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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无可恕 何沫书-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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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认可自己的生活,并同化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不管在别人看来,他的生活多么地不可思议。我又想起一句话,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就是让人觉得它理所当然,注定如此的。笑贫不笑娼,笑廉不笑贪,笑白不笑黑,在一个劣行驱逐良行的社会里,一切规则都已经颠倒。况且我不觉得我是一个劣行者,我只不过是彻底地抛弃了伪道德,过上了真生活,我就马上获得快乐,获得财富。
夜晚是欲望的天堂。当你明知道别人并不能很清楚地看清你脸上的神情的时候,你就没有必要刻意去保持一副谄媚的笑脸,你脸上的笑容就可以自然地松驰下来。夜色渐深,灵魂深处原始的欲望在悸动不安地唤醒。缠绵的音乐、撩人的晚风、暧昧的眼神、诱惑的语言、性感的体态,空气中弥漫着欲望的味道。释放吧,渲泄吧,那压在繁缛的规矩和沉重的大山下欲望的火焰。燃烧起来吧,这不是罪恶。没有燃烧过的生命,不是圆满丰美的生命,压抑着欲望的生命,不是健康鲜活的生命。
我注定是一只扑火的飞蛾,看着远方闪动的火焰,勇敢而顽强地飞去。我明知道,我的生命将在扑火之时,燃烧地终结,可我毫不畏惧,毫不退缩。总有人愿意为了理想而牺牲生命,就像夸父,在追逐太阳的途中,饥渴而死。生命并没有宝贵到让我宁愿忍辱负重也要活下去的地步。虽然它如此短暂,虽然它只有一次,一旦失去,永不再来,但是在这地球上,已经有数千亿的人曾经死去,并且永不复活,可见死亡也是一件极稀松平常的事情。我愿意在燃烧中死去,我就尽力飞向我心中的烈火。我并不认为燃烧而死亡,是因我的罪而得到的罚,这仅仅是我自主的选择。没有谁强迫我,也没有谁能阻拦我。我的生命,我的身体都渴望火。烈火!流星在太空中流浪了亿万年,却始终冰冷、孤独、无趣。只有在最后的刹那,当它拥抱了烈火,它的生命才焕发出夺目耀眼的光华,烛照天际。死亡并不可怕,壮烈的死亡让人欣慰;生命并不可恋,苟且的生命让人厌恶。
在这沉沉的夜色之中,有一群孤独而悲怆的灵魂,游荡在人们视野的边缘,或者是视野之外。他们聚集在昏暗的地方,用体温去慰藉彼此的灵魂。或者流浪在荒原之上,无助而孤独地跋涉。若我不能抗拒命运之神的宣谕,我也不会附首贴地地屈服。你不是点燃了一堆火把,以为我没有勇气扑进去吗?看吧,我震动着翅膀,身体斜斜地划过漆黑而寒冷的夜空,扑进去,为理想而殉葬。
莎士比亚以他的不世之才,曾经写下大量气势若雷霆万钧、灿烂若银河霄汉的绚丽诗篇。但是他也曾写过这样的几句鬼话。他说:“两颗真正相爱的心是不会有任何阻隔的。如果有阻隔,就当是世人从未谈过恋爱,我从未写过诗。”这样的鬼话,我实在不屑于批驳。我和秦伟远隔千山万水,前后的两种生活宛如天壤之别。如今的我,相当于已经死了。我们说一个人活着,有两层意思,一是社会对他的记忆,二是他自己对本身的记忆。如今社会对我已经没有了记忆。除了每个月往家里寄五百块钱以外,我不再和任何一个熟人联系。《黄金时代》里,王二跑到深山里躲起来,人们马上忘了他的存在,仿佛世界上压根就没有过王二。同样,人们也忘了何沫书的存在,仿佛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叫作何沫书的人。至于我自己对本身的记忆,也正在淡忘,而且我尽力快一点淡忘。记忆里只有一些星星点点、似真似假的碎片了,几乎可以说没有记忆了。所以我是死了的人了。但是我虽然尽了力,我仍然无法忘记秦伟。我跟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我都会联想到秦伟。我就将他想像成秦伟,我睡着的时候,紧紧地抱住身边陌生的男人,迷迷糊糊地呼唤秦伟的名字。早上他会问我秦伟是谁。我一笑而过。干这一行的职业道德,就是不能在客人面前发怒、闷闷不乐,甚至哭泣。不管你的心里有多痛多苦,你都要装出笑脸相迎。同样,我不乐意回答的问题,他也不能再问下去。这是规矩。玩这个最忌讳的就是动感情,哪怕他觉得我再可怜,他也不能表露出来。
第47章路在何方?
我并没有迷失自己。我非常清醒地意识到,我不可能一辈子地卖下去,我肯定要干些事情的。同性恋群体的权益不可能从天而降,它要靠同性恋群体自己去争取。欧美国家的同性恋平权运动,开展四十多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而中国的同性恋平权运动,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会开始。我仿佛处在一片寒冷、寂静的漆黑之中,根本就不知道是夜里几点,也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会迎来黎明的晨光。甚至不知道,黎明到底会不会来到这片土地上,来到我们中间。按照理论上的测算,中国的同性恋者达到三千万至六千万人,这几千万人隐藏在十三亿人中间,无声无息地生活,个个都缄默不语。这是一种可怕的、令人窒息的沉默。如果将这几千万人组织起来,用一个调子发出声音,用一个步伐争取平等的权益,那该是一股多么强大的力量。许多人都在默默地做着一些事情。大部份的省都有比较正式的同志网站,小的网页更是不计其数。稍为大一点的中心城市都有供同性恋者聚集的同志酒吧。这是一种最基础的工作。在地下状态的环境里,先发展平权运动的群众基础。这个群体不断地壮大,当它壮大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就必然要一步一步地浮出水面,争取阳光下的权益。从长远来看,我们将用二十年的时间,建立一个法治国家,建立比较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实现全体国民的全面小康。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二十年,经济继续发展,社会继续进步,人们更加宽容,国家深刻地溶入世界一体化的潮流,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都会更加多元化。实现初步富足的国民,将会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里,争取更多的权利,发起一扬规模巨大、影响深远的民权运动。这种民权运动将提供一种内在的强大动力,推动着整个国家的方方面面实现现代化。经过二三十年的民权运动,到世纪中叶,整个国家的面貌将焕然一新,脱胎换骨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成为世界主流国家中的一员。同性恋平权运动应该搭乘民权运动的班车,在争取权益的过程中,作为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明确自己的立场,发出自己的声音,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合法手段,为争取权益而不懈斗争。经过半个世纪的斗争,同性恋者或许可以走在阳光下,光明正大地过上人的生活。而不用像现在一样,过着半人半鬼、或者全是鬼的生活。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想到半个世纪之后的远景,使人神情振奋,心向往之。但是每一步工作,都会琐碎、繁重而艰难。要在荆棘丛生的荒原上,开拓出一片人间乐土,开拓出一片花果芬芳的沃壤,所要付出的汗水和辛劳,可想而知。在中国大陆,同性恋群体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疾病、误解、偏见和歧视。同性恋者都拥有众多的性伙伴,不同的性伙伴之间频繁地发生不洁性行为,因而艾滋病等性病在同性恋群体中蔓延的势头十分猛烈。疾病无情地吞噬着患病者的身体,也无情地吞噬着患病者的灵魂。对于本来就处境艰难的同性恋者,更是雪上加霜。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群体的认识,存在极端严重的误解。涉及到同性恋的话题,经过影视作品、文学作口、大众传媒以及口口相传的歪曲、丑化和渲染,已经被极度地妖魔化了。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群体的感性认识,充斥着扭扭摆摆、装腔作势、奇装异服、招摇过市、神经质、变态、色情狂、滥交等等负向的概念。他们没有认识到,同性恋群体作为一个有广泛的群体基础的特殊群体,自然也像社会上的人员构成一样,三流九教,鱼龙混杂。其中既有粗俗下流的无耻之徒,也不乏健康优秀的精英分子。全面的误解导致根深蒂固的偏见。社会公众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成见,认为凡同性恋者,必然是满脑子都想着床第之欢的变态色魔,必然终日混迹于厕所和公园的阴暗角落,偷偷摸摸地手淫、口交和肛交。偏见导致深刻的歧视。在中国大陆,一个暴露身体的同性恋者,在学习、工作、晋升、生活等方方面面,都不可能获得同等的机会、平等的权益。在周围人群深刻的歧视和仇恨的重压之下,不仅他本人要受到灭顶之灾,他的家庭、他所有的亲朋戚友,都会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受到株连。我很难想象,在中国大陆,一个同性恋者公开身份之后,他的生活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但我可以大胆地设想一下。首先,他最亲近的亲人,比如他的父母,会被他气到生病,甚至活活气死。他们会威迫利诱,采取种种手段,想尽种种办法要他改变性向,不再和男人来往,而娶一个女人回家。当一切都无效之后,他们可能会杀了他,或者将他赶出门去。他的朋友会离他而去,不再和他来往。他们看见他都会恶心呕吐,唯恐躲之不及。而平时和他比较亲密的同性朋友,哪怕他们从未有过任何不轨行为,也会受他的株连,被别人以为他们之间有肉体的接触。他的朋友也将名声受损,蒙受巨大的道德和舆论压力,甚至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家庭的稳定。他工作的单位里会炸开了锅,他根本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的单位工作。他不是自己辞职,就是被单位开除。四面八方的人都会涌来参观他、评论他、咒骂他。他不敢出门,不敢上街,躲在家里都难得安静。家里将他赶出门去,朋友像逃避瘟疫一样逃离他,他没有钱、没有工作、没有住所、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普天皆知的丑行,恶名,像一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就是一个同性恋者暴露性向后的可怕下场。也正因为这样,全中国几千万名同性恋者,敢于摊牌,光明正大地说“我是”的,真是寥若晨星。不能怪他们胆小怕事,苟且偷生,人的本性就是趋利辟害的,干什么事情都要考虑投入产出比,三思而后行。同性恋者公开性向,付出的代价是无穷大,得到的恶果也是无穷大,得到的好处却等于零。
作为以后的平权运动的基础性工作,当前首要做的工作,就是要弄清楚中国同性恋群体的真实情况。这个群体绝对数为多少,在全体人口中比例多少,男女性别比例、民族构成、地区比例、城乡比例如何,这些人的教育水平、收入水平、从事行业、情感状态、情感特征如何,他们面临怎样的因境,有什么期待和要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他们可以为将来的平权运动出多少力、作一点什么。他们现在最需要得到怎样的帮助,在现实条件下,整个群体又可以为其成员提供一点什么样的援助。
鉴于中国同性恋者艰难的现实处境,这些调查应该以网络的形式开展。网络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而且参与调查者可以匿名。应该对现有同志网站的力量进行整合,各自为战的小仙舨,搞不出什么名堂的。就全国而言,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是四个大的中心,其他的省会城市和部份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心,能开展到省会城市就很不错了,再下一级的地级市、县城,在可预见的将来都不具备开展的条件。网上调查可以分地区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科研机构、大学院校、同志酒吧、同性恋组织的渠道,进行更深入全面的调查,并提供典型的个案样本。这种调查的缺陷,就是处在社会底层、无法上网的同性恋者很难有效参与,这一部份的情况很难摸清。摸清这个群体的概貌之后,就可以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成立同性恋组织,开设专门为同性恋者提供服务的酒吧、音像制品店、书店、餐厅、饭店、旅行社、情趣用品店、服饰店,直至组建同性恋社区。开展学术研究,建设同性恋者沟通、交流、交往的平台,开展公益事业,以自尊、自强、自立、自重、自主、自爱的正面形象,努力扭转社会公众根深蒂固的偏见和歧视。以智慧、才华、知识、能力和勤奋去赢得事业上的成功,尽可能多地掌握社会资源,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语境。在各方面的基础性工作都做得差不多的时候,再以合法的手段,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谋求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权益,谋求以法律的手段,禁止和制裁各种偏见、歧视和伤害性的言行。
同性婚姻合法化并不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基于异性恋基础的婚姻制度,也许并不适合同性恋。同性恋者的情感特征、生活方式都和异性恋有着很大的差别。如果不是相爱到实在无法分开的地步,同性恋者往往不会愿意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而在一起生活的。对他们而言,并不需要婚姻去保障,也不需要婚姻制度去约束彼此的权利义务。同性婚姻的意义,一是将传统上异性配偶才拥有的权利,如遗产继承等权利给予同性伴侣,使其在行使一些理所当然的权利的时候,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二是同性婚姻是一个风向标,一块试金石,可以反映一个国家,从意识形态、政治、伦理道德、公众心态等各个领域对同性恋的宽容程度。就像经济学上的水桶理论一样,只要任何一个方面对同性恋做不到足够的开放和宽容,同性恋婚姻就很难过得到合法化。所以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其意义不在于它的本身,而在于它背后所代表的全方面、各层次的成绩。如果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不是在各个领域的工作都取得了成绩,万事俱务之后水到渠成的结果,而只是在部份立法者的推动下,立法部门通过的一条法条,那么这种合法化是空洞的、僵化的,它丝毫无助于改变同性恋者目前的艰难境况,反而会激起全社会强烈的反对浪潮,给整个同性恋群体带来一场灭顶之灾,甚至使以后的平权运动都根本就无从做起。
我的思想、我的感情、我的生活,我的一切,似真似假、如梦如幻。从舞台上的王子,沦落为酒吧里的男妓;从夜夜拥吻我心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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