宋师爷说他过去看看去了。”
  黑色的扁毛畜生,翅膀张开长逾数尺。七八只尸身散落在悬崖下。苏慕华手拈着地上的枯枝,目中若有所思。“马不老,你把树枝分布的地方都告诉我,然后绘成图纸。”
  马不老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抚过枯枝,温柔细致地如情人的触摸。忍不住问道,“宋师爷,这树枝漫山都是,有何奇怪的?”
  苏慕华手中握了数枝树枝,有些他摸一摸便抛下,有些他握在手中,马不老看他一共握了七八枝树枝在手中。苏慕华拢着那七八根树枝,笑道,“你看这树枝有何不同?”
  此刻苏慕华将树枝攒在手中递到他面前,马不老要再看不出异常,也就白瞎了他当雁北县衙仵作的那双眼。“好整齐的断口。”
  “这些枝条叶片茂盛,以长势推断应是长在向阳的南枝。”苏慕华曾在丑时探视过驻地周边,心知这片悬崖正对着他们的地方正是向阳的方向,悬崖的边沿有一片不大的松树林。
  马不老检视着这些断口,“虽然平整,却不似刀剑的尖薄之力。”
  苏慕华道,“是气劲。”
  “气劲之力断了松枝,再击落七八只飞鹰,这江湖之中能做到的不过那么几个人,一只手掌都能数得过来。我都好奇这人是谁了。”
  苏慕华听到不留行懒洋洋的声音,笑道,“确切的说是四个半人。”
  不留行来了兴致,“哦?还有半个人?”
  “寻欢山庄的庄主陆元应我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便算半个人吧。但会出现在这里的,若我未曾猜错,该是蚀骨画刀。断这树枝的应是他的那招浮尘回雪。”
  “苏家小子,果然有点见识。”长笑声中,一道白色的身影自山崖上掠下。此处山崖并算陡峭,但那人疾掠而下,足不沾地,只见雪色长袂飘飘,虽不过一道身影,那气势却如铺天冰雪君临大地。
  不留行也是轻功了得,但见此人身法也不免一声赞叹。若要他自己使来,以快哉千里的身法,也许能更轻飘快捷些,但绝没有画刀的那股凝练而压迫之势。
  不留行一身功力大半都在轻功上,此刻见画刀身法,赞叹之余,想到若是对阵之时,画刀的身法可以慑服敌人,而自己的轻功只能用于逃命,不免有几分心灰意冷。
  转眼之间,画刀来到近前,“苏家小子,又见面了。”
  苏慕华听他声音略有些中气不足,微笑着道,“许久不见,前辈可还好?”
  画刀淡淡地哦了一声,反问,“你以为我不好?”
  “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画刀你的内功走的是纯阳一脉。八年前前辈从玄天冰魄阵全身而退,而后八年未出禁宫,在下可否问一句前辈的代价又是什么?”苏慕华手中凝了真气,杏色衣袍无风自动,语中含笑,仿佛问候一位再熟悉不过的朋友。
  画刀白色僧衣凝住,袖间露出黑铁一般的戒尺,正是他赖以成名的那柄兵刃蚀骨。目中带着嗜血的凝重,“你如何知道玄天冰魄阵?”
  苏慕华继续含笑道,“当日于玄天冰魄阵下生还的还有一人,如今正在我楼中。他自废了内力,留得性命却仍不时受寒毒之苦,不过以前辈的修为想来不至于如此。”
  画刀眉宇间现出傲色,“我的修为又岂是区区玄天冰魄阵可以毁去?不过寒毒。。。”他冷笑几声,看定苏慕华,“苏家小子,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胜我。别忘了当日你和陆家小子联手,还不是一样为我生擒了。关入地底那几日滋味如何,怎么不记教训了?”
  苏慕华虽仍含笑而立,眼底转过薄怒之色。“阁下为何要算计我?”他与陆酒冷如何,是他们二人的事。但若是为人算计了去做台上的木偶,苏慕华又岂能甘愿。
  画刀笑了,“我便是算计了你,你待如何?这江湖中就是如此,你打不过我,便只能笑骂由人,生死由人。苏慕华,你命在旦夕之间,还想不明白这个道理,岂非白活了这一场。”他顿了顿,往苏慕华面上一看,又道,“你如此气不平,莫非是吃了亏的那个。看来。。。陆家小子比你聪明得多。”
  苏慕华手抚上腰间的刀,“阁下亮兵刃吧。”
  画刀摇了摇头,“我不杀你,我杀他们。苏慕华,今日便我让你看看,江湖之中为人鱼肉的无奈与绝望。”
  画刀自重身份,也不抢攻,待不留行自衣下抽出一柄长剑,与苏慕华并肩而立。
  他才将袍袖一卸,露出半截铁黑的兵刃。
  苏慕华身法凝重,使出一个吸字诀,手中刀发出一声嗡鸣,抵上画刀的兵刃。
  兵刃交接,二人都全无保留。
  苏慕华只觉体内真气激荡,虎口一麻,温热的血液已经自掌中滴落,沾染了衣袍。他虽然负伤,目中光芒烈烈,更是踏前一步,全不退让。二人手中兵刃相抵,苏慕华使出一个碎字诀,内息如潮水一般全数向画刀涌去。
  挽留相醉刀刀意缠绵,但刀意至高却是空碎二字。
  挽留付东风,相醉逐流水,一刀空碎!
  挽留相醉刀七分放还有三分收,一招未尽便已蕴了新招。此刻苏慕华如人运笔行书,笔锋已经是尽破,全无藏锋,偏是一篇恣意洒脱的狂草。
  画刀忍不住仰天长笑,“好!”
  “畜生何辜,前辈对鹰开此杀戒,想来是昨日在山崖之上疗伤,为这些畜生惊扰了吧。前辈有伤在身,小心了。”
  “你大可试试。”画刀冷哼了一声。苏慕华并未说错,他昨夜确实在山崖之上疗伤,为飞鹰惊扰。
  苏慕华手中持刀,眼前是他平生罕逢的敌手。他心中如饮烈酒,刀意纵横之间却是畅快之极。
  他自幼习刀,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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