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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王的新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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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莉籽
声明:本书由—://。
第一卷第一章我和Sam
深夜,大雪纷飞,美国某城镇。
圣诞节就快到了,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息。街道两旁五彩的灯光,几个一人高的圣诞老人木雕塑像,还有门前装典得像童话小屋似的酒吧。
酒吧里人声嘈杂,有音乐从酒吧里飘了出来,听起来悠扬动人,那是本镇的一组少年乐队奏出的音乐,在弹奏的刹那便抓住了人们的心。
其中,包括我在内。
我坐在吧台上,浑身酒气,抬起迷糊的双眼,看着表演台上飞扬的少年,嘴角扬起一抹苦笑。
Sam,你还记得吗?我们十七岁的时候,你说,我们要再找几个人来组建一个乐团,奏出世界上最好听的歌。你说,这个乐团的主唱一定是我,伴唱和击鼓的那个一定是你,你与我,一定能成为最佳拍档。
Sam,为什么只是眨眼之间,你就忘了呢?我们不过才二十一岁,你就忘了我们曾有的梦想。你还说过,你要永远永远与我在一起,因为只有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懂你的人。
Sam,为什么你突然间就娶了别人?那个我们一向讨厌一向厌恶的千金小姐裴亚丽,你说她娇气、霸道,还说过她自私又自我,可为什么一转眼间你就决定与她结婚了呢?
当你对我提分手,说要与她结婚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昏暗了。我以为你是在与我开玩笑,可你反复说不是,我哭着摇晃着你,说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可你把我推开,然后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我不相信,我还是不相信,你居然就这样离开了我,走出了我的生活。我像傻子一样地失声痛哭,使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是的,真的就是像傻子一样。
简对我对说,你和那个千金小姐早就偷偷走在一起了,很多人都发现了,只有我一个人被蒙在鼓里而已。
我不相信,还是不相信。
刚刚,我给你打了电话,说我在酒吧已喝得烂醉,让你来接我,你在电话里支吾着,言语间流露出近似怜悯的叹息。
我在电话里哭着、叫着,求你过来找我。
你却决绝地挂断了电话。
我扔下电话之余,只能一杯又一杯地喝着啤酒,借以用烂醉来暂时麻醉自己的痛苦。
乐队里的主唱深情款款地唱着,悠扬的音乐时起彼伏。我喝着酒,打着酒嗝,昏乱之中,酒杯从手中掉落到了杂乱的吧台上。
为我倒酒的酒保回过头对另一酒保挤眉弄眼地说道:“又一个失了恋的。”
吧台的不远处,坐着一个穿着露背黑色长裙的时髦女子。她不美丽,却打扮得很妖艳。她化着烟熏妆,脸上还有闪着光芒的妖媚金粉,她的紫色的长睫毛被涂得又浓又密,将她的一双媚眼衬得越发摄人心魂。
我知道,她已经注意我很久了。
她的涂满蓝色蔻丹的纤手握着一只盛满琥珀色液体的玻璃酒杯,放到唇边浅抿之际,一双妖媚的眼睛偶尔不经意地瞥向我。
看着她的十只蓝色蔻丹手指,我半眯起了眼,又饮了一口酒。
我认识她,也许她也认识我。我们同在一所大学念书,偶尔在同一间教室听公共课。我们从未说过话,只能说是混个脸熟。
她的名声很不好,是个有名的“小三专业户”。我没打算与她说话。
酒吧的门又开了,一个穿着紫色风衣的年轻俊男走了进来,他的俊美容颜吸引了不少客人的眼光。几个衣着暴露的浓妆女孩朝他举起了酒杯,娇笑着大声:“Hi,guy……”
紫色风衣俊男却径直走向了这个在吧台上喝得晕头转向的我。
我半个身子都趴在了吧台上,打着酒嗝,也向他举起了酒杯,还差点把酒杯蹭到他脸上,“Myhandsomeboy,wouldyouwant……”
他皱起了眉,没等我说完,就夺过了我的酒杯,把我硬拉了起来,用中文对我说:“欣然,跟我回去。”
“回去?回去干什么,Sam又不在。”我借酒疯抢回了酒杯,又猛灌了自己两口。
“你别傻了,Sam已经结婚了。”他又夺过放到一边,叹息着把我拉着往外走,同时扔给酒保几张钞票。
“他会离婚的,会的,一定会……”我唱着不成调的歌,自编着歌词,用英文大声嚷着,“他一定会离婚,一定会离婚,然后骑着白马来找我……”
酒吧里的男人女人们哄堂大笑,有人还吹起了口哨。
他把我连哄带骗地骗出了酒吧,然后把我塞进了一辆车内。
我软软地靠在驾座上,傻笑着,歪着头打量着身边的他:“你是……李约瑟?你过来干什么?谁叫你过来的?”
他叹着气为我系上安全带,“我过来带你回家。”
小车发动了,在飘扬的飞雪中,转瞬消失在了街角。
回到家后,我吐了整整一晚,最后连酸水都吐了出来,一直折腾到天亮。
接着,我睡了整整一天。
傍晚,当橙红色的夕阳光线透过长长的窗帘照到沙发上时,我醒了过来,木然地望着洁白的天花板,以及上面雕刻的小天神。
一个清秀俊男端着一杯牛奶走了进来,面露欣喜:“欣然,你终于醒了。”
我“嗯”了一声,仍趴在沙发上,懒懒地道:“昨晚是你带我回来的?”
“对。”他点了点头。
我仰首大笑:“李约瑟啊李约瑟啊,若我不知道你喜欢的是男人,还会以为你是爱上我了……”
他把牛奶往我面前一放:“话别这么多,快点喝,我现在急着出去。”
“去哪儿?”我接过了牛奶杯,笑得不可自抑:“这样就生气了?”
他看着我,有些不满:“你明知道不是。”
“好,好,我不说了,”我喝下一口奶,放下杯子,举手投降,“您快走吧,我错了,万一耽误您的事就糟了。”
他故作生气,却没有真气起来,拿起了一件风衣,披在身上就向门外走去,边走边说,“解酒药就在桌上,别忘了等会儿吃。”
我懒得理他,房门被轻轻地关上了。
天渐渐变黑了,我没有开灯。黑暗的客厅里,我蜷缩在沙发上,像一只疲惫不堪的流浪猫。
但因为Sam离开了我,我连流浪的方向都已失去。
所以,今晚,我是一只迷途的流浪猫。
凌晨四点,房门被轻轻地打开了,我静躺在沙发和黑暗中,仰脸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随意叫了一声:“李约瑟?”
“你还没睡?”李约瑟惊异地回应。
“你还好吗?”他在我面前坐下,我点点头:“还活着吧!”
“今天我无意中听安妮说Sam是因为裴亚丽怀孕了才决定和她结婚的。”
我先是一愣,而后苦笑:“那又能怎样?真相已经不重要了,毕竟他们已经结婚了不是吗?我看到的是结果。”
“我记得我当时劝过你的,”李约瑟说道,“你和他不适合,可你不听。”
我哑然,仰头望向了天花板。他静默了一会儿后,便折回了自己的房间。
李约瑟,是我的合租室友。我们都是在十六岁时从国内来到了美国的约克镇,又幸运地成为了高中时的好朋友,再后来,我们又读同一所大学,关系好得非同一般。读大学后,为了节省开支,我们合租了这间屋子。
曾有一度,很多同学与朋友认为我们是一对。一年后,当约瑟搂着一个高大威猛的金发男人走在校园里,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从此再无人议起我与他的“亲密”关系。
再后来,我与Sam,他和他的男友,几个人经常聚在一起。
我曾经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福的小女人。有不会抢男朋友的好朋友李约瑟,还有一个最爱最爱自己的好男人Sam。
生活如此,夫复何求?
可是,今年夏季,Sam却对我说,他要和我分手,要和另一个女孩结婚。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不可思议地盯着他道:“你在说什么?Sam,这不是真的对吗?”
“这是真的,”他有些怜惜地看着我,“欣然,我真的打算和亚丽结婚了。”
“你骗我,”我的眼泪蓦地流出,“你一定是在骗我,Sam,你一定是在骗我对不对?”
他沉默不语,半晌过后,转身离开。
“Sam,你回来,回来……你这个混蛋……”我站在校园的草坪上声嘶力竭地哭喊。
他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天色也越来越暗,他成为了一个小黑点,越来越小,直至我再也不看见。
“Sam,你回来,你回来……”我跌坐在了草坪上,泪水不断滑落,哭成了一个泪人儿,“Sam,Sam……”
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没有勇气追上去。这一切来得太突然,我只觉得自己似乎仍在噩梦中。
之后,我疯狂地给他电话,他不接,我就去他上课的教室堵截他,可他似乎每次都能提前得到消息,当我发狂般冲进那间教室之前,他早已迅速地消失。
我站在走廊上,号啕大哭,毫不在意投在我身上的各种目光。
Sam,你在哪里?在哪里?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你知道吗?我曾无数次幻想过我和你的婚礼,我们的最美丽最浪漫的婚礼,我以为我们一定会结婚,我曾以为,我们一定会幸福。
可如今,你打破了我所有的梦,让我不得不面对这残酷的现实。
我恨你,Sam!
第一卷第二章小三专业户(一)
记得很久很久以前,我做过一个奇异的梦。
梦中有一个男孩,和Sam长得很像。我们在梦里拥抱和热吻。
爱情像一场似乎永远不会褪去的发烧,将人烧得迷迷糊糊。我想在高温的热度里永远不要醒来,辗转在枕上,呢喃迷糊的爱情呓语。因为这个梦境实在太美好,美好得让我不再留恋醒来后的世界。
那甜蜜而热烈的潮湿的吻。是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做梦的那一年,我刚好十六岁,那一年,我也刚好来到美国,“投奔”和爸爸已经离婚一年的妈妈。
爸爸和妈妈在经过了多年的奋斗之后,终于实现了他们的美利坚之梦,可没过多久以后便终结了他们的婚姻。
他们分别再婚了。爸爸找了一个华裔小姑娘,妈妈找了一个美国大胡子,两人从此几乎不再联系。
我一下子从一个任性的小姑娘变得懂事起来,努力学英语,努力学做家务,努力学着和人打交道,希望能尽快地适应这里的生活。
几年过去了,小风小雨也过去了,我没有在意别人对我冷嘲热讽,也没有记住曾有过的任何挫败和难过,却唯独记住了十六岁那年的那个梦。
我想念梦里炎热的空气,想念他的额头上落下的汗水,也想念我们互相凝视时那一刻的悸动。
仍记得,做梦的那一年,我十六岁。
我仍记得梦里那个男孩的长相。他长得很像Sam,于是,当我第一次见到Sam的时候,有些“惊为天人”。
那是一个阳光下午,他开车从我身边而过。我不由得呆住。
天啊,他太像我梦中的那个男人了,他的头发,他的眼神,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然后,我“突破”了重重困难去认识了这位梦中人,认识了之后,又使出浑身解数去追求他,各种方法,明的,暗的,我都做过了,才终于追到了他。
那段日子,非常非常的甜蜜,让我回想起来至今都觉得心中甜得幸福。
纵然,也许那个使我感到甜蜜的人再也不会回来。
后来,失恋以后,我停了一段时间的课,并在房间里过得日夜不分的日子。
白天不是睡觉就是洗冷水澡,或者疯看肥皂剧,整个人处于混沌状态。晚上则是外出喝酒喝到吐。
无数个夜里,我在酒吧里买醉,喝得烂醉如泥。每次都是好心的酒保打通了李约瑟的手机,让他来接我。
李约瑟是这家酒吧的熟客,和酒保混得比较熟。
感谢李约瑟,在那段疯狂的颓废日子里,一直对我不离不弃。
那段黑暗的日子,让人心碎。
一个多月后,当我的心情略为好转,才回到学校上课。
我尽量避免碰到Sam,与人谈起Sam,以及,使自己不断地想起Sam,尤其当看到熟悉的场景,熟悉的景物时。
这天,刚下课,在拥挤的走廊上,刚下生物课的简拉住了从另一间教室走出来的我,颇有些同情地看着我:“欣,你现在的心情好点了吗?”
我别过脸,然后又转过身,才装作不在意地道:“我从来就没有怎么难过过。”
简是我妈妈的一位老同学的女儿,我不想在她面前流露出太多的真情实意。
简耸了耸肩。一会儿后,我们都称自己还有课,便鸟散开了。
下午上完课,我孤独地在校园里散步。
那是一个夕阳满天的下午,我独自漫步在校园的草地上,任由微风吹拂过我的脸庞。
微风吹过后,一个很轻柔的女声忽然出现在我身后:“Hi!”
我转过了身,竟然看到了一个怎么也想不到的人。
她,便是那个“小三专业户”。
她今天穿着一条紫色碎花的长裙,薄施粉黛,看起来竟然还颇有点清纯。我记起与她并不熟,又猛地想起她在酒吧曾偷偷注意过我,不由得心生警觉。
她朝我微笑着,眼里尽是真诚。她慢慢地向我走近,我站定原地不动,心中的某种狐疑慢慢扩大。
她笑了笑,走得更近了,说道:“你认识我的对吗?我在这所学校很出名。”
我先是愣了一愣,然后与她寒暄了两句,她问我是否能和她一起散步,我想了想后,便同意了。
走在宁静的校园里,她微笑着说道:“李欣然,你知道吗?其实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从你和Sam刚走在一起时开始。”
我不由得停下脚步。
“你说什么?”我问,“你为什么要注意我?”
她的回答让我心下一惊且不快,她说:“因为我知道你注定会失恋,所以才注意到了你。”
“我想,”我的脸色微变,“我们没必要再聊下去了。”
第一卷第二章小三专业户(二)
我转头就要离开,她却忽然不客气地拉住我:“先听我说完了再走。”
我冷笑:“笑话,我为什么要听你说完。”我重重一甩手,把她甩开,转身就走,没走几步,身后却传来了她不紧不慢的声音:“几天后,在简的家里会举行一场生日会,你会过来的,对吗?”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背对着她,冷笑了一下,没回答。
“你会过来的,否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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