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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之妾(出书版)作者:李葳-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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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经由璀璨日光的照射,仿佛从天而降的美丽银链,壮观而雄伟地在眼前豁然展开。
  它丰沛的水量,站在几里外就可听见那巨大的轰隆声响,走到最靠近瀑布的最后几尺内,则会被那溅起、满溢空气中的雾状水花,沾湿了全身。
  这里很明显是”路“的尽头,数十丈高深陡峭的绝壁阻绝在前,历经数千、数万年冲刷,壁面光滑如镜,根本无处可爬。
  仁永逢这时动手卸下了行囊,取出早先预备好了的一张特制、奇大无比的油纸,铺在地上。
  他先放上了行囊,再来,也不管光天化日,当下褪去全身衣袍,脱得赤条精光,然后将衣袍折叠好与行囊放一块儿,以油纸将这些全部包起来,最后再以腰带牢牢地把它捆在自己身上。
  ”好,这就行了。“
  紧接着,他做出了旁人要是看到,会以为他疯了的行为——先大口吸一口气,跟着掐住鼻子,闭上眼睛往瀑布底下的翡翠色大水潭跳下去!
  +++++
  历经数千数万年大自然鬼斧神工的雕凿,在这无路可达、完全与外界隔离的深壑峡谷里,塑造了令人屏息的美景。
  远古年代的火山口,恰巧像个精致碗口,承接了四周皑皑高峰于春夏两季融化的雪水,形成一方天然镜池。
  纯净的空气与干净透澈的水,富含火山铁灰与森林大火过后的剩余灰烬,融合出肥沃、营养充足的土地。
  自由飘荡在风中的种子,缓缓落下,在此扎根,经年累月地在此地孕育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
  没有人为的破坏,又受到山崖峭壁阻绝狂风暴雨的吹袭,纵使冬日的山头堆积着厚厚的瑞雪,幸而这谷底长年保持如春气候,不必厚袍加身亦不会感染风寒。可是在这世外桃源里的最大优点,也是最大好处就是——
  蹲踞在草丛内的男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
  一只专心吃草的野兔仿佛感应到了他的视线,倏地直竖起耳朵,警觉地以两脚站立,左右张望。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野兔发现猎人之际,猎人手中的飞镖早已咻地射出。
  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前一刻还努力填饱自己的野兔,下一刻已经成了男人囊中豪华的晚餐食材。
  ——不同情,没有愧疚,无须虚情假意的文明矫饰,只管填饱肚皮的野蛮本色,正是这个桃花源如此吸引他的最大理由。
  来到这里,人与畜牲是完全平等的。
  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兔子吃草,狼狗猎兔,大鱼在池子里面吃着小鱼。
  在这与世隔绝的天地里,生命是个永不终止的循环,一个生命的终点,总是接续着另一个生命的持续,没有无谓的杀生浪费,也没有不具意义的盲目攻击,一切都只为辛苦的生存、辛苦的这一口饭在运转着。
  他离开半人高的草丛,来到野兔旁边。只剩最后一口气、横倒在草地上的小动物,睁着棕色圆眸,仿佛还无法理解自己的命运即将划下句点,四肢不停地在抖动、抽搐着。
  ”我这就结束你的痛苦,小兔子。“
  取出贴身的匕首,男人以精准俐落的刀法,刺入跳动虚弱的心脏,让它不必痛苦煎熬到最后一刻来临。
  抚了抚那逐渐冰冷的毛皮,男人双手合十地替它祝祷。
  他豁达地想着,总有一天,自己也会像这只小兔子一样,贡献出这条生命,满足另一个生命的口腹之欲吧?届时他会像它一样,无怨无尤,迎接自己生命终点的到来。
  不过,就算那一日终究会来,男人可没打算乖乖束手就擒。
  任何打算吃掉他、大快朵颐一番的猛兽,如果不够勇猛力壮,他可会毫不客气地反击——甚至扭转猎人与猎物的位置,反过来宰掉它们当大餐。
  猎物的血味往往会引来野兽们的觊觎,尤其是集体狩猎的犬狼们,最喜欢横刀夺”食“。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他有时不得不放弃到手的猎物,好从它们的包围下脱身。
  现在他总是谨慎地先将血放干,切下最精华的部位,收进鹿皮制成的囊袋里,剩下的”食物“就留在原处,交给大自然去消化。
  男人之所以不全部带走,是他必须尽量减轻负担。除了挂在腰间的这个囊袋,他打着赤膊的肩膀上,还扛了个大竹篓,里面摘了满满的各式各样植物,有连根拔起、整株带走的,也有只摘下果子、叶子的,形形色色,多不胜数。
  这些……有时他也不懂自己,已经下定决心,这辈子不再踏出这世外桃源半步,那又何必还四处摘取无名草、无名果,带回家去研究?纵使得知这些植物的药性、毒性,又不打算把它传扬出去,不等于是白费功夫一场?……可是他就是改不了这习惯。
  他那看见植物,便忍不住要钻研的、永无止尽的好奇心,驱策着他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地搜罗这山谷内的奇珍异草——天知道这儿简直是大自然的药草宝库,哪怕他研究了十年、二十年,恐怕也研究不完这成千上万种类的草药。
  最后他以”起码可以打发一点时间“为由,自己说服自己,自己纵容自己,继续这”枉作白工“的摘药、研究、分析行为。
  然而,白费不白费,上天自有巧妙安排,他万万没想到在七、八年后,自己的研究竟以另一种形式传扬到天下,广为人知。
  赤脚走回了离猎场半里之外,一处位在峭壁上方、透气凉爽的大岩洞,就是他春夏两季的居所。
  说是”家“,其实里面原始的模样和兽巢几乎没两样,数张铺在干草堆上的羊皮就是他的床,挂在绳索上的几件手工皮衣裤就是他的衣,一块叠高的大石板,就是他的桌。
  简陋归简陋,住久了,舒适的程度,绝不亚于过去皇帝派给他住的豪华大宅邸。更棒的是,这儿没有亦步亦趋,等着听他指示的成群奴仆,没有那种无时无刻都被监视的压迫感。
  而且住在这儿有一个极为方便的好处——保证踏遍天下无觅处。
  他将竹篓搁在大桌上,解开腰间的猎物袋。旭日初升他就前往摘采,忙了一整个上午,满身汗水淋漓,他要去泡泡水、洗净身子。
  他不打算砍柴烧水,也不打算准备净身的盆子,他的打算很简单。出了岩洞,走了不到十步就是悬崖峭壁边。由此往下俯瞰,可见到底下是清澈无比、几可见底的火山口湖——这就是他的天然澡盆。
  裤子一脱,纵身一跳,宛如一道流星般坠入了湖心,掀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噗哗……“
  当水面出现徐缓的波纹,渐渐恢复了平静时,男人再度破水而出,大大地吐出了一口水。
  痛快!他甩着脑袋、甩着脸上的水珠,正想再度钻入水中痛快地往返岸边游个几趟时,一根自水底下延伸到岸边某棵大树枝干上的绳索,蓦地被拉动,巨大、边缘锐利仿佛刀般的树叶,被扯得沙沙作响。
  这代表,他有访客上门了。
  浓眉底下的双瞳炯亮,唇畔闪过了一丝笑意。
  打自五年前”他“出现在这世外仙境又离开后,每一回他都以为那一次会是”他“最后一趟的造访,可是每一次自己都”错了“ 。
  ”啧,好一个烦人的家伙。“
  假使不是他口吻里充满了喜悦之情,这句抱怨的话,听来会更有说服力。
  +++++
  水底下,是另一个天地。
  在那儿时间仿佛不再具有意义,眼前所见的一切形体,变得扭曲而不真切,水在身子四周流动,却无法透过双眼看见。可是这看不见任何东西的透明感,竟不可思议地让人安心。
  仁永逢第一次学会潜入水里时,就被水中的”景色“震慑住。翻身仰躺在水面底下,张开双眼的话……连早己习惯的天空也宛如镶上珠宝般,闪闪发亮。如果自己是鱼儿,就可以住在这水里,再也不必上岸、回到纷纷攘攘的地面过日子了。
  可惜他不是鱼儿,终究得上岸。仁永逢循着水流,拼命地向前划动手脚,就在一口气即将用尽,他也来到了水流最为湍急之处——一个隐没在水面下的天然石孔,不停地将物体卷入其中,也包括了他。
  搭上这一股强潮之后,他只需随波逐流,自然会被带往”那个人“身边。
  突如其来的,四周急遽陷入黑暗……惧怕黑暗的仁永逢,心中虽有准备,虽然尚可压抑恐慌,但长年所作的噩梦已经在角落蠢蠢欲动,威胁着要吞噬他。
  我不怕、我不怕、我不怕……
  幸好,预期降临的光明,并未爽约地迎接他的到来。他迫不及待地踢着腿,往水面上、往那片流动的高空、往闪烁着粼粼波光的天顶盖而去。
  就在他伸出的手,即将触及水面之际,一股惊人的力道缠上他的双脚。
  ——什么?
  该不会是被湖底生长茂密的海草缠住脚了吧?
  脑子才晃过这念头,那”海草“竟然由底下盘据上来,若不是这儿是”湖“ 不是”海“,仁永逢一定会将海草更正为八爪章鱼。要不,天底下哪来这么”活生生“又”爱吃豆腐“的海草呀?
  不行。胸口里的”气“所剩不多了,再这样下去他会淹死的。仁永逢使出最后的吃奶力气,我踹我踹我踹踹踹地,想将缠绕着自己下半身的”海草“给踹回湖底,踹到”它“永世不得超生。
  孰料,本该软溜湿滑的海草,倒是颇耐”踹“,踹下去的感触还挺硬邦邦的,挺壮硕的,而且还会发出闷哼。
  ——杀千刀的!淳宇浪,你想害死我吗?
  用最后的最后一丁点气,仁永逢回头一瞪。
  这时漂浮的”海草“一整个爬上了他的身,还长出了双手环住仁永逢的细腰,夺走了他的口唇。

  【求药得药】之卷三

  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坠落。朝着一团黑漆漆的、不见底也不见光的、虚无的深渊掉了下去。
  试着自己向自己伸出援手,却怎么捞也捞不到,怎么拉都落空。
  这景象似曾相识,就在反覆出现的噩梦里。这感觉无比熟悉,如同经验过成千上万次。这心悸、这晕眩、这——气味不一样!
  他把握住这一闪而过的灵光,将差点迷失的自己,从失神边缘拉了回来。
  ”唔……唔……“
  掀开眼盖,流动的水刺痛了眼、模糊了眼前的一切影像,而水中恣意飘散的黑色长发遮蔽了大半视线,瞧也瞧不清那张蛮横的野蛮脸孔,究竟是以什么样的表情、抱着什么念头,埋伏在水中,窃走了他的唇。
  一瞬间,他产生了”即使要拿生命交换也没关系,我好想看看……“的念头,但是旋即被”——哥!!“脑海里弟弟的呼唤声给盖过去。
  没错,怎能轻言死亡呢?自己还有许多未完的责任。
  他凝聚力量,一把将这伪装成海草偷袭自己的野人推开,一个劲儿地踢水,再一次地直朝水面——岸边陆地前去。
  好不容易,在他缺氧胀红的脸即将转为惨白、发青之前,他浮出水面,”噗“地吐出一大口水,再”哈啊、哈啊、哈啊“地努力吸气。
  慢他一步,离他不到半臂的距离,啪唦……一个似妖似怪,就是不像个人的人也从水里探出头。
  照理说,仁永逢应该立刻盘问男人在水中的攻击存何居心,但是当他瞅着眼前这一张脸,实在没法动怒,肚子里直发噱,闷得肚疼。
  谁叫男人含着水、杂乱无章的长发胡乱紧贴在脸颊、后脑勺也就算了,问题是不知多久没有整顿”仪容“,使得这位老兄除去眼睛四周外,其余地方能长毛的全都生出厚厚胡须,湿漉漉的毛发与头发纠结在一块儿,活生生就是个无脸毛怪。
  仁永逢实在无法在这种情况下兴师问罪,改而提问道:”你有多久没看自己的脸了?“
  一耸肩膀,连回答都懒。
  仁永逢也不期待他回答,因为他猜男人根本不记得了。”上岸吧,小的我帮你把胡子刮掉。“
  ”不要。麻烦。刮了还不是会长。“男人”凶恶“地瞪着他道:”谁准许你上什么岸?你干么又跑来?我说了,我已经没东西可以给你,你打扰了我的清静。马上给我滚出这儿。“
  仁永逢一笑。”所以,刚才在水里你才耍那一招?你是真心想把我解决掉,让我溺死在池子里,好换得你耳根子的清静吗?“
  ”正是。明白我有多心狠手辣,还不快点滚,否则小命难保。“口气不豫地警告。
  ”好啊!“仁永逢快人快语地说。
  男人拱起眉,表情更加不悦。”满口胡说八道!你不要五年都用同一招,把我唬过去就行了。你以为我会年年让你赖在这里?大错特错!“
  ”呵呵,这句话才是我要讲的,你每年都威胁要杀我,可我拎着脖子在你面前晃来晃去,怎不见你动手?“
  ”天底下哪有人一天到晚催别人杀他的?你想死就自己去死一死,别想烦劳我的手!“拧眉。
  ”催?嘻嘻,我倒觉得是你恼羞成怒。我不过客套地指出事实罢了。“
  论药理的研究,男人或许打遍天下无敌手,但是与人应对的功力,在一帮损友的”培训“下,显然是仁永逢略胜一筹。
  ”我一点也不想死,可是难道我不想死,我就可以长生不老,永远不死吗?人生自古谁无死,能够选择死在哪里或死在谁手上,说不定也算是一种幸福。我不是谁都好,我会愿意让你杀我,任由你想怎样处置我,理由有两个。“
  ”没有人想知道!“他厌烦地一叱。
  仁永逢置若罔闻地说:”你如果杀了我,就轮你做我们“仁永堂”一辈子的奴才来赎罪。我的一条小命,换得药王,毫不吃亏。再来……你很温柔。“
  满头乱发的男人,愠怒地瞥他一眼。”我看你脑子病得不轻!“
  ”这是我和你出去打猎,观察而来的结论。就像那些死在你手上的猎物,不会多承受一刻的痛苦一样,假使死亡是我必然的归宿,选择死在你的手上,应该算个好结局,起码可以死得痛快,不拖泥带水。“
  冷静地分析完后,仁永逢迳自朝着岸边走去。他走了几步,发现男人没跟上前,于是回头一看——一副既想要掐死他,但掐了又恰巧应验他话语,落入进退维谷窘境的男人,正满脸懊恼地泡在池子里,不愿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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