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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之不得-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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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四年未闻的嗓音,却清晰得恍如昨日,像从来未曾中断过一般。还是那麽熟悉。
庄励没有回头,依旧带著乐乐往前走。
乐乐尖锐的嗓音却不合时宜地响起,“爸爸,後面有人叫你。”
庄励头疼地回头,看见夏铭之在他身後几步路之远,就这麽看著他,灿若星辰的眼睛里,就只有他一个人。
庄励想,莫非,刚刚旋转门里进去,出来时就被夹了,还是夹了脑袋?
四个人就这麽坐在肯德基的桌子上,庄励和乐乐一边,夏铭之和庄勉一边,庄励正对著庄勉。
夏铭之和庄勉买了很多的东西,庄励看著就没有胃口。
两个人在外国呆久了,这些快餐似的东西,闻著可能就想吐。
惟独乐乐看著满桌子的薯条汉堡炸鸡腿笑得极其开心,肥嘟嘟的小手拿过一包番茄酱就要撕。
无奈手太粗,力气也不大,死活弄不开。
庄励成心要看乐乐笑话,听她糯著嗓子求他帮忙,也就兴致勃勃地看著。
总有人不识相,伸手就把另外一包番茄酱给撕开了,笑容满面地递给乐乐。
乐乐接过番茄酱,很有礼貌地道了谢。
夏铭之伸手摸摸她的脑袋,笑得更加纯良。
庄励暗自扯了个冷笑,明明是只大灰狼,装什麽小绵羊。
夏铭之忙著和乐乐互动,没几下都把老底给抖了。
“你叫什麽名字啊?”
“我叫庄乐,你可以叫我乐乐。”
“几岁了呀?”
“四岁半了?那你呢?叫什麽名字?”
还好还好,庄励轻叹一下,还晓得反问一下。
“我叫夏铭之,你可以叫我夏叔叔。”
乐乐听完就把眼光转向庄励,黑葡萄一样的眼睛里闪著喜悦,庄励问她:“怎麽啦?看爸爸比较帅?”
乐乐咯咯直笑,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早晚得笑出笑纹来,这姑娘,太不淑女了。
“恩,爸爸帅。终於有了下叔叔了,我要去告诉上叔叔。”
公司里来个小年轻,姓尚,让乐乐叫尚叔叔,乐乐便叫了,但是时常问,有了上叔叔,那下叔叔呢?
今日果真来了个下叔叔。
夏铭之也笑,乐乐也跟著傻笑,庄励也笑,不过是冷笑。
庄勉有些恍惚地看著三人,然後嘴角也勾起一抹冷笑。
这一点上,他们兄弟俩倒是极像,嘴角的弧度都一模一样。
庄励对上庄勉的眼神,也无甚感觉,甚至还点了点乐乐的脑袋,指向庄勉:“叫叔叔。”
乐乐乖乖地叫了一声叔叔,然後又开始发问:“他是什麽叔叔?难道是左叔叔,或者右叔叔?”
庄励看著巴巴地望著她,也不嫌烦,耐下心来告诉她:“他是你亲叔叔,你只管叫叔叔就好了。”
庄勉一愣,庄励让乐乐认了他做亲叔叔,也就是他承认自己还是他亲弟弟?
庄勉还没来得及思考深入,乐乐又发问了:“他是青叔叔?那红叔叔呢?”
庄励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突突直跳,恨不得拿食物堵了乐乐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
“红叔叔不在,下次带乐乐去看好不好?”夏铭之温柔地哄骗著小孩子。
“真的吗?好啊!好啊!”
夏铭之温和地点著头,心想,姓洪的人还不好找?
乐乐吃饱了,就要去肯德基里专供小孩子玩的地方去玩。
庄励伸手去抱乐乐,却被夏铭之制止了,“让庄勉带乐乐去吧,我想和你谈谈?”
庄励更加确定夏铭之的脑袋是被门缝夹了,或者说是看哲学书看多了疯了,且不说他们没什麽好谈的,在肯德基这种地方,也适合交谈?
各种嘈杂,尤其是背後一群小孩子的嬉笑声,简直能让人的脑袋吵得炸开来。
但是他没有制止庄勉过来把乐乐抱走,或许正如严梧说的,其实他期待著。
他也确实好奇,时隔多年,夏铭之会对他说什麽。
庄励悠闲地靠在椅背上,双手环胸,一副你且说,但是听不听就是我的事情的模样。
但是事实上,庄励环著手,手心都是黏糊的汗。
他在商场上混的也算风生水起,这点面子上的功夫,对他来说,也算是游刃有余。
很多时候,他也是这样,在那个刀枪剑戟的商场上,紧张得汗流浃背,却依旧笑得自信潇洒。
人生在世,常常都是装。
夏铭之看著庄励那副无所谓的模样,微微苦笑,却还是问出了口:“你过得好吗?”
就像是当年被迫分开的情侣,一别数年,再度相逢,一方问另一方,你好吗?
有意思吗?我不好你是开心呢还是不开心?
去他妈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现在就是我若按好,便是想气死你!
你有什麽资格问这句?我好不好干你屁事?滚你丫的,边去!
我现在好得很,吃好喝好,还有可爱的女儿,事业顺利,身体健康。
总之离了你,我也过得很好。
庄励轻轻地嗤笑了一下,笑得讽刺,但是嘴巴却还是留了口德,没把心里的咆哮给骂出来,没必要这麽失了风度,显得他有多麽在意这件事。
纵使他真的是很在意这件事,但是他也要显现的不在意起来。
他想起了有个女明星的一句话,要把脱下的衣服一点点穿起来。
他想要把被他踩碎的自尊一点点地拾起来。
他不想再被看出他仍尚有一丝的在意。
他该不在意的,对於夏铭之这种高傲的人来说,忽视才是最大的武器。
他们自以为发光,总以为所有人都该看著他们,绝对不允许别人绕过他们,当他们不存在。
所以庄励只是淡淡地吐了一句“不错”便不再开口。
矜持闲适地像是在高贵的西餐厅品著上好的葡萄酒,完全不顾对面夏铭之尴尬的那张脸。
作家的话:
现实1,现实2。。。。神马的,果然我标题无能
现实2
夏铭之完全没有想到庄励会这麽对他,没有对他大声斥责,也没有冷嘲热讽,一句轻飘飘的很好就把他打发了,堵得他完全失了语言。
他印象中的庄励极其毒舌,对於自己不喜欢的,可以滔滔不觉地刻薄上半天,完全不会词穷,直把对方说的一点反驳余地也没有。
他喜欢自己,所以不曾对自己这麽毒舌过。
但是现在,夏铭之宁愿庄励对他毒舌一点,他和他相识那麽多年,他理解他,也不至於被驳得一点话都说不出来。
现在的庄励,眼底完全没有他,彻头彻尾的忽视。
夏铭之觉得心慌,他所预见的所有情况里面,没有这一项。
他曾经以为世界上最懂庄励的人是他,即使是当年那段冷漠的期间,他都不曾怀疑过。
即使後来他们的关系越来越失控,他也觉得,他是最了解的庄励的人,了解到知道怎样才最能让他伤心。
此去一别,他们之间的鸿沟,已经难以跨越。
夏铭之意识到了这一点,心中开始惶恐。
他用四年明白自己和庄励的那些恩怨和情感,归国想要拾起感情,却被时间彻底打败。
夏铭之还没从这重打击中走出来,乐乐就回来了。
乐乐坐在椅子上,小孩子最是敏感,立马感受到了这气氛的诡异,一改先前的聒噪,安安静静地喝著可乐。
“乐乐,不是和你说了吗,喝可乐不好,你今天喝了自己的一杯子,还拿了爸爸的喝了,你说你是不是不应该?”
乐乐委屈地放下杯子,眼睛眨巴眨巴还盯著吸管,样子可怜兮兮的。
庄励没理她,小孩子,不该惯著。
乐乐见庄励没理她,也不敢再喝,只能往四周看。
他们坐的靠窗,对面就是一个广场,上面是一个大型的屏幕。
“爸爸,看小桐哥哥!”乐乐也不记仇,激动地扯著庄励的衣服。
庄励随著她的眼神看出去,果然正在播放的是严桐的一首歌,最近很热门,走哪都能听到。
听得多了,但是MV却没看过,现在正好看看。
歌曲有点古风的味道,是严梧穿越到了汉朝,成为一位将军,和皇帝宠爱的公主相恋,却死於战场的故事。
俗套得要死,偏偏众人就喜欢这调调,觉得严桐的古装扮相俊逸非凡,一身盔甲,更是帅得天上有地上无的。
庸俗!彻底视唯物主义为无物!还迷恋封建专制!简直就是奴性十足!
这厢庄励把那些花痴的男男女女批得半死,这厢夏铭之感受到了危机意识,立刻继续装纯良,就在庄励的眼皮底下打听起了严桐的事情。
严桐他知道,这两三年来当红的小生,影视歌三栖全能,长得也不错,歌唱得尤其好听。
他之所以光明正大地在庄励面前问,无非就是在传达一个信息,我对你很在意。
但是这种传达又有点婉约,至少庄励若是发起火来说我的事情你别管,那麽夏铭之就可以很无辜地说“其实我就是挺喜欢那歌手的”。
所以夏铭之算是很不要脸地就向乐乐下手了:“乐乐好厉害,居然认识那个大明星啊!”
乐乐激动地点头,“恩,小桐哥哥和爸爸很好的,小桐哥哥还抱过我,叫我小乐乐。小桐哥哥唱歌很好听,他特别喜欢抱著爸爸唱歌,爸爸每次听的时候都很开心。”
这些话,都是实话,但是理解起来却各有不同。
小孩子无意间说出来的事实,但是最後到了大人的耳朵里,都是经过了主观猜测後的结果。
庄励摸了摸童言无忌的孩子,只觉得是不是应该回家给她讲点安全意识,别谁问什麽就答什麽,到时候真的是被人卖了还帮著数钱。
夏铭之的心底却是风起云涌,百般滋味在心头,唯一确定的就是心中第一时间落实了严梧和庄励之间的奸情。
苦涩是有的,觉得庄励被人抢走了,属於他的庄励,却属於了另外一个年轻阳光的男孩子。
心底的那些小愤怒也很快地就蹿了起来。当年说爱得死去活来的是他,如今变心变得那麽快的也是他。
但是很快又沮丧起来,以前自己不懂事,伤得人家体无完肤,人家肯为他守节,那才是不可能的事情。
纠结的肠子都快断了,庄励和乐乐也要动身走了。
乐乐很懂礼貌地和夏铭之和庄勉再见。
庄勉朝乐乐笑了笑,挥了挥手。
夏铭之拉了拉乐乐的小手,继续温情攻势,“乐乐,有空找夏叔叔玩。”
乐乐搂著庄励的脖子,笑著答应。
庄励抱著乐乐转身离开。
哼,你要见我女儿,还得得我批准。要见她?门都没有,做梦去吧。
嘈杂的肯德基只剩下了夏铭之和庄勉。
夏铭之搅拿著吸管搅拌著可乐,无聊得可以。
“我哥他有新对象了。”庄勉说道,说得语调很平静,但是听著却有一种讽刺的味道在里面。
“我也听到了。”语调中带著微微的恼怒,但是细细品来,还是惆怅居多。
庄勉拿出手机,滑盖的手机推上推下,不厌其烦,“我这辈子除我以外,遇到的最倔的两个人,一个就是我哥,一个就是你。至於谁更倔一点,还真是不太好说。”
夏铭之把庄勉的手机从他手中抽走,不轻不重地摔到了椅子上,“我比他倔。我肯定。”
“我想不起来,我哥有什麽事情是认定了然後再放弃的。”庄勉也不去拿手机,就这麽盯著,嘴上也不停。
“我这辈子认定的事情也从来没有放弃过!”
“也包括利用我的感情?”庄勉尖锐地问道,失了一贯的优雅从容。
夏铭之看著庄勉,笑得讽刺,“彼此彼此。如果那时我们真有些喜欢对方,那麽现在,我们真的只剩下相互厌恶了。”
作家的话:
不就是被挤了个名额嘛,没什麽了不起的。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去南京某大学的自主招生的名额都被挤掉过,当时觉得人生无望,现在想想,还不就那点事!!!
现实3
严桐难得得了一天的休息时间,便睡了个昏天黑地,起来一看,窗外果然像是世界末日的样子,大雨滂沱,风声轰鸣,怪吓人的。
看了一下时间,都已经九点多了,严梧还没有回家。
刚想到他,严梧就已经打电话过来了。
“喂,小桐,在家吗?我今天有事耽搁了,现在下大雨不好打车,你过来接我吧。”严梧的声音从话筒中传过来,伴著滴答的雨声,也不知道是这边的雨声还是那边的雨声,突然有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恩。我马上过来。”
“不急不急,你慢点,注意安全。”
严桐下去取车,取的是迈腾,一般伪装出去,不想被人认出的时候,就开这辆。
没有哪个男人是不喜欢豪车的,但是严桐的职业决定了他要是还想要私生活,就必须得低调。
雨下的很大,视力所及范围极小,严桐开得极慢,本来十五分锺的车程,愣是开了半个多小时。
给严梧打电话,没多久严梧就撑著伞跑了出来,饶是这样,衣服还是打湿了很多。
严桐把车里的温度调高了一点,然後把特意带过来的干毛巾递给了严梧。
严梧笑著接过毛巾,细细地擦了起来。
严桐开车开得很认真,严梧也不敢打扰他,一个人看著车窗外,打发著时间。
“停车!停车!”
严梧突然大声地叫了起来,吓了严桐一跳,但是还是停了下来。
“下车,我看到一个人倒在了地上。”
严桐立刻跟著严梧下了车,往後跑去。
大雨直流而下,让人睁不开眼,但是看到躺倒在地上的一个人还是很容易。
严桐一把抱起瘦瘦弱弱的男人,严梧去开车门。
倒头再往回开,老天爷似乎觉得救人不容易,雨慢慢小了起来。
到了医院,严梧怕严桐去了医院被人认出来,准备自己把人送进去。
“救人要紧。”说罢,严桐掏出口罩墨镜,下车,开了後门,直接就把晕倒的人给扛了起来。
万幸的是医院光线不怎麽的,当时人也不是很多,又有严梧挡著,谁都没想到被淋得落汤鸡一样的男人会是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大明星严桐。
一番折腾回到家,两个人都赶尽钻到浴室里去洗了个热水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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