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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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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倒有些愕然,不明白他什么又把怒火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我不过是个客人,又有什么资格阻止斐少爷你?”
斐少爷不问陈小青,知道她多半会阻止,头都不回的把杯中之酒一口气的喝了进去,重重的放下那杯酒,大声说了一句,“八二年的拉菲,就***的爽!只不过民辉,你要和管家说说,这酒倒的这么少实在有点小气。”
其实爽的不是酒,而是心情,斐少爷先在叶枫的面前吃憋,又被陈小青冷嘲热讽,早就憋了一肚子的气,可是发作却没有缘由,以前只有别人等斐少爷的时候,哪有今天他等别人的时候,一杯酒下肚,如同八戒吃了人参果一样,滑滑溜溜,是甜是咸都没有品尝了出来,叫了爽之后,扬眉吐气的只是望着叶枫,却不敢观看陈小青的脸色。
他也知道,这杯拉菲真的不算好喝,当然这里的不好喝是指这个过种对他而言,有些高雅,就算开启倒酒都是这么的讲究,一会喝的时候,肯定门道更多,自己民其一样样的献丑,还不如一口气黑到底,果不其然,他才放酒杯,陈小青冷嘲热讽的话已经跟了过来,“其实酒杯不小,管家每杯酒倒地不多,三分之一的量,目的倒不是小气,只不过是如果红酒斟的过满,一方面难以举杯,更无法观色闻香,进行后续的步骤,更何况,杯品有一定的空间,才能让拉菲酒的芳香在此萦绕不散,更添回味,你这样喝酒的,不看,不闻,不摇,不品,不回的,实在算得上牛吃牡丹,猪八戒品尝了人参果,我真后悔这千里迢迢带回来的拉菲让你喝了一口,如果说拉菲酒算是酒中的历史,那我简直就了历史的罪人。”
她一番话下来,斐少爷恨不得脑袋缩回到脖颈中,脸没有十分的发红,脚后跟却有些发热,到陈小青以优雅的方式端起了酒杯,含笑说道:“二位,请。”
叶枫一笑,伸出手业,端起酒杯,手势优雅,有如拈花一般,陈小青却是一怔,那一刻,在她的眼中,叶枫突然变了模样,宛如剑道高手突然持有了一把绝世宝剑,刹那间,锋锐尽出,光芒毕露!
第四十二节 飞龙乘云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什么是高手?高手就在于不疑难问题的平淡,能给内行造成永久性的震撼。
当然外行看不懂的时候,多会觉得无趣,更以为一条大腿踩在凳子上,伸出手掌,脸红脖子粗的,叫嚣着什么,哥俩好,全来到,感情深,一口闷什么的更加的舒畅。
此间外行以斐少爷为尊。
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黯然,唯迦叶尊者破颜微笑。
戈民辉望见叶枫拈花般端起酒杯,有如世尊拈花示众的时候,自己却不如迦叶尊者般破颜微笑,他差点跌破了才拿到手中的酒杯,他斜睨了一眼陈小青,发现她也是满面的诧异,只有方竹筠,斐少爷懵懵懂懂的,不知此间的奥秘。
如果说拿酒杯的手法也要伊始个上中下三等的话,叶枫两指轻拈,绝对算得上超一流的手法,斐少爷并不知道,自己刚才又犯了个错误,反正他从头到尾,从来涡有正确过一回,喝酒高雅的手法,绝对不能握着酒杯的大肚,那样看起来,虽然稳妥,却让人一眼看到,就是兵役法低劣,关键的一点就是红酒酒温也算一个重要的品尝标,掌心的温度可能让酒升温,叶枫的两指的一伸出来,戈民辉就已经有些悲哀的知道,这人绝对坐品红酒!
看,闻,摇,品,回本是欣赏红酒地五大看点。看当然都是会看,只要不像陆斐一样,苍蝇一般的盯着,随便来两句,基本就算无差,也能称得上你混迹在上流社会。初窥了门道,这个道理说穿了也简单。古人何称卖笑,声乐取悦,若是一上来,胶的赤条条的有如熟肉铺子般的,那就已经低了一笔,反倒不如人家一笑一颦一回头叫的价格高些,品酒亦是如此,像斐少爷这样的,本是上流社会的人物,偏偏弄地和市井酒徒一样,这就已经算是落入了下乘,就算他说个什么“白酒配白肉。红酒般红肉‘什么的,都不会把自己身份降低,只是可惜的是,这位斐少爷什么都学,就是不学无术。
看酒谁都能看,摇酒就不见得每个人都行,戈民辉拿过酒杯的时候,就准备闻过了之后。在摇汪上下一些功夫。
闻酒有前香后香之说。不摇酒之前叫做是前香,摇酒之后。让酒中的气味充分的杯壁,空气接触后,散发出的香气居为后香,前香在于姿势优雅,后香在于摇酒手法的纯熟。
叶枫手指轻动,酒杯霍然倒转翻回,一滴红色的酒液明珠般的跃出,再次落到酒面,荡漾十分,酒杯已经到了叶枫鼻前,他不过缓闭双眼,轻轻的一嗅,叹息了一声,多少有些惋惜,“酒是好酒,只不过杯子差了点。”
他杯子倒转地时候,陈小青也是吓了一跳,杯子差距脱手飞出,砸到斐少爷的脑袋上,绝世高手的一举一动,在内行的眼中,都已经有着说说不出的流畅舒展,混于天然,杯子倒转送到面前,看似轻轻一转,陈小青却是跟学不来。
她只怕酒会从酒杯口流出来!
此损毁虽然流畅,却有两个名字,分别叫做和玉龙倒挂,龙吐珠,陈小青在法国多年,也算是在酒吧亦或上流社会***混迹过不少的日子,如此优雅的轻转玉龙的手法,只能在传说中听过!
此种转法也有人能够做到,但是都以速度取胜,弄不好地酒杯中地红酒溢出了酒杯,那就是得不偿失的丢脸,更何况转地过快,有种吃热豆腐的仓促,反倒了影响了观感和效果,而恰到好处的旋转出和滴酒液,震出酒香的,陈小青那就从来没有见过,她在法画巴黎的时候,就听过一个舞会上,酒杯耍的最好的人听过,巴黎的酒神米歇尔先生就有这么一招!
只不过马黎的酒神米歇尔她是无缘得见,她地从没有想到过,在这个看似很平凡的派对上,竟然能看到如此的高手!
“酒杯不行?”戈民辉也和陈小青一样的想法,不敢如叶枫一样的倒转酒杯,只是轻轻的转动着酒杯,本来和叶枫一样的去嗅一下,却觉得脖子有点僵硬,人家如同嗅花,自己硬的肚子伸过去产,好像闻狗屎一样的难看,索性放弃了这个动作,“莫非叶先生不但只喝最好的红酒,还只能用杯子?”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叶枫望着那杯红酒,淡淡的,“戈先生莫非没有扣守脍炙人口的两句诗?喝酒当然要好,只是杯子更是马虎不得。”
戈民辉差点气晕了过去,这位非常好的红酒不喝,看起来非夜光杯不用,自己这次可是我请了个大爷,还要哄着才能求他喝一杯几千块一杯的红酒,自己不是犯贱,那是相当的犯贱。
“夜光杯?”陈小青眼前一亮,“叶先生见过,我只以为只有传说中才有,或者市面上流行的那种仿制品?”
“夜光杯,白玉之精,光明夜照。”叶枫喃喃自语,偏偏声音在场的几人都能听到,斐少爷看着叶枫端酒的仪态,竟然感觉一股压力传了过来,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这种惧可以说是无名,又让他感觉到十分的奇怪,因为他这种畏情,只有面对老天爷训斥的时候,才会出现。
“西汉东方朔《海内十洲记》记载,姬满应西王母之邀赴瑶池盛会,席间,西王母馈赠姬汇合碧光粼粼的酒杯,名日“诳光常满杯”,后人简称夜光杯,唐人翰约一句,“葡萄美酒夜光杯”之后,诗以杯名世。本因诗增辉,此杯喝酒,皓月一耀,玉液生辉,杯壁不过蛋壳薄厚,却是理能让人心旷神怡。豪兴勃发。”
叶枫细语轻声,只是凝望着杯中地一抹红。“戈先生这等水晶玻璃打造的杯子,透明度高。折射率小,比起路边货,当然高级了很多,只是,可惜。”
他说到这里,落寞的笑笑,摇摇头,只不过之意是个人都明白,那就是比起了夜光杯,那就差了太多。
戈民辉泥菩萨的脾气。也有点冒火,偏偏人家说的头头是道,自己身为东道,倒不好说话出,你嫌我的酒杯不好,自己拿出夜光杯来喝吧,这样说法,不免有些过于小气,总不成客人来喝酒。你让他准备杯子。那这次实在地可惜,只好等叶先生什么时候开个派对。鄙人去看看夜光杯是个什么模样。”
叶枫只是笑,更显得高深莫测。
方竹筠有些吃惊诧异,这一番话说出来后,她终于明白自己不但比叶枫的见识差了很多,就算这个陈小青,她见了都有些自惭形秽,她虽然不以说是乡下来的姑娘,可是却从来不会培养这种知识,听到了自然觉得有些敬仰,看着三人端着酒杯,姿势风雅,桌上虽然还剩有一杯酒,可是却已经怯怯的不敢伸出手去。
她只怕自己冒然出手,端起了杯子,和斐少爷一样让人家讥笑,让叶枫有所看轻,只不过剩下地一杯红酒,迟迟没有人去碰,那是戈总留给自己的,虽然在场的其他人都被叶枫的锋芒吸引,可是那杯酒却是压在方竹筠的胸口,让她难以呼吸。
看着叶枫只是笑笑,并不回口,戈民辉心中总算舒服了一些,心想你小子其实也是在嘴头上,手头上的能耐,若说真的有夜光杯,那就是打死我都不信。
“杯子虽然不好,酒还是不差的,叶先生看来只能委屈一下,品上一口,让大家看看什么叫做真正品酒的功夫。”戈民辉虽然知道自己备的酒杯很结实,还是希望那个高脚的酒杯,高脚突然折断,喷个叶枫一身,只能藏在身后,戈民辉态度可比大叔和善了很多,盯着叶枫的那只手,希望能够突然抽筋。
只不守想像是想像,事实上叶枫的手指有如拈花般轻柔,一只手却是稳如磐石,他嗅完酒香,手腕轻晃,已经轻轻的摇荡酒杯,仿佛爱抚花瓣一样的轻柔,只肯手指和其之间若即若离的接触,就算重一分都是不忍。
陈小青很想放下酒杯,劳动因为比起了叶枫手指的轻柔程度,她觉得自己像在端个脸盆。
她突然有种醒悟,有些人的气质就是天生的,后天再怎么模仿,都不过是邯郸学步,不登大雅。
叶枫酒杯在手,轻轻的旋转,让人忘记了他的木讷,忘记了他的眼镜,忘记了他的平凡,别人注意到的,只是一个大量展示着脱俗绝伦的技艺。
拈花指?陈小青强自让自己的目光从酒杯上移开,极力想在透叶枫眼镜后面的那张脸,她记忆的深处,不知道怎么的,冒出了个这个词语,她好像在哪次酒会上听谁说过,好像有哪个天才发明的这种技艺,只不过好像当时都笑说无稽之谈,没有深说,她也是听过就忘了,现在要想,一时却又记忆不起。
她出极力的想要认出眼镜后面的面容,只是很可惜,她看不穿。
这绝对不是个平凡的人,陈小青只是这样想,虽然没见过米歇尔其人,可是陈小春坚持的认为,叶枫摇酒的功夫,甚至可以和米歇尔酒神相媲美了,她正在沉思的时候,突然听到周围一声惊诧的呼声。
陈小青望过去,刹那间凝立在那里,几乎忘记了思维。
她几乎难以置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叶枫的手中,竟然出现了一条龙!
血色的龙!
陈小青才发现叶枫的手已经变的很白,白的有如飘渺的白云一般,水晶的酒杯已经隐而不见,只见到红酒组成的一条血龙穿梭在云际之间,翩翩起舞,龙腾雾罩。
飞龙乘云,陈小青心中一声低呼,脸上一阵潮红,这种功夫她也只是听过,传说是酒神米歇尔的不传之密,怎么会出现在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的人的手上?
叶枫,到底是谁?
宾客,主人都已经吃惊的忘记了说话,低呼的一声后,再也没有了声息,仿佛声音大了一些,都会让那条血龙破云穿出一样!
酒香慢慢的弥漫出来,很淡很轻,却让人精神一震,不由自主的去吸,只是想要找到酒香的源泉。
戈民辉其实还不如陈小青的见多识广,不知道这叫什么飞龙乘云,不知道什么米歇尔,可是他就算再迟钝,也已经认出来,叶枫这招绝对不简单,叶枫手指轻柔,却是动作极快,他用手掌的变化隐去了酒杯的闪现,手指的灵魂旋转着酒杯,保是利用拉菲酒质纯正,挂壁酒液黏稠停顿,加上手掌的色泽,形成了这么一条云中穿梭的血龙。
只不过道理听起来简单,世上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戈民辉心中一阵惘然。
叶枫已经开始移步,看起来白云也在移动一样,只是血龙仍在穿梭不停,没有止歇,别人只注意到龙,注意不到他的这个人,或许,他这个人,本来就是一条龙!
他只是几步的,已经到了方竹筠的身前,笑着低声道:“莫要看了,喝酒了。!
两句话的功夫,方竹筠已经清醒了过来,轻声的啊了一声。
叶枫轻抬手臂,血龙突然穿云飞出,送到了方竹筠的口中,转瞬不见,方竹筠却只觉得一股酒水柔和的入了喉咙,咽下去竟然没有呛着,诧异中有着一比庆幸。
酒水一送的功夫,众人又是一声心惊呼,却是闭上了双眸,脸上宁静,双颊一睡红晕,不由想到,酒好人更美!
方竹筠闭上双眸,只是片刻,突然睁开眼睛,吐出了一口气息,诧异的说道:”好香的酒!”
叶枫手臂一挥,酒已经回到了桌面,只是一股浓郁的酒香蓦然从衣袖散发出来,片刻间袭向周围的众人,有如碧海潮声一般。
片刻后,雷鸣般的掌声响起,为了那个神乎其技的年轻人,还有那个,喝得到绝世佳酿的玉美人。。。。。。
第四十三节 求贤若渴
方竹筠脸颊更红,眼眸却是愈加的闪亮。
酒香袭来,香气满衣。
她有些陶醉,终于发现了,生活中,原来还有哪些美好的一面,她已经忘记了桌子上还剩下的一杯酒,她已经去掉了心中压的那块大石,她觉得,很多事情,只要叶枫在场,看起来已经微不足道。
当然她还有一丝疑惑,叶枫怎么懂得这么多,但是这个疑惑其实早就在她心中,因为她已经知道,叶枫不是个寻常的人,不寻常的人,总能做出不寻常的事情来。
掌声散尽的时候,本来戈民辉应该觉得很有面子,可是他总觉得那些巴掌声,一下下的打到了的脸上。
派对是自己举办的,可是风头却都被叶枫的一杯酒抢了过去,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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