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七年-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和金戈见面的时间逐渐变少,重点班的学习几乎白热化,他们要用两年的时间学完三年的课程,高三就要进入复习以及通过各种竞赛来争取重点大学提前录取的名额。我也很认真地在学。‘追上他的脚步就能一直在一起’,这样的想法深深地在我心里扎根。
其实我们的生活在有了交点以后就已越走越远。
痞子虽然经常嘲笑我,却也没有打扰我,我的成绩终于在第三次月考的时候进了学校前300名,小红是全校第5。痞子开心地把我扛起来转圈的时候,小红依然一脸的波澜不惊。越是牛人越是低调吧。
晚自习结束后,我兴匆匆地跑去金戈的教室,小云诧异地说道,“他早走了,不是去找你了么?”“没啊。”“噢,他每天都走得挺早,我一直以为去找你了呢。”小云接过我的名次单,“梅子可以啊,走,请你吃宵夜。”
我已经猜测到了结果,只是没有勇气承认。
我嘲小云笑笑,喊了痞子一起去。
10
10、第十章 。。。
一直都很天真,却天真得连什么是快乐都不知道。我并不是没有快乐,但是,快乐只是属于曾经。短暂地只在我的内心,留下那么一点点的回忆,感觉模糊,再也记不起来了。
金戈也并不来找我,只有我喊他出来吃饭的时候才出来。
一天路过新生教学楼的时候,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曾经带给我幻想,让我能勇敢面对自己性向的人。他低着头正温柔地看着面前的那个长发披肩的小学妹。我能捕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让人沉迷的气息。
我转过身离开,忽然记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阳光从他的发间漏在我脸上的温暖,我想我该为了自己做点什么。
圣诞那天恰巧下了大雪,学校放假允许回家,我邀金戈一起去小镇的公园玩,他答应了。
银装素裹真的很美,如果不是他开口破坏这样的美景的话,我还会以为我们是正在赏雪的情侣。
小酒馆里的那一幕突兀地就从我的脑海中跳了出来,生活真的是可笑。他威胁着要我答应做他的‘女朋友’才多久,他那时的目光几乎要点燃了我,现在的目光却似这雪一样冰冻着我的心。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肺里充满了冷冽的味道。
“我不答应。”他一下就笑出来了,放肆地,我想,如果他有内功的话我们头顶的树上一定会掉下一堆雪把我们就此埋了。
“你没资格不答应,当初是我追的你,现在也是由我提分手。”上帝就是喜欢弄人。这么多年,我都习惯游离于人群外了,却施舍了我一个希望。当我拥有的时候,他却又要收回对我的怜悯。
我从口袋里拿出那把精致的小刀,是他假期去西藏给我带回来的。
那时,我以为离了他我就无法活下去。我说,“你不要这样。”他看着我,眼神中流露着轻蔑,转过头抬脚准备离开。我用力地划了下去,刀却是没有开刃的,只留下一道道丑陋的血痕,映着我苍白的皮肤,像是一个个哭泣无措的孤魂。“为什么?”我向他喊去,为什么,给我个理由。
他只侧过脸,“为什么?我要你有什么用?对着电话意淫吗?”“你想要我?我现在就给你。”我抛下小刀,解着大衣的扣子。
他突然猛地转过身将我扑倒在雪地上。“你乖乖让我吃了,我们就还做情侣。”
那些抽华吐萼的往事总是会随风而逝,我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不顾一切地想要挽留他,不惜用我的纯真跟他签下契约?已经离我太远了,我不记得了。
我安静地躺在地上,就像在花园中拥吻一样,我睁大着眼透过他的发凝视着远方的天空。唯一不同的是,再也没有亲密的吻,他的甜蜜已化成野兽似乎要将我撕碎,噬咬着我的脖子,我的锁骨,我的□。雪簌簌地掉下来,进入了我的眼,融化后从眼角流出,分不清是水还是泪。
11
11、第十一章 。。。
我感受着冰凉的空气穿透我的皮肤,血液的流动似乎变慢了,手腕上的疼痛却让我更加清醒。
当他强硬地扯下我裤子的时候,我本能地挣扎起来。而他只留给我鄙视的目光,缓缓而去。那个下午,我觉得我失去了整个世界。
痞子找到我的时候我还衣衫不整地坐着,他用大衣裹住冻僵的我,抱着我坐到树下。将我冰冻的双手贴上他内衣下温暖的胸膛的时候,我狠狠地搂住他,失声痛哭。
小云说得很对,其实我一直都匆匆走在路上,忘了看两边的风景。
那一年春节出了很多事。小云的爸爸凌叔叔卷入了轰动全国的假发票案,在年底被带走调查。而我爸却因为前几年买的某公司股票的抛出一夜致富。那一天,正好是二月十四日,西方的情人节。
我们两家变得空前的团结。爸爸四处奔走帮凌叔叔打点关系,妈妈们购置年货,我一直陪着小云。小云和他妈妈的坚强让我非常佩服,我问他怎么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的,他笑着对我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事,自己的日子总得过下去。”
幸好年后不久,凌叔叔被释放了,爸爸找到一个很有名望的老会计将帐做平了,只是被政府征收的一千多万的税款不再退回。小云的妈妈早已经联系了买家将城里的别墅卖了,他们又搬回了乡下的家与我们做邻。
凌叔叔很快就振作起来,在乡下又办了个小企业,从头做起。
他们一家人的坚强,他们的生活态度,在今后的日子里指引了我很久,让我心怀感激地生活,不再轻生。
跨年的那夜,我正帮奶奶做团子,口袋里的震动提示我收到短信了。打开一看却是他,简单的写着,“新年快乐。”我想想,还是回了同样的话,他再无回应。
凌晨忙完一切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又拿出手机反复地看着,心里卑微地奢望着他是否还念着我。我天真的想着,这段感情是可以跟随着我们走一生的,哪怕只是一段可笑的,或是很小的感情。
有人说只用关系词是很暧昧的。我喜欢用曾经,因为曾经,有过美好。
那个假期,我用剩余的时间将他送给我的东西全都拍照传到自己的相册,然后封存进书桌的那个带锁的抽屉。有上街的时候随手买的小玩意,还有我问他要的写在纸上的那句话,那个弥漫了粉尘味道的下午,他写,我念,“我喜欢亦舒。”我变得不再讨厌我的名字,阴柔的两个字在他的笔下活了过来。我还传了那些我偷拍他的照片,每个小动作,他的背影。在昏黄的路灯下,他在前面静静地走着,让我不再感到寂寞。
那个聊天的号码也是他替我申请的,我将所有有关他的回忆全都放了进去,永远地关闭了。
回校的第一件事就是分班。学校偏重理科,重点班和特招班全部强制选了理,只有个别学生转了文。我很巧地被分到了痞子的班级就坐在大豆的前面。
在家的时候爸妈跟我商量了选科的事,他们听说我想考大学都很开心。如果现在放弃,付出的那几个月就成了空。我心里默默地想着,哪怕我再也追不上他的脚步,起码能离他近点。
12
12、第十二章 。。。
小云在春节过后就更加努力了,父辈“学历高工资高”的思想对我们这一代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我也没去找过他,也许是心里下意识的不愿再见那个人。
新班级的生活改变了我很多,那些充满阳光味道的体育生们深深地感染了我。他们会放肆的笑,言语不和会打架,打完了又嘻嘻哈哈地闹成一团。他们拽我去打篮球,怂恿痞子架着我去够篮框,教我旱冰,教我桌球,教我怎么损人。我剪短了头发,变得开朗爱笑,皮肤也晒得很健康。
一天跟他们打完球在浴室洗澡,大家边洗澡边唱歌,齐刷刷一排一米八九的肌肉男冲天的声音将大部分人震撼得悄悄退场。他们问我其他人呢,我拿毛巾遮住自己,向这群光溜溜的大个子大叫,“他们的尺寸太自卑了!”我们闹成一片,放声笑着。
提前出来穿衣服,一眼就看见了也正在穿衣服的金戈。我笑笑低头走过。“你变了不少嘛。”我一怔,没有言语。
他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将我抵在衣柜上,后面的钥匙撞得我生疼。“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没见你这么开心。”我望着他,头顶的白炽灯光太刺眼,再没有阳光的温暖。他低下头狠狠地擒住我的唇,我想,是浴室的闷热让我呼吸困难吧。
我们又有联系了,恰巧是一年前开始约会的那天。
痞子劝了我很久,那时我的脑子一定是被施了法术,我一意想着那天金戈的吻,完全听不进去。
我们开始了所谓的约会,我没有问他关于那个女孩的事情,我几乎毫无自尊地祈求着他的爱。我告诉他我对□的恐惧,我会努力改变,我会努力接受。我会为了你勇敢地面对,只是请给我时间。
他却不愿等。他还走在我前面,只是已经走得太远。他从未说过‘复合’这样的字眼,现在想来,这一切对他而言只是一局好玩的游戏罢了。
期末,班主任带来了惊喜的消息。小红被tsinghua大学体育系提前录取。我们几个人决定在期末考试前出去庆祝,狠狠地宰小红一顿。去的路上,大豆拍着他的肩,“小红,你不用参加黑暗的高考了,下学年都不用来上课,真是太爽了!”小红却欲言又止,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我趁大家喝高的时候悄悄地问小红,他的话差点让我惊掉了下巴。“我不想要这个名额,我还想在学校多待一年。”“为什么啊?tsinghua大学诶,提前录取你都不要啊?”小红没说话,只是望着跟男生们拼酒的大豆出神。
小红在学习上帮了我很多很多,期末的新名次我进了前200。但我觉得这辈子最亏欠的人就是小红,因为我的懦弱。他至今单身。
从饭店出来已是很晚,在门卫处登记的时候看到金戈的名字,就在不久前回来的。旁边还签着一个叫做苏纪年的名字。保安告诉我是一个挺瘦弱的男生。这形容得也太抽象了,我也没多想,倒是这个名字很特别让我一下记住了。
13
13、第十三章 。。。
“金戈真是没救了。”在回家的车上小云莫名地说了这么一句。“嗯?”“期考前一晚,有同学见到他居然和一个男的从旅馆出来。”男的?是那个苏纪年吗?“你跟金戈没联系了吧?这种男人还是不要接近的好。”
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勇气去斩断这些纠缠不清的情感,我平静地接受这一切。我固执的以为,除非我死,除非他死,我们的纠缠才会有终点。
假期过得平淡而漫长,压抑在心底的思念如水藻般地疯长。重点班的开学提前很多,我跟着小云早早地回到学校。为了不让小云起疑,我借口和痞子去镇上游玩喊上了痞子。
我预想了很多跟他见面的场景,平淡的,温馨的,甜蜜的。却忽略了最残酷的那一种。
收拾了宿舍,趴在阳台纳凉,正望见金戈和一个瘦个的男生并排往他的宿舍楼走去。我知道自己不该冲动,同性的感情本就该隐忍。我深呼吸,一遍遍地告诉自己,早就知道他们的事情了,要坦然地面对,追上去也不会改变什么。但亲眼所见终是让我克制不住,我掩上门悄悄地跟了上去。
记得初中的物理老师有一句口头禅,“人天生就是贱的。”用来形容贴在金戈宿舍外墙上的我再合适不过。
我从未对你说出‘爱’这个字,但我真的很爱你很爱你。你曾说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不开心,因为我爱你,爱得很痛苦,甚至绝望。不明白我追过来这样地作践自己到底为了什么,只是感到,很难受,很难受,很难受。
离开的时候我再没有犹豫,原来我们真的不能从头来过。
我不记得坐在宿舍楼下喝了多少,天从大亮变成了漆黑。隐约感觉有人背着我上楼,温暖的,让人留恋的气息。是谁呢?那个名字就在脑海里,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醒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外面依旧一片漆黑。我头疼欲裂,拿起手机看到了很多未接来电,都是小云打来的。迈步下床的时候不知道撞倒了什么,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刺眼的灯光让我缓了好一会,才看清是我的水杯,水洒了一地。
“有事?”“快下楼。出事了!”
找宿管登记完,打开底楼大门的时候,小云已经在外面等着了。“怕被老师知道,就我们宿舍的人出来找了,已经找了一个多小时了还是没找到。”“痞子为什么会去找金戈?”“不知道啊,也许以前打架的事还记在心上。我看他们走了好几个小时,打电话过去但都没接。”小云直接拽着我往前跑,“其他人现在正在挨个教室的找,你知不知道其他的地方啊?”
“嗯,”我很快地回想了一下他们同时出现过的地方,“你去操场的芭蕉丛那边找,我知道校外有个地方,我过去找。找到了电话联系。”“好。”
我翻墙出去直奔小镇的公园。千万千万不要出事,满心想着这句话,我完全没有思考过这件事的原因。
我对不起很多人,这些年,罪恶感一直在困扰着我。我在那可笑的恋情中迷失了自我,当我幡然醒悟,我甚至看不到他在我的心中烙下了什么,能让我痛苦这么多年。
我第一次用尽全力嘶吼着痞子的名字,我向着前方的墨色一遍遍地喊着皇甫宇轩。这个无意识的行为让我愣了一会,也听到了某个地方传来轻微的回应。
14
14、第十四章 。。。
我借着手机微弱的光向着那个方向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