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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无可恕 何沫书-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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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涩妩媚的神态,刺激得我背过气去。还有一次,他将一桶水往身上倒去,水一冲,内裤往下扯,暴露出一大片浓密乌黑的阴毛来。我只觉得血液“轰”地往头上涌,脑里面一片眩晕,几乎失控。

这些肮脏的情感和事件,我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一笔抹去。而且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谁也不会知道真相。但我不干。今天的我,乃是我二十五年以来,所有经历的总和。我不承认这些往事,我就无法弄清我的来龙去脉,我就对我的现状找不到答案。如果我是一个脓疮,一个毒瘤,我也是生长在社会这个肌体上的。要治疗这个脓疮,这个毒瘤,我就不能回避它肮脏的脓液,它罪恶的毒素。我要用锋利的柳叶刀,冷静地、客观地、残忍地解割它、分析它,让它的肮脏、它的毒素,大白于天地之间,以给人们治疗的希望,给社会的肌体无限的福祉。

对我而言,爱情就像毒品一样,染上了,就会欲罢不能,只能日夜都在撕心裂胆的痛苦中煎熬。不全是痛苦,还有欲仙欲死的性福,心花怒放的快乐,安全、温暖、幸福、甜蜜。只要有机会,我不会错过任何一段爱情。而且我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愿意承担爱情带来的一切后果。我的爱情没有多长时间的空档,第三学期过了一半,我就搭上了班上的另一位男生。其时我已经长到接近一米七零,身体逐渐发育成熟。我的英俊和秀美已经初具雏形,并正日益明朗。我的成绩始终保持在全年级的前五名,唱歌和舞蹈的天分开展显示,渐渐成为学校里文艺演出的活跃一员。他开始追求我,猛烈地追求。他是一个异性恋者,也有可以是一个双性恋者,我不知道。他追求我,从来没有性的成分。因此我想,这或许不是爱情。他热诚、乐观、开朗、外向,对我的生活关怀备至,呵护有加。他不高大、不威猛、不英俊、不阳刚,却勤劳、实在。我本来对他根本就不屑一顾,爱慕我的人多的是,包括男生和女生,哪里轮得到他。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猛烈地追求了半个学期,我就屈服了。他从不惹我生气,也从不和我使性子,只是处处宠着我,护着我,不让我受一丁点委屈。我很享受这种关系,没有什么激情,却有很多实惠。有时候我想,他如果想和我做爱,我一定不会拒绝,我也乐意和他做。当然说不上求之不得,因为他的身体不够令我疯狂的资格。我和他那么亲密,却从来没有机会见过他的裸体,所以不免充满好奇。但他从无此意。他喜欢女人。做就做,不做就拉倒,我是可有可无的。这段不痛不痒的感情却异常地长命,维系了整整一年半的时间。直到我高中毕业,考上大学遇到秦伟之后,他才被我逐渐遗忘。我想世间凑合着过日子的男女,他们之间的爱情,大抵就是这样的吧。

我和两个情人之间,都未越雷池半步。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过了三年的禁欲生活。事实上,高中三年,前前后后,我一共有五个性伙伴。高中时代,我开始意识到,我对男人是有吸引力的,包括极正常的男人,都会为我神魂颠倒。我高大、英俊、秀美、忧郁,这种美男子的气质,对男人的诱惑同样也是致命的。宙斯那么伟大,也情不自禁地爱上俊美的牧童伽倪墨得斯,并变成一个大鹰将他掠到奥林匹斯山上去。我的生活中不能没有男人。如果我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男人,我肯定要脱一层皮。但是即使我根本不爱,甚至是陌生的男人,只要他长得稍为周正一点,我也不会拒绝和他上床。在这方面我从不挑剔。与不同男人的性爱,在我看不起来,就像吃不同的零食一样简单。做爱就仅仅是做爱,没有那么多鸟讲究。只是两具肉体,通过一系列动作,使彼此都得到渲泄、得到释放、得到快乐,仅此而已。吮吸一根男人的**和吮吸一根火腿,对我而言,没有什么两样。如果说有两样,那就是前者能让我快感、让我激动、让我疯狂,而后者却不能。这三年中与五个男人的性爱给我留下了什么印象呢,好像什么都没有。我不再是初中时那个狂热而好奇的无知少年,而变成一个擅长风月的情场老手了。高二时,我跳了独舞《逐日》,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我随之也成为全校瞩目的焦点人物。此时,我的身体已经发育得基本成熟,在这所学校里,我的俊美无人能及。我感觉到许多爱慕的目光,这极度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逢场作戏,游刃有余。但这时候的男生年岁渐长,通晓风月,已经将同性恋情视为一个禁忌,轻易不敢触及,所以不会像初中时候一样,动不动就和我上床。当然,万事皆有例外,总会有人抑制不住的。说来可笑,他几乎是将我强暴的。他是校田径队的队员,是校铅球纪录的保持者。他只不过有一米六五上下的个头,却长得十分强壮,熊腰虎背的。他还是个色鬼,不知道搞过多少女生了。我们平时并没有太多的接触,见面的时候,他总是露出一点羞涩、回避的样子,我觉得他他挺好玩的。那个夜晚挺闷热的,我都睡着了,他极粗暴地拉开我的蚊帐,爬上床来,就将我压在身下。他紧紧地攥住我的双手,使劲地压住我的腿,喘着粗气,发疯一般吮吸我的双唇。他可能预料到我会反抗的,这架式完全是强暴的意思了。其实他那么傻。他不会想到,我上过的男人比他上过的女人还多,要玩就玩,我闭上眼睛享受就是了。不过我当时都睡迷了,挺疲惫的,对他也没有太大的兴趣。我深信,男人身体的力量和阴茎的力量是成正比的,他浑身都是用不完的劲,那阳具也坚硬无比,贴着肚皮,直挺挺地竖着,扳都扳不动。他的东西非常粗大,火辣辣地发烫,可惜太短,比我的短多了,可能是因为他身材矮的缘故。况且他手指粗短,鼻梁下塌,这两个部位都和阴茎的长短有正比例的关系。他撅着屁股,将他粗短的**捅进我的嘴里,叫我用力吮。他扳着我的脑袋,拼命地抽插。我觉得他的样子很好笑,又有些懒怠,就不愿意替他口交。我推说嘴张得很酸痛,推着要他抽出去。他从头到脚,用力地揉、捏、亲吻、吮吸,甚至是啃咬我的每个器官,简直是性虐。这种刺激非常过瘾。我闭着眼睛,尽情地享受。我喜欢这个强壮如牛的男人。我握住他粗短的玩意,用力握,那东西像充胀了气的软轮胎,激出强大的反弹力来,十分好玩。我用手沾他马眼上流出来的粘液,涂抹在他的龟头和系带之间,他被刺激得咬牙切齿,发出低沉的吼叫,像一头愤怒的雄狮。他扒开我的双腿,要进我的屁眼。我不让他干。他早疯了,死死地按住我,没命地往里顶。我说太痛了,我根本就受不了。我又说你的东西太大,根本就进不去了。好不容易他才放过我。我不知道他折腾了多久,总之他往我的下腹射精的时候,我都累得快要睡着了。

这是我最狂野的一次性爱。我并不爱这个男人,从头到尾我都是被动的。但我并不抗拒他,相反,我感到十分享受。而另一个男孩倒是我心仪已久的。刚入学时,他也是一个白净清秀的男孩。他非常迷恋金城武,发誓要像金城武一样高大、性感。他早晚都大量地跑步。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以感觉舒适的速度去跑,而他每次都几乎不要命地狂奔。他说这样才会有效果。跑完步后,他的整个身体都汗湿透了,就像从水里捞起来一样。他脱光衣服,单剩一条内裤,狂练哑铃。他一用力,阳具就挺起来,将内裤撑得像一把半开的雨伞,臂肌、胸肌、腹肌、臀肌、腿肌纷纷隆起,看得我面红心跳。皇天不负有心人,两年后,他的身体就发育成熟透的男人的模样了,还真有几分金城武的影子。他没有我那么英俊秀美,但阳刚雄健,英气逼人。我们彼此爱慕,只是心照不宣。那时候是夏季,七点来钟,天还早着呢。大家都上自修去了。我回宿舍拿书,看见他还躺在床上。他只穿一条宽宽的内裤,阴茎像根旗杆一样,垂直着小腹竖起来。我坐到他床上,问他为什么不去上自修。他也不说话,拉着我的手就往他的阴茎上按。我正求之不得,干脆将手塞进他的内裤里面。他的阴毛粗壮极了,浓密、卷曲、滑溜,十分好玩。他将我按在床上,翻身上来。他脱掉我的恤衫和运动短裤,将我的内裤褪到膝盖上。我干脆用脚蹬掉,又翘起双脚,将他的内裤一起蹬掉。他温柔地亲吻我,身体来回地磨擦。这是我第一次在天色未晚的时候做爱。他的床头紧挨着窗口,窗口外是高大的一片树林。树林再过去,就是一排教师的办公室。那些正人君子做梦都不会想到,对面的窗口里,居然有两个男人在翻去覆雨地做爱。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在情欲的风尖浪口,人真是色胆包天的。只要有一个人走进宿舍,或者从窗外走过,我们肯定一辈子都身败名裂,永劫不复了。但干柴烈火,谁还顾得到这些!我让他平躺在床上,握起他的阴茎吮吸。成年男生的阴茎,实在是上帝最杰出的创造。小男孩的鸡鸡,白嫩的,细小的,像个小茶壶嘴一样,一小丁点缀在腿根,微不足道,毫不起眼。经过十几年的发育,它竟然变得如此壮硕而雄伟。在一片浓密、乌黑、卷曲、粗壮的阴毛上,一根又粗又长的**直挺挺地竖起来,乌黑的包皮,膨胀而粗大的龟头和龟环,绷紧得亮晶晶的,里面充满了澎湃汹涌的火热的血液。黛黑色的阴囊里,包裹着两颗大如鸽卵的睾丸。这挂器官长在一个男人的两腿之间,与男人的整个身体都极不协调,与明晰的线条,光洁的皮肤强烈地冲突,成为男人身上吸引目光的最大的焦点。男人的脸庞是美与善的天使,男人的阳具就是罪与恶的魔鬼。天使只有虚伪的温情,魔鬼才能给人深刻、强烈、刻骨铭心、销魂蚀骨的性福。一具壮硕而雄健的阳物,是男人和女人所有欢乐的源泉。对这一宝器的称呼,我不知道一共有多少种。生殖器是冷冰冰的学术名词,也非男性专用,女性也可以用。阴茎,一个“茎”字,颇为形象而生动,但未免过于赤裸裸,让人不忍直呼。**的称呼,带有下流的色情意味,可以直接挑拨起情欲的心弦。阳物和阳具都给人一种雄健的力感。命根是一个隐讳的称呼,含有爱惜的意味。所有这些,都不如爱具来得贴切、传神、含蓄。爱具,既是黄金不换的不二宝贝,又是生产爱的工具,是爱的根源。这一具器官,松软时,静如处子,但它吸引目光的形象,它潜伏的无限威力,都让人觉得它不怒而威。勃起时,君临天下、气吞山河、气势逼人,有一种貌视一切、傲视群伦的逼人气势,显现它无坚不摧、无敌不屈的强大威力,是世界上一切阳刚、雄健的力量的象征和缩影。在远古,男性生殖崇拜的年代,原始人塑造出挺立于天地之间的阴茎作为图腾来顶礼膜拜。一具勃起、坚挺、粗大、硕长、乌黑、火热的大阴茎,是多么让人敬畏,震撼而热血沸腾啊!

小学和中学的十来年里,我与男人之间的故事精彩无限,而与女人之间的关系却毫无悬念,一片空白,正应了“无风不起浪”,“一个巴掌打不响”的俗话。我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就不断吸引女生的好感。那时候班上一个叫小珍的女生,年龄可能是全班最大的,身体已经开始发育。她不停地找理由接近我,又整天往我家里跑。我看着她暧昧的眼神,傻呵呵的笑脸,就觉得厌恶到极点。后来她妈妈也知道了,就在赶集回来的路上,找我妈妈说了一顿。她嫌我出身不好,家里又贫穷,深怕她的女儿看上我,毁了一生。这种十来岁的小孩子的事情,都值得她找我妈妈说一顿,可以想见他们对我的家庭有多么的仇视厌恶。母亲受了欺辱,回来就狠狠的骂了我一顿。我感到十分委屈,觉得她勾引我,害了我,也害得我的母亲受她的母亲的欺辱。我恨她入骨,从此专门找她的茬,跟她对着干。她后来气哭了,索性跑回家去,不上学了。教师逼着我去给她认错。我对她的怨恨更加加深。这怨恨一直持续到初中以后。初中时候,和我稍有纠葛的女生有三个。一个女生偷偷给我写情书,被扫地的值日学生抄出来,闹得满城风雨。那女生最后转学到另一所中学,还时常来找我。我对她厌恶极了,爱理不理的,十分冷淡。她最后一次找我,是我读高中的时候了。第二个女生是相貌性格都长得略像我的五姐,我对她就颇感亲切。谁知道来往一多,她就想歪了。我从此再没有搭理过她。她家里穷,后来辍学了。临走的时候,她的眼神怨恨的样子,叫人不忍正视。第三个成绩很好,老是和我争一二名的,大伙就传我们是一对。其实根本就是没有的事。她倒是颇有意思,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是枉费心机,我是无比厌恶。

到了高中,优秀的成绩,高大的身材,俊美的容貌,温良的性格,忧郁的气质,使得我在众男生中有如鹤立鸡群,十分突出。特别是跳了《逐日》,获得全省大奖之后,追求者更加众多。我懒得一一追述,因为我对女人的爱慕毫无感觉。要说有感觉,就是谁一旦对我表明爱慕之心,我就对她厌恶无比,就冷若冰霜,铁石心肠地回避她,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任何故事。


第15章男体之美

成年男性的身体之美,身高应该以一米七五为中位数,上至一米八,下至一米七零。体重则应以一百四十斤为中位数,上至一百五十斤,下至一百三十斤。整体轮廓,身长应该等于七个半到八个头长,宽胸、厚背、细腰、窄臀、长腿。具体到每个部分,头发应该浓密、乌黑、亮泽、根根坚挺、富有弹性。最忌色泽黯淡,稀稀搭搭。额角、鬓脚、发脚等地方要长得整齐。额头要宽大、光亮、形状紧凑、棱角分明。眉毛要浓、要清,最忌稀疏、杂乱。眼睛要炯亮、有神、眼神坚毅。忌散乱无光。脸骨轮廓要端正,略显长方形。尖了像猴,短了像猪。要瘦,显出骨感。切忌一脸肥肉,令人恶心反胃。鼻梁要高、要直、要有力,气势夺人。嘴唇要结实,线条紧凑。下巴棱角鲜明,坚毅,有力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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