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且尽眼中欢-第7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想他了?”

 清慕一听这话瞬间化身为一只炸了毛的猫,手腕一颤点心顺势滚落桌面,紧张得甚至连背脊都绷紧成了一根弦。他转过脸满目警惕地道:“什麽想他?你……你在乱说什麽?”

 …………

 这样的反应,实在太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颜惜撑住下巴歪著脑袋看向清慕,眼光一斜,轻轻笑道:“你点心掉了哦。”

“……嗯?诶?呃……”眼看那块圆滚滚的团子就快要顺著桌沿滚到地上去了,清慕脸色微窘,腾地一下站起身来,手忙脚乱地俯过身想要拦住它。

“哈哈!”看见此情此景,颜惜终於再也抑制不住地大笑起来,“哦……原来穆爷的且尽欢真的有改变性格的作用吗?清慕,这就是你当薛铭仁时候的样子吗?哈,还真是比你在如斯里要可爱得多了啊。”

 清慕最後还是没能把那个团子给截下来,当然他也不可能再屈尊降贵地弯腰把它从地上捡起来了。他慢慢坐下没有说话,脸色也有些黑,似乎是嫌刚才的事儿丢了他的脸。

 颜惜看著这样的清慕,好久好久,忽然沈沈叹了口气。他起身离座,走到那块团子面前,蹲下身将它捡在了手心里。

 颜惜也不嫌它脏,摊在掌心反复倒了几次,脸上没什麽表情,只淡淡道:“哎,刚才果然不该那麽说的。清慕你知道吗?其实你不管被叫做清慕,还是被叫做薛铭仁,你不管是在如斯,还是在皇宫,总之在你心里,你始终都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皇太子来看待的。”

 清慕怔了怔,下意识地皱眉反驳:“我没有……”

 颜惜轻轻打断他:“你在心里把自己当成皇太子。而且,你不仅用这个身份要求自己,你还在用这个身份,要求别人。清慕,难道这麽多年,你都没发现的吗?”

 颜惜被调教得久了,说话声音自然而然染上了几分灵媚之气,勾得清慕一点一点回忆往昔。他吞吞嗓子,恍惚问道:“发现……什麽?”

“呵呵,”颜惜垂眼一笑,口中却是毫不留情地一一道来,“也算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如果我现在不说,那麽你自己永远不会知道,在如斯的时候,你其实总是一副高高在上,觉得一切都很理所当然的样子。穆爷对你无缘无故的宠爱,小厮们对你前倨後恭的巴结,成批成批的奢侈品向你源源不断地送来……你可能偶尔会觉得不解,可是你很快就能习惯,并且习以为常。呵,清慕,你觉得一个普通孩子可能这麽快,这麽简单地接受这一切吗?明明是和自己相差无几的孩子,凭什麽就比你低了一等,凭什麽就要跪在你的面前,极尽谦恭地服侍伺候你呢,凭什麽?你真的有想过吗?……你再想想你当初对此觉得奇怪了麽?你是不是觉得很正常,是不是心安理得地就接受了?”

 虽然颜惜的字字句句都是尖锐犀利的反问,可是他的语气却很温和,一点也没有步步紧逼的意思。

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清慕被颜惜的声音引领著,一步一步走回记忆深处的往事之中,昏昏沈沈,浑浑噩噩,越发觉得颜惜说得大有道理。

是啊,他当初为什麽就觉得,别人都伺候他服侍他,怕他,跪他,巴结他……是理所当然的呢。大概……虽然记忆丢了,性格变了,可是有一些东西已经融在骨血里,是磨不掉的。

颜惜说完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儿,起身低头看看掌心里那块糯糯小小的白团子,漫不经心地翻转著继续道:“那时候在如斯,你所谓的清隽温雅自尊自爱,其实也只不过是……一种变相的高傲自负,盛气凌人。”

“……”清慕沈默著,紧紧抿住唇,久久说不出话。

 他想颜惜是对的。或许是他无心无意,可是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已经把自己标榜成了一个,和别人不一样的高贵者。他为什麽要逃?到底是什麽支撑著他,宁愿一次又一次地忍痛受苦,也仍然要一次又一次地从如斯出逃?除了不愿雌伏於人下之外,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因为,他天生就不能接受命令,以及命令他的人吧。

 即便忘记一切,也依然有一种皇族的优越与贵气,伫在那里。

 颜惜慢慢走回坐回清慕身边坐下,扔掉手中点心擦了擦手,自嘲地耸耸肩笑道:“看,刚刚不过跟你开个玩笑你就受不了了,果然跟我们这种……一路卑贱著长大的人不一样啊。”

 这番话颜惜说得轻描淡写非常自然,听不出一丁点刻薄嫉妒。其实他也已经光鲜了很多很多年,那些担惊受怕凄惨绝望,每天日落都要担心是否还能看见明日朝阳的惶恐岁月,早已经离他很远很远了。

 他说服自己已经非常幸运,可如今在清慕的面前,他一直苦苦支撑的面具,好像终於出现了裂痕。

 都说人情冷暖,可是,暖是什麽。都说爱有天意,可惜,天意难测。

 颜惜拈起勺子,低头搅了搅红豆粥里的银勺,轻声笑道:“薛铭仁,封易辰,薛铭修……你们三个人本来已经够好端端的了,现在偏偏加上一个我,不伦不类,给你们拖後腿了。”

 清慕听得愣怔片刻,随即道:“你乱说什麽呢,刚刚不是才讲了,当初如果不是你,我现在早却又阎王爷那儿报到了,哪儿还有机会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呢。”

 颜惜笑了下,抿口粥模糊地道:“不,就算没有我,他也一定能找到你的。”

“……”清慕顿时感到全身暖洋洋轻飘飘的。他在一阵想要相信却又不敢相信的挣扎里,感到了一种期待的快乐。

 清慕看著眼前几乎将整张脸都埋在碗里,看不出神情悲喜的颜惜,忽然抑制不住地……可怜他。

 然而清慕也知道,他决不能,将这样的情绪泄露出去半分痕迹。

“……你以後,打算怎麽办呢?”

“唔?我?”颜惜抬起脸舔了舔春,卷著头发想了想,淡淡道,“不知道……也许,就随便找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把自己给埋了吧。”

 清慕沈默一阵,语气勉强带了半分劝解:“你不再见他一面?说不定还能在一起……”

“哈!”颜惜听到这里实在忍不住笑了,“行了行了,你这是在安慰我?算了吧,他现在可是皇帝,我小小一介草民,他不召我,我怎麽见他?难道冲到宫门去跟侍卫说,喂,我是你们新皇帝以前在如斯的那个相好,快速速进去给我通报?咦……那样连我自己都要看不起自己了。”

 颜惜的笑容越是灿烂,笑声越是高扬,清慕却越是觉得心里难受。

“……你这是什麽表情?”颜惜吞下一口粥,咂咂嘴,满脸云淡风轻,“其实并没有什麽。一辈子没有你想象得那麽长,不能在一起,那就不能在一起吧,反正,也很快就过了。”

“颜惜……”

“别这样看我,别这样叫我,别可怜我。”

颜惜抬起头直直望著清慕,一字一顿,认真道:“这世上能够相爱相守一辈子的人,本就寥寥,更何况是我们。如果你这麽有闲情逸致,那不如去多想想封易辰,我想,他应该很快就要来接你了吧。而我……也应该要好好打算了一下了。”

清慕想了想,问:“听说穆爷把如斯转手了,现在换了个老板,头脑手段都不怎麽样。再加上你也走了,如斯现在大不如以前景气。你……还会再回那里去吗?”

 颜惜听完沈默了很久,连喝了几大口粥,玉白的指尖一圈儿一圈儿沿著碗沿划过去,良久终於小声苦笑了句:“他又不会再来,我还能卖给谁呀。”

清慕轻声问:“那你……恨如斯吗?”

颜惜惊讶地抬眉:“你怎麽会这麽问?啊对了,你当然是会恨它的,毕竟如斯再怎麽好也比不上皇宫。可是我就不一样了,它让我有了很多钱,让我有了很大的名头,它让我在这十多年里食有所食,衣有所衣,住有所住,它让我学会很多东西,也看清很多东西。”

它是这座繁华绮丽的京城里,颜惜第一个知道的地方。它是颜惜从薛铭修的口中,第一个知道的地方。

它是颜惜和薛铭修承诺相见,并真的在此重逢的地方。

尽管阴差阳错,却仍然令颜惜心怀恩德。


一碗红豆粥喝完,颜惜擦擦嘴,忽闻门外有轻盈踏雪的嚓嚓声。他转眼朝清慕挽唇一笑,打趣道,“来了,舅舅来接侄子……过好日子去了。”

清慕听见脚步声的确微微震颤了一下,可很快就平静下来。他认真看著颜惜,似乎想从对方笑靥如花的精致眉目里,看出什麽蛛丝马迹。

两人皆静了许久,清慕终於开口问道:“你真的决定,就这样离开他吗?”

“离开他?”颜惜尾音上扬,略带不屑地将这三个字重复了一遍,摇头笑了,“我虽然不能和他在一起,可是我哪里离开他了呢。我就住在,他的江山里啊。”

 清慕狠狠震了一下。

 颜惜静静看了清慕一会儿,忽而一笑:“封易辰在你的房间找不到人,所以跑到我这儿来找了。你快跟他走吧,别让我看见你俩亲亲我我的样子。”

 清慕咬咬唇,似乎想在最後说点儿什麽。

“诶,打住,”颜惜看出端倪快言快语地打住了他,“我们俩以後应该不会再见面了,彼此之间也谈不上有多少感情,总之,我勉强算是救过你一命,还成就了你一段好姻缘,而你呢,於我也无怨无仇。这样已经很难得了,你赶快走就是,千万别跟我说什麽肉麻的话。嗯……再会,再见什麽的,也可以省了。”

 说完也不管清慕是不是还想要再讲点儿什麽,直接批好外衣就走了出去。门外匆匆和封易辰的身影擦肩而过,颜惜也懒得抬头再看。

 反正这一群皇室贵族……与他,都再无关系。




正传 (三十 终)

第三十章 (终)

 五年後,绝烟崖。


“嘿!颜老板!您又躺在这儿呢?嘿嘿,这绝烟崖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不过要是掉下去,那可也不是闹著玩儿的!您千万小心著点儿啊。”

 被称为“颜老板”的男人後枕手臂前翘双腿,大咧咧躺在崖边一块空地,正虚眯著眼睛看云。

“呵呵,老钱,你说这话是真心的?我要是真掉下去了,恐怕第一个放鞭炮的就是你吧,这样,你欠我的几万两银子就都不用还了。”

“呃……颜老板……您、您这是说得什麽话呢!我老钱虽然是欠了您几……几万两银子,但绝不是欠债不还的人!我保证!只要我的药铺开了张,我老钱一定连本带息将银子双手奉上!”

“等你的药铺开了张,你还得先把成本儿赚回来,赚回成本儿之後,还得靠那铺子养活你那一大口家子……唔,让我算算啊,一个老婆三房小妾,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啧啧,我颜成这辈子做的最大的错事儿,就是让你从我的商行借了钱去。”

 老钱听完涨红了脸。

 颜成是五年前回到北延来的。当时他出现在城里的时候,还引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轰动。年纪稍小点儿的孩子闹腾不停,是因为颜成那日华美精贵的衣著打扮简直刺瞎了他们的眼睛;而像他们这样的老住户,则是因为离家多年的颜成又回来了,而感到震惊不已。

 颜成离家出走,那都是好多年前的事儿了。北延城本来就小,刘家的後婆娘又是个大嗓门的主儿,那时候串个门儿访个友,简直是挨家挨户地骂颜成“小王八羔子,忘恩负义”,闹得几乎全城都知道了。老钱自然也不例外。

 颜成走的时候还只是个十岁出头的小孩子,呆在後了娘换了爹的刘家,整天吃不饱穿不暖,成天受兄弟姐妹欺负不说,甚至还要被奴役著拉牛放羊,所以长得又瘦又小,整个人单薄得就跟一张白纸似的。哎,算了算了,往事不提也罢,总之是可怜得紧。那时候包括老钱在内的人都想,颜成逃了大概也算好事,至少不用再受刘家人的折磨。只是这世道复杂人心难测,他一个小孩子,也不知能不能活下去。

 毕竟不是自己的心头肉,城里人念叨几月,这桩事儿也就渐渐变得不再新鲜了。偶尔他们也会开玩笑地说,颜成会不会走了狗屎运,发达了发迹了,跑回来向刘家耀武扬威啊?呵呵,当然了,那也只是说说,没人当真的。

於是当颜成穿戴华冠锦衣,一身贵气地出现在北延城的时候,可想而知,他们的震惊。

有一点奇怪的是,他似乎完全不记得这里,甚至……也不记得自己是谁。当刘家那几个孩子惊愕地冲著他大呼“颜成”的时候,颜成还半脸茫然,半脸激动地揪住他们的衣领问:“我……我叫颜成?”

後来的事实证明,颜成确乎是失去记忆了。他自己请过几个大夫,但都没辙,渐渐地,他也就放弃努力了。众人对此均是错愕惋惜了许久,毕竟走江湖嘛,什麽事儿都可能遇到──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他们错得有多离谱。颜成是没了记忆,可不代表他没了脑子!

自从华暄二国不再打仗之後,北延城一扫过往的斗气,阴气,血气,死气,变得热闹繁华起来。两国边境百姓做生意做得不亦乐乎。而颜成正是看准这一点,拿出银子,从普通小店开始做起,逐渐开出了布庄,衣铺,饭馆,客栈,商行,米行……这些赚钱赚到令人眼红嫉妒的生意行。

颜成虽然不识字,可是他对商机,似乎有一种近乎天生的敏感。没人知道他现在已经手握多少银子,但总之,他是当之无愧的,颜老板。

不过一样生意,他是绝对不做的:妓馆。

因为曾是重兵把守的军事重镇,所以风月场所在北延是绝对被禁止的。北延的男人想要逛个窑子,还要专门跑到几百里以外的别城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这里的夫妻关系都很和睦……

有男人曾给颜成建议过,虽说是为了私欲,然而毫无疑问,那也是绝对能让颜成赚钱赚到手抽筋的。可他们说了这麽几年,颜成对此的回答始终是,否。

没有人知道为什麽,有人苦说无果被逼急了,竟然大骂散布流言,说颜成带回来的钱就是他在倌馆里当兔儿爷赚的。

这种话虽然得不到证实,可是传得广说得久,也渐渐有人相信了。毕竟,颜成的长相,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服。

然而颜成本人对此却是毫无反应,任由人言去说。反正,他也不记得。他不想做妓馆的生意,只是因为他不想做,再没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